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做好人遭勞教、勒索 山東沂南縣夫妻控告江澤民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三日,家住山東省沂南縣岸堤鎮五村的五十七歲的法輪功學員張蘭芳和未修煉的丈夫賈恩學,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刑事控告書》,起訴迫害元凶江澤民。

下面是張蘭芳女士在《刑事控告書》講述的部份故事。

一、張蘭芳:法輪大法救了我的命

1. 苦難的前半生

我是一個普通的農村婦女,沒有上過學,從小就跟著父母在家幹活,那時家裏窮,上山去拾柴火、到山坡上割草,甚麼活都幹,吃不飽飯是經常的事。從十三歲開始,我給家裏十幾口人做飯,天不亮就起床推磨,推完磨就烙煎餅,冬天,煎餅糊都結了冰凌,凍得我的手沒有一點知覺,日復一日,後來所有手指的指節都變得很粗大,而且手指頭都伸不直,一伸手就疼。長時間坐著,腰和腿也酸疼,不能被風吹,一見風整個後背都是涼的。不做飯時,我就和男勞力去幹一樣的活,挑一百多斤的擔子,推二百多斤的獨輪車,為的是掙「工分」。在那個年代,我到十幾歲時,都沒穿過新衣服。

結婚後,兒子剛滿月,我就去河邊洗尿布,那時是臘月,結果不小心滑到了河裏,落下了月子病,從此身子就更虛弱,老是腰疼腿酸,蹲下站起來,都會兩眼發黑,有時都會頭暈噁心,渾身沒勁,經常是做飯都做不了,而且我還患有很嚴重的貧血。

一九九四年時,檢查出卵巢腫瘤,去縣城動了手術,手術後,身體更虛弱了,而且不敢吃涼東西,一吃胃就難受,吃了也會都吐出來。一生氣,就肚子脹氣,不停的嘔氣,嘔起來,特別難受。

平時連胳膊都抬不起來,一幹點活渾身疼,下午就讓兒子和女兒輪流給我捶背。那時,為了減輕疼痛,我學會了喝酒麻醉自己。為的是喝點酒,睡著了,就感覺不到難受了。

我從不敢照鏡子,看到鏡子裏的自己蠟黃肌瘦,沒有一點血色和生氣,自己看著都害怕。那時,覺得活得太累了,渾身難受,甚至都想過死了算了,但是想到自己的兒女要是沒人管了,那得多可憐,身體難受,心裏也難受,有事沒事就和丈夫吵架。因為身子虛弱,多年來,我一直不斷嘗試各種偏方,也請過神婆,也去參加過氣功班,錢沒少花,結果都不管用。

2. 修大法 脫胎換骨了

一九九七年夏天,我二姐送給我一本《轉法輪》,告訴我說很多人都在煉法輪功,一些人有很嚴重的病,煉煉都好了。我說,我都學過氣功,就是讓你花錢買各種東西,一點沒起作用。二姐,說這個法輪功不一樣,按真、善、忍做好人,說真話,辦真事,不坑人,不騙人,對誰都與人為善,做甚麼事,都為別人考慮,遇事忍讓,寬容待人,不爭不鬥,不但能讓人思想變好,身體也變好。她說我要是學了,就不會這麼大脾氣,就不會老跟我丈夫吵架了。還說,我以前買的氣功書一百元一本,這本《轉法輪》才十二元,去學,人家義務教功,不收費。

我一聽覺得挺好,跟丈夫商量,丈夫很支持,說煉好了,最起碼不用花錢買藥了,你也不用天天這麼難受了,只要好,你就好好學吧。於是,我就去了縣城二姐家,住了半個月,白天二姐上班,就讓我在家看師父的講法錄像,晚上回來,就教我煉功,給我讀書。有時,會有熱心的姐妹來教我動作。她們個個都是那麼和善友好,跟她們在一起,會覺得很開心,很舒服。因為從小我就聽老人們講神仙故事,善惡有報的故事,所以我很相信善惡有報,要做好人的道理。看了師父的講法錄像,我覺的心裏敞亮了很多,明白了很多道理。做人要大度,要對別人好,不能和人爭鬥。

