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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訴江遭報復 吉林梁寶范被秘密判刑四年(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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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市法輪功學員梁寶范,因依照中共司法新政實行「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之規定,於二零一五年下旬將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郵寄到最高人民檢察院,懇請對江澤民立案調查,追究其刑事責任,將其繩之以法,還法輪大法清白。

'法輪功學員梁寶范'
法輪功學員梁寶范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梁寶范被吉林市昌邑區延安路派出所、昌邑公安分局和國保警察綁架,綁架理由是:梁寶范在起訴江澤民活動中,起帶動號召作用,傳播、上網,將控告書發往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是犯法行為。

七月二十四日梁寶范被非法批捕。吉林國保構陷材料到昌邑區檢察院後,經審查,證據不足,於八月二十二日將構陷案件退回昌邑公安分局。

二零一六年三月四日,梁寶范被秘密庭審,即沒通知家屬也沒通知律師,梁寶在法庭上就說了一句,「我的律師沒到庭,拒絕非法開庭」。

梁寶范在律師和家屬們沒到庭的情況下一直拒絕非法開庭。近日得知梁寶范被非法判刑四年。梁寶范不承認犯罪,上訴到中級法院。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被告人在押期間,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託辯護人」,梁寶范的妻子劉俊梅依據法律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月十五日到吉林市中級法院法院遞交了為丈夫梁寶范辯護委託書及二審辯護意見。

是法輪功使梁寶范變成了好人

今年五十二歲的梁寶范自幼家裏窮,讀書少,靠出苦力掙錢養家,他的身體多病,得了還有嚴重的傷力病,多方治療無效,不能幹體力活,抽煙酗酒,心焦脾氣暴躁,使家庭生活陷在痛苦之中。為了兩個孩子,妻子不得不和他勉強維持生活。

自從修煉法輪功後,梁寶范整個人的身心發生了巨大變化。身體的多種疾病都好了,身體健康了,心情舒暢了,他按照法輪大法的法理真、善、忍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做好人,注重道德的修養,改掉了打人罵人的惡習,按照法輪功法理的要求遇到甚麼事情都從自己這方面找原因,向自己的內心找,做事考慮別人。整個變了一個人似的,從此他的家庭和睦了。

梁寶范修煉法輪功之前,可以說是人中的尖子,一點虧不吃。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五年期間,梁寶范居住在吉林市永吉縣五里河鎮頭道村,開個小百貨商店(原名叫供銷社)維持生活。有的村民賒賬一直不還,他一直討要。

自從修煉法輪功後,梁寶范整個人的身心發生了巨大變化。身體的多種疾病都好了,身體健康了,心情舒暢了,他按照法輪大法的法理真、善、忍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做好人,注重道德的修養,改掉了打人罵人的惡習,按照法輪功法理的要求遇到甚麼事情都從自己這方面找原因,向自己的內心找,做事考慮別人,接人待物和藹,在利益上也不去掙了,熟悉他的人都說他變了一個人。

僅舉幾例:

(1)二零零六年間他和親屬合夥做生意,親屬向他借二萬元錢,他們夫婦在其打工,幾個月後工資達到一萬多元,親屬不但不給工資,連借的二萬元錢也不還了。

煉法輪功後他說不給就算了,妻子想不通,他就勸慰妻子,最後有一個親屬給了點,剩下的一直沒給,他也就不要了。

(2)在經營小百貨商店時,對貨款拖欠時間長,一直不給的村民,他也不再討要了,大約有三、四千元錢,那時的這些錢放到現在可也不是個小數目。

(3)經營小百貨商店期間,村民金洪齊(音)有一次搭梁寶范的摩托車拉農藥(退貨)回來時發生了車禍,金洪齊臨終時囑咐家人,不要找小樑子麻煩。可家人沒做到,讓梁寶范賠償六萬六千元錢,當時梁家經濟有限一下拿不出這麼多錢,說分期給。金洪齊母親不同意,就沒給。金家走關係將梁抓了起來,最後判梁二年。後來金家覺的要人財兩空,就撤訴了。撤訴後和解給金家三萬五千元錢,事情就算了結了。可梁心裏不平衡,覺得憋氣,心裏總有想找機會報復的念頭。修煉法輪功後,明白了一切事情都是有因緣關係的,心想不管怎麼樣人家的人沒有了,這三萬五千元錢是買不來人的。考慮到他家的不幸,這個報復的心和不正當想法都去掉了,心裏平衡了。

是法輪大法將一個抽煙酗酒,脾氣暴躁的人,改變成為一個修心向善做好人,處處為別人著想的人,可在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的十七年裏,梁寶范因堅持自己的崇高信仰卻無端被迫害。

