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 2016年10月08日 星期六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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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國會報告關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

  • 英國民眾譴責中共活摘罪行(圖)

  • 達拉斯法輪功學員在市中心舉辦信息日(圖)

  • 依法控告元凶江澤民 岳陽市楊道文被非法判刑

  • 吉林省東遼縣八位法輪功學員仍被非法關押

  • 四川五老人被庭審 律師力陳無罪 檢方語塞

  • 被非法判刑12年 李長安在呼蘭監獄遭迫害

  • 修心向善做好人 保定市滿城區農婦兩次遭綁架

  • 蘇州市蔣素珍老人被非法關押九小時

  • 湖北安陸宋華明利用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

  • 江澤民集團害死了好人張延超

  • 瀋陽市渾南區五三派出所犯罪事實

  • 九歲起被搶走父母的女孩

  • 敬老院裏的有緣人

  • 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在中國還在進行的罪行

  • 經歷病業關 對信師信法的體悟

  • 病患夫妻修煉法輪功獲新生

  • 我們全家感恩師尊

  • 真相講到位才能救了人

  • 相遇的緣份

  • 花開之心路

  • 挖出攀比心

  • 信師信法 修去執著心 打印機正常了

  • 在家庭小事中去執著

  • 圖片:大陸各地法輪功真相展板、條幅

  • 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大陸綜合消息

  • 38人聲明從新開始修煉

  • 48名覺醒世人的鄭重聲明

  • 大陸律師為法輪功學員所作的無罪辯護

  • 明慧廣播:正法修煉交流選編(227)

  • 明慧廣播:新聞時事(2016.10.7)

  • 真相語音電話:山東德州三位好人近期被非法開庭

  • 真相傳單:三退與平安(第271期)

  • 手機圖片版:《三退畫刊》節選

  • 明慧地方期刊(延邊朝鮮族自治州、青島市、保定市、滄州市、長沙市、福建省、河北省、瀘州市、巴中市、撫順市、鶴崗市、七台河市、綏化市、襄陽市、陝西省、石家莊市、煙台市、伊春市、雲南省、大連市、濟南市、廊坊市、四川省、泰安市、天津市、安徽省、成都市、重慶市、甘肅省、廣東省、哈爾濱市、合肥市、黑龍江省、河南省、湖南省、佳木斯市、吉林省、雞西市、聊城市、遼寧省、牡丹江市、上海市、雙鴨山市、濰坊市)



  • 美國會報告關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二零一六年十月六日發布了「二零一六年中國人權與法治狀況報告」。報告說,中共繼續迫害法輪功,使用暴力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並繼續強摘法輪功學員等良心犯器官。報告中說,中共進一步限制人民的言論自由、集會自由和信仰自由,繼續控制網絡和媒體。

    中共繼續迫害法輪功

    報告注意到,繼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輪功以來,中共繼續騷擾、虐待法輪功學員,包括對法輪功進行造謠誣蔑、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監視、騷擾、任意拘留、虐待,並非法開庭。這些迫害由政府高級官員指揮進行,各省和地方「六一零」辦公室監督執行。

    與前年一樣,中共當局繼續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為達到這一目的,當局在監獄、「法制教育中心」和強制性戒毒中心使用極端的肉體折磨和精神摧殘。人權組織和法輪功學員已將這些針對法輪功學員的惡行記錄在案,這些惡行包括電擊、剝奪睡眠、不讓吃飯、灌食、注射不明藥物、毆打、性虐待,以及被強制送到精神病院。

    報告說,據明慧網公布的二零一五年人權報告,當年遭綁架、抄家和騷擾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近二萬人次。英文明慧網收集的資料顯示,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六年四月,有一百五十八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超過百分之九十沒有經過審訊。

    報告說,據英文明慧網報導,法輪功學員張秀麗被迫害的大腦失去記憶、胳膊被打斷。法輪功學員明德揭露在隱秘的犯罪黑窩──公安自辦的安康醫院,一直在凶殘地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精神和肉體的虐殺。

    大陸黑監獄關押法輪功學員

    中共地方政府和官員使用黑監獄,關押法輪功學員,企圖強迫他們放棄信仰。例如,二零一五年十月,黑龍江省佳木斯建三江當局,使用報導中已關閉的法制教育中心拘押一名農場工人。另外,法輪功學員石孟文和其他三名法輪功學員繼續被關押在所謂的法制教育基地。

    報告說,黑監獄在大陸非常盛行。勞教所仍然存在,只是換了一個名字,換湯不換藥。

    中共強摘法輪功學員器官

    包括美國眾議院和歐洲議會,對中國的大量器官移植手術使用在押囚犯,包括法輪功學員的器官的報告表示關注。

    報告說,美國國會眾議院二零一六年通過343號決議,國會眾議員們就持續可信的,在中國發生的系統性從非自願的良心犯身上強摘器官行徑,包括從大量法輪功學員、其它宗教和少數族裔人士身上摘取器官的報告,表達關切。在《美國器官移植雜誌》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三日刊登的題為《中國的器官移植醫學》文章中,作者們也對眾議院決議中提出的中共強摘器官議題表達了關切,並表示,沒有證據顯示這些不道德的行為已經停止。

    二零一六年八月國際器官移植大會開幕前,出於擔憂器官來源問題,會議的組織者器官移植學會(Transplantation Society)拒絕了來自中國的二十八篇臨床論文中的十篇。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主席史密斯議員表示,「據報告,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和其他被關押者是恐怖的器官強摘罪行的受害者。」

    關注王治文

    報告說,二零一六年八月六日,廣東海關官員在中共公安部門的指令下註銷了法輪功學員王治文的護照,禁止他來美旅行。

    因為北京法輪功學員的一次抗議活動,中共在一九九九年抓捕了王治文。他被非法判刑十六年,服刑十五年,於二零一四年十月獲釋。出獄後,中共對王治文仍進行不間斷的監控。

    中共騷擾為法輪功辯護律師

    報告說,中共官員繼續騷擾和限制高智晟律師的行動,不允許他獲得必要的醫療照顧。高智晟是中國首批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律師之一。

    二零零六年,中共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高智晟三年徒刑,緩刑五年。據報導,緩刑期間,中共對高進行騷擾和折磨。北京的一家法院撤銷了二零一一年十二月的審判,命令高智晟(直接)服刑三年。在被拘留和監禁期間,高智晟被關小號, 只給很少的食物,遭到毆打,包括電棍電擊。

    在本報告年度,(中共)法院人員和公安人員在法輪功案件的執法過程中施行很多暴力。

    辯護律師通常無法為法輪功學員進行充份的法律辯護:中共阻止律師和當事人會見;對庭審不進行充份通知;在庭審期間,不給予充足的時間和機會進行辯護。中共對家屬施壓,以達到解除獨立聘請律師的目的。

    據報導,法學教授張讚寧在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受理法輪功學員吳紅衛( Wu Hongwei,廣東河源市)一案後, 中共公共安全部對其進行騷擾和威脅。

    張讚寧在法庭上為多位法輪功學員進行辯護後,中共司法部也對他進行了調查。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0/9/159467.html>

    英國民眾譴責中共活摘罪行(圖)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明慧記者唐秀明倫敦報導)二零一六年十月一日,英國法輪功學員在倫敦中心區集會遊行,向民眾講述中共十七年來殘酷迫害法輪功的真相,揭露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罪惡,呼籲制止迫害。學員們也舉行了集體煉功,展示法輪大法的美好。參加活動的法輪功學員努力向廣大民眾講真相,也因此有緣遇到了很多心懷正義和良知的民眾,其中包括以下四位。

    英國退休護士:「活摘」令人震驚

    '圖1:二零一六年十月一日下午,退休護士查爾斯站在倫敦繁華大街人流中認真閱讀法輪功真相傳單'
    圖1:二零一六年十月一日下午,退休護士查爾斯站在倫敦繁華大街人流中認真閱讀法輪功真相傳單

    法輪功遊行隊伍行進到皮卡迪利廣場(Piccadilly Circus)附近的寬闊人行道上時,一位老年西人男士接過傳單後立即停下腳步聚精會神閱讀。這位老先生叫查爾斯,是愛爾蘭人,在倫敦生活二十多年了,退休前是倫敦一家醫院的護士。他表示自己知道法輪功,聽說過在中國有盜賣人體器官的現象,但這是他第一次了解到中共大規模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信息,這讓他震驚,迫不及待想了解為甚麼會有這樣難以置信的罪惡發生。

    法輪功學員告訴查爾斯:「活摘」反人類惡行是中共專制體制下的系統行為,是與中共十七年來殘酷迫害法輪功的政策共生的。老人表示自己對共產黨與人權和人性為敵的本質有認識,他說:「這是令人震驚的國家行為(shocking state affair)。」臨別時查爾斯感謝法輪功學員傳播真相,並鼓勵學員要堅持下去。

    英國退休商人夫婦:「活摘」是根本不能被接受的,應該讓全世界知道

    '圖2:英國退休商人大衛(David)和傑奎琳夫婦(Jacqueline )在特拉法加廣場與法輪功學員邂逅,並時支持法輪功學員揭露中共的迫害。'
    圖2:英國退休商人大衛(David)和傑奎琳夫婦(Jacqueline)在特拉法加廣場與法輪功學員邂逅,並時支持法輪功學員揭露中共的迫害。

    英國先生大衛(David)三十年前曾是為香港政府服務的印刷商,十月一日下午,他和太太傑奎琳(Jacqueline )路過特拉法加廣場遇到法輪功學員的講真相活動,夫妻倆簽名反對中共活摘器官,之後傑奎琳觀看了法輪功學員的集體煉功,進一步了解到中共是如何迫害法輪功的,她並將自己了解到的真相轉告給丈夫。夫婦倆人表示:

    「法輪功講真善忍,而中共體制是『零容忍(state of intorlerance)』的」。

    「這(『活摘』)是不能容忍的,令人作嘔的(惡行)。」

    「應該有像你們這樣的人把中國的真實現狀讓世界上每一個人知道,從而去改變,因為這樣的(『活摘』)發生是根本不能被接受的。」

    他們並說:「我願意全力支持你們,這毫無疑問。」

    英國護士:中共如此殺人是邪惡

    '圖3:英國護士瑪麗女士冒雨了解真相'
    圖3:英國護士瑪麗女士冒雨了解真相

    當天,天下了一會兒暴雨,法輪功學員冒雨繼續進行講真相活動,英國女士瑪麗是一位護士,看到法輪功學員冒雨演示功法,她走過來觀看,並認真閱讀真相展板。

    她告訴學員:「我這是第一次聽說(法輪功)。我剛才在路上被『真善忍』幾個大字吸引過來,我了解到這個功法在世界很多國家受歡迎,我認為每個相信、修煉和傳播真善忍的人都對改善世界有幫助。」

    她說:「我對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感到非常震驚。」她認為:「他們的信仰(『真、善、忍』)會讓每個人都受益,讓社會受益。有一群人相信和實踐『真善忍』,這個團體是在對整個世界做貢獻,他們應該受到鼓勵,而不是為此遭受迫害和酷刑,(中共)這樣的殺戮對誰有好處呢?沒有,它就是邪惡。」

    她說:「要讓更多的人知道這個(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罪行),這很重要。」

    法輪功學員告訴瑪麗女士最近歐洲議會通過了一項有關呼籲制止中共活摘暴行的決議,而且最近英國議會也將就同樣議題開會討論,瑪麗表示欣慰,說到:「太好了,我很高興聽到這個。」

    舞蹈教師:對中共活摘器官要開展全面調查和追究

    '圖4:在英國教舞蹈的意大利女士考瑞爾(Coria)在簽名反對中共活摘器官'
    圖4:在英國教舞蹈的意大利女士考瑞爾(Coria)在簽名反對中共活摘器官

    意大利女士考瑞爾(Coria)在倫敦教舞蹈,經過特拉法加廣場,被法輪功學員打出的橫幅和集體煉功場面所吸引,她說:「煉功場面引起了我的興趣。我去過中國兩次,可惜在那裏沒有看到(法輪功)。沒想到在平和的功法後面有著這樣駭人的(迫害和『活摘』)發生。」

    「這太令人震驚了!」她表示:「我聽說過在中國有活摘器官發生,但直到今天我才意識到這樣的罪行是專門針對(法輪功)這樣一個受迫害的人群,而且看來還在繼續著。」

    她認為應該將參與迫害者繩之以法。她進一步與法輪功學員交談後,在反對中共活摘器官徵簽表上簽名。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0/9/159472.html>


    達拉斯法輪功學員在市中心舉辦信息日(圖)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明慧記者曾洪美國達拉斯報導)美國南方的九月,酷熱漸退,秋風送爽。達拉斯法輪功學員在市中心舉辦和參加活動,向上班族介紹法輪大法,揭露中共的迫害,曝光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

    市政府廣場的法輪大法信息日

    '圖1:法輪功學員在達拉斯市政府廣場上舉辦法輪大法信息日活動'
    法輪功學員在達拉斯市政府廣場上舉辦法輪大法信息日活動

    當地學員與市警察局聯繫,獲准在達拉斯市政府廣場上舉辦法輪大法信息日活動,向市政府工作人員及過往行人提供法輪大法信息。

    二零一六年九月七日,學員們在市政府廣場上支起帳篷,擺放好展板及曝光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橫幅,向過往的行人派發傳單和徵集反活摘器官的簽名。

    年輕的市政府工作人員Erin聽到學員介紹情況後,震驚於活摘器官的暴行,立即就簽了名。她又隨學員來到帳篷拿取更多關於法輪功的資料,她說以前就聽說過,一直也很想學功,很高興在這裏遇到。

    許多工作人員在午餐外出時遇到了廣場上的學員,獲得了法輪大法的信息,並簽名譴責中共暴行。

    當天是市議會例會日,學員還把相關信息送給前來採訪的當地電視台工作人員。

    北德州和平日活動上傳真相

    北德州慶祝世界和平日(International Day of Peace)的活動在九月的第三個週末進行,法輪功學員於九月十六日(星期五)參加了系列活動之一──在市中心Klyde Warren 公園舉辦「和平是可能的」(Peace is Possible)。

    '圖2:法輪功學員在北德州慶祝世界和平日活動上講真相'
    法輪功學員在北德州慶祝世界和平日活動上講真相

    Klyde Warren 公園是位於市中心的一座新建公園,掩映於高樓大廈之間,鬧中取靜,是上班族下班後休閒的好去處。

    年輕人Hector就在附近的大樓中工作,在這裏他巧遇法輪功學員而得知中共活摘器官的暴行,非常震驚有這種事情發生,並且很多人還不知道。他希望能做點兒甚麼可以幫助制止這種罪惡。他很願意簽名,還表示會告訴身邊的人。

    另一位高個青年Pat表示,雖頭一次聽說法輪功,但非常感興趣,因他一直嚮往和尋求精神方面的東西,他問了許多問題,最後拿走本地煉功點信息,要去親身體驗。

    參加這個活動的多數團體都是人權組織,關注人權狀況。達拉斯和平與公正中心(Dallas Peace &Justice Center)的Vameela女士表示,聽到中共迫害好人、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後非常氣憤,覺得這事不能容忍。

    Amy Merk博士是一家倡導教育改變人的非營利組織的部門主管,待人親切。當聽說在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因信仰遭迫害,甚至還被活摘器官後,她的眼中閃著淚光說:太讓人難以置信了,太殘忍了。她表示願意幫助提供和尋找機會讓法輪功學員把真相告訴更多的人。


    依法控告元凶江澤民 岳陽市楊道文被非法判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湖南省岳陽市平江縣法輪功學員楊道文因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遭綁架,被異地關押在臨湘市一年之久,日前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金三千元。

    平江縣浯口鎮法輪功學員楊道文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七日在家中被鎮政法書記余峰、派出所章滔等四人綁架,先後被非法拘禁在平江縣「恆昌山莊」洗腦班,被剝奪睡眠四天四夜,逼迫「轉化」;爾後,被轉移到岳陽縣「秀花山莊」洗腦班非法關押五天,並洗腦班惡人拿厚書抽打他,致使其耳鼓破裂。

