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在勞教所遭受折磨 瀋陽市董梅控告江澤民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遼寧省瀋陽市法輪功學員董梅,多次被非法拘禁,在拘留所、勞教所、洗腦班遭慘無人道折磨,被迫流離失所。中國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董梅女士控告元凶江澤民。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瘋狂發起對法輪功的迫害,在其「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下,給眾多堅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及家人帶來了極大的傷害,並嚴重敗壞了國家聲譽和社會道德,破壞了國家體制、憲法及法律。控告人在中國起訴江澤民,不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與怨恨,而是為了解救被其脅迫參與迫害的公檢法司人員和普通民眾,驅除人們心中被強加的謊言毒素,讓每個人都能公正的享有法輪大法福澤的機會。

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今,二十多萬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將迫害元凶江澤民告到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法輪功學員訴江,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所有中國人的做好人的權利。

下面是董梅女士在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與理由:

一九九六年夏天,母親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不久,母親很多病症:失眠、神經衰弱、肺結核全都好了,身邊老鄰居、單位同事、很多人都在修煉法輪功,修煉法輪大法使他們身心健康,我也開始接觸並修煉法輪功。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法理去做事,我變得更善良、更加寬容、更加真誠。修煉不久,困擾我二十多年的皮膚病不藥而癒。身邊同事看到我的變化,感受到法輪大法的美好。

我在洗腦班、看守所、「黑監獄」、勞教所或監獄被監管期間遭到了以下的體罰虐待:

一、瀋陽龍山強制轉化班的迫害(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四日~十二月)

在龍山強制「轉化」學習班,因集體煉功,警察用各種體罰折磨我們:罰站、罰蹲、壁虎爬牆(如左圖所示)。「壁虎爬牆」就是雙腳並攏雙手上舉扶牆站直。這個姿勢看起來沒甚麼,可是站一會兒兩臂就發酸、發抖,胳膊就伸不直,體罰的警察就拿電棍電,說伸的不合格。

我被叫到辦公室,蹲著,雙手抱頭,女隊長用腳踹,將我踹倒,男隊長魏茂金用電棍電手部、頭部,電的我全身發抖,不停的抖。

二、瀋陽龍山教養院的殘忍迫害(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四日~二零零三年十月八日)

(一) 酷刑折磨

在龍山教養院,在警察們指使下,不讓洗衣服,不讓睡覺,由一群邪悟人員對我進行所謂的「幫教」。這些人按大隊各隊長的指使,不分晝夜地給大法弟子洗腦。他們七、八個人圍成一圈,圍著堅定的法輪功修煉者散布邪悟思想,羞辱學員的人格,侮辱我們的信仰。不許法輪功修煉者與別人說話,規定上廁所時間,體罰:罰蹲。一蹲就是二十多個小時,有的甚至更長時間;罰站。定位:如不配合就上來一幫打手,把學員摁在地上不許動。再不行就動手打。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那時龍山教養院的洗腦材料是司法局編的黃皮的「分類教材」,我因為拒絕讀所謂的「分類教材」(誹謗大法的學習材料),打手(邪悟的)們開始打我,用拳頭往臉上打,打耳光,打得我兩眼冒金星,眼睛被打成青紫色,臉被打變了形。因為我不放棄信仰,惡警們又從沈新教養院(當時是市裏的洗腦基地),調來了三個「重量級」打手(邪悟的),其中有一個號稱右手「狼牙棒」,左手「大片刀」的打手(打人非常狠)。一般白天,由幾個猶大圍攻我,對我散布邪悟思想,到了晚上重量級打手出現(他們白天睡覺)。他們排好了班,三個小時換一班。由於我不配合他們的體罰,不放棄信仰,打手們將我摁在地上,揪頭髮撞水泥地,頭上撞了許多大包。頭髮被揪掉了很多掉落在地上。他們有的拽頭髮,有的拽我的胳膊,在地上拖來拖去的,磨我的腳踝骨,腳被磨破了,腳踝骨外露。

