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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吉林勞教所迫害 原企業幹部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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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長春市今年六十七歲的原企業幹部滿秋菊女士,因為修煉法輪功被吉林省黑嘴子女子勞教所迫害一年;多次綁架、抄家、被警察強迫搬家,多年來,和孩子居無定所,其他親人遭威脅、騷擾。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滿秋菊向最高檢察院和法院控告這場迫害的首惡江澤民。

滿秋菊在她的《刑事控告狀》中,描述了自己被灌食迫害的一幕,她說:(黑嘴子女子勞教所)「灌的牛奶是硫酸味,牛奶在洗臉盆裏,他們讓男犯把一包白色粉面倒盆裏,牛奶馬上像肥皂泡一樣冒起來。就用這盆奶給我們灌食。灌食時,現場有國保大隊警察、看守所警察、看守所所長、醫生、七八個男犯人,每次現場都是十幾個人。」

按真、善、忍做好人 心清體健

滿秋菊今年六十七歲,一九九五年八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之前,她身體有很多病:冠心病,神經衰弱,低血壓,血粘度高,腦供血不足,美尼爾綜合症,從第一頸椎到底椎每節都唇樣脫出、骨質增生;十年沒翻過身,腰痛翻不了,風濕病,胃病,婦科病,皮膚病,中耳炎。

她平時頭疼、感冒、眼乾都不算病,常年渾身無力,後幾年無名高燒,一躺就是半月二十天,醫院查不出甚麼病,無法正常工作生活;還有不知名的病。滿秋菊的孩子五歲時,與丈夫離婚,她自己一人帶孩子過活,當時工資每月四十八元,上無片瓦,下無立錐之地,身體和精神雙重壓力。

修煉法輪大法後,滿秋菊所有的病全好了,到現在修煉了二十一年,沒吃過藥,沒打過針,身體像年輕人一樣健康。修煉以前,滿秋菊脾氣不好,得理不饒人,修煉後,按「真善忍」標準做人,與人為善,真誠坦蕩。遇到矛盾能夠忍讓;遇事為別人著想。

修煉法輪大法二十一年,不但節省醫藥費解除了病痛折磨,使她的道德品質也提高了,她明白了人活在世上的目的和意義。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心清體健。

下面是滿秋菊在《刑事控告狀》中講述的自己和全家人遭迫害的事實。

多次為大法說公道話 被關押、毆打折磨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我在二零零零年三月份到北京人民大會堂上訪,講大法好的真相,回長春後,西三條派出所片警姜延輝到我家,讓我跟他到派出所,被等在那裏的長春市公安局張科長強行帶到市公安局,非法審訊一天一宿,說:「顯擺你有錢,給她們買火車票上北京。」指我借給同修錢。

第二天,我被非法送到長春市大廣拘留所關押十五天,我們要求大法書在書店出售,無條件釋放所有被關押的大法弟子,給我們合理修煉環境,還我師父清白,還大法清白。絕食七天。

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六日,因為到天安門證實大法好,被天安門警察抓捕,關押在前門派出所,後被長春市公安局駐京辦事處押送回長春,在駐京辦被市公安局駐京辦警察從身上拿走七百元錢現金;同時還有另兩個法輪功學員,把我們用手銬銬在一起,把我們身上的錢全都搜走了,說給我們買臥鋪票,根本沒睡臥鋪,是坐在別人臥鋪腳下。回長春又被非法關押到長春市大廣拘留所十五天,絕食十天;

黑嘴子女子勞教所:毆打、電擊、野蠻灌食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二日,在勝利公園煉功時,被西三條派出所非法抓捕,送長春市大廣拘留所關押十五天,絕食十五天;拘留期間,吃窩窩頭,喝清水幾個葉菜湯。孩子給我交五百元加飯錢,同修吃了兩天,剩下被拘留所非法佔有。之後,我被直接非法押送吉林省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勞教一年,提前三個月回家。

一進勞教所,被獄警孫明燕掄胳膊搧幾十個嘴巴子,嘴被打出血。在勞教所做奴工,做出口日本的小人工藝品,早晨五點起床,晚上九點就寢,有時幹到十二點。主食常年大楂子粥,不許隨便上廁所。有一次因為寫法輪大法好的體悟,被六大隊長李彤用電棍電。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進京證實法輪大法好,被天安門警察非法抓捕,關押到天安門派出所,又轉送到北京懷柔看守所關押七天,滾手印。在北京懷柔看守所期間,由於不報姓名和絕食,被惡警每天都野蠻灌牛奶,摻各種毒藥,灌食當時心臟像跳到口裏了,憋死過去了;口裏小舌頭、嗓子、胸膛像被火燒化了一樣熱、難受,不停的咳,吐出暗紅色的像血凝後又碎了的渣滓,痛苦的無法形容。