    家人到國保大隊查原因、要人,他們回答說:從楊的電腦中發現控告江澤民的控告書底稿,稱楊道文替別人寫了控告狀,並聲稱不准告江澤民。

    平江國保警察冠以「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將材料送至平江檢察院。檢察院不採納楊道文的委託律師和家屬的意見和勸阻,明知不夠批捕條件,執意製造冤案。十一月六日,平江縣公安局對楊道文下達非法逮捕通知,欲加重對楊道文的迫害。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七日下午,楊道文在臨湘市法院遭非法庭審,由於楊道文不接受對他的非法審判,以解除律師的方式終止非法庭審的繼續,制止了法院不負責任的宣判。

    九月二十八日,平江縣法院再次對楊道文非法庭審,庭審地點設在平江縣開發區育才路平江縣法院刑事審判庭。此次非法審判,充份暴露了中共邪黨的邪惡本質和610組織凌駕於法律之上左右司法、干預司法公正的惡行;從他們如臨大敵的布局可以看出其做惡心虛。平江縣法院在政法委的操縱下非法對法輪功學員楊道文判刑三年罰金三千元。過往人員及退休人員紛紛憤怒指責法院執法不公,只是寫一封信就判三年。

    一九九九年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以來,平江縣政法委、平江縣610 、國安、浯口鎮政府、浯口鎮派出所等,曾無數次對楊道文本人及家人騷擾、恐嚇等迫害。楊道文的父親、母親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健康;一九九九年七月後遭多次迫害,不斷騷擾、恐嚇,嚇得不敢正常煉功,相繼含冤去世。

    楊道文本人曾被非法勞教二次,被國安、鎮政府、派出所,關、打、罵不計其數,罰款並拿走現金十多萬元(其中存摺上存款六萬餘元),還有貨物、煙、酒,損失巨大。

    平江縣主要惡人
    平江縣邪黨書記汪濤13907309559
    平江縣縣長黃雄偉13789002666
    平江縣政法委書記周虎光0730-6223835 13974098166
    平江縣政法委朱煌輝13786035888、18973001298
    平江縣政法委副書記湯電輝1376203999、18973001278
    平江縣610辦主任方緣模 13077191789 18973001228、
    平江縣610辦副主任湛喜如13975098903、18711202111
    平江縣檢察院:
    檢察長徐立泉13973011898辦6260555
    副檢察長余正南13808407976辦6260976
    副檢察長李昌生13574008999
    副檢察長夏文平13762777777
    副檢察長唐雷嗚13607405999
    檢察長崔燦13574009555
    谷毅博 6288406 18390068821

    平江縣法院:
    院長李明13907401992
    副院長吳來程13874045698
    副院長方炳均13575076789
    副院長李永紅13974070059
    副院長余強13907401575
    王晚東 庭長 6260629 13574768739
    張佔南 副庭長 13575054987
    平江縣公安局:
    局長姜偉南13807309878
    副局長潘安平13907401337
    國保大隊長方乾坤13874007788、6779074
    國保教導員田俊傑13347308777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0/13/159524.html>


    吉林省東遼縣八位法輪功學員仍被非法關押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早晨四點左右,吉林省東遼縣公安局警察闖進東遼縣採嵐村七個家庭,綁架了十一人,其中八位法輪功學員,三位家屬。目前,韓見思等八位法輪功學員仍被非法關押,只有蘇玉香見到了兒子,其他人的家屬不讓見。

    吉林省東遼縣採嵐村被綁架的十一人是:李永輝,張春蘭,金廣好、翟淑榮夫婦,楊淑菊、張繼忠夫婦,韓見思和蘇玉香夫婦,周剛和張萬榮夫婦,以及包慶榮。

    九月二十八日,東遼縣公安局共出動了近六十警察,三十一個警察到採嵐村。據來綁架的警察說,他們頭三個月,就對這些法輪功學員進行了跟蹤和秘密監視。在非法抓捕前,警察把每個大法弟子家都照了相,他們分成了六伙,分頭到大法弟子家非法抄家,然後把他們劫持到白泉警署,分頭非法審問。

    當天九點,警察二次返回到法輪功學員楊春江家,沒找著主人,將楊春江的老伴帶走了。

    其中,金廣好妻子翟淑榮當時說已經不煉了,下午被放回家,還有張繼忠、包慶榮未煉法輪功,也被放回。

    目前,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是:李永輝、張春蘭、金廣好、楊淑菊、韓見思、蘇玉香、周剛、張萬榮。只有蘇玉香的兒子到看守所見了母親,其他家屬沒允許見親人。

    參與綁架的有:
    曲長文局長 警號620005
    李晶(政保科長,專門迫害法輪功)警號629737
    郝金龍 警號 627768
    麻憲東 警號 626918
    王洪光 警號 611666
    劉愛鵬 警號 628658
    張立國 警號 626110
    王世文 警號 623636
    袁國鵬 警號 639933
    何曉明 警號 625537
    伍志軍 警號 626652
    孟凡剛 警號 620018
    李超 警號 627693
    曲成龍 警號 620499
    於立國 警號 628282
    謝文龍 警號 620501
    許傑清 警號 627865
    王殿安 警號 621111
    梁金波 警號 633333
    周浩 警號 620908
    姚思義 警號 629060
    孫強 警號 662555
    溫永光 警號 628150
    張翀 警號 628338
    張曉彤 警號 622295
    祁卓 警號 628123
    孟慶州 警號 620759
    趙陽 警號 621035
    張淙銘 警號 620287
    解曉東 警號 625582
    姚鵬 警號 628255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0/10/159488.html>


    四川五老人被庭審 律師力陳無罪 檢方語塞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下午和二十八日上午,四川省會理縣法院分別對羅繼平、董秀瓊、馬凌仙、沈佳鳳、鄭瓊五位女性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庭審。五位來自北京、成都、西昌的律師為她們做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

    五位法輪功學員的年齡從六十歲到七十歲,她們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三十日晚十點半在雲甸鎮給民眾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遭人惡告,被雲甸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分別被非法關押在會理縣看守所,拘留所八個月。

    會理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收集五位老太太的材料,經檢察院兩次退回(四月一次,六月一次),國保為了達到對老太太們非法判刑的目的,不斷拼湊材料,將現場收到的材料數量翻了一番,他們還把五位老太太家床頭、牆壁、門上貼的「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常念大法好,天賜洪福保平安」的小條幅、日曆等撕下來拼湊成老太太所謂的「犯罪」的材料。

    在九月二十七日、二十八日的法庭上,律師們指出,五位老太太修煉法輪功後,她們曾經身患的多種疾病不翼而飛,她們按「真善忍」做人,提高了自己道德品質。她們把修煉人身心健康舒暢告訴給父老鄉親,讓大家分享修煉法輪功的好處;她們把被迫害十七年,被抓、被關押、被毒打、被吊銬、被判刑、被活摘器官……的真相告訴鄉親,還公民的知情權。她們是在實踐《憲法》,維護《憲法》,不但沒有犯罪,而且還有功於國。

    律師有力駁斥了檢方的污衊

    律師們指出:只有握有公權力的人才有「破壞法律實施」的能力。這五位六十至七十歲的老太太是一般平民百姓,無權無勢,怎麼破壞的了法律實施?而只有周永康、徐才厚、李東生、王立軍這些手握國家重權的江澤民集團,才是「破壞法律實施」的罪魁禍首;

    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

    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律師當庭宣讀真相資料

    當公訴人污衊五位老太太散發的資料的性質時,律師們要求呈上當天收到的資料,其中有《真相》、《明白》、《希望》、《天賜洪福》、《世紀大審判》、《全國起訴江澤民》等資料。律師們當庭讀了裏面的文章,如:《最高檢察院:起訴和舉報是你的權利》、《控告江澤民受憲法保護》、《用良知幫助我們自己》、《三十萬美金歸還韓國失主》、《找回「忠孝禮義」的內涵》、《善良,生命的路標》、《護士見證的奇蹟》、《「植物人」行走自如了》、《千金良方──德》等。律師質問:這些都是教人向善從德的內容,難道是邪的嗎?公訴人無言以對。

    律師還當庭讀了法輪功學員馬凌仙的兒子給法官的信,信中訴說了他從小就見證了他母親的不幸。信中這樣訴說:我的母親因和父親感情不和,在我很小的時候,父母就離異了。我和母親相依為命,母親因人生的坎坷,工作的繁忙,落下了一身病。工資低,又要負擔我的生活和學習費用,母親生病了,不敢買好藥治療,更不敢到醫院診治,只在藥店買便宜的藥應付應付。母親修煉法輪功了,不知甚麼時候,母親不再生病了,臉色紅潤了,精力充沛了。後來我母親幾次三番的遭抓,被關押,學校講台不准她再上了。老師和學生投來的是鄙視的目光,我們都成了多餘的次品。最後一次,我母親被判刑了,送到成都龍泉驛監獄,母親的退休金也被教委取消了。當時,我已經考入大學,因失去生活和學習的必須費用,我不得不輟學,永遠失去完成我為之奮鬥的大學學業,我不得不為自己的基本生活而奔波……

    檢方編造證據 當追究責任

    律師遭陳述中還指出,為了達到迫害的目的,國保大隊警察不但將法輪功學員家中貼的小條幅、日曆等算做證據,還編造黑材料:資料每本一釐米厚,每人有一百多本,最少的都是一百三十三本。律師當庭提出疑問:一米三三高的資料,一個六十多歲的老太太提得動嗎?公訴人啞口無言。

    律師指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四條 (運用證據的忠實於事實真相的原則)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檢察院起訴書。法院判決書,必須忠實於事實真相。故意隱瞞事實真相的,應當追究責任。

    最後,五位辯護律師認為:基於法治,信仰自由,政教分離的立場,五位老太太修煉法輪功沒有社會危害性,不構成犯罪。堅信法律只能規制人的行為,人不能應當因其思想、精神、信仰而受到刑罰。五位老太太無罪,應該釋放。希望法院能依法辦案,維護《憲法》的尊嚴;懲惡揚善,公正執法,讓自己的判案經得起歷史的檢驗。

    五位老太太也在法庭上陳述: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散發真相資料是在救人,沒有犯法,更沒有罪。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0/13/159529.html>


    被非法判刑12年 李長安在呼蘭監獄遭迫害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方正縣四十六歲的法輪功學員李長安,大車司機,曾多次被中共警察綁架迫害,被迫流離失所五年,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在唐山市時出車禍,在旅店登記身份證不到半個小時被綁架,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被非法判十二年,目前在呼蘭監獄遭迫害。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早出工,李長安沒有穿囚服,過二門沒報數,到車間後,獄警付元璽讓他到辦公室。大隊辦公室裏有二監區副教導員羅茂盛、獄警易廣斌、二中隊獄警張冬生和付元璽,兩名刑事犯張嘉峰和沈博,還有一名獄警名字不詳。羅茂盛問李長安:「為甚麼不穿囚服、不報數?」 李長安說:「我不是罪犯!」羅說:「法院判的!」 李長安說:「那是徇私枉判,沒有法律依據。在中國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認定法輪功是×教!」張冬生說:「你好好站著!」

    這時刑事犯張嘉峰拿來一副手銬,張冬生和另一名獄警就上來扭李長安的胳膊要戴背銬。李長安說:「私戴刑具是違法的!」他們根本不聽,強行給李長安戴上手銬和腳鐐,張冬生和另一名獄警就開始暴打他,一邊踢還一邊罵,身後還有幾個人踢、打李長安。就這樣把李長安打倒在地,又一頓暴踢。因李長安被背銬成90度角,身後邊到底誰打他,根本看不見。看李長安不動了方才住手。李長安說:「我要見駐檢(駐監檢察官)!」張冬生就上來搧他嘴巴子。李長安說:「見駐檢是我的權利!」隨後又給他們講法輪功受迫害的真相。羅茂盛過來檢查我的背銬,他叫犯人沈博過來給背銬鬆了松,因左手腕戴的有點緊,他們怕勒壞了擔責任。

    二監區副大隊長施磊找來一名學員意在「做工作」,被李長安一口回絕。隨後二監區大隊長於猛跟他談話,李長安又跟他講真相。他說:「那就讓你清醒清醒吧!」他讓人把李長安帶到中隊辦公室,就叫人到獄裏批押票,送禁閉室,俗稱「小號」。

    拿來了押票,獄警張冬生和付元璽就讓犯人沈博和張岩用推車把李長安推到禁閉室。從二監區車間一直到禁閉室,李長安都是戴著腳鐐和背銬。到了禁閉室,張冬生和付元璽說:「把衣服脫了,換上這裏的衣服!這是規矩!」李長安說:「囚服我都不穿,還穿你這裏的衣服?」他們就叫犯人沈博和張岩把李長安的衣服扒光,只留下一個褲衩。李長安說:「我要求見駐檢!」禁閉室獄警說:「那駐檢不得找我們嗎?」所以禁閉室獄警拒絕關押。不知道張冬生跟禁閉室獄警說了甚麼,禁閉室獄警就給二監區開了一間小號,把李長安推了進去。並說明:只給你們二監區一間小號,食宿你們二監區自理,自己大隊出人看管,出現任何問題都與小號無關。

    就這樣,李長安被關進了小號,身上只穿一件褲衩,在小號裏才給打開了背銬、腳鐐。在這裏被迫害了十三天。小號內陰冷潮濕,刑事犯張岩還不讓李長安鋪蓋被褥,吃飯只給一個饅頭。其中有一天二監區獄警宋雲鵬來小號,看見李長安在煉功,上來就照他左肩頭踹了一腳,還說:「在小號還敢煉功?」刑事犯張岩還對李長安百般刁難,還不讓上廁所,說有味,等他走了以後再上廁所等等。

    十天後,李長安絕食要求見駐檢。第十三天,李長安被接回二監區辦公室。回來時,上身穿一件便服,下身只穿一個褲衩。

    六月十四日,獄警宋雲鵬還讓刑事犯沈博打李長安,當時他就在李長安的身邊,後李長安又被帶到大隊辦公室挨副大隊長施磊打。

    七月二十六日上午十點左右,呼蘭監獄來了兩名駐監檢察官接見了李長安,隻字不提二監區獄警打人、罵人、私戴刑具的事情,卻反倒說:「不穿囚服也是我們的監督範圍,進來了就得遵守這裏的規矩。法院既然判決了,就得遵守這裏的規矩,對你有好處,我們也好做。」 等等,但他們對獄警指使犯人打人、在小號內對李長安的侮辱、虐待根本不予理睬。

    五月末以來,副大隊長施磊根本沒有任何正當理由,不允許李長安撥打親情電話。中途李長安找過一回大隊長於猛,於猛恐嚇一番後,說讓找施磊,說這事歸他管。八月十二日,李長安又一次找施磊要求打親情電話,施磊不在,刑事犯修偉說:「你等一會,我去給你問問!」過一會出來後,還是讓找副大隊長施磊。

    七月二十九日,李長安家人來接見,意外的叫他聽警察的話、早點減刑回家等等的話語,可能她們受到了獄警的恐嚇或威脅。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1/5/159818.html>


    修心向善做好人 保定市滿城區農婦兩次遭綁架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河北省保定市滿城區白龍鄉大坎下村農婦田志仙,因煉法輪功,被滿城區公安局、國保大隊、610、白龍鄉派出所及政法委村幹部綁架兩次、多次被進門騷擾、電話騷擾、蹲坑監視等。她丈夫被邪黨人員恐嚇、威脅、調動、蠱惑對她修煉法輪功非常不理解、仇恨,要與她離婚,現在那曾經溫馨的家處於家破人散的處境。