有一次,五、六個打手將我摁在水泥地上,雙腿平伸,頭和腳貼壓在一起,雙手背在後邊,找不到繩子,他們就用手壓著我,只要動一下就打我。他們還將報紙捲成筒狀,對著我的耳朵大喊誣蔑大法的話。我的頭像炸了一樣疼,雙耳嗡嗡作響,頭髮和衣服都被汗水濕透,頭髮像水洗過一樣,胸悶,噁心,呼吸困難,開始腿像折了一樣疼得很厲害,後來腿不疼了,沒有知覺。每一分鐘都過得很漫長,不知過了多長時間,允許我上廁所時,我已站不起來了。我的腿部受傷,此後,我長時間不能正常走路,雙下肢沒有知覺,上廁所須人扶持,兩個多月才恢復。

後來不蹲了,他們每天要我坐小板凳,除了吃飯,上廁所外,其它時間一律坐小板凳。坐的臀部破了,瘀血了。一次坐著睏極了時,我猛然跌倒在地,小凳摔到了一邊。

邪惡之徒殘忍洗腦迫害我時,在進行了連續三天後,龍山教養院院長李鳳石指使管理普教的隊長叢春雨告訴包夾的普教,凌晨四點鐘後不讓我休息。包夾我的普教在拘留所和監管醫院接觸很多修煉人,很同情我們,很為難的和我說,她想回家,想孩子,怕隊長給加期,隊長要進號裏來了,就和我說話,如果不進來,你就休息。

為抵制邪惡對大法與大法弟子的迫害,我們幾個堅定信仰的法輪功修煉者開始絕食。第四天開始被強制灌食,強制輸液。龍山教養院院長李鳳石在生活衛生科大吼,不配合輸液,戴上銬子。用手銬把我們銬在椅子的扶手上,每個人用兩個銬子銬起來強制輸液。陪同我的普教包夾,難過得哭了。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給我們灌食時,獄醫腳下踩著法輪功創始人的照片。第一次灌食時,獄醫李五一揪住我的頭髮,固定我的頭,有好幾個人摁著我,摒住呼吸,左邊鼻孔插不進去,換成右邊的,管子下去了,拔出來時插管上都是血,還吐了幾口血,陪同的隊長不忍心看轉過頭去。生活衛生科科長張曉秋對她說,監獄給法輪功灌食的插管比我們的粗多了,硬多了,每次拔出來,都是鮮血淋淋的。灌幾回胃就插壞了。

岳軍和魏敏堂拽著我的胳膊要強迫我踩法輪大法創始人照片,邪惡地對我說,如果你們繼續絕食,我們就將法輪功創始人的照片鋪在所有學員經過的地方,叫所有的學員踩踏。

第三天在晚點名時,我站不住了,雙眼模糊看不清東西,大腦一片空白,身體向前倒去,被身旁的普教「包夾」扶住了,沒摔到地上。

(二)強迫勞動

我在限制個人自由的勞教所等地遭到了暴力與其他方式的威脅以逼迫我進行無工資的強制勞動。時間、日期、地點與其他詳情如下:

生產廠家:瀋陽盛傑蠟業有限公司。蠟產品主要出口美國。祭祀用,酒吧,茶吧裝飾用。蠟產品有毒。裝鋁盒手變黑,手上起刺,皮膚變粗糙。蠟片有強烈的刺激的味道,很嗆人,生產中有許多人出現過敏反應:皮膚紅腫,頭痛,睜不開眼睛,流眼淚,噁心等症狀。

用膠粘pvc盒,包裝用的塑料盒。龍山沒有正規生產車間,都是在監號裏粘盒,用的膠水很刺激的味道,房間小,人又多,空氣不流通,年齡大,體質弱的出現休克,年輕身體較好的也大多出現頭痛,胸悶,咳嗽,噁心,吃不下飯,持續時間較長。

蠟品種很多,外觀也很漂亮,還有做各種工藝品,「雪人,天使」,包糖,編帽子,出口韓國,為濟世墨寶公司加工愛普森噴墨打印機的自動供墨墨盒。縫大衣,縫西裝的活。廠商:瀋陽市西服廠。出口美國,蠟和各種工藝品。

