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難中找到自己的根本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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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四日】我今年七十六歲。十九年的修煉,經歷了病業關、心性關和各種魔難,都是在師父慈悲的呵護才能走到今天。我對師父的感恩無以言表,只有一顆堅定的信師信法的心。

二零一四年九月的一天晚上,我在一條單行道的小街上穿過人行道時,被一輛汽車給撞了。當時只聽到「噹」的一聲撞在頭上,暈過去了,不知多長時間,一瞬間突然清醒過來,有點意識到出事了,我低語:「沒事!沒事!」想起來但動不了,我本能的喊出「師父救我!師父救我!師父……」暈過去了。大約半夜裏,我甦醒過來了,守在病床前的女兒對我說:「媽媽,你被酒後醉駕的汽車撞了,但醫生說可能不會有生命危險。」

我知道在醫院裏了,但好像睡在石頭尖上一樣,全身疼痛難忍動不了,我心裏明白是師父救了我。看到我身上幾個輸液的吊瓶,我對女兒說:「不住院,明日回家。」女兒說:「不可能,只有在醫院裏才能解決肇事問題。」我說服了女兒把藥放起來,心裏求師父將輸的藥液從另外空間排走。心想:我是大法弟子,無論在哪只要活著,就要做三件事,於是不分白天黑夜的聽師父的講法,整點就發正念,請師父加持:不准邪惡給我身體任何部位製造不正常現象。

全身檢查結果:右眼和半邊頭部受重傷,但未傷眼球和腦內;左手拐肘關節處、右腳膝蓋處、左肩關節都受傷,腫起好大的包,但沒傷骨,只有股骨折了。醫生和來看望我的人都說:「這麼大的年紀,太幸運了!」我乘機便說,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講修煉的神跡和美好。並給護工、病友、肇事者家屬、看望我的朋友講大法真相和勸三退。

受傷的第四天,我請師父加持我的正念:我要煉功!心裏想著「難忍能忍,難行能行」[1],再疼也強迫自己坐起來,煉一至三套動功。十天左右,不顧醫生和女兒的阻攔,我回家了。

同修們都很關心我,來家和我一起學法、發正念、切磋,我恢復很快,兩個月左右我就能走出去發真相資料、自由行走。破除了常人「傷筋動骨一百天」的說法,使認識我的人和兒孫們見證了大法的神跡和美好。

從學法中我知道:大法弟子遇到的任何事情都不是偶然的,都與自己的修煉有聯繫的。我在修煉中肯定有漏、有根本的執著,才被邪惡鑽了空子要毀我。師父說:「無論你認為再大的魔難,再大的痛苦,都是好事,因為你修煉了才出現的。魔難中能消去業力,魔難中能去掉人心,魔難中能夠使你提高上來。」[2]我想:只有在學法上下功夫。通過幾個月的靜心學法,對師父講的法理有了更清晰的認識,「碰到的任何事情,第一念首先想自己,這就叫「向內找」。」[3]師父的這句講法深深的刻入了我心中。

有一天早晨煉功,打坐剛要煉完時,突然聽到「修心斷慾去執著」[4]的聲音,這一下把我震驚了。睜眼一看,周圍甚麼都沒有,我立刻明白了是師父在點悟我,我想:師父時刻都在我身邊,看到我的言行已不是修煉人的了還執迷不悟,警醒我。我的眼淚不由自主的掉下來。那幾天我向內找了,找到自己有利益之心,還找到自己有妒嫉心;勸老伴三退沒立即表態就產生了怨恨心;還有爭鬥心、顯示心。但還是意識不到自己的根本執著。

近半年來學法時,好幾次剛翻開《轉法輪》,總看到「修煉就得在這魔難中修煉,看你七情六慾能不能割捨,能不能看淡。你就執著於那些東西,你就修不出來。」這段法,我心裏豁然明白:根本執著就是「情」。人家說我是「賢妻良母」,還自鳴得意。從退休後一直為兒為女照顧孫兒孫女,每天買菜做飯,三件事也在做,但沒有像精進的同修那樣全身心的投入,在修煉中提高。特別近兩年來兒子、老伴都生病,學法、煉功跟不上,三件事放鬆了,有時言行都表現的常人化了。

去年老伴去世,較長時間泡在情中解脫不出來,師父在夢中用同修的嘴點悟我,叫我看一九九九年師父在《澳大利亞法會講法》中師父在答疑時講:「三界內所有的分子與細胞都被它浸透著,所以修煉中就很難擺脫。修煉的人,你要放不下這個情,你所做的一切都是人的行為。其實,重情就是在維護這個情,你就是常人;你要能放下它,你就不在它其中,就是神。」[5]

我反覆領悟師父這段講法的內涵,悟到以前別人說我「某人很好,很重情」,還自以為是優點,其實這個「重情」恰恰是我修煉中的一大障礙。「情」如影隨形,浸透在人身的細胞中,思想離開法就是人的思維,在講真相中有時就是效果不好,有的親朋好友多次給講真相就是不三退,自己還認為別人頑固,其實就是思想不純淨帶了情。

現在我深深的體會到為甚麼師父一再強調學法的重要,修煉是第一位的深刻內涵,只有認真學法修心,才能救得了人。正法越到最後,對大法弟子的要求更高、更嚴肅。我時時想到師父講的「放下任何心,甚麼都不想,就做大法弟子應該做的那一切,一切就在其中了。」[6]用師父這句話來要求自己,走好、走正最後的路,跟師父回家。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零八年紐約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經文:《甚麼是大法弟子》
[4]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誰敢捨去常人心〉
[5] 李洪志師父著作:《澳大利亞法會講法》
[6] 李洪志師父著作:《導航》〈華盛頓DC國際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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