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遭冤獄共十年 甘肅王安林依法控告江澤民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王安林,又名王愛玲,女,四十一歲,家住甘肅省金昌市金川區寧遠鎮龍景村,因為按真善忍修煉法輪功、做好人,二零零一年至二零一一年十年間被非法勞教兩年、又陷冤獄八年,人生的黃金階段被江氏集團關押迫害。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王安林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一、走入大法修煉

王安林,家住甘肅省金昌市,是家中兄妹五人中的老小。一九九八年五月底,已經修煉大法的二姐告訴她河西堡要開法會,那時她只知道煉法輪功可以祛病,就想去聽聽是怎麼祛病的,好回來後,讓重病的母親煉功好病。在這種心態下,來到法會現場,她靜靜地聽著每位法輪功學員的發言,她被眼前的這一群人感動了,決心修煉法輪大法。回來後,就請了《轉法輪》及講法帶、煉功帶,真正的走入了修煉中。後來,父親也得法修煉,現已八十一歲。

二、甘肅省平安台第一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日,王安林和二姐被關進看守所。那一天,一共有十幾名法輪功學員同時被綁架。

二零零一年一月三日下午,王安林被告知要非法勞教,王安林拒絕簽字,並繼續絕食。四日下午,王安林被轉到戒毒所。在戒毒所,王安林被帶到一間辦公室,室內一男一女,男的自我介紹說是金昌市「六一零」的,告訴王安林只要不絕食,放棄法輪功,就會有好的生活。王安林態度明確的告訴他,是不可能放棄法輪功的,至於絕食,只要你們不非法關押我,立即放我回家,我自然知道該怎麼做。「六一零」那個男人氣急敗壞地說:「不吃就拿開張器強行灌,有的是辦法。」

第二天,王安林被野蠻灌食,警察廖某某、李某某指使幾名吸毒者把王安林強行壓在床上,一男人捏嘴巴鼻子,另一男人拿勺子把撬嘴,一女人壓頭另外的人壓胳膊腿,六、七人對她施惡。幾天後嘴不能張,兩腮被捏的疼痛難忍,上顎因鐵器撬而潰爛。

酷刑演示:灌食
酷刑演示:灌食

二零零一年的一月九日早六點,警察們組織了公判會,王安林被非法勞教兩年,劫持到甘肅省平安台第一勞教所,一同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有十三人,其中王安林二姐也被非法勞教。

1.勞役、洗腦迫害

在甘肅省平安台第一勞教所七大隊,王安林被逼幹農活。天寒地凍的日子,用鐵鍬拍土塊,鐵鍬拍在地上瞬間被彈起,震的手臂發麻,手上滿是血泡,血和手套粘在一起。有時睡到半夜,就會疼醒,手指無法伸直,呈半握拳狀,手指開裂,長時間不好。嚴寒酷暑翻地、種樹、鋤草、種菜、摘果子,一樣接一樣,連星期天都不休息。遇到三、四月份植樹,通常是早晨出門晚上進門,吃的是頭一天的饅頭和菜,喝的是自來水,吃飯時沾滿泥巴的手拿著饅頭往下咽,那種日子苦不堪言。

在勞教所,法輪功學員被限制不能和別人說話,有兩名吸毒犯監控,並強行背規章制度,王安林不背被罰站到凌晨兩點以後才讓睡覺。中隊長谷豔玲經常找王安林「談話」,給她施加壓力。

後來王安林早晨出工,下午被罰站,一站就是一下午。一月後,見王安林無動於衷,便在勞動中體罰,強迫其幹最髒最重的活:拉板車,掏糞坑。法輪功學員在兩米深、六米寬的糞坑中往上扔,吸毒犯們在上面唱著說笑著,監視法輪功學員幹活,連六十多的老人都不放過。

下午「學習」,強迫看誹謗法輪功的碟片,管教在上面講,「包夾」在下面監視法輪功學員記筆記,如果不記就被「包夾」打罵,這些做法都是在管教授意下幹的,還逼迫法輪功學員寫「思想彙報」,每週一次。

2.長時間背銬

二零零一年四月的一天,王安林被中隊長谷豔玲叫到辦公室逼「轉化」,王安林明確告訴她不可能。中隊長谷豔玲說:「看來不給你來硬的你是不去想。」說完便拿出銬子,把王安林背銬起來拴上繩子掛在窗戶欄杆最上面吊起來。不一會手就變成褐紫色,汗水順著脖子往下流,衣服都濕透了,兩小時後才放下來。谷豔玲還偽善的買來雪糕,給包夾人施加壓力,要王安林吃,王安林拒絕。回來後,獄警還威脅不讓告訴任何人。

