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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鄲肥鄉區法院對栗從春等六人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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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邯鄲市肥鄉區法院非法開庭,對栗從春、李明濤、申有亮、萬梅花、羅金玉、王英茹六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非法宣判。

栗從春被非法判刑五年,罰金五千;李明濤被非法判刑四年,罰金四千;申有亮被非法判刑三年,罰金三千;萬梅花被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罰金兩千;羅金玉被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罰金兩千;王英茹被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罰金兩千。

這次開庭,律師張讚寧、董前勇和申有亮家人請的律師都到了,但誰都沒能說上一句話。董前勇律師在栗從春等六人被第一次非法開庭時遭到肥鄉區法院和邯鄲市中級法院法警兩次毆打後逐出了法院,未能做庭辯。這次董律師本想再給栗從春補作辯護,但審判長柳延峰根本就不給他機會,不讓任何人說話。

宣判結束,整個開庭不到半個小時,審判長柳延峰就說:帶下去!法輪功學員栗從春問:我能說句話嗎?執勤法警說:走!走!走!很急促的就把人帶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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