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去取貨時,她說不太理想,只能群發講真相,看的人退不退還不知道,你也不會使,也沒甚麼太大作用,還挺貴的,你別要了給玲玲吧。所以手機我也沒見到。我當時心裏打了一個愣,嘴上沒說可心裏說,還是你們倆好呀。因為在前些日子,我與玲玲在學法小組學法時,告訴大家為一個同修發正念,玲玲當時很反感的說了一句,我也回敬了一句,從那以後,我和玲玲倆再沒溶洽的接觸過,總感覺有種間隔,也沒有合適的機會相互交流,心裏總覺的是個遺憾。
今天聽同修說要把手機給她,心裏打了個愣,我馬上認識到不對,我腦子裏閃出師父的話:「修煉人 自找過 各種人心去的多 大關小關別想落 對的是他 錯的是我 爭甚麼」[1]。大法洗去了我的執著心,破除了我內心的間隔,我很輕鬆的說:「是呀,我也不會使,還得你女兒教我,我就不要了。」同修聽後也很高興,她把我送到車站。在等車時我想既然不買手機了,玲玲經濟條件不如我,那我就把錢給她吧。我就叫同修陪我到提款機幫我取出一千元錢,叫她轉交給玲玲。
又過了幾天,我剛到同修家,她就對我說:「你也真是,手機說好了要,卻又說不要就又不要了。」我一聽這是哪跟哪呀,莫名其妙嘛。當初叫我買的是你,買來不給我的又是你,你與玲玲好先給她了,我也沒說甚麼,還給她一千元錢,不也是經你手給她的嗎?現在她不想要了你反而倒說我不守承諾?我剛要為自己分辯,馬上意識到我是修煉人,甚麼事都不是偶然的,這是邪惡製造間隔,我還有甚麼執著心沒有去?法理同時也展現在腦中──
「作為一個修煉的人來講啊,大家知道,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真正受到損失的時候修煉人都付之一笑,這是你們應有的狀態和必須做到的,因為你不是常人,你要走出常人的。你不能用常人的理來要求自己,你得用高標準來要求你,所以你們必須得做到這樣。」[2]
法理清晰了,我就向內找,真找到一大堆執著心:爭鬥心、顯示心、妒嫉心、歡喜心、好勝心、怨恨心、掩藏很深的為私為我的心和好多後天觀念形成的心。我找到了那些不好的心,就發正念清除,那些不好的物質也隨之消失了。我對同修說:「是我不對,這個手機沒人要就給我買下吧。」同修笑著說:「已經沒事了。一個同修要上網卡,一個同修要手機就都拿去了。」我會心的笑了,相由心生,我的心理順了,其它也都在隨著變。
我認識到大法弟子是個整體,證實大法的事誰做都是個整體,我們都是同修一部大法,同是師尊的弟子,所以我又和玲玲等同修聚在了一起。共同珍惜我們的修煉機緣,做好三件事,不負眾生所願。
有時外地同修來電話了、外地同修來人了、外地同修上訪去要人了,都找到我讓我協同配合。雖然我們都不認識,也不知他們為何能找到我,讓我直接配合去面對公、檢、法系統的人,往回要被綁架的大法弟子、給他們發正念。想到同修間珍貴的緣份,我就想,既然師父選擇了我,就應該毫無條件的配合,幾乎每次我們都很順利。因為我知道大法弟子在世間的這段時間是短暫的,要珍惜我們的修煉機緣,形成整體兌現我們的史前大願。
個人體會,不當之處,望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三》〈誰是誰非〉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曼哈頓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