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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劉靜玉被非法判四年、劫持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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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四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大連金州區六十六歲的法輪功學員劉靜玉二零一五年七月八日被綁架,十二月二十六日被金州區法院非法判四年,上訴被無理駁回,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被劫持到遼寧女子監獄。

劉靜玉女士是金州區聯營公司的退休工人,一向安分守己、勤勞樸實,修煉前她患有多種疾病,胃炎、膽囊炎、頸椎病、手腳麻木等,中藥、西藥都吃了也沒好;修煉法輪大法後,很快身體康復。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凡事先想到他人,家裏家外都洋溢著幸福快樂的氣氛。劉靜玉的老母親今年九十歲了,癱瘓多年,在劉靜玉家一住就是十幾年,鄰居親友無不稱讚她是個孝順的女兒。

二零零九年九月九日,劉靜玉被擁政派出所便衣跟蹤、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大連市拘留所十天。她癱瘓在床的老母親躺了一天沒人照顧,受到嚴重的驚嚇。從那以後,社區人員就經常到劉靜玉家中騷擾。

二零一五年上半年,金州區古城甲區社區主任王新多次到劉靜玉家,說:「你煉法輪功在我們社區掛名,你今年都六十五歲了,我們想給你名撤了,你寫個保證書。」劉靜玉說:「寫甚麼保證書?」王新說:「保證不學不煉(法輪功)。」劉靜玉說:「我煉功做好人,也沒幹壞事,叫我寫甚麼保證,我不能寫。」王新說:「不寫後果自負。」之後王新又領著擁政派出所警察和公安局「六一零」人員來她家逼迫她寫保證書、威脅她。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劉靜玉老人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涉嫌非法剝奪宗教信仰自由罪、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綁架罪、涉嫌非法拘禁罪、涉嫌搶劫罪,請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及其它相關責任。

二零一五年七月八日中午,大連市金州區擁政派出所一幫警察闖入法輪功學員劉靜玉家,對老人進行綁架、抄家,並於當日非法拘留她,所謂罪名是「破壞法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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