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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大法獲新生 講真相遭冤獄酷刑

——湖北公安縣張國亮在琴斷口監獄遭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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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二月七日】「一九九七年四月我在部隊服兵役時,因一場突如其來的罕見疾病令我步入人生絕境,強烈求生使我走入了法輪功修煉,通過修煉使我擁有了健康的身體,又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團夥迫害法輪功後,湖北公安縣張國亮堅持修煉使他獲得健康的法輪功、講真相,被綁架判刑,在琴斷口監獄遭受種種酷刑,胸部被嚴重打傷導致的胸積水。

下面是張國亮訴述他的經歷:

一、修大法治癒重症腎病

一九九六年我剛十九歲,在山東省煙台市37332部隊指揮中隊服役。十月一日連隊會餐,由於廚房多買了一些海鮮沒吃完,就留到第二天吃。第二天吃後導致全連食物中毒,近一半人住進了醫院。我算是最嚴重的,別人都出院了,我不能出院,原因是小便尿血並肉眼可見。那時感覺乏力,任何感冒、發熱、咳嗽、發炎,都可加重病情。

為查清病因, 團部衛生隊軍醫和連隊副指導員帶我到濟南軍區總醫院做了腎活檢,得出的結果是「IgA腎病」,發病率為二十萬分之一,部隊為我評定為「二等乙級革命傷殘軍人」。接下來就是激素治療,藥片一把一把地吃,由於沒有特效藥,發展到晚期就是尿毒症。看著同病房的戰友,也是從開始一把把的吃藥到後來透析治療轉為尿毒症,我感到暗無天日,心情極度沮喪。

一個與我要好的軍醫幫我查了國外相關醫學資料後告訴我:國外也沒有特效藥,只能保守治療。還告訴我如果每天堅持吃藥大約十年左右轉尿毒症;如果等感冒發燒後再吃藥,大約五年左右轉尿毒症;如果完全不吃藥硬扛,大約兩三年就轉尿毒症。並忠告我:這病最好別結婚,結婚會死的更快。

我幾乎絕望了,我才十九歲啊!我十六歲時父親病逝,家庭條件不好,今後的人生道路可怎麼走啊?那時連長常到病房來看我,安慰我:不要怕,西醫看不好有中醫,中醫看不好還有偏方,偏方還不行,再試試修煉法輪功,全國有幾千萬人在學煉法輪功,祛病健身有奇效。

我也就按照連長說的那樣,先西醫再找中醫,沒效果就請病假回老家找偏方,偏方治了近三個月就回到部隊,沒想到回部隊的當天晚上病又復發。這下我冷靜的想了很久,並通過連長開始了解到法輪功的一些情況,當時在全國各個階層已有幾千萬人在修煉法輪功,其中還有很多是專家和學者,他們可都是很有頭腦很有智慧的人啊,他們會輕易地去相信甚麼嗎?

為了保命,我決定修煉法輪功。隨著時間過去三個月後,我出現了一次類似感冒發熱還伴有咳嗽的症狀,但令我驚奇的是,我小便沒有尿血。如果是以前,那尿肯定是像洗豬肉的水一樣是褐紅色,但那次沒有,感冒症狀也沒有吃一粒藥就好了,真是太神奇了!這麼好的功法我一定要一直修煉下去!

修煉法輪功後,在我身上還發生了一件很神奇的事,讓我見證了大法的威力。那是我在入伍前考兵的時候臉上被傳染了一種皮膚病,開始一年多症狀很像一般的癬,起皮屑和癢。到第三年我就非常怕過夏天,因為那時我的臉上皮膚已經看不到皮紋,整張臉就像被繃了一張塑料膜一樣,發乾和癢。特別是流汗時臉上像火燒,像抹了辣椒一樣火辣辣的痛,部隊發的藥根本不管用,就自己攢津貼去地方醫院看病買藥,也沒有任何效果。在我修煉法輪功還不到半個月,有一天我午休後洗臉,發現臉盆裏有很多像洗澡時搓下來的髒東西,我想今天臉怎麼這麼髒就用力搓,越搓越多,整張臉像掉了一層皮,過後我就去打籃球,發現流了一頭的汗卻一點也不覺的臉痛。當時別提我心裏有多開心了,連戰友們都替我高興!

到了一九九七年五月,在我們連隊的戰友修煉法輪功最多的時候有十幾個,大約八月份的一天,連隊政治指導員誠心的對我說:「我是典型的無神論者,一直相信唯物主義,但是我親眼看到你從生病到西藥、中醫、偏方都沒有治好你的病,法輪功的有神論卻使你的身體不吃藥不打針很快就得到了健康,太神了,我無法解釋。但是,我是搞政治思想工作的,共產黨講無神論,要是我阻止你不讓你學法輪功了,你肯定不幹,可是讓你繼續學,我的工作又不好做。這樣吧,你是老兵,又快退伍了,你覺得好,就在儲藏室煉,不要告訴別的戰友,這樣我的工作就好做一點。」

後來我才知道,那時中共邪黨就已經開始迫害法輪功了,而且是先從軍隊開始,怪不得有好幾個戰友都陸續不煉了,可能就是指導員給他們談了話施加了壓力。由於我堅持煉功,身體一直很好。

一九九七年底我退役回到夾竹園鎮老家,一九九九年和女友馬金容幸福地結婚,二零零零年妻子為我們生下一個可愛的女兒,一家人其樂融融!