    以下是田志仙自述被迫害的經過。

    一、大法教人做好人,有益身心

    一九八一年,我患婦科病月經不正常,每次來月經肚子痛的在炕上翻滾。結婚後又患上頭痛、臉浮腫等病,只能靠藥物緩解。公婆因我有兩個女兒,沒生兒子,看不上我。時常擠兌,我家因欠別人的債,生活困難,兩個孩子還小。丈夫常年在外打工,四口人的地我一人管理, 我家公婆甚麼都不管。我們家的地和小叔子家的地緊挨著,我公公把小叔子家裏的地整的乾乾淨淨的,我家的地荒了他都不動一下,我心生怨氣,發誓等他們老了絕不照顧。後來又染上抽煙、喝酒的壞毛病,心胸狹窄,脾氣暴躁。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我在照顧癌症晚期的父親時,一位法輪功學員來看我父親,他告訴我們煉法輪功能祛病,我由於受無神論影響,我不相信法輪功能祛病健身。為了父親轉危為安,兄弟、妹子們輪流給父親讀《轉法輪》,我也湊熱鬧參加他們的隊伍,妹妹特別相信大法,很快走入了大法的修煉。妹妹天天勸我:也煉法輪功吧!還給我買了一個錄音機,叫我聽師父的講法,我不好意思推脫,就抱著試試的心聽師父的講法,我聽了一會覺得師父講法的聲音真好聽,就願意聽了,在我認真聽時,覺得師父講的有道理。就聽完九講。我又請了一本《轉法輪》。後來又買了一個MP3,在家聽,上地裏幹活也聽。從此我明白了人為甚麼會有苦有難、修心向善才能有福德的道理。心胸豁然開朗,就像在黑暗中突然見到光明,喜悅的心情無法表達。

    得法時間不長我就把吸煙、喝酒大約有四、五年的惡習全戒了,以前喝酒比一般男人癮都大,拿煙、酒當寶貝。夏天從不吃冰棍,都是喝啤酒,做飯也得叼著煙捲。現在聞見煙、酒味特別難受,噁心想吐。

    法輪功師父在講法中明示了人與人之間的因緣關係,從此我開始按師父的教導做人。學法後改變了對公婆的態度,公公病重我細心照顧,擦屎擦尿,公公很是感動,內心覺得對不起我,在他病重時慚愧地說:「我對不起你們,你數落我吧。」見老人醒悟,我不知說甚麼好了。我覺得自己遇事也能為別人著想了,也不計個人得失了。在賣地時,小叔子非得讓把我種了十幾年的地讓給他,心想我是煉功人不能和他計較,就給了他,連村幹部都覺得我不可思議,佩服我了(因為他們知道我煉法輪功)。

    二、被非法闖入家中綁架

    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早晨四點,我正在煉功,白龍鄉派出所的劉東東、鄉政府的郭佔等四個人非法翻牆而入,闖進屋內。我質問他們幹甚麼?人不由分說上前搶走我的錄音機和煉功帶,並叫喊讓我跟他去鄉政府,家人被驚醒,我女兒問他們為甚麼抓我,上前阻止並詢問理由。他們態度蠻橫,把我逼上車,到村口又把我逼下車轉到另一輛車上,強行把我綁架到滿城縣神星刑警三中隊。

    到那之後,劉東東非法審訊說:「誰教你煉法輪功,與誰接觸,你家的東西誰給的你?」我不配合,給他們講真相,講我怎麼開始煉功的,師父如何教我們做好人。他們做著筆錄,污言穢語、污衊我師父,誹謗大法,然後逼我寫所謂「保證書」,還叫囂說:「你不寫不讓回家,把你送勞教所。」之後我上廁所還有一個女人跟著。下午他們逼我按手印、簽字,我才被釋放回家。

    回家後,鄉政府人員李大東(白堡村人)、吳朵、張水(西龍門村人)、村幹部魏建國,限制我人身自由不許外出。天天到我家騷擾,問我在家嗎,魏建國還進屋看看。要是不來我家的時候,就打電話詢問我,讓我別出門,別給他們找麻煩。鄉、村的邪黨人員在村口蹲坑。

    每年邪黨敏感日,鄉、村的邪黨人員就騷擾我,不是來人,就是打電話騷擾,趕個集都遭到盤查,使我全家人不得安寧,生活在恐懼之中。

    三、再遭綁架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六日下午三點左右,我和我的母親、妹妹在我家。突然滿城縣公安局、國保大隊、610、白龍鄉派出所及政法委和村委會等六個單位機構的人,大概有三十人左右,由主任王橋帶領非法闖入我家,站滿整個院子。派出所所長韓佔秋手裏晃著一張紙,自稱是逮捕證,隨即幾個人闖入屋內搜走了我的大法書,並對我強行綁架,母親、妹妹上前阻止,以綁架相威脅。七十歲的母親險些被他們推倒,嚇得臉色蒼白,渾身哆嗦。我妹妹極力阻攔,這些人大喊著要把我妹妹也抓起來。在慌亂中我被幾個人又推又拽塞進車裏,綁架到神星三中隊。

    不大一會,幾個警察議論:白龍鄉政法委書記李敬東綁架我們送神星三中隊後,回去的路上在南魏莊村下坡時撞車了。我說:「他是抓我們遭報了」。

    我在三中隊被關在一間屋子裏限制自由,上廁所都有人跟著,公安局的陳永會(白龍鄉南水峪村人)派出所的劉東東逼迫我寫不煉功的「保證書」,並恐嚇說:「不寫就送進勞教所」。我不配合他們。可能李敬東遭報的事,把參與迫害我們的人敲醒了。深夜1點多我被放回家。

    四、對家人的精神傷害

    由於我兩次被綁架、拘禁,加上不斷騷擾,給我的兩個孩子和丈夫造成很大壓力,精神幾乎崩潰,整天提心吊膽。丈夫被邪黨人員煽動,就開始怨恨大法,邪黨人員幹惡事他不敢反抗,把怨氣撒到大法上來,罵我師父,到處寫誹謗大法的話,撕毀真相、大法書、台曆、對聯等,見到法輪大法好的標語就開罵。還幾次逼我離婚,打罵我,揪我頭髮,咬我,不讓我在家住。還換了幾次門鎖,現在都不讓我進家。好多人勸他,就是不聽。

    以上所述受到的一切不公正的對待,是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功群體長達十六年的殘酷迫害,在其 「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下,我一家深受其害。江澤民是這場迫害的始作俑者,是造成眾多世人犯罪的罪魁禍首。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7/1/2/160857.html>


    蘇州市蔣素珍老人被非法關押九小時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蘇報導)十月四日,蘇州市蔣素珍老人到蘇州吳中分局南區派出所調監控,尋找自己丟失的「三退」名單,卻被警察綁架,拖拽到另一派出所,關到鐵籠子裏非法審問,老人拒絕回答,當晚上九點多,被警察送回家。

    蔣素珍老人,今年六十八歲,因為修煉法輪功,一身病痛不翼而飛。她老伴已過世八年,她孤獨一人,無依無靠,蘇州市皮市街道人員以她修煉法輪功為由,多年不給她辦低保養老金。老人感恩法輪大法,告訴人們法輪大法的真相,慈悲的希望人們都像她一樣受益於法輪大法,遠離中共的謊言毒害。

    九月三十日,蔣素珍老人在碧波實驗小學對面的公交站丟失共五十一人的「三退」(退出中共的黨、團、隊)名單。十月四日中午約十二點,蔣素珍到蘇州吳中分局南區派出所調監控,想是否能找到三退名單。當時的畫面已找到,但不能看清細節,蔣素珍只好放棄了。她善良的本性使轉而向另一正在看監控的警察小劉講大法真相。

    這時,大廳的工作人員叫小劉讓蔣素珍簽個字(即放棄煉法輪功的簽字)。蔣素珍說不會,不識字。小劉讓蔣素珍等一會兒。結果,來了另一個警察(警號043928)搶過蔣素珍的隨身包,當場搜包並搜身,還搶走一串鑰匙。

    接著,上來四、五個人,把蔣素珍拉手拽腳拖上警車,開到南區派出所另一個區,強行把蔣素珍拖下車,將蔣素珍關在鐵籠子裏,兩個特警看著。

    約晚上八點,一個警察來問蔣素珍:你的東西哪裏來的?蔣素珍說:自己做的。警察又問:材料哪裏買的?蔣素珍說:沒必要告訴你。警察問:三退名單到哪裏退?蔣素珍拒絕回答。警察要求蔣素珍在筆錄上簽字。蔣素珍仍拒絕。警察還強行給蔣素珍拍照、按手印。

    警察搶走包裏的東西有:寫有「法輪大法」字樣的書籤、傳單《選擇未來》、真相特刊《起訴江澤民》、護身符、三退名單等。警察要蔣素珍在扣押清單上簽字,遭蔣素珍拒絕。

    晚上九點多,警察送蔣素珍到附近公交1路車車站,想讓她自己坐公交回家。因蔣素珍被綁架,出現高血壓症狀,站都站不穩,公交司機看到蔣素珍這樣,便拒絕送她。警察沒辦法,只好把蔣素珍送回家。

    自二零一二年一月開始,蔣素珍老人屢屢被綁架,至今約有三十多次,非法關押時間短的一個星期,長的一個多月。詳情請見《被綁架30多次 蘇州68歲蔣素珍面臨非法開庭》

    蘇州市南區派出所
    地址:江蘇省蘇州市尹中南路 電話:051265270326


    湖北安陸宋華明利用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宋華明自二零一零年擔任安陸「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主任以來,連續七年辦所謂「學習班」(也就是洗腦班)對安陸法輪功學員進行強制洗腦,逼迫他們放棄信仰,將遵循「真善忍」的好人逼迫轉化成違背道德良心的人。自宋華明上任以來,被他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有二十二人,其中十六人在安陸洗腦班迫害,六人送往湖北省洗腦班迫害。

    一、黃學軍、王華山被迫害 宋華明恐嚇其家人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日下午,湖北安陸市法輪功學員黃學軍、王華山遭綁架,被拘留十三天後,安陸「610」頭目宋華明插手,將他倆送往湖北省洗腦班進一步迫害至今。

    九月二十八日上午,黃學軍的父親到安陸「610」辦公室找「610」主任宋華明打聽黃學軍的下落,宋華明將黃學軍的父親拉到裏面屋子進行威脅,揚言要對黃學軍非法判刑,恐嚇黃學軍七十多歲的老父親。

    王華山的妻子、女兒找到宋華明跟他講王華山煉法輪功做好人的事實,他不聽。王華山的女兒指出他們說話不算數(拘留證上說是十五天就回家,可是又將她爸爸綁架到湖北省洗腦班),宋華明氣急敗壞大聲斥責、恐嚇王華山十二歲的女兒,並且將手在王華山女兒肩上指指點點的。王華山的妻子制止宋華明的行為,叫他不要嚇著孩子了。宋華明說:她對我說「真善忍」。可見宋華明是多麼懼怕真、善、忍。楊俊文威逼利誘地對王華山的妻子說:如果不是看在你女兒份上,對你也要採取行動。

    二、安陸「610」洗腦班概況

    安陸「610」辦的洗腦班設在楚躍小區,在金秋大道正坤大酒店左側往東約一百多米處(楚強路旁),紀委的一個白色小院內,名叫城東會所。宋華明與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惡人相勾結分別在二零一零年七月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七次以洗腦方式迫害法輪功學員。

    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就是湖北省洗腦班,在武漢市洪山區板橋馬湖特一號。湖北省法制洗腦班打傷、打殘、逼瘋、打死過很多法輪功學員,是全國迫害法輪功學員最陰毒、最凶殘的地方之一。

    安陸市「610」與安陸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狼狽為奸,花錢從保安公司僱用十多個保安人員,日夜輪班,協助迫害法輪功學員;利用猶大灌輸歪理邪說,強制學員看誹謗、歪曲法輪功和法輪功創始人的光碟,逼寫所謂「保證書、決裂書、悔過書」,毒打謾罵、長時間不讓睡覺,不讓家人接見,隔離等高壓手段強迫學員所謂「轉化」,動輒以不轉化就勞教、判刑相威脅。

    每次洗腦班開辦後,宋華明及「610」其他成員及其家屬都在洗腦班大吃大喝,吃完後還往家裏拿。向有工作單位的法輪功學員的單位勒索錢財。

    三、收集到的宋華明迫害安陸法輪功學員的部份情況:

    1、朱大華、王亞平、王秀蘭、白華平、江華五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洗腦班。

    二零一零年七月二日中午十二點左右,安陸市接官鄉唐畈村法輪功學員王秀蘭,在「610」人員的指使下,在家中被村支書唐克定和一個不明身份的人帶走。他們欺騙她家人說是去「住賓館,學習一下,兩、三天就回家」。

    二零一零年七月二日上午,安陸市富麗社區主任張望舟受「610」指使,和社區另一人到朱大華家中,欺騙朱大華哥哥說找朱大華說幾句話,並讓他哥哥等朱大華回家後打電話給他。朱大華的哥哥相信了他們的偽善,當朱大華回來後,給張望舟打電話。不一會兒,張望舟和社區另一人再次來到朱大華家以單獨和朱大華說話為由,配合 「610」等人把他拖上了停在離他家不遠的警車,把他綁架到安陸洗腦班。

    安陸洗腦班弄來省洗腦班民警龔健、鄧群和幾個幫教,朱大華經歷了幫教圍攻、罰站、不讓睡覺,最後鄧群對朱大華拳打腳踢。朱大華無怨無恨地對他說:「我已經被你們打到極限了,你再這樣下去,說不定被你一拳給送走了,你還年輕,你要考慮你的前途呀!」聽朱大華這樣一說,他著實地考慮了一會才收手。

    以下是朱大華在湖北省洗腦班遭受迫害的經歷:

    二零零九年,朱大華從湖北沙洋范家台八年冤獄期滿,監獄不放人,理由是上面有規定,不轉化不讓回家,直接送省洗腦班。當天由安陸市「610」及朱大華所在的社區領導將他劫持到湖北省洗腦班,分到了由劉成負責的二中隊迫害。他們先是利用「猶大」幫教圍攻,輪番上陣,其中有一個叫肖梅的幫教用厚書打臉,使勁的揪耳朵,還經受一個幫教長達兩個多小時的不堪入耳的謾罵,同時不讓坐,限制上廁所的次數,睡得也很晚,這樣經歷了一個多月後,警察見沒有效果,撤去了所有的幫教,將朱大華拉到空軍醫院做了一個心臟系統的檢查,回來後,由警察直接迫害。中隊長劉成和主管迫害的龔健說:「從今天起只要你不轉化就取消你的一切權利,不准吃飯,不准上廁所,不准睡覺,我們也不想這樣做,但是你不轉化,我們無法向上面交差。」劉成還特意囑咐朱大華的兩個陪教從今天起不許再給他打飯,更不許私自給東西吃。劉成不停地用書打他的臉部,經過幾天後便是野蠻的灌食。他被警察僱用的保安強按在椅子上,被用粗布條捆綁在大木椅上,他們一幫人圍了上來,一個女護士手持一硬管子直接從鼻孔插入,血就順著管子流了出來。臉上、上衣上都是紫紅色的血,上面用大漏斗灌糊糊,同時還將管子上下移動,糊糊和血混在一起從口中、鼻子中嗆出,過程中呼吸十分困難。有許多法輪功學員就是被這樣折磨得失去了生命。由於長期不讓坐,雙腿和腳都浮腫了;由於不讓睡,頭腦總是恍惚的,站著就可以睡著。身心到了承受的極限……,和朱大華同時從監獄送來的黃岡法輪功學員鄭智洪在遭受與朱大華同樣的迫害後,精神就出了問題,再見到他時,發現他都神智不清了,回去時間不長就離世了。

    酷刑示意圖:摧殘性灌食
    酷刑示意圖:摧殘性灌食

    二零一零年,「610」、木梓鄉警察彭軍華欺騙他老闆李凡,在法輪功學員江華住處(老闆家)綁架了他,把他綁架到安陸城東會所內的洗腦班迫害。警察搶走了他的大法書、MP4、現金幾百塊、真相光碟,大部份沒還。在洗腦班遭受謾罵、暴打、誘騙、長時間站立、不讓睡覺等迫害,看污衊大法師父和大法的造假電視,使他精神恍惚,痛苦不堪。

