紮紮實實講真相 營救同修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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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每一次營救同修的過程就是一次正邪大戰的過程,更是藉此契機向公檢法政府人員及當地民眾講清真相的過程,做好就會峰迴路轉。雖說有的同修沒能營救出來(當事同修自身的原因也佔很大的比重),但是我們的大力講真相會使很多公檢法人員、當地民眾及當事同修的親朋好友、家屬明白真相進而得救,會使當地整體環境變好。

把握時機 主動揭露邪惡

每當有同修被迫害時,我們絕不去指責或查找被迫害同修的問題,而是找我們自己,同時切磋我們整體是否存在問題以便及時修正與彌補。同修被關押我們接觸不上,這時找他的原因只能起負作用,會無形中在思想中承認迫害(因為有漏所以被迫害),在營救過程中、在同修中起消極作用。

從法理上講,我們不同於歷史上的個人修煉,我們的修煉是與正法聯繫在一起的,我們在助師正法、救度眾生。舊勢力是正法的真正魔障,不配考驗大法弟子,更不配安排大法弟子的修煉。它參與的本身就是錯的,對它就是完全否定的,體現在表面空間就是對警察、壞人及他們的惡行進行大面積的揭露與曝光,但是我們以慈悲勸善,講清真相救人為原則,慈悲與威嚴同在。

二零一五年十月,我縣農村一名女同修A被綁架,起因是前幾天她到一位七十多歲的老年同修家,趕上來調查訴江的當地派出所警察,警察發現了兩本《明慧週刊》,問是不是老同修的,老同修說不是她的,警察就對A同修說:不是她的就是你的。A同修沒吱聲,警察威脅A同修不承認就把她帶走。A同修當時起了怕心,可能又顧慮剛剛患腦血栓的丈夫沒人照顧,就承認了。警察又逼迫A同修在《明慧週刊》上簽上自己的名字。幾天後,A同修在從商店回家的路上被警察綁架,家屬也沒得到通知。

A同修被綁架後,派出所警察逼那位老年同修簽字,證明週刊是A同修的。這樣警察以傳播法輪功資料、又有被非法勞教、拘留的所謂前科為由,將A同修非法逮捕。

我們了解到,該派出所所長一直想通過迫害大法弟子撈取政績。一年前,該所長配合市裏警察對A同修的兩個修煉大法的妹妹非法抄家,並綁架了其中一妹妹B。後來家屬花錢托關係,上面有意釋放,但該所長卻從中作梗,後來B同修被非法判刑十個月。

針對此情況,我們決定把握時機主動揭露邪惡。我以正規舉報信的格式,以A同修姐姐的名義寫了舉報信,舉報該派出所所長。信中直接闡明該所長無端炮製案情,製造偽證陷害我的親人,違反《警察法》、《公務員法》,抓人後二十四小時內不通知家屬,違反《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的相關規定,要求檢察機關詳細調查此事,給予公正處理。寫好後,我與A同修的妹妹B同修一起直接把舉報信分別送到檢察院的信訪科、監督偵查科、批捕科,並見到兩個科長,當面詳細的說明情況。之後我們到公安局,通過門衛將舉報信(稍做修改適合給局長)分別遞交給五個局長。同時,我們編輯了曝光該所長惡行的不乾膠和傳單,在本縣內大量張貼、散發。

師尊恩賜 意外收穫

很長時間以來,我有個願望,就是得到本縣所有公檢法人員的姓名和電話號。本縣內大法弟子就幾十個人,大多數都是老年同修,誰也沒能收集到公檢法的相關信息。這些年我們縣的環境一直沒有發生根本性的變化,就是因為我們給公檢法部門講真相的力度不夠,沒有公檢法人員的相關信息,有勁也使不上。

這些年的修煉,我們同修可能都有一個很深的體會,就是大法弟子的願望非常關鍵和重要。只要我們的願望完全是為了救度眾生,師尊總會幫我們實現。

一天,我再次與同修去檢察院,出來時一抬頭,看到檢察院旁邊的一棟樓掛著法院的牌子。法院原本就在我家小區附近,一定是新搬遷到這裏的。回家時我路過法院舊址,看到裏面已沒有車輛,這時我的腦子裏突然冒出個想法:這裏可能會有法院工作人員的電話號碼。於是我就徑直走進去,一幫人在值班室打麻將,我問他們這棟樓賣不賣,他們說賣。我說我得詳細看一看,同時量一量面積。我從一樓向上開始挨個屋查找,每一個抽屜每一個角落都不放過,最後終於找到了整個法院工作人員的通信錄和市法院的一些電話號。

幾天後,我又突然想到,檢察院搬遷也就一年多的時間,檢察院舊址也一定會有電話號碼。於是我又到檢察院舊址,得知已經賣給個人,大門都已上鎖。幾番周折,我聯繫上房主,我以一個大公司的名義想租他的樓,要求進樓裏看一看。他派人給我打開門,當我搜尋到四樓時,一個大大的桌子上放了一摞紙,上面寫著某某縣公安局人員電話號碼表,我當時眼淚差點掉下來,萬沒想到在檢察院還能把公安局的通信錄找到,這真是師父的恩賜。我雙手合十謝謝師父。我心裏跟師父說:請師父幫助我在上面最後一層樓一定把檢察院的電話號碼本找到。到上層樓,果然如願以償。我無法形容當時的心情,內心充滿感恩!正值營救同修時,這真是無價之寶。

