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大連市金州新區張豔芳遭刑訊逼供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一六年三月九日,大連市金州新區公安局國保大隊與金州向應派出所綁架法輪功學員張豔芳,同時不出示證件非法抄家。

警察將張豔芳綁架到金州向應派出所,金州國保大隊郭林、向應派出所李壽臣等四、五個警察參與綁架並非法提審。幾個男警竟然對一位女人大打出手,強迫她在他們炮製的東西上按手印,不按就拳打腳踢,生拉硬拽,拽著張豔芳的胳膊按手印。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在野蠻的毆打和恐嚇中使張豔芳暈倒在地。後經醫院檢查血壓升高至高壓210mmhg,心律不齊。在這樣危及生命的情況下,他們還是迫不及待的在當天晚上強行將張豔芳關進大連看守所。

第二天早上,三月十日派出所的兩個警察將張豔芳的刑事「拘留通知書」送達到家屬手中。

三月十四日,張豔芳的家屬聘請的律師介入,到金州公安分局要求見辦案人,門衛拒絕進入,在門衛處電話聯繫,值班人不告訴是誰?一直追問律師:你想幹甚麼?律師說:「我是當事人的律師,我有權利知道辦案人是誰。」最終她也不說是誰。

下午律師將一份「變更強制措施律師意見」放在門衛處讓其轉交。兩天後,國保大隊長郭林打電話給律師告訴了辦案人,說:有事找辦案人。

主要責任人:大連金州新區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郭林:電話 0411─87837600
金州新區向應派出所:李壽臣 電話 0411─87290858
金州新區公安局局長:陳傑 電話 15502637777 13804088168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