    二零一零年七月七日下午三點左右,安陸「610」又脅迫李店鎮十里中學等相關單位綁架了該校教師王亞平,非法關押在洗腦班內。

    安陸洗腦班利用猶大張海燕(安陸)、張海鳳(安陸)、丁星樵、鮑愛華夫婦(雲夢)、何大勇(孝感)等,湖北省洗腦班最凶殘的察警打手鄧群、龔建參與迫害他們。

    2、小學教師在安陸洗腦班遭迫害

    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五日上午十點多鐘,由安陸「610」頭目宋華明、副頭目聶漢章帶隊,安陸公安局國保大隊長沈問波、府城派出所、孝感政法委書記,安陸府城教育學區主任鄭振亞一行十多個人,乘坐兩輛警車,鬼鬼祟祟開進安陸鳳凰小學,強行綁架該校優秀教師曾昭萍到洗腦班。安陸「610」指使鳳凰路小學校長每日指派兩名教師去做「陪教」,實質是脅迫她們去當幫兇。學校領導想保護她不讓去洗腦班,「610」人員說上面有指標。

    此次參與迫害的猶大有,張海燕(安陸)、彭漢澤(廣水)等。

    二零一一年謝祖濤在沙洋范家台監獄四監區二分區身體不行,被「610」、國保大隊黃亞軍、五七棉紡廠姓張三十多歲男職工等四人送到湖北省洗腦班繼續迫害。因他體檢不合格不收,他們當日送他回家。

    3、孔鶯鶯被送到省洗腦班,黃學軍、鄒麗、王文輝、闞富超、黃亞莉被綁架到安陸洗腦班

    二零一二年五月七日下午,孔鶯鶯在她單位公安局被 「610」綁架,宋華明秘密把她送到湖北省洗腦班遭強制洗腦迫害。

    七月三十一日清早六點多鐘,安陸國保大隊、府城派出所警察集體出動,幾乎在同一時間,闖到王華山、冉新翠、闞富超等人的家門口,逼迫他們開門,遭到抵制後,警察竟弄來開鎖匠撬門,凸顯中共警察的無法無天和野蠻暴力。

    王華山的家門被敲開後,安陸府城派出所彭建軍和國保大隊副大隊長陳豔龍等三人非法入室,搶走了他的兩台電腦(一台台式的、一台筆記本)、大法書等私人物品。

    警察闖到普愛醫院職工冉新翠家門口,逼迫她開門。從早上六點多鐘一直到十一點鐘,冉新翠堅決抵制,他們就弄來開鎖匠撬門,冉新翠給他們講真相和善惡有報的道理,並在窗口處對世人大聲呼喊:「警察光天化日之下抓好人!」之後惡人、鎖匠等才被迫離開。

    同時他們還闖進了闞富超的家,門上的小門被鎖匠卸掉了,打開門後,國保大隊樊建、馮小明等非法入室,將闞富超綁架到洗腦班。

    那天上午約十點鐘左右,普愛醫院藥劑師黃學軍在上班時,遭「610」 、公安局國保大隊等一群人綁架至洗腦班迫害,警察非法抄了他的家。八月五日,為抵制惡人迫害,黃學軍翻牆離開時,摔傷腰部送往醫院,被家人接回家,但仍被警察騷擾。

    七月三十一日,原安陸棉紡廠職工鄒麗、莫陶蓉被綁架到安陸公安局拘留所,幾天後,警察將鄒麗劫持至洗腦班迫害。

    八月十日下午六點左右,安陸市「610」、國保大隊一行四人闖入安陸棉紡廠子弟學校退休教師王文輝家中,將她綁架至洗腦班,並且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電腦等私人物品。

    九月十一日上午,安陸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周洪海爬牆、翻窗踢開黃亞莉家陽台門入室,沈問波翻窗入室,陳旭東等警察在大門冒充電視台叫門闖入黃亞莉家,將黃亞莉綁架到洗腦班迫害。她家電腦、打印機、紙、大法的書、現金、U盤、家用手機等價值三萬多元的財物被搶走。遭綁架當天,黃亞莉絕食抵制迫害,她的血壓上升到二百三十的高危地步,「610」、國保大隊仍把她送到省洗腦班去。省洗腦班不接受,宋華明等人把黃亞莉拉回安陸續續洗腦迫害,致使她的身心受到傷害,險些喪命。

    以下是黃亞莉所述曾經受迫害的部份經歷:

    他們把我拉回安陸,送到安陸二醫院,又找個醫生量血壓,當他們聽說降到一百八十時,非常開心,隨即又將我劫持到安陸洗腦班。宋華明等人偽善的說,本來這裏今年所謂「學習班」已經結束了,現在為了我一個人,再開起來。之後他說為我一個人花費了三萬元。他們拿老百姓的納稅錢迫害好人,還厚顏無恥。

    他們把我關在洗腦班裏,一步不許出房間門。由胡鳳英和姓張的女的二十四小時包夾我,就是所謂的「幫教」人員,她們控制我的人身自由,時時監視我,不許我打坐,盤腿。胡鳳英被他們利用,充當打手不斷的對我灌輸邪惡的理論,逼迫我放棄信仰。我想挽救她。她說:沒有用的。她按惡人的意思要我吃藥,偽善的端水給我喝,我不聽她的,不配合她。她惱羞成怒,衝我罵道:你還以為你真的是公主喔?即刻原形畢露。

    在那裏惡人的偽善發揮到極限,他們害怕我的血壓太高,怕出事承擔責任,每天找來二醫院的一個男醫生過來給我量血壓,逼迫我吃他開的藥。還專門從二醫院弄來一個姓高的女醫生,大概三十多歲,她借給我「看病」,經常進來給我洗腦,逼我放棄。

    宋華明是最偽善的,他極具欺騙性、迷惑性,迷惑了很多人。他每天都來,偽善的噓寒問暖,甚至端茶倒水給我喝。他從不對我說狠話,總是「笑瞇瞇」的,還一口一個「姐」的叫著,說甚麼:你比我大,我叫你姐,我是為你好,為你的家庭好等等,他的話極具迷惑性,但只不過是糖衣炮彈,他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逼迫我轉化,放棄修煉法輪功。聶漢章常常在外面偷窺我,監視我的言行。

    兩、三天後,宋華明與聶漢章相繼從武漢洗腦班弄來惡警余幫清(此人以前是沙洋勞教所的),猶大劉××、邱紅萍專門來所謂「轉化我」。這十來個人輪番找我談話、洗腦,逼迫我轉化。每天威脅、恐嚇,說甚麼不配合、不轉化就把我判刑十一年的重刑。邱紅萍與劉××每天早上八點中來所謂給我「上課」,灌輸她們邪悟後的一套謬論。剛開始她們二人也非常偽善,「關心」我的身體等等,當有一天我看到她們把師父《轉法輪》塗畫的稀爛,我責問她:誰讓你把我師父的書亂畫成這樣的?!她立即變了臉,對我破口大罵。

    在我被非法關押在安陸洗腦班的十八天時間裏,邪黨惡徒說不轉化就不許見家人。我的七十多歲的老母在親屬的陪同下來洗腦班看我時,被宋華明等一群人強行推出門外,不讓見,當我聽到母親的聲音要衝出去時,被宋華明、胡鳳英等一群人死死的堵在屋裏。宋華明對我母親說我非常「頑固「,不轉化,所以不讓見,轉化了才給見。在高壓下,我違心的妥協了,按他們的要求認為合格了才算通過。在這次迫害中,我的身心受到傷害,出來後很長一段時間,那段陰影還抹不去,特別緊張、害怕,聽到敲門聲就害怕。這都是中共江澤民團夥害的。

    4、綁架張慧到洗腦班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610」串通國保大隊到安陸實驗小學(原安陸棉紡廠子弟學校)分校後,由兩名來路不明的便衣強行將該校老師、法輪功學員張慧綁架到洗腦班。他們還抄了張慧的家。宋華明說此次綁架是經過教委主任與校長同意的。其實是」610」脅迫教委主任和該校校長迫害張慧,這是一次有預謀的迫害,時間正好選在快放暑假。

    5、利用手機監控、跟蹤、蹲坑把陳桂玲綁架到洗腦班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日上午十點多鐘,由 「610」頭目宋華明、聶漢章帶頭,參與人員有國保隊長沈問波、女警陳旭東等,不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將陳桂玲強行綁架到車中,劫持到安陸洗腦班迫害。據悉,中共惡人長期採取手機監控為主與跟蹤,此次參與跟蹤與蹲坑的是國保警察陳旭東和陳愛清。

    警察到陳桂玲家中非法抄家,搶劫了三台打印機與很多救人真相資料,還威脅其女兒不准對任何人說。周圍知情的居民說:一共來了三輛警車,將她的家抄的亂七八糟,將在她家裏搶的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物品裝在三輛警車的後蓋箱內裝不下,又叫了兩輛板車拖走。

    6、小學老師何問德被綁架到安陸洗腦班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四日上午十點半鐘左右, 「610」副主任聶漢章、新上任副頭目楊俊文帶領四、五個人闖到煙店鎮程巷小學,將該校老師何問德綁架到安陸洗腦班(安陸城東會所)。

    「610」新上任副頭目楊俊文是迫害何問德的主要打手,在洗腦班迫害何問德一個多月,每天吃住都在洗腦班。楊俊文曾任安陸接官鎮武裝部長,被接官鄉的宋華明看重,去年調到「610」,非常賣命迫害法輪功學員。

    7、孔久紅、方宗菊被綁架到洗腦班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湖北省安陸市法輪功學員孔久紅、方宗菊在煙店鎮鄉村對民眾講法輪功真相時,遭人惡告,被安陸國保警察周洪海及煙店鎮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

    六月一日,安陸市公安局副局長楊光明、國保大隊長沈問波勾結「610」宋華明、聶漢章、楊俊文將孔久紅、方宗菊秘密從安陸拘留所轉到湖北省洗腦班迫害。

    8、法輪功學員黃學軍、王華山遭綁架,被拘留十三天送往湖北省洗腦班。法輪功學員孫有蘭被送到湖北省洗腦班非法拘禁了兩天。

    結語:

    整理出宋華明參與的迫害案例,不是為了報復,而是慈悲挽救被江澤民犯罪集團迷惑了的宋華明:你到了該清醒清醒的時候了。

    法輪功是佛家修煉大法,迫害修佛之人必將受到上天的懲罰。迫害法輪功的江系人馬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王立軍、李東生、蘇榮、張越等人紛紛落得淒慘下場,善惡到頭終有報。周永康在被抓之前可謂權傾天下、富可敵國,自我感覺是天下最「幸福」的人,可是作惡太大報應來時方知一切只不過是黃粱一夢。這還不是最終的天懲。這三年來,中國法制方面緊鑼密鼓地制定了一系列新規,重申了相關法律法規,說明現當局在與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政策相切割,堵死了所有對法輪功犯罪者的開脫之路。這目的是為了甚麼呢?面對當前形勢你一定要審時度勢,從新站隊,為自己也為家人的未來真正的負責。

    宋華明,「610辦公室」主任
    地址:湖北省安陸市碧涢路210號 郵編:432600 0712-5237610; 07125222424; 手機13508696600;

    宋華明的妻子李小芳:13508696602 安陸市解放路初中教師
    聶漢章 副主任 安陸市「610辦公室」
    地址:湖北省安陸市碧涢路210號郵編:432600 電話:0712-5237610;07125222424,0712-52255839(宅))13871856881
    「610」副主任楊俊文13508696908

    安陸市公安局:
    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安陸市德安北路35號,郵編:432600
    局長吳波榮13907296565
    副局長楊光明15307296721、13807296721
    國保隊長沈問波13307293299、13907296599
    國保教導員鄒朝陽13907296993、0712-5223938-3628、5222525宅5236953
    國保副教導員陳旭東(女)15826862266、18995705711、0712-5223938-3628、5222525
    國保副大隊長周洪海18995705710、13508696991、0712-5222525
    國保中隊長梅德安13971976110、0712-5222525宅0712-5228833
    國保警察樊建13507296299、0712-5222525
    國保警察陳愛清、馮曉明、顧雲(女)


    江澤民集團害死了好人張延超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在拉林河畔有座村莊──黑龍江省五常市紅旗鄉西黃旗村,勤勞的農民世代生存、耕種在這片土地上,有位青年叫張延超,中等個頭、面容祥和、舉止有幾分溫文爾雅的書生氣。

    家有妻子女兒和年邁的母親,責任與擔當是他操勞的動力,可身體卻使他力不從心,胃痛經常發作,食慾不振,疲憊的他沒有力氣承付家庭的重擔。妻子又患有腰痛病,孩子又小,多少個無奈使他一籌莫展。

    此時法輪大法弘傳,夫妻雙雙走進法輪大法修煉,在法輪大法的恩澤下,真是枯木逢春,夫妻倆的病很快都好了,倆人煥發青春活力。老母笑了,牙牙學語的孩子快樂長大。他們買了車,種地之餘給商家拉貨,鄉親有事相幫,他的朋友多,還有忘年交,人緣極好。

    江氏流氓集團為何容不了百姓的快樂,他們製造了何止千家冤、萬家淚的慘案,多少家庭破碎;多少孩童失去雙親;多少年邁老人失去晚年寄託……這樁樁觸目驚心血與淚的慘案,是江氏流氓集團造成的。只因祛病健身做好人的張延超,就是慘案的其中一例。

    在二零零二年的一天,張延超外出時被警察攔截在一輛客車上,遭非法抓捕。當通知家屬時,已是人躺在荒山嘴火葬場(哈爾濱郊區)的停屍房。張延超面目皆非,一隻眼珠沒有了,口中牙齒沒有了,胸部塌陷,腿斷了一條。

    那裏工作人員悄聲告訴家人已放在這裏二十來天了,這證明綁架去就被打死了。這二十餘天中,鄉親們惦記呀,接到通知,先行一大車人,後又去一車人,車到現場人們都驚呆了,根本辨認不出來面容,心裏都在疑惑,這是張延超嗎?這是平素和藹可親富有朝氣的好青年嗎?

    荒山嘴布置森嚴,三步一崗、五步一哨、荷槍實彈,頭頭威脅說:不許哭、不許喊冤,否則當現行反革命處理,過來簽字是自殺。張延超的舅父──老人顫抖著手在不符合事實的紙上簽字,這一幕使多少人回憶起文化大革命那慘烈的再現。

    兩車人回來後難過的不願離去,草草做了頓飯,算是給張延超送行吧。不久張延超的妻子又遭綁架,警察不斷去西黃旗騷擾,揚言連孩子也不放過,年邁的老母白髮人送黑髮人,為了祖孫活命只好背井離鄉。

    拉林河見證了這人間慘案,粼粼河水承載著張延超的名字,訴說著悲傷的故事流向遠方,聽到的人啊,有何感想?善良人的血是否擦亮辨別善惡是非的雙眼。不要嘆息,正義的勇氣會使公理回歸中華大地,相信上天正在俯視人間,慈悲的大法師父會撫平大法弟子傷痕累累的身軀,會帶他到無比聖潔美好的天國世界。

    可世人啊!在這歷史的特殊時期,生命都要在善與惡中選擇,因為善惡有報是永恆的天理,天理在衡量著每一個生命,那是生命的位置。願世人都能是非分明,不與惡者為伍,趕快退出邪惡的黨、團、隊組織,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才會有美好的未來!


