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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晉中市平遙縣劉桂花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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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二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山西報導)二月十三日,晉中市平遙縣法輪功學員劉桂花和女兒劉潤苗打算坐火車回太原,在平遙縣火車站,遭翻包搜查,因她們攜帶有大法書、真相幣,而被警察扣押。劉桂花遭非法拘留十五日,已送至晉中市拘留所,女兒已回家。

劉桂花近五十歲,女兒二十八歲左右。據悉,此次非法抓捕是平遙公安局指使的,原因是劉桂花和丈夫劉吾雲,在二零一五年十月,向最高檢察院寄送了起訴江澤民的訴狀,之後,平遙的公安就打電話騷擾過他們,但他們一直在太原打工。

今年過年期間,劉桂花一家回家過年,二月十三日下午三點多,劉桂花母女乘坐火車從平遙回太原,公安指使在火車站攔截,而被拘押。之後,警察非法搜查了他們在平遙的家和在太原的出租屋。現在劉桂花被關押在晉中市拘留所,女兒已回家。

前幾年,劉桂花和劉吾雲就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判刑三年,分別在山西晉中監獄和山西女子監獄遭受迫害。那時,他們年少的兒子和女兒在家中無人照看,姐弟倆艱難度日,剛剛初中,就被迫輟學了。

劉桂花夫婦依法控告迫害法輪功的惡首江澤民是順天理應民心,合理合法的正義之舉。執法者不去過問惡人,卻反過來違法洩露舉報信息,非法拘捕原告,則是罪上加罪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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