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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遭七年冤獄 妻子被迫害致死

——浙江省吳仁飛控告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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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現年四十二歲的吳仁飛,是浙江省瑞安市馬嶼鎮個體獸醫,他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判刑七年;妻子也在被迫害中離世。吳仁飛於二零一五年九月六日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要求追究、公布江澤民的刑事罪責,讓世人看清這場迫害。

以下是吳仁飛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事實:

我妻子周曉琴和我分別於一九九六年、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得法前,我妻身患慢性腎炎,經多方醫治效果不明顯;我身體也不好,整天四肢乏力,經過中、西醫的治療和練其它氣功也不見好。我們修煉法輪功後,身體恢復了健康,幹活也有力氣了。我們按照宇宙的法理「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看淡名利,遇事先考慮別人,家庭和睦了,身心都獲得了很大的受益。

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後,我家被迫害的家破人亡。

一九九九年底,我被瑞安市公安局警察綁架、抄家,被銬手銬坐椅子上一天一夜,不讓睡覺。

二零零零年元月,我們夫婦等五人在馬嶼龜山公園煉功,被瑞安市「六一零」與馬嶼派出所警察綁架關押在馬嶼派出所兩天,後又被非法轉入瑞安市看守所關押一個月。

被非法關押期間,逼迫我蹲著做打火機奴工活,不讓坐,吃得比豬食還差的食物,吃得都是陳年而發霉的米飯,裏面帶有很多的老鼠屎,冬天洗冷水澡,凍得全身發抖。

二零零零年十月,馬嶼鎮政府誘騙我到鎮政府開會,後強制拘禁我,被瑞安市國保「六一零」綁架至瑞安市幹部招待所洗腦班半個月,每天派人盯著我,回家時還敲詐要我付兩百三十元洗腦費。

二零零五年,瑞安市「六一零」與馬嶼派出所說我家是煉功點,派出十幾個警察,在白天非法闖入我家抄家,在光天化日之下要綁架我夫妻二人,圍觀的群眾很多,他們理虧綁架未得逞。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日,我騎摩托車與同修在發放真相光盤時,被瑞安市國保「六一零」和馬嶼派出所警察綁架到公安局,被銬在座椅上三天不讓睡覺。瑞安市國保「六一零」和馬嶼派出所十幾個警察到我家非法抄家,抄走私人財物、車輛和存摺,存摺上有三萬七千元人民幣,警察逼迫我妻子說出存摺的密碼,現存摺不知去向。

我被劫持到瑞安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十個半月後,被瑞安市法院非法判有期徒刑七年。在浙江第四監獄,我被四個犯人二十四小時監控,一直到出獄。被關押期間非法強迫我做打火機、做拉鏈、洗馬桶、出工幹活等。

二零零七年至二零零八年,瑞安市國保「六一零」和馬嶼派出所十幾個警察無數次的到我家恐嚇騷亂,干擾家人的正常生活。

我妻子周曉琴在一九九九年被當地派出所警察綁架至瑞安市看守所。二零零一年瑞安市國保「六一零」人員到我家恐嚇逼迫她放棄信仰。二零零八年四月,瑞安市國保「六一零」人員用盡各種流氓卑鄙的手段,將她迫害致死。

當時八歲的女兒面臨母親的去世、父親的坐牢,在學校裏受同學歧視,幼小的心靈受到了極大的傷害。我父親面對兒子的被判刑,兒媳被迫害致死,二零一零年悲痛離世。只因我們夫妻煉法輪功,信「真善忍」好 ,而被江澤民流氓集團迫害的家破人亡、妻離子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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