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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德州經濟開發區法院非法庭審王彥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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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山東省德州市經濟開發區法院對德州法輪功學員王彥芝(女,五十九歲)進行了非法庭審。

原本上午九點三十開庭,但王彥芝拒絕開庭,是被從看守所拖出來,接近十一點時才被四個警察抬上法庭。

王彥芝被非法關押在德州看守所,期間二十多天吃不進去東西,只能喝點水,被強制灌食,後邊大牙被撬掉,還多次吐血。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開庭前一天晚上八點多,王的家人才接到法院的電話說是第二天上午開庭。審判長是個男的,姓盧,審判員是曹冬梅。

法庭上審判長沒多說話,公訴方(兩個女的)列了很多所謂證據,主要抓住了兩條:一是去年家裏抄出來的東西多;二是距離上次的被綁架時間還不到一年。但是警察抄家本來就是迫害,上次的綁架更是迫害。

開庭時間約一小時,王彥芝一直說自己沒罪,如果沒有法輪功自己早死了,孩子早就成孤兒了。法庭上所有人都知道王彥芝是因為身體不好才煉法輪功的。

開庭後的第三天,王彥芝的女兒去看守所給媽媽存錢,看到來了一輛救護車,但她不知發生了甚麼事,到了家,看守所給她打電話,說她媽媽住在了經濟開發區中醫院,讓她去照顧。

現在王彥芝仍在醫院裏。有四個警察守著,全天二十四小時監控。那個房間是看守所的專用病房,都是封閉的,家人去了得經過他們允許,每次只能進一個人。

王彥芝被迫害的身體很虛弱,幾乎不能行走,頭髮全白了,吃飯還得喂,後邊的大牙被灌食撬掉了,不能吃硬東西,前胸疼,查出是肺炎、胸膜炎,心肌炎,每天凌晨要痛三、五次。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一日晚上,王彥芝和另外一個女士出去發真相資料時被跟蹤,於夜裏十二點後被德州經濟開發區新城派出所巡警綁架,六月二十九日被非法批捕,關押在德州市看守所。

王彥芝的家人曾經請律師去會見當事人王彥芝,傳出的消息說當事人不見律師,後來才知真正的原因是當時王彥芝臉上有傷,身體被拖壞了。德州看守所在知道王彥芝拒不配合非法提審的情況下,在律師前去見她時,故意欺騙王彥芝說是「提審」,造成王彥芝「拒見律師」的假相,使王彥芝的家人十分被動。

第二次,家人請的律師去會見王彥芝,看守所再次說謊說:「你家出大事了!」王彥芝本來被迫害的腿走不了路,一聽說家裏出大事了,擔心得更不能走路了。

看守所兩次故意剝奪了王彥芝會見律師的權利,為掩蓋迫害的事實,謊稱王彥芝不想見律師和家人,造成家人的誤解與隔閡,以至於王彥芝家人對被她迫害的情況毫不知情。

而開庭前,法院給王彥芝找的那個法律援助律師,根本就沒去見王彥芝,也沒見王彥芝的家人。

目前,王彥芝的身體狀況十分危險,看守所不想拿醫療費用了,十二月二日傍晚,將王彥芝送回看守所。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王彥芝的情況,可以辦理保外就醫,看守所也催促王彥芝的家人去找法院申請保外就醫,可是法院找各種理由搪塞不給辦理。

王彥芝女士是一位近六十的農村婦女,日子一直過得很苦,兩個孩子很小的時候,丈夫出車禍當場身亡,司機逃逸,沒得到任何心理安慰和經濟賠償。王彥芝的身體本來就不好,嚴重的胃病、心臟病等,還要拉扯兩個孩子,生活得極其艱難。但儘管如此艱難,王彥芝卻一直還贍養著婆婆,這可不是一般人所能做到的。王彥芝還經常幫助那些窮苦的孩子,給他們做棉衣等。這樣一個善良的人怎麼能去傷害別人呢?!而事實上,她只是在堅守自己的信仰,這是憲法賦予的信仰自由。

審判員曹冬梅辦公室電話:0534-2298115
審判時的記錄員劉霞電話:18561188780
看守所梁所長辦公室電話:0534-810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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