二、講真相被違法判刑

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公開發起迫害法輪功後,我和千千萬萬個法輪功弟子一樣遭受了種種殘酷迫害,給我的身心造成極大的摧殘,也給我的家人造成很大的痛苦。

在長達十六年的滅絕性迫害中,我們全家都遭到「六一零」長期監視,電話監聽,跟蹤,恐嚇;岳父岳母家及親人們也都遭到株連;夾竹園鎮派出所所長楊勇、副所長黎建國、羅成明、刑警隊長曹敬波(音)、民警鄒敦享、胡勁松(已車禍死亡)等警察和聯防隊(類似於協警)隊員劉濤及多名隊員,以及夾竹園鎮政府的主要幹部和居委會人員無數次騷擾我家;非法搜查、抄家、搶劫私人財物(大法書籍、錄音機、煉功坐墊等);警察曹敬波(音)還在我家門口用手銬當眾毆打我。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與其他法輪功學員懸掛大法真相條幅被不明真相世人誣告,二零零二年一月五日晚被夾竹園派出所副所長黎建國綁架到派出所。所長楊勇連夜對我刑訊逼供,並威脅我:「你承認也是你,不承認也是你,承認算你態度好,你不承認就是態度頑固,你們明慧網不是說已經有一千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警察迫害死了嗎(是二零零一年明慧網發布的被迫害死亡數據)?你不想算一個吧?你信不信我現在把你的腿打斷,你的媽媽就是從這裏爬到北京去告我,也沒有人敢接你的案子?」

當時我的媽媽正在派出所的大鐵門外推門大聲要求派出所立即放我回家。派出所全然不理會,楊勇指使聯防隊員對我拳打腳踢,楊勇又抓住我的頭髮往牆上撞,頭被撞破出血。後來有警察告訴我這個案子也是當時的荊州市市委書記劉克毅督辦。

二零零二年一月六日晚被綁架到縣看守所,一月七日被非法刑事拘留,一月二十二日被非法逮捕,二零零二年三月六日被公安縣檢察院指派檢察員汪輝、劉清龍、熊昌梅以公檢刑訴(二千零二)六號起訴書非法起訴,二零零二年七月被公安縣人民法院非法審判。審判長王峰;審判員陳春林、范謀珍;書記員李濤等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非法開庭,公安縣人民法院下達(二千零二)公刑初字第十四號非法刑事判決書,對我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我於判決書下達十日內向荊州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被非法駁回,維持原判。

三、在冤獄受酷刑折磨

在公安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九個多月後,大約在二零零二年九月中旬被一名司機和兩名警察(其中有一個警察姓劉,埠河鎮口音)劫持到武漢洪山監獄。

在入監體檢時,監獄醫院看到我以前的確診材料和傷殘證明,還有一起被劫持去的已七十多歲法輪功學員陳孝樓也有心臟病,值班醫生不收我們兩人,可非法押送我和陳孝樓的另一名警察(姓名不詳)說:他們身體沒病,好的很,只管收。值班醫生表示不敢做主,欲請示院長,這時一瘦高個幹部模樣警察(警銜為一級警督)問:「他們是幹甚麼的?」那值班醫生說:「是法輪功。」那警察說:「法輪功啊,那還請示甚麼,收收收。」就這樣,我們被監獄違規非法收監。

被非法關押一天後,又將我劫持到湖北省琴斷口監獄迫害。琴斷口監獄為了所謂的轉化率,警察操縱指使犯人對我使用種種酷刑折磨,如:強迫勞動;強制洗腦;毆打;恐嚇;不讓睡覺;頭部撞牆;穿大頭皮鞋踢胸部;「挖牆腳」( 這種酷刑是將兩手反剪在背後,頭頂住牆,人體呈九十度角以上,身體與腿基本呈直線型,度數越大越折磨人,人站在離牆一米多遠處,只能頭頂和腳尖用力,如此站很長時間,這種姿勢讓人身體十分難受);用塑料繩在脖子上掛五十斤重的水桶等等。

還有一種詭秘的體檢,莫名的多次抽血,最多的一次抽兩管血;各種儀器檢查:心電圖、腦電圖、拍胸片、B超、測視力、查尿,像這樣全面身體檢查有兩次。而這種全面體檢僅限於所有法輪功學員,我曾問過入監隊的警察:「為甚麼只給法輪功學員這樣細緻的體檢?」警察聲稱:「這是政府對你們法輪功的『關心照顧』,不要總是說政府不好。」身體檢查是在監獄外旁邊不遠的一家醫院進行的。

由於我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決不「轉化」,獄警劉文勝指使犯人王維和黃奇順強迫我超長時間勞動,早晨五點鐘起床,一直幹活到晚上九點,中間吃飯只給五分鐘,上廁所五分鐘。晚上九點之後,還要寫「思想彙報」,如果達不到獄警的要求,就要受罰。還被逼每晚背「罪犯行為規範」直到半夜十一、十二點,或者更晚。