一天,一位收廢品的同修收到一個本縣事業單位的通信錄,也給我送來,加上以前的收集積累,我們已具備大量當地主流社會的電話號。

根據案件進展不斷講清真相

我們的原則是案子不到法院儘量不請辯護律師,我們是主角。儘量在公安局和檢察院兩個階段講好真相把同修營救出來,必要時可以花幾百元錢找一個當地律師會見一下,了解同修被迫害情況,及迫害原因,作為講真相素材,同時把外面的情況和外面同修的意見帶給同修。案子到哪一個階段都要停留一段時間,我通過當地律師查到檢察院案管科的座機號碼,每隔幾天都以家屬身份給案管科打電話,隨時掌握案件進展。

舉報信遞交到公安局、檢察院後沒有反應。我又製作了迫害同修的派出所所長執法犯法內容的彩信及該所長迫害大法弟子被收錄惡人榜的短信,短信內寫明惡人編號、犯罪類型、網址,發送給公檢法等部門。製作國際互聯網《法網恢恢惡人榜》本縣新增惡人一覽表的不乾膠,曝光參與迫害的警察姓名、工作單位、犯罪類型、在惡人榜上的編號及聯繫方式,受迫害人是誰等信息,大量粘貼。

同時,我與A同修的妹妹B同修幾次去檢察院找到監督偵查科科長、批捕科科長講真相。他們不讓我們講法輪功真相,我們就講我們親人被迫害的事實,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有時B同修沒時間我就自己去,我相信只要我們去,他們就知道家屬在關注此事,他們就有壓力不敢妄為。一次,批捕科長說:早上國保大隊長還給他打電話,說某某的家人太傻了,這樣舉報下去不能早日結案,只會增加被關押時間。這使我了解到國保大隊一直充當背後黑手。 我告訴批捕科長,我們還會向上級檢察機關及公安監督部門舉報,我們家人太冤了。

回來後,我以《時勢巨變 重在選擇》為題,給本縣公檢法人員寫了一封公開信。從當局反腐、推進司法改革、善惡有報等幾個方面詳細論述現政權正在以各種方式清剿江派勢力,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都、將面臨被清算的下場。我們把公開信結合《九評》、《我們告訴未來》光盤、《中共利用法律迫害法輪功:蓄意錯用刑法300條》文章、《全國起訴江澤民》小冊子、《某縣惡報實例》一起打上郵包,用快遞寄給本縣公檢法人員。法院、檢察院有一半以上的工作人員都收到了郵包,因為我們已掌握了他們的號碼,郵包幾乎準確無誤。同時,我們在本轄區內把公開信大量散發,鼓勵同修給相關公檢法人員手寫真相信,加大發正念力度。

當我再次去檢察院時,批捕科科長說:從你來後,我們的手機都沒閒著,信息不斷,還大包小包的。我能感覺到他有壓力了,他們背後的邪惡害怕了。

後來檢察院兩次將A同修的案卷退回公安局補充證據。縣國保警察於大年前再去被綁架的A同修家非法搜查,湊證據,搜到幾本真相光盤和台曆後,再次將案卷送到檢察院。檢察院一天都沒停留就送到了法院。我撥通國保隊長的電話,我說:我是某某的外甥,一個六十歲的老太太只因兩本書就被你們關押了六、七個月,檢察院兩次退卷你們還不放人,我姨到底跟你有甚麼冤仇。他跟我應付兩句後就趕緊撂了電話,再打也不接。回家後,我以《違法警察不處理,迫害好人找證據》為題寫成真相材料做成傳單、彩信散發。

開庭前後的正邪較量

警察將構陷A同修的案卷遞交到法院。我們決定為A同修聘請律師,我們的做法是與律師簽協議前必須明確我們的要求,一是要求律師做的是無罪辯護,必須闡明給法輪功的定性就是錯的違憲的,大法弟子是無罪的。不是在中共給法輪功定性的框架內尋找案情的漏洞,或鑽法律空子用以減輕對同修的迫害。二是律師閱卷時我們要看一下檢察院的起訴書,以便我們及時根據起訴書寫針對性的真相資料,破除邪惡迫害的違法邏輯。三是要求律師庭審後及時向法院呈交辯護詞,同時也給我們一份,我們也保證不會把他的辯護詞直接使用,只是編輯真相資料時做參考。辯護詞提交給法院是非常重要的,合議庭合議時要當眾宣讀辯護詞,這是一份最好的從法律角度,給法官講真相的材料,當庭辯護意見是在法官的主持下、甚至干擾下比較散亂,而辯護詞是連貫的,律師能很好發揮與表達的邏輯性、論理性強的材料,對案件走向作用很大。