回家後,我有空就聽師父的講法錄音,早上煉功。有時,讓家人給我念幾段書。學煉了三個多月的時間,我就覺得身體輕快了很多,也有勁了,幹點活,不腰疼腿疼了,吃東西冷的熱的都能吃了,也能下地幹活了,我非常的高興,心情也舒暢了。一天沒上學的我一本三百多頁的《轉法輪》我居然能全部通讀下來,真是神奇。有時,也拉著丈夫讓他一起煉。之前因為一點小事和鄰居吵了架,見面都不說話。但學法輪大法後,我認識到這不符合大法的要求,於是,我主動找鄰居認錯和好,鄰居很受感動,從此鄰里關係一直很好。公公婆婆生病,我總是和丈夫多去陪護,妯娌們之間的關係也變得和睦。

我身體好了後,丈夫出去打工,家裏十五畝地,我自己一個人管理,澆水、施肥、除草,比倆口子都在家幹的都多,而且所有的莊稼都管理的很好。很多人都不相信我一個人在家種十五畝地,我告訴他們,我以前都不能下地幹活,因為修煉法輪功後,我整個人都脫胎換骨了,十幾年來,我沒吃一粒藥,身體一直很棒。很多人聽說後都覺得法輪大法真好很多人都想煉,我要感謝大法感謝大法師父。

二、張蘭芳屢遭迫害

1. 洗腦和勒索錢財

一九九九年七月份,電視所有的頻道都開始播放污衊法輪大法的新聞,很多一看就知道是假的,親自看過法輪功的書的人或者真正了解這個群體的人,都知道這是怎樣的一群人,我的心裏說不出的難過。村裏組織人挨家挨戶收書,修煉法輪功的不論男女老少都去鎮上參加「學習班」(即洗腦班),勒索三百到一千不等。我好幾次都是正在地裏幹活,就被叫去辦「學習班」,讓我們看謊言的報紙,聽謊言廣播,看謊言錄像,學完,讓我們寫「檢查」、寫「保證書」,不會寫的就直接讓我們按手印,完了交錢。

一天早上,我和丈夫剛剝完蒜薹,丈夫把蒜薹裝好筐,放到自行車上,準備趕集去賣,岸堤鎮派出所所長王文章帶了幾個人來了,問我丈夫這是要去幹甚麼,我丈夫說去賣蒜薹,王文章吼道賣甚麼賣,別賣了,趕緊去派出所辦學習班。我和我丈夫先後幾次總共被罰三千三百六十多元,(辦「學習班」勒索五百元一次,三百元三次,說給當官的請客要五百,還有派出所的罰款二百元,派出所索要請客吃飯的二百六十元還是三百元記不清了,還有去濟南勞教所的一千元路費)沒給甚麼憑證。

二零零一年,派出所讓我去一趟,說問點事,我去了,結果沒問甚麼,讓我一個人在辦公室,於是,我就回家了,聽說到處有同修被綁架判刑,於是我就離家出走了。到年底時,我回到了家裏。有一天派出所所長王文章帶了七八個人闖入我們家裏,我丈夫到院子,王文章甚麼話沒說,過來就狠狠打了我丈夫兩個耳光。然後,讓我和丈夫老老實實呆著別動,還罵了很多髒話,然後,我家前後左右都被派上人看守,其餘人就開始翻箱倒櫃,連床底所有房子裏任何的犄角旮旯都搜了,包括孩子小學時的課本都拿出來,搜了一遍。家裏的大法書、煉功磁帶被抄走,孩子練毛筆字的毛筆也被劫走。我公婆家的柴火、裝糧食的陶缸都被搜了。

2. 非法勞教三年

抄完家後,過了幾天,我村書記張邦軍,說是讓去派出所報個到,保證沒有甚麼事,要是有事,他父母就如何如何,我去了,結果被扣下了,被送到了沂南縣看守所。後來,我不明不白的被判勞教三年,被送到濟南漿水泉女子勞教遭受奴役。

去濟南時,女兒給捎去的衣服有幾件我沒有帶著,結果被看守所給扔了。縣公安局還去家裏勒索我丈夫要四千元,說是去濟南勞教所的路費,丈夫說人都被你們抓走了,還來要錢,結果被強行索要一千元,那時,家裏只剩我丈夫和女兒,兒子在縣城上高中,家裏還有一個八十多歲的大爺,是我公公的二哥,他是個孤寡老人沒有兒女,我和丈夫管著他吃飯,每天都給他送,有時一天送三次。從九零年到二零零六年他去世,整整十六年,風雨無阻。我被關押期間,我的女兒在家給老人做飯送飯,從未間斷。那時女兒十六歲,本是上學的年齡,其他同齡人還是在父母面前撒嬌,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的年齡,女兒面對的卻是母親被抓、被親朋非議,承擔的卻是燒火做飯料理家務伺候老人的重擔。