    瀋陽市渾南區五三派出所犯罪事實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

    一、綁架、毒打李宏偉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六日,遼寧省瀋陽市渾南區公安分局五三派出所警察綁架了在渾南區粘貼真相的李紅偉先生,把李宏偉劫持到他臨時租住的住所,抄家搶劫,並用他家裏的床單把他捆綁「迭上」,並用透明膠帶將他的嘴、眼睛封上,只露出鼻孔出氣;然後,警察開始毒打。其中有個綽號叫「老虎」的,下手特別狠,直到李紅偉先生被打得意識模糊,他們才停下手來。

    惡警用大床單把李紅偉先生裹住,從樓上把他弄到樓下,扔到車裏,劫持到五三派出所,扒掉衣服,光著身子,下身僅剩內褲;緊緊地捆在鐵椅子上長達八個多小時不能動彈;期間連廁所都不許上。在被憋得十分痛苦的情況下,李紅偉在地上一點一點地爬到衛生間去大便。

    在瀋陽市610、渾南區國保秘密操縱下,李紅偉先生被冤判四年半,同時勒索一萬元所謂「罰款」。

    二、綁架、構陷十佳優秀校長的李桂榮女士

    二零一五年二月七日,原瀋陽市大東區合作街小學校長,被譽為區十佳優秀校長的李桂榮女士,遭瀋陽市渾南區公安分局五三派出所綁架和非法抄家,並被非法關押在瀋陽市看守所。

    73歲的李桂榮被構陷,遭瀋陽市渾南區法院冤判五年,再次被非法關押在遼寧女子監獄。這是李桂榮第二次被非法判刑。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七日,時年六十四歲的李桂榮女士在講真相時,被瀋陽市和平區610惡人綁架,被非法判刑七年,在遼寧省女子監獄遭殘忍迫害。

    李桂榮女士,修煉法輪大法後,遇事為他人著想,她曾經把百分之五比例的漲工資機會讓給其他同事,把合作小學這個原來的亂攤子管理的井井有條,深受領導的器重和同事們的尊敬,曾被譽為區十佳優秀校長。

    三、綁架、構陷六十五歲的牛桂香女士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五日,六十五歲的法輪功學員牛桂香去瀋陽市東陵區(渾南新區)渾河堡發神韻光盤時,被兩個蹲坑的女人控制住,十多分鐘後一個便衣男警察騎自行車趕到,抓住牛桂香的手拎兜子,牛桂香便扔下兜子後繞道走脫,兜子裏是一張老年人公交IC卡──關愛卡,這後來在非法開庭時也成為了所謂「證據」。

    近半年後的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八日下午三四點鐘,一個男便衣警察謊稱自己是收水費的,騙開了牛桂香家的門,進屋就要求看身份證,說了幾句套話就快速給牛桂香戴手銬,此時門外又進來幾個男便衣警察同時攝像。帶隊抓人的是瀋陽市東陵區(渾南新區)公安分局五三派出所副所長程孝周。警察們下午五點多抄完家,把牛桂香兒子也一起綁架走了(當天深夜被釋放)。

    後來,牛桂香家人找到程孝周要求放人,程孝周聲稱,「人(抓了)不會放了,這案子只能走程序,我們是團隊辦案,我一個人說了不算。」「你要說年齡大就不批捕了那是不可能的,我抓的(法輪功)就是六、七十歲的老太太。現在這個事很敏感,找人沒有用,前幾天我們抓了一個(法輪功)老太太,再過幾個月就滿七十週歲了,她家人想盡了一切辦法,找了所有能找的人,想要不批捕,最後還是給她批捕了。」

    牛桂香被瀋陽市渾南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劫持到遼寧女子監獄。

    此外,六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李陽女士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二日在渾南發真相光盤,被渾南五三派出所綁架。

    瀋陽市渾南區公安分局五三派出所
    電話:024-23813110
    所長:張恆
    副所長:程孝周
    指導員:楊永生
    治安員:劉霄。
    警員:顏金梁


    九歲起被搶走父母的女孩

    北京法輪功學員蔣煉嬌控告元凶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湖北省十堰市鄖縣鮑峽鎮中心醫院醫生蔣啟祥及妻子喬良玉,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多次遭當地警察綁架、關押、勞教,被逼長期流離失所。他們的女兒蔣煉嬌從八歲時就過著沒有父母呵護的日子。

    現年二十四歲的蔣煉嬌已經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以下是蔣煉嬌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我叫蔣煉嬌,現年二十四歲。我從小隨父母修煉法輪功,一家人身心健康,遇到問題都會先想自己哪裏不對,互相理解。

    一九九九年七月,前中共黨魁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的運動。七月二十日那天,我們全家人被抓進當地派出所,遭到警察威脅。從此我家就再也沒有寧靜過。

    二零零零年底,我們舉家進京為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在天安門廣場,我親眼看見警察毆打我媽媽;在警車上,警察用電棍打人,直接打到我,還不滿九歲的我當場昏迷。

    之後父母雙雙被非法勞教。我從八歲至十一歲,度過了沒有父母在身邊呵護的三年,期間受盡他人的冷眼嘲諷,每晚被別人反鎖在自己家裏,過著常常沒糧食餓著肚子、沒衣服挨凍的日子,曾遭人欺負而差點喪命……

    母親被非法勞教兩年半。在勞教所被鎖上手銬腳鐐,被毆打辱罵,被迫幹超體力負荷的奴工活。父親被非法勞教半年,又被非法勞改兩年半。在獄中,父親的腿被打殘,牙被打掉,精神上被折磨……父親出獄時拖著一條斷腿,骨瘦如柴,神情茫然,不會說話了。

    十幾年裏,我們家頻繁被騷擾、抄家,父母頻繁被抓進洗腦班迫害,警察至少有五次同時綁架了我父母,每次都關好長時間。一次,警察又要非法勞教我的父親,導致我父母被迫離家,在外漂泊很長時間。

    二零一四年五、六月間,父母又被綁架到洗腦班。我去要父母時,警察對我拳打腳踢、搧耳光,並把我也綁架到洗腦班,掐我的脖子,把我往牆上撞,逼迫我放棄「真善忍」信仰,威脅我不許曝光遭迫害的事實,威脅不讓我畢業,恐嚇要給我判刑等等。

    父母被剝奪工作很多年,那時我家沒有一點收入,被迫吃爛菜葉、吃帶有老鼠屎的大米……


    敬老院裏的有緣人

    文/湖南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我已年近古稀,一九九七年開始學煉法輪大法,一直修煉到今天。自從我們夫妻倆都修煉大法。我們的「藥罐子」也丟掉了,無病一身輕。以前我單盤都盤不上,現在,我們夫妻倆都能雙盤。

    我曾經在敬老院裏呆過,現在家居住。但我始終沒有忘記敬老院裏的人,希望能讓師父的大法救度這些有緣的人。我與其他大法弟子共同努力,持久的、耐心的向他們講真相、勸三退,教他們學法煉功。現在這個有著四十三人的敬老院,除個別聾啞人、弱智者外,其他人都能明白真相,相信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相關人員都做了三退,幾乎人人都請了護身符,還有人能幫助大法弟子散發真相資料、《九評》、大法真相光盤、參與訴江簽名活動。

    敬老院的人從六十歲到八十歲不等,大法的威德使這些人精神面貌煥然一新,很少有吵架鬥毆現象,老人們互幫互助,相信善惡有報的道理,努力按真、善、忍要求做一個好人,身康體健,一片祥和興旺之氣。


    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在中國還在進行的罪行

    紐倫堡審判的反思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1945年,紐倫堡的法庭上,納粹德國的官員、將領、集中營的負責人、蓋世太保、黨衛軍,甚至醫生、護士,還有14名法官,站在被告席上,被指控犯下了「反人類罪」和「種族滅絕罪」,主動甚至是積極地配合納粹的邪惡的對猶太人的種族滅絕,造成了600萬猶太人的死亡。絕大多數的被告為自己申辯的唯一藉口是,我在執行國家的法律,在執行上級的命令。

    對於這種辯解,美籍德國猶太哲學家漢娜阿倫特深刻指出:這是一種被正常化了的邪惡,它比沒有以職責作為藉口的邪惡更加可怕,因為沒有藉口的邪惡至少還會使罪犯在心靈深處受到譴責,可是有了職責作為藉口,犯罪就成為某些人的職業──「正常」、「正當」甚至「高尚」的職業,罪犯們不但不以為恥,反以為榮。這樣,許多人可能甚至為此而成為合法的犯罪狂,在他們眼裏,這些罪惡能夠成為他們謀生的手段和來源,在此基礎上,罪惡必將迅速繁殖,如核裂變一般波及整個社會,久而久之,社會即便不走向滅亡,也會走向混亂和動盪。

    電影《紐倫堡審判》中受審法官簡寧在法庭上說:「我們雖然不是納粹,但是我們的所作所為比納粹更惡劣,因為我們知道他們是誰,正在幹甚麼,卻仍然選擇為虎作倀」。

    「反人類罪」、「種族滅絕罪」──人類最嚴重的罪行

    一個人無論怎樣邪惡,一個制度無論如何不合理,如果沒有眾多為了權力和利益而為虎作倀、助紂為虐的積極參與者,沒有眾多推波助流者、沒有眾多麻木不仁的協從者,沒有眾多膽小怕事、沉默不語的默許者,沒有這些無數的「平庸之惡」(阿倫特語),大規模的、系統的迫害罪行不會發生。

    愛因斯坦說:「制度要是得不到個人責任感的支持,從道義的意義上來說,它是無能為力的。」「我相信個人應該根據他的良心行事。」

    這也就是良知自由的重要!

    也正是基於上述觀點,二戰後的紐倫堡審判、東京審判把平等、正義、人權等作為國際司法領域的基本準則,首次確定和使用「反人類罪」、「種族滅絕罪」等罪名,伸張正義,並奠定了各國在人權方面的共識,進而建立了國際人權慣例。

    聯合國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規定,「滅絕種族罪和危害人類罪屬於整個國際社會關注的最嚴重的犯罪」。

    羅馬規約第六條中闡明,滅絕種族罪「是指蓄意全部或局部消滅某一民族、族裔、種族或宗教團體而實施的下列任何一種行為:1. 殺害該團體的成員;2. 致使該團體的成員在身體上或精神上遭受嚴重傷害;3. 故意使該團體處於某種生活狀況下,毀滅其全部或局部的生命;4. 強制施行辦法,意圖防止該團體內的生育;5. 強迫轉移該團體的兒童至另一團體」。

    1945年的《紐倫堡憲章》和1946年的《東京憲章》首次以國際法律文件的形式規定危害人類罪是應當懲罰的犯罪。從1946年5月到1948年11月,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決包括東條英機等7名戰犯因戰爭罪和危害人類罪死刑。在2002年7月1日生效的《國際刑事法院規約》(《羅馬規約》)將該罪名中文譯名確定為危害人類罪(crimes against humanity)。重點「針對任何平民人口進行的攻擊」著眼於國家或組織攻擊平民人口的政策,或為了推行這種政策,針對任何平民人口多次實施的攻擊行為。如針對民眾實施的謀殺,種族滅絕,政治性的、種族性的或宗教性的迫害等行為。

    反人類罪非干涉內政,國際刑事法庭只審判個人而非國家;反人類罪是最為嚴重的國際犯罪,不論其犯罪期日,可進行無限期追訴。為避免作為國際法上最重大罪行的反人類罪的犯罪分子逃避被追訴和懲罰的命運,聯合國於1968年11月26日通過了《戰爭罪和反人類罪不適用法定時效公約》,該公約規定,戰爭罪和反人類罪等最為嚴重的國際犯罪,不論其犯罪期日,不適用法定時效,應當進行無限期追訴。隨後,歐洲理事會也制定了《戰爭罪和反人類罪不適用法定時效的歐洲公約》,於1974年1月25日開放供歐洲各國簽署。這兩項公約的制定和實施,反人類犯罪不再適用普通刑事追訴時效制度的限制,亦即各締約國或參加國刑事司法機關對反人類罪享有無限期的追訴權。

    反人類罪的懲罰原則之一是「罪責自負」,不會因行為人是「執行上級命令」而免除責任。任何人實施了反人類罪這樣違反國際刑法的行為,都不能以任何藉口逃避國際刑事責任,而只能由其本人對自己的罪行負責。上級命令不能成為個人承擔刑事責任的抗辯理由。

    「反人類罪」、「種族滅絕罪」在中國的體現──對法輪功群體的迫害

    人類歷史上最慘絕人寰的惡行,不是一個人或一個組織作出的,而是掌權者以國家的名義,法律的名義,有組織、系統性地實施的,如納粹德國對600萬猶太人的種族滅絕;如波爾布特的紅色高棉政權在1975年到1978年間,在人口不到800萬的柬埔寨小國,屠殺了200萬人;如在斯大林掌權時期的前蘇聯,以「肅反」的名義屠殺了佔全國十分之一的人口共2千萬,其中包括俄共前兩屆政治局委員(除了列寧已死及斯大林本人外),全部被處死或自殺,5名元帥斃了3個,5名集團軍司令斃了3個,全部二級集團軍司令全部被槍斃,85個軍長斃了57個,195名師長斃了110個。如中國現在還在延續的對幾千萬以「真、善、忍」為準則的法輪功信仰者的迫害、甚至活摘器官販賣,是人類有史以來最邪惡最殘酷的群體迫害、人權災難,被稱為人類有史以來「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惡」。

    對納粹大屠殺深有研究的英國學者鮑曼(Bauman Z.)在其著作《現代性與大屠殺》中說:「人類記憶中最聳人聽聞的罪惡,並非一群無法無天的烏合之眾所為,而是由身穿制服的唯命是從的人完成的;它不是源自秩序的敗壞,而是源自一種完好的秩序統治。」

    被迫害的群體可能是基於共同的種族(如二戰時期德國的猶太人),或共同的信仰(如古羅馬帝國時期的基督徒,現在中國法輪功信仰者),或者只是有共同的亞文化特徵(如上世紀50年代中國的「右派」)而被掌權者所嫉恨,而這個國家又沒有完善的法律和制度約束掌權者濫用權力,於是,整個國家機制被裹挾著參與罪惡的製造過程。宣傳機構首先進行仇恨宣傳,編造謊言,造謠污衊,為迫害製造藉口和理由,(如古羅馬帝國的皇帝尼祿放火焚燒羅馬城,然後嫁禍於基督徒;如2001年中國的中央電視台製造出「自焚偽案」,誣陷法輪功,欺騙世人,甚至教育系統把謊言編進教材,從小欺騙。)進而,成立凌駕於法律之上的非法權力機構,架空整個國家正式權力結構,具體組織實施迫害,如納粹德國為迫害猶太人所成立的蓋世太保組織;如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於1999年成立的「610」辦公室。

    (一)凌駕於法律之上的非法機構──「610」辦公室

    在現代國家,任何一個行使公權力的機構都必須有法律的合法授權,如立法權授予議會、行政權授予政府、司法權授予法院,並且,每個權力主體的權力範圍明確、具體,不可越權。如果沒有法律明確規定而行使公權力,則是非法組織,其行為無效力,即所謂「法無規定及禁止」的法制原則。

    但是,在1999年以後,江澤民為了迫害法輪功,非法成立了一個凌駕於國家之上、存在於法律之外的非法機構──610辦公室,在法輪功問題上,所有的國家機構都必須聽命於這個非法組織。

    2005年,高智晟律師在給當時時任國家主席的胡錦濤和總理溫家寶的公開信中說:「十幾日的調查,我再次看到了令我痛徹心肺的真相,『610』辦公室,至少可以這樣稱謂它──國家政權內且高於政權力量的黑社會組織,它是可以操縱、調控一切政權資源的黑社會組織。一個國家憲法及國家的權力結構安排規範中沒有的組織,卻『行使』著本只能由國家機關才能行使的權力及許多連國家機關都根本不能行使的『權力』。它『行使』著在這個星球上,人類有國家文明以來,作為國家從不能擁有的權力。 ……我們看到了,被以『610』為符號化的權力,正在持續地以殺戮人的肉體及精神、以鐐銬和鎖鏈、電刑、老虎凳等形式與我們的人民『打交道』,這種已完全黑社會化了的權力正在持續地折磨著我們的母親、我們的姐妹、我們的孩子及我們的整個民族」(高智晟律師的公開信)。