開庭前,我們通過粘貼、彩信的方式大量發送邀請函,邀請本縣民眾參加旁聽,通知廣大民眾:知名律師將蒞臨本縣,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律師將從法律層面詳細論述中共對法輪功定性的違憲,到具體迫害法輪功學員套用相關法律文件的違法,中共對法輪功迫害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法輪功在中國完全合法。敬請廣大民眾參與旁聽。

A同修的女兒在南方工作,她出於對惡黨的恐懼,怕影響自己的工作,並不配合我們營救自己的母親,而是想花錢托關係,通過她在本縣法院的同學,直接找到本案的審判長,審判長答應幫忙,說如果她媽媽「轉化」就判一年,如果不「轉化」就判一年半。當律師介入後,審判長告訴A同修的女兒這件事辦不了了,因為我們請律師了。A同修的女兒非常生氣,與她老姨(律師的委託人B同修)大吵大嚷,並質問律師能不能將她媽媽救出來?想辭退律師,朝她老姨要律師電話號碼,非常強勢。她老姨(B同修)有些頂不住了,打電話問我能不能把律師電話號給她,我說不行,這是邪惡在支配她的女兒,我們不能配合她,這會影響律師上庭辯護。我們就針對此事發正念。

開庭的前一天,B同修的丈夫接到當地派出所所長的威脅電話,說如果B同修到庭旁聽就抓她。B同修也是剛剛結束迫害,她丈夫由於害怕,對妻子大發雷霆,不許她到庭,其兒媳婦也大鬧,威脅B同修:如果B同修到庭就與她兒子離婚。簡直鬧翻了天。B同修打電話給我問她不到庭行不行?我說:不行!必須到庭。這是邪惡的伎倆,是邪惡在害怕,你是A同修的妹妹,又是委託人,合理合法應該堂堂正正,這時你面對邪惡堅定正念站出來,又是對你上次走的彎路的一個洗刷,你陪律師到庭會增添他的正念。

第二天,B同修衝破一切阻力,與律師一起走上法庭。警察只許她一人到庭,其他所有親屬都被拒之門外。法庭外增設很多便衣與警察給同修們拍照,一位外地同修要求進庭旁聽被警察綁架(後被正念營救回來)。A姐姐也是同修,幾天前就被村幹部警告不許參加旁聽,開庭當天她與本村另一名同修起大早到鄰村坐大客車準備去旁聽,在半路上被開轎車追趕來的村幹部強行拖下大客車,抓回村裏。

針對邪惡的瘋狂表現,我以《公開庭審還是公然違法》為題編輯了不乾膠,又起草一封《給某縣法官、檢察官的信》,對邪惡表現在全縣範圍內進行揭露與曝光。指出這一切都是他們執法犯法做賊心虛的表現,呼籲法官不隨惡人作惡,選擇正義與良知作出公正的判決!

自營救A同修以來,我們的每一封公開信、每一份真相資料幾乎都做成圖文並茂的彩信,大量發送,每天都能發送五百多條。幾天就可以把公檢法系統、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教育系統覆蓋一遍,而且是經常的覆蓋。

盡心盡力做好編輯,師尊給我開啟智慧

這些年來,我在編寫本地真相方面投入的精力很大,有時也幫助外市、縣編寫,同修們也比較信任和認可。其實我文化水平不高,只是我總有一種責任感,必須做好的責任感!有時坐在那裏頭腦裏根本就沒有思路,但是我就是強迫自己靜心思考必須做,很快就會思路打開條理清晰,寫完後自己都很滿意。我深知這都是師父給我的智慧,我能做到的就是盡心盡力。有時給公檢法部門寫信,有些法律術語拿不準,為了不障礙這些懂法的人明白真相,我會跑幾十里外的鄰縣找從事法律工作的同修諮詢。

這次營救同修的後段時間,我覺得應該再從另一個角度寫封公開信,但是我感覺太累了,想已經寫很多封了就不差這一封了。結果晚上夢中我在答卷,剛開個頭我就放下不答了。醒來後我知道這是師父在催我,我不能懈怠,必須繼續寫下去。

A同修遭非法庭審後,一位老同修以親屬身份多次去法院等部門講真相要人,做的非常好。一天他來我家說:我去法院有時見不到人,你幫我寫一份材料我帶著,一會我去法院,見不到的人我就把材料遞上去。他等著我立刻編寫,我以家屬親屬的身份結合庭審前及庭審過程中法庭相關人員的邪惡表現,給法官寫了一封信,題目是《我們請求文明執法,我們請求公正》,對相關人員的違法表現進行了有理有據的深刻揭露,信中滲透著家屬對法官的正義期盼。從編寫打字到往返資料點打印,兩個小時完成,我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我深知這都是師父的加持!

峰迴路轉,柳暗花明

老同修帶著真相信再次找到審判長時,審判長說:大爺,這個案子不是我能說了算的,但是我會盡我最大努力。該找到政法委的一個領導時,他對老同修說:你老人家放心,我不去法院也會給他們打電話幫忙(大意)。當老同修找到法院主管刑事的副院長時,副院長與老同修交談、看完信說:你告訴她家人,我這幾天就讓他們團圓!

十多天後,A同修平安回家!

謝謝師父!謝謝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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