在勞教所,五大隊隊長牛學蓮迫害法輪功學員很賣力,所有人都必須「轉化」,否則就會被「熬鷹」、關小號、加刑、不允許會見等等,連續好幾天不讓睡覺,還讓猶大幫教毆打法輪功學員。即使是在中國新年那天,我們依然幹活到凌晨一點多。因為我左手出過事故,食指和中指之間的骨頭手術時對偏了,拿東西使不上勁,縫被子時,我的手都被針扎爛了,化膿,鑽心的疼。不管黑夜白天都有幹不完的活,瞅的我的眼睛都看不清了。

我兒子大老遠去看我,她們不讓見,有時讓交二十元錢會見五分鐘。原來,勞教所很窮,自從關押進二百多名法輪功學員後,勞教所領導說學法輪功的幹活好,他們聯繫各種手工活,讓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大法學員不分白天黑夜的幹,很快,勞教所就蓋了新樓、配了新車。而他們每月卻只給勞教人員二十元錢的報酬。吃的菜都是去菜市場撿的人家扔的菜,一星期給吃兩次包子,算是很大的「恩惠」。

3.回家後 騷擾、勒索不斷

回家後,派出所三番五次去家裏騷擾,還去搜查過兩次,在我被非法關押期間,我的二姐也被非法勞教三年,四妹失蹤,七個月後,才知道是被非法關押在北京的一個看守所。因此,搞的我們兄弟不理解我們,不願和我們來往,老爹面對子女失和,女兒學做好人卻被非法關押坐牢,還要遭受非議,心裏承受巨大壓力,長期的憂鬱,導致腦出血,癱瘓在床。我們幾個子女輪流照看。

一天輪到我去照看了,那天是逢集,我帶著煎餅去集上,買了點韭菜、牛肉、點心,騎自行車走到大橋南時,突然跑過來一個人,一把就把我從自行車上拉了下來,我說:「你這是幹甚麼?」他說:「你上派出所再說,」我說:「我七十多歲的老爹癱瘓在床,我得去照顧他,你憑甚麼拉住我?」他二話不說,強行讓我推著自行車去了派出所,把我關到一個小屋裏,讓一個女的脫了我的衣服搜身,我身上只有趕集剩下的十幾元錢,沒有其它任何東西。籃子裏的菜也都翻了,裏面除了菜和我帶的煎餅之外,沒有任何東西。

我說:「怎麼去看自己的老爹還犯法嗎?你們派出所的是管壞人的,把我弄這來,算怎麼回事?你們去替我照顧我老爹,還是怎麼著?」派出所的人沒一個搭腔的,有個人說:「縣六一零的一會兒就來了,等他們來處理。」

等了兩、三個小時,來了兩個人,問怎麼回事,我說:「我去照顧我癱瘓在床的老爹,這也犯法嗎?你們憑甚麼把我抓來?」派出所說,有人舉報的,因為沒有任何憑證,也沒搜到任何東西,就把我丈夫叫去,讓交五百元罰款,丈夫說,平白無故把人抓來,怎麼還罰款?在那裏,沒有人和丈夫講道理,丈夫說多了,就威脅他說要拘留,或者加倍罰款,最後被逼交了二百元罰款,另外要了二百六十元,說是招待費。然後讓我回家。在派出所院子裏,聽到有人說,六一零的來了,怎麼也得弄個飯錢,吃個飯。在派出所從早上一直折騰到晚上,我要點水喝,派出所一個女的說學法輪功的還喝甚麼水,渴著吧。

我在集上被抓時,娘家村裏有人看見了,很快傳到親戚耳朵裏,搞得大哥都不和我們姊妹說話。老爹心裏很難過,逐漸病情加重,再次住院治療,不見好轉,不久含冤去世。

那時沒有人和我們講理,一提到法輪功,他們就說沒辦法,這是「上面的政策」。不管是去上訪的,還是在家修煉祛病健身的,隨便找個理由就可以罰款、判刑。

我們控告江澤民,不是為了自己,是要讓更多的人看清江澤民及其追隨者的真實面目,讓更多的平民老百姓不再承受苦難。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