    在一個全能政府的框架下,政府,確切地說是掌權者個人,控制著一切的社會資源,於是,在江澤民的淫威之下,「610」非法組織遍及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一直延伸到最基層的街道、鄉鎮、企業、學校。動用包括軍隊、武警、公安、檢察院、法院、國安、看守所、勞教所、少管所、戒毒所、監獄等一切機構參與迫害,調動包括報紙、雜誌、廣播、電視、互聯網在內的一切國家宣傳機器,最優先地動用規模龐大的財政資金(中國政府四分之一的財政收入),在國際國內喪心病狂地抹黑法輪功,煽動仇恨法輪功,打壓迫害法輪功。整個罪惡的犯罪鏈條讓整個國家機構淪為犯罪的幫兇,一直延續著的且還在持續著的犯罪手段包括剝奪自由、強制洗腦、酷刑折磨、非法抄家、開除公職、甚至活摘器官。而所有這一切的罪行都用一個詞掩蓋而獲得「正當性」---「政治問題」,儘管,法輪功自始至終也沒有任何政治訴求,只是堅持信仰的權利和澄清那些政府誣陷的謊言,告訴世人事實真相,而巨大天文數字的財政支出和沒有底線的殘酷迫害竟都是為了滿足一個當權者的變態嫉妒和掩蓋為了欺騙世人而撒的彌天大謊。

    (二)「量體裁衣」、「因人設罪」的迫害「法律依據」

    中國的立法、司法機構,為了迎合江澤民的迫害政策,無視基本的法治原則和公平正義,無視中國憲法的明確規定(信仰自由)和世界普世規則,違背天理、違背道德、違背憲法和法律,匆忙通過公布了所謂的「法律依據」。

    立法和司法解釋對於打壓法輪功後期配合無疑發揮了罪惡的功效:其一,初期,對一個善良平和的信仰群體進行誹謗、抹黑的同時,將能夠真實表達該信仰內容的書籍、音像全部銷毀,從根本上斷絕了他人了解這一信仰並進行自我判斷的可能;其二,後期,在栽贓、鎮壓之後,以立法的形式將被迫害者揭露惡意誹謗、抹黑、栽贓、鎮壓等惡劣事實的行為定性為犯罪,以進一步加大報復和徹底掩蓋真相。」

    十幾年來,這些立法和司法解釋成為迫害善良、製造冤案的所謂「法律依據」,公安綁架、拘留、抄家,檢察院批捕、公訴,法院判決、執行,都堂而皇之的具有了「法律依據」。就像納粹德國的司法官們一樣,在對猶太人實施罪惡的滅絕政策時,是依據納粹德國頒布的國家法律。

    (三)顛倒的是非--本該維護公正的司法機關淪為犯罪的幫兇

    政府命令與個人良心之間的選擇,愛因斯坦說:「一個人,如果政府指示他去做的事,或者社會期望他採取的態度,他自己的良心認為是錯誤的,那麼他該怎麼辦,這實在是一個老問題。……」「制度要是得不到個人責任感的支持,從道義的意義上來說,它是無能為力的。」

    如果,明知道是一個冤案,卻身不由己地在某種無法抗拒的壓力下不得不參與冤案的製造過程,但凡有一點良知的人,內心總是不安的。但是,如果被冤枉的不是一個單個的個體而是一個群體,而這個群體是被政府(政府中的掌權者)以國家的名義所排斥所迫害,參與其中的人就很少有人感到內疚或不安,甚至以執行命令為榮。

    閱遍所有的法輪功書籍和音像,都是讓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看看1999年迫害法輪功以後,法輪功學員持有條幅,製作、發放光盤、傳單,噴塗標語、懸掛展板,全部是說明真相,揭露犯罪。

    中國的公、檢、法、司公權力系統,以刑法300條的名義,以兩高的「司法解釋」為依據,對法輪功學員綁架、非法抄家、非法拘留、非法逮捕、非法判刑。明知是在違法犯罪卻在610非法組織的操控下麻木的參與迫害。為了掩蓋罪行和欺騙國人,剝奪會見權、剝奪辯護權、剝奪旁聽權,甚至,作為公職人員的警察偽造證據、栽贓陷害、敲詐勒索。

    一位律師說:「人類有史以來的所有刑事案件中,恐怕沒有比偵辦法輪功案件(如果可以稱為『案件』的話)更簡單、省事且無需慮及後果的了。法輪功信仰者不說假話,身份容易識別、確定;他們『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任何情況下不會使用暴力,辦案者根本無須擔心會發生一般案件可能存在的人身危險性;他們心地善良,遇事向內找,努力修去對任何人的仇恨,因此包括昧良心的盯梢者、報信者、抓捕者、幕後指使者在內的所有參與者甚至不用擔心哪怕是言辭上的報復,顯然,欺負一個好人總比得罪一個壞人容易且無需擔心人身安全。」

    「法輪功案件的荒唐性還在於:整個辦案過程已經完全是流水作業化了的,各階段辦案人員無須動用智慧即可順利完成任務。在偵查、起訴、審判的各個階段和全部過程中,只要符合下述兩條,第一:一個人具有法輪功信仰者身份;第二,該人持有或發放過與法輪功可能有關的物品或者甚至僅僅是對別人說過關於法輪功的真相,那麼,這個人就將被冠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並送進監獄。而絲毫無需考慮具體行為究竟是對社會有危害還是有著不可估量的深遠意義。」

    「大家想過沒有,冒著生命危險,將大規模的幾乎不受任何制約的在國家暴力支持和掩蓋下的群體性、系統性的迫害揭露出來,讓一切不願被欺騙和矇蔽的人知道真相,共同制止迫害的繼續,防止悲劇蔓延到每個人頭上,這究竟屬應予限制的危害社會行為,還是應作為功蓋千秋的大善之舉給予大力提倡呢!」

    高智晟律師在公開信中寫道:「人類歷史上沒有哪個國家的人民,為了心靈中的信仰,會在有政府的和平時期經歷著如此規模的、如此持久的、如此慘烈的災難。這種仍在繼續著的今天的災難,使數以千計的無辜同胞喪失了寶貴的生命,數以十萬計的人民被剝奪了自由。我們看到的真相表明,所有被非法剝奪自由期間的同胞,都遭到了令文明社會難以置信的對肉體的摧殘過程和對精神的野蠻殺戮煎熬。這場完全喪失人的理性的迫害過程,還使的一億多的法輪功信仰者,一億多個家庭的數億人遭受了傳訊和恐嚇,剝奪就業資格、工作機會、收入,被搶劫財產的不同程度的、不同性質的迫害和打壓,這是多麼的愚蠢、危險和不道德的惡舉」。

    這是典型的群體滅絕罪和危害人類罪,江澤民及其追隨者、執行者、參與者,迫害法輪功所犯的不是其中的某些條款,而是多條多款,並且情節嚴重。

    2002年10月22日,江澤民訪問美國伊利諾依州芝加哥時,被當地法輪功學員告上伊利諾依州北區法庭。之後,法輪功學員在美國、加拿大、秘魯、阿根廷、玻利維亞、智利、德國、比利時、西班牙、希臘、荷蘭、瑞典、澳大利亞、新西蘭、日本、韓國,中國台北、香港,均對江澤民提起法律訴訟。自2015年5月以來,全世界已有20多萬法輪功學員實名向北京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已有180多萬海內外民眾簽名舉報江澤民。等待江澤民的,必將是曠古未有的正義大審判。

    1989年2月,在柏林牆,兩個兒童,克利斯和高定,從東德逃出時遭士兵槍擊,克利斯當場死亡,高定足踝中槍。1991年9月,德國統一後,柏林法庭對這起舉世矚目的柏林牆守衛案做出的判決結果是:以槍射擊高定腳部的士兵判兩年徒刑,可以假釋;開槍射殺克利斯的士兵,判三年半徒刑,不得假釋。法官這樣解釋他的判決:「東德的法律要你殺人,可是你明明知道這些唾棄暴政而逃亡的人是無辜的,明知他無辜而殺他,就是有罪。這個世界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這個東西。當法律和良知衝突的時候,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個放諸四海皆準的原則;你應該早在決定做圍牆士兵之前就知道,即使東德法律也不能抵觸那最高的良知原則。」「即使東德法律也不能抵觸那最高的良知原則」,這就是二戰結束後紐倫堡國際法庭確立的注重對人權、人性價值保護原則的體現。

    所有中國體制內的掌權者,在如何對待法輪功問題上,每個人所做的決定,代表著自己對未來的選擇。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即將被以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送上審判台,那些追隨者、執行者、參與者將何去何從?


    經歷病業關 對信師信法的體悟

    文/澳大利亞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我今年三十五歲,於一九九八年春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來因為一九九九年那場迫害,我漸漸遠離了修煉,一次病業,使我又從新走回修煉。那次病業的反映是,我的右腳大拇趾潰爛,表面上診斷是濕氣,可是怎麼也治不好,後來我的母親勸我從新開始修煉,我開始看書,三天,拇趾就開始結痂了。

    後來,我經歷我母親的離世,也是因為病業關,反映到她的身體上是直腸癌,肚子腫脹,解不出大便,做完手術後十二天,就在醫院離世了。我一直在琢磨著這件事,在我眼裏母親是很精進的,為甚麼到最後還是守不住了呢?

    最近,我這次的病業反映是重感冒一樣的症狀。因為基本每年冬春之交,我都有同樣的症狀,每次都發燒一、兩天,咳嗽一下,就好了,所以這次來這個症狀,我就沒有在意。

    我平時很少煉功,並且學法也很少,還總是給自己找藉口。這次病業出現,我又想跟往年一樣硬挺過去,家人(未修煉大法)知道我不會吃藥,但是好幾年都看我挺過去了,也就沒有說甚麼。

    可是這次雖然和之前很相似,發燒、咳嗽,但還加上右邊腮腺鼓出一個小包,很疼,並且發燒幾乎三天都不好,那三天每天晚上都睡不著,身體發冷。三天之中,我也煉功、學法,可帶著有求之心,症狀不見好轉。

    我本身學過中醫,就使勁讓自己發汗,可是第二天又繼續發燒。我的信心開始喪失了,我不知道這個燒會持續到甚麼時候,我自己心裏想,如果一直這麼低燒下去,內臟會不會燒出問題啊?全身症狀也比較重,疼痛,口中沒有味道。

    我開始比較嚴肅的對待這個問題了,看來這次不站在法上是過不去的。所以我就開始悟這個問題,悟病業關的問題。我母親逝世後,我也想過很多,也看過很多相關的交流文章,對我啟發很大。可是這次我悟到的,使我信心大增。

    我是這樣悟的:師父教導我們:「真正的演化過程在另外空間,極為複雜玄妙,差了一點也不行,就像精密儀器你把其它零件加上一個馬上就壞了。」[1]

    我想,我是大法弟子,我另外空間的身體是師父在看管的,並且任何在我另外空間身體上發生的事情,就像精密儀器一樣玄妙,怎麼可能允許任何無序的或者其它因素的參與呢?所以只要是師父在看管在演化,就一定不會有任何差錯的。

    我們都知道,但凡身體出問題,都是另外空間的身體出了問題,常人也是這樣。那麼我們修煉人另外空間的身體既然被師父嚴格的看管著,像精密儀器一樣運作著,根本來說是沒有機會有絲毫不穩定的,更不要說呈現不正確的狀態了。

    那麼我們又為甚麼肉身會出問題了?其實我們通過學法也知道了,是因為業力,要承受償還。所以我悟到的是,儘管身體表面可能很難受,來勢兇猛,甚至很多同修骨折,或者內臟鼓出很大包塊的,只要我們仍然堅信我們是大法弟子,那麼我們另外空間的身體就仍然每時每刻的在精密的運作著,沒有絲毫差錯的,哪怕我們的肉身好像已經快不行了,絕對不會出現我之前所想的「會不會把內臟燒壞了」、「這個腮腺鼓的包會不會轉成癌症」啊之類的事情。把身體上該承受的(師父安排的應該承受的)承受過去後,就像吹一陣風一樣,不會留下任何不好的東西在身上,並且另外空間的身體該怎麼運作還怎麼運作,只不過又因為我們的承受以及心性提高,加了很多好東西進去了。

    我覺得我們既然有師父在管,所以我們自己就不要管,因為你自己管也管不好。無論是用常人中的甚麼醫學理論或其它理論,都是那麼低的理,你怎麼管的好呢?有同修吃藥也好,用其它辦法也好,其實都是自己想參與管。就像師父說的:「就像精密儀器你把其它零件加上一個馬上就壞了。」[1]我們加的任何一個邪念或者甚至還付諸行動(上醫院或吃藥等),其實就等於在宣布不要師父管。

    我們都知道修煉人身體出問題,和常人還不一樣,裏面的因素很複雜,大部份都是用常人的手段根本就動不了的。所以一旦你自己宣布不要師父管,後果可想而知了。

    作為修煉人,我們都知道如果想要師父管,就要按照師父說的話做。所以我還是做家務,不讓家人覺得我有病等,雖然身體不舒服,但是悟到這個理以後,就顯得很踏實。然後我煉功、背法。一天的時間,燒退了。

    在煉第一套、三套和四套功法時,其實還在發燒,後來睡前煉第二套功法,出了很多汗。我心裏開始美:啊,出那麼多汗,燒要退了吧。後來我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煉功不是為了出汗或減輕症狀的,煉功是修煉人應該做的,就去做就好了,想那麼多幹甚麼,還追求這些,加這些邪念幹甚麼呢?所以心裏又平衡下來。不過,煉完後,當天晚上就睡好了,沒發燒了,一直到第二天也沒再發燒了。

    我悟到,修煉人和常人最不一樣的地方,不是在於修煉人的身體一直不出狀況,而是在於出狀況後的心態是甚麼樣的。我知道有些同修身體一出狀況──如果還是按照常人的醫學理論來講比較嚴重的狀況,心裏就不穩了,我就覺得還是不相信師父,或者根本不知道自己作為修煉人與常人已經不一樣了。

    所以我還是建議,你自己不要去管,管也管不了,也不要去擔心,擔心也不起好的作用;該做甚麼做甚麼去吧,心裏不穩就去學法,發正念,增加正念;心裏又不穩,就再去學法,煉功,發正念,增加正念。修煉人有正念了,誰拿你都沒辦法了。手裏的事情可以暫時放一放,就是要去增添自己的正念。

    我在過這個關的時候,我先生說,你又不吃藥,硬挺嗎?我說不是硬挺,有師父管我。

    在身體不舒服的過程中,我悟到我們本身就是在消業,因為承受,我們的業力被轉換成德了,可是如果我們的心性沒有跟著提升上去,這個德沒有辦法被轉化成功,那我們的層次有可能就不能及時的超過那個病業來的層次。表現出來就是心裏不穩,一會兒信,一會兒不信,有求等,所以後來有許多同修的人體被拖走。按理說身體承受,有源源不斷的德轉化出來,作為修煉人就會越來越好,怎麼會過不去病業呢?可能就是心裏想的不在法上,心性沒有同時提高吧。那麼多德放那,卻因為我們對修煉的不堅定而沒有轉化成功。

    我們是法輪大法弟子,我們就應該很有正念的對得起自己這個稱號,讓宇宙的眾生對我們有信心,對我們參與這個洪大的救人的項目放心。

    個人層次所悟,如有不當之處,請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0/23/159654.html>


    病患夫妻修煉法輪功獲新生

    文/黑龍江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我們夫妻是哈爾濱人,因照顧外孫來到齊齊哈爾。老伴瀕臨生死邊緣之際,我們因禍得福,雙雙得法獲新生。

    我患有心臟病、多發性腔梗、頸椎病、肝有血管瘤、肺上有小結結、渾身上下沒有不疼的地方。每天早晨起來睜開眼睛先吃藥,不吃飯可以不吃藥不行,身心沉重抑鬱,活著毫無樂趣。老伴患有嚴重腦梗死腦萎縮、半身不遂、糖尿病、前列腺炎,因尿急尿頻一天得洗幾次棉褲、呆癡口語不清,生活不能自理。家裏供了一些東西期望保平安,非但未見好轉,病情更加每況愈下。危急之時,我對女兒說:給你爸準備裝老衣服吧。

    一天,女兒將曾患癌症因修大法身心健康的朋友找到家裏來,還帶來了李洪志老師的講法錄音。聽了一週後,上午學法、下午聽法。心想:這法這麼好啊,說的每句話都是真理,咋不讓學呢?!本來是給老伴兒聽的,不知不覺中我也決心學煉法輪功:只要我學,走進大法的門,我一定堅定的學下去!

