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律師二次探視 何天芬獄中爭得煉功權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貴州報導)繼四月十日的第一次探視,辯護律師於六月初再次到遵義市第二看守所會見了法輪功學員何天芬。何天芬告訴律師:「讓家人、朋友們放心,我不會辜負大法,我的使命就是讓我身邊的每一個人都了解法輪功真相,這就是我生命的價值。」

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的何天芬
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的何天芬

何天芬於二零一六年二月三日在菜市場講真相時被警察綁架,三月七日被紅花崗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六月三日,檢察院將構陷她的卷宗退回公安局補充所謂證據。

何天芬剛被劫持到看守所時,因為煉功曾遭到獄警和包夾犯人的阻攔。何天芬說「不讓煉功,那生命就沒有意義了。」她絕食抵制迫害,終為自己贏得了在獄中煉功的權利。

在非法關押期間,面對公安局警察、檢察院人員的非法審訊,何天芬總是善意地勸告對方:澄清真相、告誡世人、救度生命是我的使命和職責。你們要尊重事實,面對真相,不能追隨江澤民的迫害政策。憲法保障自己信仰法輪大法的權利。

何天芬在四月十日第一次會見律師時,曾因擔心律師被中共宣傳洗腦,迫不及待地告訴律師有關「天安門假自焚」等真相。律師當時對她說:「謝謝你再一次詳實真切的讓我了解、接觸、認知法輪功和修煉者,認識到他被鎮壓、打壓的經歷與由來。我看過不少書籍、視頻和調查報告,接觸過不少案子和法輪功修煉者,我是明白事實和真相的人權律師。我認為,法輪功無罪,修煉法輪功無罪,無端抓捕、關押、審判法輪功修煉者才是犯罪。」

律師第一次會見何天芬的情況,請見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五日文章《貴州省遵義市何天芬在看守所會見律師》

紅花崗區政法委:書記李堂(兼紅花崗區公安分局局長)
紅花崗區公安分局:
地點:貴州省遵義市解放路附近,郵編563099
電話:0851-28605512
政委程蛟龍;副局長:張德忠、江勇、羅泰剛、馮哨兵、周遵學、蔣桂平

紅花崗區檢察院:
地址:貴州 遵義匯川區人民路239號,郵編563099
電話:0851-28682451
院長楊譽敏
何天芬案主辦檢察官劉異
控告申訴檢察科:陳映紅、王興余、熊正春、劉蓮
檢察員:馮梅、李明江,

紅花崗區法院:
聯繫電話:0852-8823546 、0852-8446600,郵編563000
地址:紅花崗區海爾大道劍江路
院長李德光
審判長肖建梅
審判員:何莎、夏顯波
周成友、張文福、羅利亞、劉寧
書記員:秦友靈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