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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警方所有的證據都不能證明王金嬋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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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省滄州市運河區法院於六月十五日非法庭審青縣法輪功學員王金嬋。王金嬋是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七日被綁架的,當日多名法輪功學員遭到綁架。

由於當地法輪功學員向民眾廣泛派發、張貼真相資料以及多名律師曾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使得這起綁架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在當地家喻戶曉。

六月十五日一早,運河區法院門前就已經聚集了大量民眾,因為很多人是看到了大街小巷張貼的以及散發的庭審邀請函過來旁聽的。但是運河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根本不允許普通民眾旁聽。此次法庭為了掩人耳目,把民庭當作刑庭來用,故意把法庭弄的很小隻容二十人,但法警佔一排,其餘都是他們安排的內部人員,只允許三個家屬進入。在非法庭審過程中,青縣國保大隊的隊長王振峰與他帶來的幾個警察,一直形影不離的跟著王金嬋的親戚,就連上廁所也跟著。

律師為王金嬋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非法庭審結束後,律師表示:警方所有的證據都不能證明王金嬋有罪。據律師反映,王金嬋的身體與精神狀況都不好,心跳加速、血壓高,醫務人員拿著藥箱當庭守候。律師庭上詢問王金嬋的身體狀況時還被法官馬永勝打斷。

王金嬋遭綁架經過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七日,滄州市公安局、運河分局綁架了在皇家壹裏小區參加修煉心得交流會的包括王金嬋在內的四十多名法輪功學員,綁架發生後王金嬋被非法關押在運河區公安分局。第二天,青縣公安局把她接回,政保科王振峰等人逼迫王金嬋的兒子和親戚,下午他們十幾個人把王金嬋強迫拉到醫院,想騙醫生開具王金嬋有病的證明被醫生拒絕。他們又把王金嬋拉到運河分局,逼迫王的兒子簽字,由家人辦理取保候審。

二零一五年八月,王金嬋去銀行辦理公司業務,出示身份證時,銀行報警,說是網上在逃犯,當時青縣公安局110防暴大隊出動了四輛警車,二十人左右,如臨大敵,受滄州公安局國保大隊指使,欲將王金嬋帶走,當時由於家屬的強烈要求,沒能成功。在僵持了兩個多小時後,在警察的監視下回到家中。隨後警察在王家樓下三班倒的持續監視了一宿,第二天才撤走。

二零一五年十月八日上午,王金嬋去青縣清州鎮戶籍大廳辦理戶口手續,在出示身份證時,又一次被警察報警,派出所警察出動,把她非法關押在派出所。十月九日上午,家屬去派出所見王金嬋時,王金嬋感覺身體不好,要求去醫院,家屬打120後,在派出所警察的監視下被送到醫院。上午十一點左右,滄州市運河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唐國利帶著十幾個警察衝進醫院,強行把她架到滄州,現已被非法關押在滄州市看守所。十月十日上午,青縣警察又闖入王金嬋家中,非法抄家,抄走打印機、筆記本電腦等私人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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