酷刑演示:吊銬
酷刑演示:吊銬

五月,王安林又被強迫寫「轉化」材料,王安林再次被吊起來迫害。「包夾」牛愛花看王安林痛苦的樣子,把門鎖上,用力抱住,以減輕王安林手臂的重力,但是只要一聽到腳步聲就立刻鬆開,這樣反而使王安林更痛苦。

王安林給牛愛花講法輪功的美好,講大法師父的偉大,背《洪吟》,背《論語》。一個多小時後,中隊長谷豔玲進門了,背對著王安林坐在辦公桌前。王安林對谷豔玲說:「你口口聲聲說,我轉不轉化你都無所謂,你警服照穿,工資照拿,但為甚麼會用這麼卑鄙的手段迫害我,你這算甚麼?」谷豔玲猛地轉過身,想動手打王安林,當她看到滿是淚水還微笑的王安林,她甚麼話都沒說,打開抽屜,拿出鑰匙,把銬子打開,王安林的兩手臂無法動,一直向後背著。

這種吊背銬輕者幾天才能恢復,重者長達八、九個月,其中有一位法輪功學員叫王連珍的就是遭受這種迫害,半年多了雙臂無法動彈,吃飯穿衣上廁所都需要別人幫助來完成。還有一位叫馬蕊玲的大法弟子,受警察指使被吊在菜窖裏,用泡過水的麻繩捆住雙手,吸毒人在外面拉住繩子的一頭,繩子從房樑上穿過,吊起來毒打,然後再鬆開繩子,人就從高處猛的摔在地上,再吊起來,就這樣折磨。她的臉腫的看不清五官,身上到處都是青紫色。

王安林和二姐被綁架到平安台勞教所後,其父親從電視上看到後,就趕到勞教所送衣服,千里迢迢的來卻不讓見。其父親回到家後,就被非法關押。王安林在勞教所期間,家人來過幾次,但勞教所方面從未讓其見家人一面。

二零零二年,王安林從平安台勞教所回家。

三.甘肅省女子監獄:八年冤獄迫害

1.非法關押、庭審、判刑

二零零二年,從平安台勞教所回家後,王安林經常受到寧遠鎮派出所騷擾,被迫流離失所,來到蘭州。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七日,王安林和二姐正準備出門,守在門口的蘭州市國家安全局一幫人破門而入,七、八個男人把他們壓住,跪在地上,用黑布套住頭,搜身,把房間翻個底朝天。半小時後,他們被塞進車裏,拉到甘肅省安全廳賓館,用手銬銬在床腿,坐在地上,每人一個房間,並把冷氣打開凍。

九日晚上十點多,王安林被關進甘肅省安全廳看守所,被侮辱性搜身,衣服全脫光,給一件穿一件,外衣被沒收,被迫穿囚服,外穿黃馬甲,鞋子也被沒收,給一雙男式布鞋,四十二碼的,冬天沒有棉衣棉鞋,關在冰冷的監室。在看守所,沒完沒了的提審,提審的其中有一人叫張宏光。王安林吃東西就吐,晚上十點多,被他們單獨提出去,強行打吊瓶。

三十四天後,王安林被非法逮捕,她拒絕簽字,回來後,被單獨關在一間囚室,長達三個多月,除了送飯的和管教之外,見不到任何人。

酷刑演示:手銬腳鐐
酷刑演示:手銬腳鐐

二零零四年八月的一天,王安林被戴上手銬、腳鐐,強行帶到蘭州市七里河區法院非法庭審。十名法輪功學員坐在一起,後面有六十多警察,沒有通知法輪功學員的家人參加。法輪功學員在庭上說「法輪大法好」,法官呵斥阻止法輪功學員自辯。庭審進行到一半時,法輪功學員白金玉向法官要同是法輪功修煉者的兒子趙旭東(已被蘭州市第二看守所迫害致死),法官無法解釋,便草草收場,隨後王安林他們被帶回。