講述法輪功真相被誣告 遭綁架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梁寶范在向人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一不明真相的老人拉到火車站前民主派出所,被非法扣留。因不說姓名、家庭住址及資料來源,公安人員將他褲腰帶解下戴上手銬,讓他提著褲子蹲馬步,直到渾身是汗。將上衣從後背拉起蒙住頭,幾個人用膠皮棒打,又將他身上的一千元左右的現金搜走,說是用於照相、辦手續等,後來一民警認出梁寶范是他同學的弟弟,餘額八百元還給梁寶范。

梁寶范被非法關在看守所七天後,在沒通知家屬和自己不知道的情況下,被非法勞教一年送到九台勞教所,每天兩頓飯吃的是讓人餓不死的二個窩窩頭。警察強迫他幹超體力勞動,逼迫寫不煉功保證書。梁寶范不寫,獄警就叫幾個普通犯人(包夾)看著不讓我睡覺,還利用言語誘導,妄圖使他誤入歧途,讓他整天坐板。當時是十一月份,天氣非常冷,警察不讓他穿棉衣棉褲,只穿內衣內褲在室內坐板,還在屋地到處洒水、門窗大開、水都結冰了,凍得包夾(普通犯人)戴著棉帽子、棉手套、穿了兩層棉大衣滿屋子來回走,還不停的咒罵著。

在勞教所期間梁寶范身心受到了很大的傷害。一年期滿後回家後全家人整天過著提心吊膽的日子,擔心隨時被邪惡綁架迫害。

依法訴江 梁寶范被騙遭綁架

自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中共司法新政實行「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之規定,梁寶范依法於二零一五年下旬將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郵寄到最高人民檢察院,懇請對江澤民立案調查,追究其刑事責任,將其繩之以法,還法輪大法清白。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梁寶范被吉林市昌邑區延安路派出所夥同國保便衣冒充維修網絡人員,將梁寶范從工作單位騙到家中,八個警察非法檢查其網絡,稱有明慧信息後,將他綁架,問他如何在明慧網上發起訴江澤民的控告書,並說他在起訴江澤民活動中,起帶動號召作用,傳播、上網,將控告書發往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 然後,將他綁架到沙河子洗腦班,七天後,轉到吉林市看守所,強加罪名企圖非法判刑。

七月二十四日梁寶范被非法批捕。吉林國保構陷材料到昌邑區檢察院後,經審查,證據不足,於八月二十二日將構陷案件退回昌邑公安分局。

二零一六年三月四日,梁寶范被昌邑區法院秘密庭審,法院即沒通知家屬也沒通知律師,梁寶范在法庭上就說了一句,「我的律師沒到庭,拒絕非法開庭」。

梁寶范在律師和家屬們沒到庭的情況下一直拒絕非法開庭。近日得知梁寶范被非法判刑四年,梁寶范不承認犯罪,上訴到中級法院。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被告人在押期間,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託辯護人」,梁寶范的妻子劉俊梅依據法律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月十五日到吉林市中級法院法院遞交了為丈夫梁寶范辯護委託書及二審辯護意見。


參與迫害的單位和個人相關信息:
吉林市昌邑公安分局吉林市公安局
昌邑行政法治大隊國保大隊大隊長金英傑: 辦公室電話:62409346 郵編:132002
吉林市昌邑分局刑事法制大隊:田曉東:電話13704404321 郵編 132002
延安路派出所所長;孫關禾(梁寶范冤案辦案人)
昌邑區檢察院:楊影 (梁寶范冤案辦案人) 電話:0432─62521049
昌邑區檢察院案管中心電話: 0432─62521150

吉林市昌邑區檢察院
地址:吉林市昌邑區松江東路87號 郵編:132002
電話:0432─62582997 收發室 0432─62486500

吉林市昌邑區法院
地址:吉林市昌邑區松江北路 郵編:132002
電話:院長室:0432─62404701
吉林市昌邑區法院院長:王玉堂:電話:13304400071;辦公電話0432-62404701
吉林市昌邑區法院副院長:宋景義
吉林市昌邑區法院庭長:劉廣濱:電話:0432-62404709
吉林市昌邑區法院付文忠(法輪功學員冤案辦案人)
吉林市昌邑區法院:單蓮紅(梁寶范冤案辦案人),電話:0432-62404780
吉林市昌邑區法院:厲建山、馬蘭(法輪功學員冤案辦案人)
吉林市昌邑區檢察院:楊穎(法輪功學員冤案辦案人)
吉林市中級法院梁寶范辦案人:關波電話;辦公電話0432-63070810

吉林市政法委:書記張某13804418126
「610」頭目:白岩 辦公電話0432-62010607
吉林市昌邑區「610」張青山 手機15948676100

吉林市看守所
電話:0432-64819000、6481900、64819004、64819010、64819043
所長朱寶林13804417779
吉林市公安局 國保大隊大隊長金英傑: 辦公室電話:62409346 郵編:132002吉林市昌邑分局刑事法制大隊田曉東:電話13704404321 郵編 13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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