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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惠州市蔡觀英當庭自辯:修煉法輪功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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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六日,廣東省惠州市惠城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蔡觀英非法開庭,廣州市經綸律師事務所的劉浩律師為蔡觀英做了無罪辯護。

蔡觀英堂堂正正地講述了自己修煉法輪功的歷程,發言震撼全場。蔡觀英在法庭上回答律師的詢問說:煉了法輪功自己的鼻炎好了,脾氣也變好了,自己身心受益了。回答審判長說:在家煉功沒有犯法。信仰自由是受憲法保護的,家中的書籍、資料無論多少都是受憲法保護的,在中國修煉法輪功也是完全合法的。

十二月六日早上九點四十分正式開庭,開庭前法院周圍停滿了警車,草木皆兵,警察並沒有預先通知蔡觀英本人及其家屬庭審的具體時間,企圖秘密開庭,家屬打聽到消息後匆匆趕來,經過律師據理力爭,法庭才給家屬臨時搬來四張椅子就座,而旁聽席上的三十多個位子黑壓壓的坐著國保、610、公安局等部門的警察,法庭阻攔所有準備參加旁聽的蔡觀英的朋友,還派便衣跟蹤。

庭審法官名單與之前向律師公布的名單不相符,律師在開庭時首先指出本案審判程序存在諸多違法之處,影響公正審判,因此庭審法官不得不宣布暫時休庭,後來又以各種理由狡辯,繼續演戲。

劉浩律師指出:法庭的指控違反罪行法定原則;蔡觀英主觀上、客觀上沒有破壞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行為;惠州市610的鑑定結論違反了司法獨立原則屬於違憲,並不具備合法性;庭審中所列的光盤、印刷資料等,屬於信仰自由、言論出版自由、批評建議權利等性質,蔡觀英的房東的證詞沒有房東本人的簽名,證人也沒到場,證詞及證人的簽名是打印出來的,屬於造假材料,未經庭審質證,不應予以採信;解決信仰問題必須遵循普世原則:「思想不構成犯罪,刑法只懲罰行為」。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違背了習近平最近的講話精神(要求對宗教信仰實行寬鬆政策)。

劉浩律師質問在場的所有人:蔡觀英按真善忍原則做好人有錯嗎?真善忍不正體現了中國傳統文化的精髓嗎?場內鴉雀無聲,與其說是審判蔡觀英,不如說是在審問在座的每個人的良知。

最後,劉浩律師希望法官們尊重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承擔起法律人應有的歷史使命,作出經得起歷史檢驗的公正判決。

目前蔡觀英仍被關押在梅湖看守所。

本次庭審結果暫未公布,負責庭審的主要人員如下:
鄭松榮(主審法官、法院副院長)
黃奕美(主審法官,電話:0752-2566035)
陳仲堯(陪審員)
於惠珍(書記員,電話:0752-256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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