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停發神韻光盤體悟「做到是修」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與往常一樣,我與妻子同修晚飯後的第一個任務就是上明慧網。今天的心情卻有所不同,我看到明慧編輯部《關於全面停止發放神韻大陸光碟的通知》。同時,我又連同明慧編輯部前些日子發布的《神韻錄像嚴禁帶到海外》、《今年不提供神韻演出大陸光盤》兩個通知,一連看了幾遍。沉悶之餘,立即找到同修商量如何執行明慧編輯部的通知。我們悟到這是能不能做到師父怎麼說弟子就怎麼做的問題,是大法弟子修煉中是否能夠信師信法的問題。

痛定思痛,對於有些學員在神韻錄像文件和光盤上出現的問題,讓我們共同找出原因,加強正念,清除干擾,在修煉的路上走的更正更穩。為此,特提出如下問題與同修們共同反思:

1、信師信法。我們不能只停留在口頭上,要落實在行動上。我們經常說,師父怎麼說我們就怎麼做。可是在實際行動上就大打折扣。有的事情,師父說了不允許做,可學員還是去做;有的就一件事,師父說了多遍不讓去做,學員還是不入耳,我行我素。這是學法少,學法不深,放鬆自己,缺乏自我約束的表現。試想一下,不按師父說的去做,那還是師父的弟子了嗎?那只能是按舊勢力說的去做,走舊勢力安排的路。師父說:「大法是嚴肅的,修煉是嚴肅的。」[1]到頭來只能是在師父給學員安排的正法路上半途而廢,待真相大顯時,後悔莫及,氣恨終生。那又能怨誰呢?怨我、怨他、怨自己,一切都晚了。因此,作為大法弟子,法是弟子修煉的指導,師父的話是弟子修煉路上的航標,信師信法體現在「做到是修」[2]。聽師父的話,在修煉的路上來不得半點含糊,才能兌現史前大願。

2、亂法。不按師父的要求做,各行其是,另搞一套,就是在亂法。那麼在神韻錄像文件和光盤問題上,在師父有明確指示的情況下,並且明慧編輯部也多次發文,有的學員照樣我行我素,另搞一套。至今還未能警醒的學員已很難跟上正法的步伐。問題的出現對於大陸多數同修來說,也是一次錘煉。同時,也應該清醒的看到、認識到,不時冒出的名目繁多的亂法現象還是有的,能否馬上清醒、自我糾正?不再發展到干擾師父做事的地步?

3、重大問題看明慧網。師父講:「不是說明慧網沒有錯,但重大問題一定看明慧網的態度。」[3]師父又說:「那麼作為大法弟子來講,無論常人怎麼樣認識,你們一定要正面認識明慧網。有些人不正面認識明慧網,我說他就有問題,一定的。因為他直接反映大法弟子主體修煉情況」[4]。明慧網是大法弟子修煉交流的平台,也是發布大法信息的權威性媒體,這是師父肯定了的。明慧編輯部發布的所有通知、通告、信息等,我悟到都是師父同意的,或者是師父委託明慧網做的。既然師父對於明慧網在正法中的作用早有定論,那麼作為大法弟子對明慧編輯部、明慧網在相信和執行上有甚麼可懷疑或打折扣的呢?我們一家已經與明慧網結下了不解之緣,他對於我們做好三件事起到了很大的促進作用,有些同修發表的一些交流文章真的很好,真實、感人、催人精進,起到了提醒和促進大法弟子「比學比修」[2]、「共同精進」[5]的作用。如果同修們都能把明慧網當作在世間修煉的家,我們提高心性、整體配合、救人效果會更好。

4、遇到問題向內找。神韻錄像文件和光盤的傳播,問題已經出現。遇到問題向內找,師父告訴我們:「向內找這是一個法寶。」[6]例如在製作光碟上,有的貪圖便宜,購買的光碟質量差,使其在放像過程中出現卡盤或畫面出現麻點現象,影響救人效果。又如在神韻光盤的發放上,有的由於怕心重,不是面對面鄭重其事的發到世人的手中,而是不顧明慧編輯部的提醒,有的發到樓道裏隨處可見,甚至在街道上都能看到被丟棄的神韻光盤,使師父親自帶領弟子做的神韻項目,在形像上受到損害。師父說:「相由心生」[7]。同修們在面對面發放神韻光盤上也是心態各異,有的同修由於長期修不掉怕心和修不出救度眾生的慈悲心,導致正念不足,屢屢被邪惡綁架、迫害。如此等等,在問題面前如果我們都能修自己,我們從今起就能做的更好。

5、用更純正的心迎接神韻來中國大陸演出。師父說:「我在準備著神韻在中國大陸演出呢。」[8]神韻到中國大陸演出是遲早遲晚的事了。大陸同修通過光盤的事提高道德水準,提高了心性,又何嘗不是大陸同修們在證實法救度眾生上的一次整體提高?當務之急,我們是要:清除干擾,抓緊救人,抓緊把人一個一個的真的救下來。希望大陸大法弟子們要攜起手來,修己安外,與世人一同迎接神韻來到中國現場演出。

受邪黨文化影響較深且文字水平有限,敬請同修修改指正。 合十!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北美首屆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實修〉
[3] 明慧編輯部文章:《近日內將有7月22日以來第二篇真正的新經文發表》
[4]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在明慧網十週年法會上講法〉
[5]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致俄羅斯第二期大法法會〉
[6]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九》〈二零零九年華盛頓DC國際法會講法〉
[7]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在大紀元會議上講法〉
[8]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九》〈在新唐人電視討論會上的講法〉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