二零零二年六月,新增加了一些工藝品的活,捻珠子,加工祭祀用的花環,塔,籐條,花樹等出口美國、韓國等地。基本流程是用紙條將鐵絲,小珠子,樹葉子,松塔等粘膠後,搓捻在一起。膠是一種化學合成的,為完成生產任務量,把膠放在手上,很方便,但腐蝕性強,先變成黑皮膚後破皮,潰爛。

珠子用苯製作,有毒,外塗一層顏料,發出很刺激嗆人的味道。剛開始捻珠子手指肚脹起來,透明亮亮的,後來指紋全磨掉了,皮磨得越來越薄,皮磨掉後,露出裏面的嫩肉來,磨破了,磨出泡的都有。每捻一下鑽心疼,歇下來手更疼,疼得不想再繼續幹。睡覺時被疼醒是常有的事,關節不好使,手指變形,彎曲後不能復原,有的端飯盆端不住,不能承重。有一次搶任務,曾連續幹了三十幾個小時。

二零零三年過年後,加工食品──扯豆腐皮。生產廠家也不是正規的,黑加工廠一類的。加工廠的勞教人員有吸毒的,性病的,沒有經過體檢,所有的都參加勞動。豆腐皮加工乾燥後,巴掌大小一塊,有的呈幾米長的條狀,約幾毫米厚,運輸時間稍微長就很硬,用手扯成像魷魚絲樣的細絲。廠家加工後做小食品。

豆腐皮用編織袋盛裝,一袋重量在四十斤左右,廠家每次進貨裝滿滿一大車,從車上卸貨, 扛到四樓會議室暫時改做的生產場地。開始幾天沒有工具,直接用手撕扯,半天下來手上就有血泡,後來發了工具,用小錐子撕扯。單調,簡單重複強度很大,手指甲漸漸變黑,指甲和肉分離,洗手時可看到水珠在指甲內流動,指甲脫落。生產任務量大,幹到極限時,後背很疼 ,每撕一個豆腐皮都要用盡全身力氣。

坐在小板凳上低頭幹活,一幹就是十多個小時,二十來個小時。有時到十二點可以休息,而有時必須完成,不允許休息。

三、瀋陽張士洗腦班(二零零三年十月八日~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在龍山教養院兩年非法的關押,到期滿了也不放人,我被延期三個月。在龍山教養院延期迫害三個月後,被劫持到瀋陽張士洗腦班。

到洗腦班當天即開始絕食抗議這非法的劫持、洗腦。「猶大」們開始體罰我,由一個一點八米的大個子顧昱春摁著我蹲著。一天晚上我身體出現了「虛脫狀態」,嘴唇發白,呼吸急促,脈搏微弱,獄醫來量血壓,血壓很低。

酷刑演示:灌食
酷刑演示:灌食

第四天開始灌食。這是一種野蠻的灌食方法。幾個男人將我摁在椅子上,有摁頭的,摁胳膊的,摁腿的,捏鼻子的,陳傑(男,四十五歲,是「幫教團」團長)則拿鋼匙撬我的牙,想把鋼匙放到我的嘴裏,一邊撬一邊說,他曾經給一個學員撬掉兩顆牙,鋼匙插進嘴裏,順著匙倒進玉米麵和鹽的混合物。嗆得厲害,噴到捏鼻子的人臉上,咳得很厲害,在經過這樣的灌食三次之後,咳得更厲害。那種窒息的感覺令我非常痛苦。

許多絕食的學員在張士洗腦班大都採用過這種方式灌食。後來改用「鼻飼」,每天兩次灌食。灌食的插管也從來沒有消毒過。灌食刺激雙眼流淚。

為堅持信仰,躲避迫害,流離失所多年,派出所人員不給我辦理身份證,導致我工作、生活極不方便。二零零六年我在一家星級賓館財務部工作期間,國安人員跟蹤、騷擾,還施壓總經理解雇我,剝奪我的生存權。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