兩個多月後,王安林再一次被帶到法庭,不讓說一句話,法官直接宣判,王安林被判刑八年,王安林抗議,拒絕簽字,拒絕接判決書。回來後,王安林寫上訴書,有一法輪功學員在上訴書中揭露江氏集團的迫害而遭毒打,被用兩根電棍猛擊。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日,王安林和其他法輪功學員挨個被叫到提審室宣讀裁定書,維持原判。

二零零五年四月七日,在甘肅省安全廳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年四個月後,王安林被劫持到甘肅省女子監獄入監隊,繼續遭受迫害。

2.入監迫害

入監第一天,王安林就被獄警帶到生活衛生中隊辦公室脫光衣服搜身,連內衣都不放過,被褥拆的七零八落,棉絮裏都要摸個遍,衛生紙捲全部拉開,整包洗衣粉全部被打開倒在盆裏檢查。八天後被送到入監中隊,每天被強迫看誣蔑大法的碟片。十三天後,被匆忙分到二監區。每天去車間勞動做衣服。

3.關黑屋子

十一月二十六日,中午收工時,被搜身,回來剛一進監舍就被叫到辦公室,專管迫害王安林的分隊長張妮,把其關進事先準備好的一間黑屋子。裏面除了一張幹板床之外,甚麼東西都沒有,窗戶用紙糊住,門被外面反鎖,暖氣用厚棉簾包住,燈泡二十四小時開著。派四人輪流監視王安林,這四人均是吸毒、販毒品被判無期徒刑的人。在黑房子中,王安林以絕食來抵制對其的迫害,幾天不讓刷牙、洗臉,上廁所都限制,一天兩回。那幾天一百多人住的一層樓聽不見一點聲音,拿其他刑事犯的話說「感覺空氣中都瀰漫著緊張」。

第四天早晨九點,在中隊長顧紅英的授意下,四個「包夾」在反鎖了門的室內,對王安林實施野蠻灌食。王安林被壓在幹板床上,石秀蘭用膝蓋壓在其胸脯上,一手捏住兩腮,一手拿勺子撬嘴,姚春玲一手壓頭,一手捏鼻子,張友娣壓雙腿,馬玉蘭抓腳,對王安林進行野蠻灌食。

王安林問她們:「誰給你們這麼大的權力對我人身侵犯?」石秀蘭說:「沒有警察的施壓,我們也不會這樣,但是我們接到命令,讓你必須在十點以前吃東西。不管用甚麼辦法,只要你吃東西,哪怕一口,我們也有個交待,否則你就會被送往勞改醫院,我們也會因你而扣分。你一頓不吃,我們就被扣十分,我辛苦一月才掙十分,所以我不會因你不吃而被扣分。」

下午,王安林又一次被惡毒灌食。一天二十四小時不讓睡覺,只要一閉眼,就被捅一下,不讓穿棉褲棉鞋,腿凍得發麻。「包夾」馬玉蘭讓王安林坐在床上,把其的雙腿夾在她兩腿間焐。被「包夾」姚春玲打黑報告給顧紅英,馬玉蘭因此而被記過一次。

在關黑房子的前十幾天裏,王安林沒洗過腳,沒換過內衣,早晨洗漱都是由「包夾」把盆端進房間,洗完端出去。四十二天後,解除了關「小號」。二監區教導員劉穎,監區長安瓊。

4.再次被隔離洗腦

二零零六年七月六日,王安林再一次被留在監舍迫害,每天別人出工,其就被兩「包夾」帶到管教值班室,強迫看誹謗法輪功的電視。後來從教育科找來三個經濟犯對王安林進行洗腦,任麗、牟小麗、梁麗萍三人均是本科學歷。成天拿著誹謗法輪功的書,從書中看到有些話跟其理論,被其拒絕。

一次,獄內於二零零六年初成立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科室主管朱虹,把王安林叫到辦公室拿出縮印本《洪吟》和《九評共產黨》問,見過嗎?聽說過嗎?王安林沒理她,她百般引誘,想抓住王安林的心理,最終未得逞。直到十二月二十五日才解除隔離。

5.奴役

在監獄,王安林不但遭受精神折磨,還承受肉體奴役。早晨五點五十起床,一直幹活到晚上九點半,有時更長。初到二監區王安林就被安排在縫紉機上加工衣服,從未踩過縫紉機的她時常手被扎破,高強度的勞動使其經常頭暈浮腫。還被迫加班加點,沒有星期天。

