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二日大陸各地簡訊及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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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二日】

  • 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回家的消息

  • 提醒同修清理宣傳邪黨的集郵冊、紀念冊等

  • 從3月1號開始《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新規定

  • 服務員終於同意三退

  • 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回家的消息

  • 黑龍江省哈爾濱法輪功學員劉勁松的消息

  • 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回家的消息

    ◇2月3日被綁架的青島市程桂香於3月11日回家。

    ◇2月29日被綁架的山東東營欒紅於3月10日回家。

    ◇2016年1月被綁架的上海蔡玉芳已於2月5日回家。

    ◇山東淄博市水鎮仁和村劉桂萍被非法拘留7天後於3月9日回家。

    ◇2月17日被綁架的哈爾濱黃光於2月26日回家,身體虛弱在恢復中。

    ◇遼寧鐵嶺市楊木鄉九社村翁玉芝被非法拘留15天後於3月11日回家。


    提醒同修清理宣傳邪黨的集郵冊、紀念冊等

    最近一同修離世了,清理中發現她家地下室還有江鬼的照片。提醒同修注意檢查自己家中的書籍和物品,如集郵冊、小孩子用過的教科書,以及本人或家人工作單位(研究院所、工廠等)成立多少周年紀念冊等,其中很可能有歌頌邪黨的插圖和文字,上面甚至有江鬼的簽名等。這些東西說不定擱置在家中甚麼地方了,自己都沒有印象了,請及時清理並銷毀。


    從3月1號開始《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新規定

    據悉,從3月1號開始,新修訂的公安機關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正式施行,同一天,1999年6月11號開始實施的公安機關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廢止。

    新舊規定有甚麼區別?

    在1999年6月11日的規定中,因執行上級命令而犯錯,可以不追究警察責任的條款,在新規定中卻沒有出現。

    大陸同修在講真相中,特別是在對警察講真相中,可以忠告仍然執行上級命令、且有悖天理的警察,責任是要終身追究的。


    服務員終於同意三退

    遼寧大法弟子

    一天,我去超市講真相,一個服務員面無表情,和她說話也不搭腔。我就給她講:「你一天站在這裏為了甚麼?不光是為了活著,現在天災來懲治惡人,好人才會平安。」接著,我告訴她江澤民如何迫害法輪功,天安門自焚是假的……我不停的講,發出正念不斷解體背後操控她的邪惡因素。最後,她告訴我她是黨員,並同意三退。

    臨走時,她一再感謝我對她的勸導及幫助。我說:應該感謝我的師父,是師父讓我救你的。


    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回家的消息

    ◇黑龍江省雞繫西市法輪功學員王鳳芝已於3月8日,家人辦理完「取保候審」後,並交了10 萬元押金接其回家。之所以要這麼多錢的理由是他們收到不明身份的人給郵的兩把剪刀。並說如果沒有甚麼情況,三年後返回。

    ◇2016年3月9日晚6:30分左右,山東濰坊奎文二十里堡街辦、南苑社區派出所綁架了茂子村法輪功學員王洪德。王洪德於2016年3月10已回家。

    ◇遼寧新賓縣法輪功學員尹桂芹、馬恩芝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三月十日,從撫順南溝看守所回家。

    ◇吉林省白山市靖宇縣法輪功學員吳秀芹,2016年2月27日,在長春市女子監獄被迫害五年,已期滿,回到家中。

    ◇黑龍江省雞東縣永安鎮法輪功學員張麗萍、呂文范、劉秀梅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八日上午回到家中。

    ◇遼寧朝陽縣法輪功學員宋守銀已回家。

    ◇2月17日被綁架的瀋陽李秀萍於3月2日回家。

    ◇甘肅張雪蓮結束五年冤獄於2016年1月17日出獄回家。

    ◇黑龍江省克山農場徐基營被非法關押5天後於3月8日回家。

    ◇河北曲陽法輪功學員門偉乘車遭劫持後已回到家中。

    ◇山東省棗莊市薛城區法輪功學員孫士香和她明真相的老伴已安全回家。

    ◇遼寧大連沙河口法輪功學員劉愛琴被綁架後,送去醫院體檢,醫院要求住院。因體檢不合格,3月7日半夜11點多被放回家。

    ◇湖北省武漢市法輪功學員劉心安3月8日上午已從拘留所回家。

    ◇2月22日被綁架的山東濰坊市穆村鎮杜繼群於3月3日回家。

    ◇石家莊何俊榮已於3月5日從河北省女子監獄回家。

    ◇1月16日被綁架的山東臨朐柳山鎮崔文蘭3月1日從看守所回家。

    ◇山東濰坊穆村鎮郎會群2月22日被綁架後不久便已回家。

    ◇吉林省通化市法輪功學員秦懷斌2月27日結束八年冤獄回家。

    ◇2月15日被綁架的山東青島韓玉滿於2月29日從看守所回家。

    ◇2月22日被綁架的山東濰坊穆村鎮杜繼群3月2日以取保候審形式回家。


    黑龍江省哈爾濱法輪功學員劉勁松的消息

    請哈爾濱同修放心劉勁松同修很好,他還在堅定修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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