    學法第二天,嗓子疼痛難忍、口腔潰瘍、喘息都痛,但讀法不痛。煉功時痛的手抖心臟發顫,即便疼痛我也堅持煉功,半個月後不疼了,所有症狀都消失了,無病一身輕!我深感大法的神奇與超常,身心舒坦清爽,活的有奔頭,倍感生活的美好與希望。曾因電視廣播誣蔑大法而對法輪功心存的誤解與偏見,在事實面前徹底消除了,只是後悔學法學的太晚了。

    老伴學法半個月後,身心明顯變化:不淌口水了,說話流利,能自己活動了,過去眼睛渾黃如今黑白分明有神了,扶著床能做俯、臥、撐,還幫我切酸菜做家務。血壓血糖都正常了。

    我們老倆口喜得大法獲新生,無比感恩李老師!女兒女婿全身心投入工作和事業,再也不為我們常年吃藥和住院發愁了,節省了高額醫藥費。我也不再抱怨活著遭罪沒意思了,而是愈來愈看到生命的希望!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0/28/159715.html>


    我們全家感恩師尊

    文/黑龍江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我是老大法弟子了,丈夫和女兒都很支持我修煉大法。最近女兒遭遇車禍,在師父的呵護下,女兒神奇康復,真是「一人煉功全家受益」[1]。

    在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是女兒的孩子開學第一天。孩子剛上一年級,那天外面下著大雨, 早晨七點多鐘,這時突然接到女兒的電話,說她們娘倆讓車撞了,我和丈夫用了三十分鐘趕到事故現場,但人已被送到醫院了。我們去醫院打不著車,因為醫院附近有其它學校,又是第一天開學、車多、人多、出租車不願去。丈夫拽住出租車門不鬆手,急的直喊,打不著車、怎麼辦呢?我們不知女兒現在怎麼樣了?一念打過來:女兒撞的很重。但我知道我是大法弟子,我的心還是很冷靜。我知道怎麼辦,我和師父說:請師父救救弟子的女兒吧!心裏反覆的說。我在心裏說:女兒你要挺住。我一遍一遍叫女兒的名字:娜,你要挺住,有師父保護你不會有事的。

    最後我們趕到醫院時,看到女兒直挺挺的躺著,眼睛睜著,不認人,全身都沒傷。醫生說,女兒頭撞到道牙上了,失憶了,啥都不知道了,以前的事想不起來,告訴甚麼也記不住。我問女兒:「孩子呢?」女兒說:「不知道了。」她不記得有孩子了。

    這時有人告訴我,說孩子在醫院的警務室裏。我到警務室看到孩子全身都濕了,才知道孩子也撞倒了。她是自己爬起來的,啥事沒有。這孩子是我幫著帶大的,每到逢年過節人多的時候,孩子都說:自己是大法小弟子,永遠愛師父。孩子也能看到一些事,不詳細說了。

    因為女兒失憶,醫生說觀察,沒有特效藥,只靠自己恢復了,時間長短不好說。我和家人說:過二十四小時就回家。我和女兒說:只有大法能救你,念「法輪大法好」,女兒說:記不住了。

    肇事司機心裏沒底,很著急。我和丈夫說:我是修大法的,千萬不能……沒等我說完,丈夫就說:我知道怎麼辦。我丈夫和車主說:「放心吧,我們不會訛你的。」

    在那時,我心裏就想師父的話:「作為一個修煉人就不能用常人的標準去要求了。常人說這件事情對,你就按照這個去做,那可不行。」[2]我是大法弟子,就聽師父話。師父還講:「在任何干擾下都不鑽到具體事件中攪亂自己,才能走出來,而且威德更大。」[3]我想就聽師父的話,一定要守住自己的心性。

    女兒在醫院觀察二十四小時後立即回家,整個過程沒用甚麼藥。七天後,頭裏的瘀血從眼睛流出一部份,我女兒害怕了。我對女兒說:「不怕」。當時我就有一念:「信師信法」[4]。我對女兒說:「沒事,是師父管你。」瘀血流出來後,現在女兒一切都正常了。

    女兒出院時,肇事司機主動給女兒一千三百元錢,說:收下吧,配個眼鏡。因為當時眼鏡壓碎了。那時我沒在現場,我想我最應該做的就是給這個司機講真相。過後我會盡力找到這個司機,告訴他真相,真正的讓他得救。

    女兒遇車禍,整個過程我一點也沒怕,也沒難過。但是在寫文章的時候,我掉淚了。因為弟子心中依靠的是師父,如果不是師父的慈悲相救,是不會有這麼好結果的。弟子用盡世間的千言萬語也難以表達弟子心中對師父的感恩。弟子叩拜師父!

    通過這件事,丈夫也見證了大法的神奇,更加支持我修煉法輪大法了。看得出,他現在發自內心的認同「法輪大法好」。丈夫自己天天早上給師父上香。

    借明慧平台,我們全家感恩大法!感恩師父!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澳大利亞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3] 李洪志師父經文:《關於副元神一文引起的波動》
    [4]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三年大紐約地區法會講法》


    真相講到位才能救了人

    文/黑龍江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有一次,我給一個親屬講真相,三言兩語講了後,他就同意退出了邪黨的黨、團、隊,因為當時他同意退了我也就沒有再過細的講。

    當王立軍、薄熙來被抓的事件出來後,他又覺的中共還是「偉、光、正」的。他跟我說:「我還是黨員,我還得相信共產黨」。那共產邪靈可是無孔不入的,馬上就會把那個獸印從新給他印上了。真是可悲!可這都怪我當時沒有給他講明白,也沒有講透。他從內心深處沒有真正明白,也沒有改變。這是一次教訓。

    師父說:「怎麼辦?就得你們去救度他們。得從正理上、法上去講,從為甚麼被迫害上講,讓人升起正念來,神才承認這是救人。」[1]所以我們在今後講真相時一定要注重每一步過程,不要求三退的數量,也不要以三退了為目地。要以講清基本真相為基點,讓他們的心靈深處明白了法輪功是甚麼 ?中共邪黨是甚麼?中共邪黨為甚麼要迫害法輪功的基本真相,喚醒他先天善良的本性才能使他得到救度。

    在大街上一走一過中救人,三言兩語講真相不太容易講細,往往都是以做了「三退」為目地。這樣救人做的不紮實,換句話說他也沒有真正得救,只是為了避難求生而退。沒有喚起他心靈深處的正念來,也就是說沒有觸動他先天善良的本性,本性被掩蓋著。所以我覺的在講真相時,針對不同的人要有不同的講法兒,基本真相要講到位,得使他的善良本性返出來才能得到救度。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六年紐約法會講法》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0/25/159681.html>


    相遇的緣份

    文/瀋陽大法弟子秋實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師父說過:「近代上界眾生也看到了這一切,紛紛在正法前下世投生,所以人看上去還是人的這張皮,實際上在人皮裏邊都不是原來的人了。」[1]師父還說過:「因為人皮轉生不夠用了,轉生成動物的還很多,還有植物的也很多呢!」[2]

    去年我遇到一件事,印證了師父的這段法。

    二零一五年正月十五前幾天,我去三千里外的一個小城看哥哥。到家的第二天,嫂子帶我去理髮。我們一左一右正走在人行道上,突然從左後邊跑過來一隻泰迪小狗,繞過嫂子到前邊五米處,然後轉身跑到我腳前,趴在我的腿上,讓我抱它。我蹲下去把它托在手上,它一口就親吻在我的嘴上,這一下驚了我一跳。

    小狗親完我就跳下去跑向它的主人。我這才發現它主人一家四口正拿著很多東西在路邊等車。他們看到發生的這一切,很不好意思的向我賠禮道歉,我笑著迎過去,告訴他們:這小狗哪世和我有緣,它是求我給你們講真相、做三退的,怕錯過機緣急的,才有這樣的舉動。

    我告訴他們我是煉法輪功的,不是本地人,昨天才來的。我給他們講了很多真相,講了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真相,講了中共活體摘取器官牟利,講了三退的重要性。他們全家聽後都非常相信,都做了三退。這時小狗也謝我,站起來給我作揖。

    當我走回嫂子身邊,她有點不服氣的說:它為甚麼繞開我直接找你?於是她回頭朝小狗走去,想試一試它。當她走到離小狗兩米遠時,小狗就開始吠,衝向前要咬她,不讓她接近。嫂子這才相信我的話:小狗是明確選擇我來救它的主人的。

    其實,相遇的緣份是要兌現生命下世時的承諾的,是不能違約的。

    註﹕
    [1]李洪志師父經文:《各地講法五》〈二零零四年美國西部法會講法〉
    [2]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0/26/159694.html>


    花開之心路

    文/大陸大法弟子 感恩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伴隨著修煉的昇華,自己一直想擁有電腦、打印機來做資料,盡自己的責任,可是也只是自己總這樣想,由於自己剛開始修煉時不會修心,反覆遭到迫害,多次被抄家,被非法關押,酷刑加身,經濟處於極度貧窮狀況,壞人經常來家中騷擾,所以我只能用複印機印資料。但是,複印資料有侷限性,總想能做出自己認為適合給眾生看的、能打開眾生心結的資料。

    後來同修給我一台小電腦,我用自己的錢買來一台嶄新的佳能,開始做資料。沒多久,幫助我買機器、裝系統的兩個同修(新學員)遭到綁架,我的心不穩,就把東西都拿走了。拿走後,心「輕鬆」了,但很痛苦。恨自己不爭氣,怕被同修牽連遭迫害,不敢盡自己作為大法弟子的責任。

    而後的幾年,一直從同修那取材料發放,有時去取時,資料沒出來,同修忙別的,我就親自動手看著機器做,不會的同修就教我。有一次,我去同修家,正趕上做光盤,地上擺了兩台打印機,一個印袋,一個磨麵,我不會磨麵,同修教會我,我坐那磨,邊磨我邊哭。愧疚的淚,不斷流淌。

    都是大法弟子,她也是被邪黨掛名迫害的大法弟子,兩台機器擺在家裏,心裏能一點壓力沒有嗎?而且她家裏還有病人(家人腦血栓後遺症),孩子遭迫害後,精神狀態一直不是很正常,她一個人忙裏忙外的……可我,把壓力都推給了同修,用資料就是「伸手牌」的,被中共邪黨迫害的「草木皆兵」,做事謹小慎微,恐怕再遭到迫害而破壞法,毀了眾生,所以常告訴自己千萬要走穩。可是在這個「走穩」的背後,還是潛藏著一顆「怕心」,自己就被「怕心」背後的私心牽制著,不敢做資料,不敢盡自己必須盡的歷史責任,感到愧對所有做資料的同修,特別感到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更覺得對不起對自己寄予無限希望的眾生。

    就這樣,我邊坐在同修家看著兩台打印機做資料,邊裁剪打出來的紙袋,邊流著愧疚的淚。在那一刻,我在心裏說:我一定強大起來,不再唯唯諾諾,要像以前那樣不畏強暴,不再做盤著的龍,要勇猛精進,雄獅已睡醒!於是,我用自己買的二手筆記本和同修放到我這裏的刻錄機開始在自己家刻光盤,盤貼,紙袋,同修印完,我取回自己裁剪後,再粘好,再糊上,盤貼自己貼,做完後自己去發,有時也和同修一起去發,空光盤用完後,自己去科技城進,偶爾也幫同修帶回點紙、塑料袋。

    兩三年後,我搬了家,居住條件比以前好多了,家務活也少了,同修乙給我拿來一台打印機,我一看,心就有點「抖」,它太「大」了,A3的。「我」想這可往哪放啊?這麼大,怎麼「藏」啊?同修看到了「我」的「壓力」,就說:那今天我不拿走,先放你這幾天行嗎?我心想:這麼「大」,最好現在拿走,「我」怕呀!可是嘴上卻說不出口。因為修煉人得替別人著想,不能自私啊!這麼大的東西,她一個人搬到樓上,多不容易,再說,「我」有壓力,讓拿走,別人就沒有壓力了麼?往誰那拿呀?還沒找到人呢,往她家拿也不行啊,她那裏已經有了。於是我說:「沒事,先放這吧,等找到地方再拿走。」

    它身上落了這麼多灰,給它擦擦吧,我拿來抹布擦拭打印機(舊機器)。邊擦邊和同修乙交談,她問我《論語》都背下來了吧,我說是,她讓我背《論語》。我就一邊擦打印機一邊背《論語》。背完後,我感到很輕鬆,一點也沒有它「太大了」的感覺,再也沒有它放在這是個「負擔」的重壓之感,我心態一下恢復了它沒來之前的正常心態,怕意全無。

    我也一下明白了同修為啥讓我背《論語》,於是說:「謝謝你讓我背《論語》,你太有智慧了,知道用這種方式幫我去怕心。」她卻說:「我沒那麼想,就是想讓你背。」我一下知道了,是慈悲的師父看到弟子的怕心,用這種方式幫弟子去怕心,是師父一直牽著我的手,細雨叮嚀:徒兒,莫怕……

    我留下了這台打印機,但它暫時不能「上任」,需要去「看醫生」,我還得先帶它去「就診」。找到可「診治」的同修幫它「祛病」。另一同修知道這件事之後,就把他們以前用過的現在「閒置」的一台A4愛普生給我送來了。我給她們500元錢。同修說給200,表示一下就行了,因為這台愛普生是換過主板的,太慢了,她們不願意用,閒在那幹啥,讓我練手,以後再買新的。我說給200太少了,給500吧,這台機器是救眾生的,在我眼裏它是金山,是無價之寶。於是我給了她500元錢,是分兩次給的。

    這台愛普生來到我身邊後,一直配合我做資料,盡職盡責,很有靈氣,我也特別喜歡它,就給它起了一個「小生升」的名字,因為它比那台A3惠普小多了,叫「生升」是希望它永遠不壞,讓它真正的生命與我一起同化法,得到昇華,直到正法結束,師父回來,我們一起跟師父回到天上的家,故名「生升」。

    我的小「生升」,不但帥氣,而且有靈氣,做資料時,常提醒我。有兩次我正做資料,做的好好的,它卻不動了,我仔細查找,沒毛病,就又找心,還是不動,再看電腦,正好是全球發正念的時間,它是提醒我發正念呢!還有兩次用過的文件沒有刪除,就開始打新的文件,它就不動,我查找原因,又向內找心,才發現用過的文件沒刪,如果它動了,就打錯文件了,錢就得費勁洗了,重打。

    它也很講乾淨,有次我把沒清洗的較新的錢直接打,它就不幹了,就出錯,當時我不明白,後來思想中說,你沒把錢洗乾淨,它嫌髒。我一下明白了是師父看到了我在做資料的過程中,真心向內找,去執著心,但沒找準,就點化給我。所以再做真相幣時,無論錢多新,多乾淨,我都必須擦洗,十分珍惜這台打印機。我的小「生升」,和我配合的很好,我基本上是用它自己做,自己發、貼、花,偶爾也給同修點。基本上是自給自足,用多少,做多少。

    我的這朵小花的開放經過了這段心路歷程。雖然沒有驚天動地、感人肺腑的鏡頭,但它使我徹底的從舊宇宙為私為我的基本屬性脫胎出來,掙脫了舊宇宙的枷鎖,炸毀了舊勢力強加給我的特殊的盤,走上了師父安排的真正回天的路!