灌的牛奶是硫酸味,牛奶在洗臉盆裏,他們讓男犯把一包白色粉面倒盆裏,牛奶馬上像肥皂泡一樣冒起來。就用這盆奶給我們灌食。灌食時,現場有國保大隊警察、看守所警察、看守所所長、醫生、七八個男犯人,每次現場都是十幾個人。管我們監室女警察姓桐。

孩子及其他親人遭騷擾

西三條派出所警察趙建成和指導員王去北京綁架我的火車臥鋪票和住北京賓館和食宿,都是強迫我孩子拿的,孩子帶的錢不夠,又在北京親戚借的錢,共花了大約四千多元錢,還不停的用髒話侮辱訓斥我的孩子。

回長春的路上,我擺脫了警察,走脫了。西三條幾個警察住在我家好幾天,還有在樓下蹲坑的,跟蹤家人,準備抓我,抄了我家,只有孩子一人在家,孩子去北京接我時,看到我的鼻子還在出血,現在一群警察又在自己家任意翻抄,孩子害怕,把房子賣了。錢做生意賠了。

這期間,西三條派出所警察,經常不斷騷擾我的親人,我父母當時都快八十歲的人,警察趙建成和所長反覆到家,逼迫老人交出女兒,有一次晚上九點多,老人都睡覺了,他和所長三人到家騷擾,陽台廚房到處看,訊問老人。經常半夜三更去妹妹家搜查,弟弟家常被電話騷擾。孩子做生意,片警趙建成跨區和派出所警察到單位多次騷擾。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五日(星期六),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永昌街道辦事處東朝陽路北社(現在改名叫杏花屯社區)委主任張海霞,到我家租住的房子收衛生費。我給她講真相勸三退,張海霞到朝陽區公安分局誣告。

十二月七日傍晚,張海霞夥同朝陽區公安分局、東朝陽路派出所張所長等六、七個警察,開兩輛警車,到我家非法抄家,張所長還囂張的叫囂:我在重慶路派出所時,一次就抓了三十多個法輪功。抄走了大法書籍、李老師法像以及筆記本電腦一台、刻錄機一個、U盤、mp3、mp5、及一萬多元現金,把我架到東朝陽派出所後,恐嚇勒索家人一萬元。

當晚十一點左右,我離開了東朝陽派出所,沒回家,被迫流離失所。第二天,派出所張所長又去家裏騷擾,企圖再一次綁架,又勒索家人五千元。之後兩次來騷擾,二零一零年正月十五回家,警察來砸門,沒給開,他們威脅說用梯子爬上三樓窗戶進屋,孩子給張所長打電話,他們才離開。

派出所警察攆我們,不許我們那兒住,說告訴租戶不許把房子租給我們。十六年搬了六次家,孩子和我一起流離失所,沒有穩定住處,沒有生活來源,我家人精神和生活被邪黨迫害壓力。我籌辦的工廠也因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而失去了。

我是國家幹部編制,檔案在國家長春市人才市場,二零零七年、八兩年,我辦勞保要檔案,不給也不讓看,就說不能辦勞保。二零一三年,家人向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了一萬九千七百元錢發票開的是個人交九千八百八十六元,一萬元沒有落處。社保工作人員反覆刁難,給他二百元錢,才給簽字。每月開五百三十九元勞保。

我母親今年八十六歲,二零一二年七月,我父親去世,家人給我母親辦理房產過戶,需要子女戶口證明。我的戶口被派出所控制,需要到派出所辦複印件。二零一二年八月七日,家人陪同老母親到長春市寬城區西三條派出所複印我的戶口,在派出所,片警王龍泉威脅恐嚇我老母親和陪同的家人,要挾家人叫我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從下午一點,一直扣押到下午四點,不許母親和家人離開派出所,還揚言,要馬上去抓我,後王龍泉又跟到母親家裏,繼續威脅、恐嚇。老母親本來失去老伴就處於悲傷、心理和生活調整階段,而片警王龍泉乘人之危,追隨邪黨作惡,欺壓百姓。母親因受驚嚇和扣押中身體的承受,原本自己養花賣花,誰都知道她身體好,從派出所回來後,上三樓都困難了。

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長春市建設廣場派出所片警李剛再次到我八十四歲母親家騷擾說,「寬城區西三條派出所(戶口所在地)把我轉到建設廣場派出所,問是不是在這住?我是片警,找她談談,不抓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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