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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遂寧81歲張武臣自述遭受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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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張武臣,男,現年八十一歲,家住遂寧市蓬溪縣金橋鄉翰林村三社,一九九七年九月一日開始修煉法輪大法,通過學法煉功,曾經手指嚴重變形與膝關節炎也不藥而癒,戴了幾十年的深度眼鏡也摘掉了,眼睛視力恢復。法輪功給了這位老人一個健康結實的身體。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運動。以下是張武臣老人自述遭迫害經歷。

二零零二年七月三十日下午,蓬溪縣高坪派出所警察徑直來到我家,將我帶到金橋鄉政府,當時縣政法書記陳其剛在場,他說:「聽說你當過村主任,至今在民眾中還有很高的威信。為了黨的十六大順利召開,也為了全鄉的安穩,你又修煉了法輪功,你可得到縣上去學習,等十六大開完後你就回來。」我質問他:「我修煉法輪功做了哪些不利於國家之事?又有何後果?」陳其剛不聽我解釋。七月三十一日,他們將我非法關押到蓬溪縣看守所。在關押期間,我寫了六十四個專題真相文章,交縣人大、法院、公、檢、國安、610、縣政府、縣看守所等單位,要求給予解答,這些單位及個人接到信後卻置若罔聞、石沉大海。

我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一年零一個多月,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二日才被釋放回家,沒有拘留證,也沒釋放證。

釋放那天,公安局警察還向來接我的兒媳婦勒索了三千六百元,給了一張白條收據,後來他們怕留下作惡的證據,又把收據從兒媳婦手中騙回去了。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三日下午,金橋派出所警察又來我家騷擾、抄家,搶走了我的大法書與真相資料,還以欺人的恐怖手段非法拍照,還在訊問錄上對我進行栽贓誣陷,我質問他們:「訊問錄裏刻錄的都是不實之詞」,一警察竟說「沒關係」。最後他們給我下了一個「蓬溪縣公安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最後以「不執行」而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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