在入監隊時,犯人王維和黃奇順在獄警的操控下,自設酷刑隨心所欲地折磨我。他們拿一個裝有五十斤水的水桶,用單股的塑料繩拴好後掛在我的脖子上,水不許潑出一點,如潑出一點就遭毆打。

犯人王維大約過一會就要看一看我被細繩勒得很深的脖子,不時的說些嚴重刺激大腦的話,惡毒地恐嚇我說:「像你們法輪功,上面有話,打死算白死,打死算監獄正常死亡率,你當過兵應該知道頸動脈被勒住,頭部長時間缺血會有甚麼後果吧?繩子已勒在肉裏很深了,再勒下去人就要休克了,寫不寫『三書』?寫就給你放下來。」我拒絕寫「三書」,這桶水從晚上七點鐘一直掛到晚上九點,掛了整整兩個小時。接著又罰「蹲軍姿」,長時間保持標準軍姿蹲著,不許換腿,不許晃動,時間一長人就失去了平衡,感覺隨時都會倒地。

經受了這次的酷刑後, 第二天白天幹活時感到全身難受,頭耷拉著一點也抬不起來,就感覺脖子撐不起頭,頭隨時會掉下來似的。幹了一天活,到了晚上又接著吊那個水桶,他們還嫌桶裏的水不滿又將水加滿。犯人王維又問:「寫不寫?」我仍拒絕,他就叫來老年法輪功學員江正旺,逼他用「挖牆腳」的方式將頭頂在我掛在脖子上的水桶面上,水桶面在我的腹部以上部位。江正旺不想傷害我而拒絕這樣做,馬上就遭到了王維一頓暴打。我為了減輕對江正旺同修的迫害,就讓他把頭放在水桶上,他就儘量站得離我近些,只將頭輕輕放在桶上,想儘量減輕我脖子上的重量。犯人王維不依,叫江正旺站遠些,可江正旺就是不挪腳,王維一腳猛踢在江正旺的心窩上,他倒在地上好長時間都爬不起來,起來後接著逼他將頭頂在水桶上,這樣又持續了一個多小時。這次迫害後,我的頭近一個月都抬不起來,感覺脖子一點力氣都沒有。

一個叫黃志堅的暴力綁架犯,是獄警利用來迫害法輪功的打手。黃志堅稍不如意,就讓我「面壁罰站」,罰「挖牆腳」並用很重的雜木椅狠狠地打我。還有兩次不給吃飯,有時通宵不讓睡覺,讓我連續蹲軍姿兩個多小時。有一次也不知他哪裏不滿意,強逼我「挖牆腳」,那天他穿著大頭皮鞋,突然朝我的心窩猛踢一腳,當時疼得我大汗淋漓,呼吸困難。此後一直胸口疼痛,這種疼痛持續了一個多月,伴有氣短,呼吸困難。在這種情況下,還一直強迫我進行強體力奴工,直到我無法勞動才帶我到監獄衛生所檢查,醫生說是「結核型胸膜炎伴雙胸積水」有生命危險要立即住院。我分明是胸部被嚴重打傷導致的胸積水,監獄醫院卻加個「結核型」胸積水來掩蓋他們的罪行。

醫院給開了住院單,我將住院單交給值班獄警邱凡,他看後漠無表情的說:「你要住院我批不了,其他人我可以批,法輪功的必須監獄政委簽字才行。」我說:「那你就去幫忙找政委。」他說:「怪你運氣不好,今天政委出差了,你在監號等吧。」我說:「醫生說有生命危險要立即住院。」他很不耐煩對我吼道:「你自己要死關我甚麼事。」等到第二天下午我才住進醫院。在醫院住了三個多月,病沒好徹底就我讓出了院。主管我的是一個主任醫生,他對我說:病沒好徹底,以後要靠自己多保養。

在冤獄期將滿要回家之前二十多天,我找到監獄區長齊建忠說明自己在監獄遭暴力毆打導致內傷到現在未癒,要監獄給我一個說法。齊建忠表面上說會幫我反映,實則卻對我進行報復,其他犯人釋放前三個月都是休息,可卻讓我繼續幹活,直到出獄。

四、迫害還在延續

在我遭受冤獄期間,我的家庭和親人都遭受了巨大經濟損失和精神傷害。在我遭綁架、判刑迫害前,以我為主經營的皮鞋店一直生意很好。我遭迫害後,由於妻子要照顧一歲半的女兒,無法正常經營,所有商品被迫虧本處理,門店被迫關閉,從此我的妻子和女兒失去了生活來源,母女倆只有靠岳父岳母微薄的工資和親人接濟度日。

我的母親原本健康硬朗的身體,由於我遭冤獄使母親也遭受到很大的打擊,三年半後回到家看到母親比以前蒼老了十多歲。

由於家裏欠了外債,生活異常艱辛,回家後只好忍痛將女兒交給岳父岳母照顧,和妻子一起外出打工維持生計。可就是這樣,當地「六一零」假借各種名義騷擾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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