有一次星期天,王安林全身浮腫,要求休息卻不予批准,理由是如果你休息,你的包夾人也得跟著休息,那樣她們的任務量完不成,整個分隊的產量就完不成。超負荷的勞動使王安林疲憊不堪,趴在機子上睡覺。中隊長張英勃找其談話,說:「別人都在幹活,你睡覺合適嗎?你比別人特殊嗎?」王安林反問獄警張英勃,「你們知法犯法,還有理由指責別人嗎?我的特殊不是你們強加給我的嗎?為甚麼別人家人來探視,你們會讓見面,為甚麼我的家人在一年多失去音信後,好不容易找到我,你們卻不讓見,就因為他們也是煉法輪功的,你們這麼做合理嗎?如果不是我極力爭取,你們會在家人第二次來時讓我見面嗎?我接見時,你們兩名警察跟著,一人監聽,一人監視,為甚麼別人就沒有我這樣的經歷呢?這種特權是我自願的嗎?」

張英勃說這是監獄的規定。王安林接著問獄警張英勃:「你說到監獄的規定,那我問你,勞動法上明確規定每週勞動時間48小時,最多不超過56小時,而我們每週勞動加起來超過72小時,你說誰在違法,難道《監獄法》和《勞動法》之間有衝突嗎?就算女監私自規定每星期一三五晚上加班,二四六晚上休息你們也沒執行。我要求二四六晚上休息,星期天正常休息,我有這個權利,我希望你能上報,儘快給我答覆,我給你一週的時間」。一週後,通知王安林二四六晚上休息,星期天正常休息,而其他的服刑人員卻正常出工勞動,沒有休息日。

王安林所在的分隊二十四、五人,每天要完成一百六十件西服的加工量,加工的衣服銷售在西北各省市區,監獄加工卻被冠以名牌商標如「老人頭」、「皮爾卡丹」等。王安林她們加工三五一二廠的軍品,有棉衣、迷彩服、地勤服、帽子。內蒙古軍工廠的武警襯衣,數量十萬件之多。民品有學生服、工作服、救災帳篷、演出服、羊絨大衣,工期緊任務重,幹活就像上足了發條的機器。

在監獄精神高度緊張,每月要安全檢查,被迫搜身,翻被褥,有時還把被子拆開在裏面摸。每月還要身體檢查,有時幾個月不去,去一次把幾個月的都補上,只是在走過程。每月還要寫思想彙報。

四、走出冤獄 仍被非法監視、騷擾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七日,王安林被金昌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賈德蘭、派出所警察賈雪香、寧遠鎮專門指派的五人接回,送到村委會,由其父親領回。第四天晚上十點多,派出所的人開車到王安林家,要其到派出所辦手續,隔著門被其拒絕。

二零一零年八月,寧遠鎮司法所的人到王安林家,說是對其「幫教」,要其父親在「幫教表」上簽字,被其父親拒絕。三天後,他們找到王安林打工的地方要求簽字,被王安林拒絕,告訴他們對「幫教」沒有必要,他們便離去。

二零一零九月八日,寧遠鎮派出所一姓吳的人找到王安林打工的店裏,一天三次,王安林不在。第二天早晨又去,留了電話號碼。王安林上班後打電話,告訴他:「別在我工作的地方三番五次的騷擾我。」吳姓警察要王安林交兩張照片,辦二代身份證。

二零一三年四、五月份,戴寶吉經常偽裝成買東西的顧客到打工的店裏監視王安林,後來王安林的老闆告訴王安林,她被監視,並監聽了她的電話,還打電話誣陷說「她隱藏的挺深的,」老闆知道王安林是法輪功學員,雖然非常捨不得,但是害怕連累自己。王安林知道了這件事後,主動辭職離開。

二零一三年七月份,王安林到寧遠堡派出所,要她的解教表和釋放證,同時要求把名字改過來,被剛上任的張姓所長以他沒有經辦過,等他了解完了,再給答覆。時間不長,王安林拿上戶口本,再一次到派出所,卻被戶籍警扣押戶口本,要求王安林按他們的規定先照一張他們所需要的照片,然後再上報改名字的事,身份證等到後面再辦。到目前為止,王安林都沒有身份證。

二零一五年六月中旬,寧遠鎮的三人以民政慰問的名義到王安林家找其談話,王安林的二姐和父親接待了他們。兩天後,那些人又一次找到王安林打工的店裏,見店裏還有人,很含糊的說只是看看你好不好,沒別的意思,二十分鐘後離開。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