    自最後一次遭到迫害後,近十二年來,我不再轟轟烈烈,一直在默默的盡自己的責任。感謝這一過程中,身邊同修們的鼎力幫助,感謝師父的慈悲苦度!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1/7/159847.html>


    挖出攀比心

    文/海外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師父在《轉法輪》裏講:「修煉可是極其艱苦的,非常嚴肅的,你稍微一不注意可能就掉下來,毀於一旦,所以心一定要正。」而修煉中任何一顆不符合法的人心都可能會被邪惡放大,因此一定要抓住它、去除它。

    自從修煉以來一直沒注意到自己有攀比心,通過寫這篇文章,才想起應該深挖自己,認認真真向內找自己,一找真不少。有些看起來的小事,是攀比心的真實暴露和表現,看似小事,可是對於修煉人而言哪有小事啊,都是大事。由於自己修煉基礎不紮實,平時不注意一些生活中的小事,也使這些心隱藏起來,沒有被發現。今天深挖這些心,同時也找出這些心的來龍去脈直至根源,一併清除它們。

    攀比心很隱晦,有時能通過語言和行為表現出來,能表現出來的容易察覺。更多的是心理活動不表現出來的,不表現出來的不易察覺。以下是自己在一些小事上體察到的攀比心。

    之一:我每天都在平台上學法,由於要照看外孫女只能保證學一講,看到同修每天都能有大量的時間學法,心裏非常羨慕。有一天,邊照看孩子邊上電腦,看到平台上很多同修正在學法,那種羨慕之心又油然而生,這時我在腦中畫了個問號:這是甚麼心?羨慕別人能有時間學法,看起來沒甚麼,但作為修煉人這不是攀比心嗎?後面還有妒嫉心在作怪。

    之二:一次,我抱著還不會說話的小外孫女出去玩,看到孩子小手總指著別人的三輪兒童車,就自言自語的對她說:咱們的車比這個車好,而且還四個輪呢!自己說完後就感覺到不對勁了,攀比心又出來了不說,深挖還有顯示心、虛榮心、面子心、妒嫉心等人心,不經意的一句話暴露出這麼多人心。

    之三:一次在平台房間學法,每次輪到同修A讀法時都需要別人提醒,而且讀錯的地方還很多,讀法速度還慢,心裏有點煩,總覺得她讀法的質量和狀態都太差,這攀比心又起來了。可是學完法時我卻看到了一件事:當學完時,同修B喊同修A別走,問同修A是否有時間,要陪同修A再學一講法。我聽後馬上就意識到了自己和同修B在修煉上的差距。同修B看同修A的狀態,用正念對待,想通過共同學法幫助同修A在法上提高,而我卻覺得和同修A相比自己比她強,攀比中急躁心、瞧不起人的心、高高在上的心、自以為是的心暴露無遺。

    之四:一次洪法時,看到西人同修煉功動作不標準,發正念手勢也不標準,發真相資料時也不主動,心裏就和他們比起來了。這時不是向內找自己為甚麼讓自己看到了,而是攀比中認為這些方面自己比他們強。攀比心再次出來了,又帶出來歡喜心。

    類似這樣產生攀比心的事太多了,比如:總是感覺當地學法小組的西人同修不會實修,不懂修煉,在洪法時碰到中國人也不能面對面的去講真相。還比如,哪個同修穿著比較得體,落落大方;在背法房間背法時總是在心裏比較誰背的快、好、無誤,總想比別人背的快,背的好;家庭環境中,和其他家人比家務活誰幹的多少,幹多了心裏也會產生攀比。等等,等等。

    回想自己的攀比心是怎麼形成的呢?

    從小到大,在學校比名次,為了考試成績能名列前茅,總是要和同學爭個我高你低,名次在前面了就非常高興,名次要不理想了就非常不安;在工作單位比職位和收入,總想比同事多做出一些工作成績來,為了出人頭地,在職位上或收入上有個提升;有了家庭後,在親朋同事面前比誰的房子大,地理位置優越,裝修豪華舒適;孩子上學後,比誰的孩子學習好,上的是不是名牌大學,是否出國留學等等。總之為了自己的名利得到滿足,追求所謂的幸福生活,在攀比中滿足自己的虛榮心,在常人中苦苦追求,活的很累,誤認為只有與他人攀比,才能有人生努力的目標,奮鬥的動力,

    實際上在常人這個大染缸裏,在互相攀比中自己已經潛移默化的、不知不覺的被污染了,並已形成了不好的觀念 。通過學法我悟到,攀比心不去容易給修煉人帶來非常嚴重的後果。當自己在某方面比別人強時,就可能沾沾自喜,容易產生歡喜心、自以為是的心,嚴重的會自心生魔。

    當自己在某方面比別人差時,或比別人多付出時,就會心急煩躁或心裏不舒服,可能會產生急躁心、自卑心、怕心,其實背後隱藏的是妒嫉心。

    當和自己的過去比時,總覺得自己進步已經很大了,變化也很大了,已經很不錯了。容易造成那種知足者常樂,或者是沒有精進動力的狀態,產生滿足心、安逸心,使修煉的腳步停滯不前。

    通過這次的深挖自己,發現攀比心以及隱藏在後面的妒嫉心、顯示心、歡喜心、自卑心、自以為是的心、怕心等等人心盤根錯節,它們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輔助又互相牽制,根源都是為我為私的。要想對這些心斬草除根,只有堅信師父堅信大法,時時歸正自己,同化大法,來不得半點疏忽。而攀比心隱藏很深,看似小危害極大,必須在修煉中注意小事,注意一思一念,及時發現,時時處處用法衡量。

    層次所限,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0/24/159662.html>


    信師信法 修去執著心 打印機正常了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上午,我打印完四十本揭露本地區政法委書記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真相冊子,讓打印機休息了十幾分鐘,緊接著我又開始打印明慧期刊,剛打印完兩本,第三本只打印了兩頁,第三頁還沒打印完,此時我聽著打印機發出的聲音不對勁,不是正常打印的聲音,打印的紙張好長時間沒送出來,我立即按下打印機小屏幕上的「取消打印」按鍵,本來設定的是雙面打印,可是打印出來的第三頁卻是單面打印的。

    下午,我去找技術同修,技術同修說:明天早上我早早的去你家,看看打印機是怎麼回事,要是我解決不了,中午我再幫你把打印機送到別的技術同修那進行維修,從現在開始,你就暫時不要再用打印機了,因為不知道打印機甚麼情況。

    晚上六點半,我獨自一人坐在床上,認真仔細查找自己近期表現出來的人心,我首先找到了自己沒有做到百分之百的信師信法、敬師敬法的心,比如:日常生活中,因需要的生活用品都放在供奉師父法像的房間裏,夏天我經常穿著無袖大背心、七分褲(給師父敬香、晨煉時,穿著正規的衣服),而不是穿戴整齊的出現在師父法像面前,現在我才悟到這也是對師父不敬的表現,同時遇事沒有首先想到求師父,而是向外去求了。還有色慾心、私心、在做真相資料的過程中求數量的心、著急的心。色慾心去的拖泥帶水,私心主要表現在沒有做到為打印機著想,沒有考慮到打印機的辛苦與勞累,只顧求自己做真相資料的數量,有的時候,讓打印機連續作業,沒有休息的時間。

    接下來,我發七點的正念,在清理自己空間場的時候,徹底清除這些骯髒的人心,並在大法中歸正自己,師父講過:「甚麼佛,甚麼道,甚麼神,甚麼魔,都別想動了我的心」[1]。我就聽師父的話,就走師父安排的路。

    發完七點的正念,我換好正規的衣服,給師父敬香,雙膝跪地,雙手合十,我跟師父說:師父,弟子沒有做到百分之百的信師信法、敬師敬法,還有色慾心、私心、做真相資料過程中求數量的心、著急的心,弟子不要這些骯髒的人心,一定要在大法中歸正自己。師父,弟子想求您,求師父加持弟子的打印機快點好起來,這都是因為我自己修的不好連累了打印機而造成的,可是弟子還有許多的活需要打印機配合來做,不能影響同修救度眾生用真相資料。弟子知道師父無所不能,弟子求師父,求師父加持弟子的打印機快點好起來,弟子叩謝師父。接著,我就開始學《轉法輪》。

    九月二十八日早上,我發完六點的正念,就在家裏等技術同修的到來,一個多小時過去了,我坐立不安,眼瞅著我上班的時間就要到了。這時我來到打印機面前,雙手合十說:打印機,對不起!都是因為我的原因而連累了你,我希望你快點好起來,咱們要好好配合,共同精進,將來跟著師父一起回家。然後我的右手食指無意中按了一下打印機的開關,打印機小屏幕上立即顯示出「打印機已就緒」。

    我高興的自言自語著:打印機你好了,怪不得技術同修不來了。這時離我上班要走的時間還有十分鐘,我順勢打印了幾份單張,打印機一切正常!我悟到師父用技術同修不來這種方式點悟弟子:打印機已恢復正常。我趕緊到師父法像面前雙手合十謝師恩:謝謝師父!謝謝師父的良苦用心!只是弟子愚鈍才悟到。

    中午十二點半,技術同修來了,她說:早上我有事沒來,不好意思。現在我給你的打印機檢查一下墨盒,再查看一下打印機狀態報告以及打印頭信息。結果一切正常!技術同修臨走時說:你要經常跟打印機溝通,打印機能聽懂你說的話,有些打印機的問題通過溝通,就能自動解決。再有早上讓你空等了,對不起!我笑著說:我還得謝謝你呢,你沒來,師父就用這種方式點悟我打印機好了,今天上午,我又開始正常打印真相資料了。這時,我和同修四目相對,會心的笑了。

    在修煉路上,時時離不開師父的慈悲呵護與點悟,弟子感恩師父,感恩師父的慈悲苦度!現在每週同修需要的明慧期刊數量是以前的三倍,有時甚至還要多一些,這樣一來我就顯得很忙碌,我又是上班族,儘管如此,我還是依然用心做好每一本明慧期刊及揭露本地區迫害的真相冊子,在數量上儘量滿足同修的需求。現在每一天過的緊張而充實:學法煉功、發正念、證實法救度眾生,同時在做真相資料的過程中還能暴露出許多常人的執著心,去掉它,並在大法中歸正自己,修的純純淨淨的,跟師父回家。

    個人層次有限,不足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在家庭小事中去執著

    文/山西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修煉大法已七年多了,最近發生的一件家庭小事,使我對「慈悲心那是去掉情之後那部份產生出來的」[1]有了一些的感悟。

    臨近十月長假,我們一家三口準備回老家看望我父母。星期天我把衣櫃整理了一番,準備把一些不穿的衣服帶回老家給老家的人。我翻出兩件丈夫不穿的運動服準備給我爸拿回去穿,因為我爸喜歡運動,玩空竹、打乒乓球等。平時穿運動服時候多一些,公公則不愛穿運動服,婆婆曾給他買了一身運動服還在那放著,一直不穿,所以我也沒考慮給公公留。我直接和丈夫說這件衣服你不穿我就給我爸拿回穿吧。在我拿出一件看上去還不錯的運動服問丈夫時他沒吱聲,我再次用懇請的語氣徵求他的同意時,他卻直接把衣服給了公公,讓公公穿(公婆和我們在一起住 )。

    當時我還沒反應過來,過了一會兒,我突然意識到他不想給我,所以就把衣服給了公公,我一下就受不了了。委屈的情緒一發不可收拾,心想:從結婚到現在,我在公婆家受了多少委屈,多少不公的對待,我受了多少罪,別人不知道,你應該最清楚了,在對待兩家長輩上,我們對公婆的孝敬(包括物質和精神上)都遠遠超過對我父母的孝順。而我父母對我們的付出又遠遠超過公婆對我們的付出。其中在幾件大事上,在關鍵時刻都是我父母伸出援助之手幫我們,而公婆因其它原因卻沒有幫。這麼多的在常人看來太不公平的待遇上,我都忍了,都承受了。因為我是修煉人,明白這都是有因緣關係的,只有在這樣的環境中才能消業、提高心性和長功,所以我對公婆一直很孝順。可今天丈夫卻連一件不穿的運動服都不願給我爸,他的這種突如其來的表現讓我有點受不了。所以我說既然你不願給我,那其它的衣服我也不拿了,我這句話引發了丈夫的怒火,他大聲嚴厲的在公婆面前訓斥了我,說我心眼小等等。我傷心的落淚了,一肚子的委屈和不滿,心想你怎麼能這樣對我呢?其實已經不在法上了,心裏對丈夫有怨恨心,雖然表面上強忍,但心裏已動了氣。

    雖然也知道他訓斥我的那些話有道理,但就忍不住,心裏憋的難受,緊接著我出現了嚴重的病業狀態,嚴重的感冒病業狀態。在這期間,我又工作,又送孩子上學、輔導作業,洗衣服等,身心承受著極大的痛苦,可開始丈夫、公婆對我不理不聞不問(後來丈夫在我洗大量衣服時也問過一兩句),就像我不存在一樣,我深切的感受到了常人所說的冷漠無情。心裏的那種痛苦真的讓我有點快撐不住,要爆發了。但我是修煉人,我要忍住,心裏一直求師父幫幫我:是我錯了,我心眼小,自私,沒考慮丈夫的感受,沒做到罵不還口,我和丈夫頂了幾句。心裏不停的念,終於還是強忍住了,心平靜了。

    可好景不長,嚴重的身體消業讓我一會兒又快忍不住了,強烈的思想業弄的我精疲力竭,每次出現不好的念頭,我就在心裏求師父幫我並不停的念:師父我錯了,我自私,我沒做好。經過數次反覆消思想業和兩天的身體消業後,我心態穩定了,病業狀態也消失了。我主動和丈夫較心平氣和的交流。把我心裏的疑問和我悟到的一一和他做了交流,他也說了他的感受。交流中,我發現我和丈夫曾經歷過那麼多大事都能過關,而這麼一件小事我卻翻了跟頭。自私心肯定是我應該修去的,但這自私心的背後卻是我對丈夫的情放不下,潛意識中我覺的我和丈夫的關係不一般,他就應該對我稍微好一些,忍讓一些,這些是我以前都沒覺察到的,因此才出現他不給我衣服時,我就賭氣其它的衣服也不要了,這根本就是個常人的做法,哪是個煉功人的所作所為?因此又出現了嚴重的病業狀態。試想這個人不是丈夫,而是其他人,我也許真能忍住,也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心裏也不會賭氣了。

    哦,我終於明白了,這是我對丈夫的情沒放下,總覺的他應該對我有一絲的忍讓是應該的,試想如果丈夫對我有一絲絲的忍讓,一絲絲的偏袒,可能就會傷害到別人呀,只是傷害的程度大小不一樣而已,這嚴重的違背宇宙真、善、忍特性呀。我們修煉人應該是先他後己,無私無我呀。

    悟到這些後,我對丈夫沒有一絲的怨恨,反而更加主動的關心起他來,這種慈悲是發自內心的為他好。這在以前我是做不到純善的為他好。他對我好時,我對他更好;他對我不好時或犯了很大的錯誤時,我也只是為了修煉表面做做樣子關心他而已。

    通過這件小事,我真正體驗到了慈悲的那種美好心境,而情只是暫時的、自私的。

    個人層次所悟,不當之處請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長春輔導員法會講法》


    圖片:大陸各地法輪功真相展板、條幅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

  • 河北邯鄲某縣出現的真相展板,路人駐足觀看

  • 5.13至7.20期間遼寧錦州市區法輪大法好條幅和展板

  • 南昌市近期出現的真相掛件

  • 長春街頭大法真相條幅

  • 河北邯鄲某縣出現的真相展板,路人駐足觀看


    5.13至7.20期間遼寧錦州市區法輪大法好條幅和展板


    南昌市近期出現的真相掛件


    長春街頭大法真相條幅

    二零一六年九月到長春出差,在長春的公交車站旁看到高大的樹上掛了兩幅大法弟子掛的大法標語條幅。


    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大陸綜合消息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

  • 貴陽市法輪功學員李明芳被兩級法院誣判

  • 吉林省通化市金敏被非法判刑、劫持至監獄

  • 天津市法輪功學員萬惠敏再遭非法庭審

  • 遼寧省調兵山市法輪功學員李心基被構陷到檢察院

  • 河南省禹州市法輪功學員王春迎等遭非法批捕

  • 河北省淶源縣三名法輪功學員在易縣被綁架

  • 河北六位法輪功學員在山西忻州被綁架

  • 江西省上高縣吳金英、羅時良夫婦被綁架

  • 北京市石景山區法輪功學員宮秀榮被綁架

  • 廣東省深圳法輪功學員梁女士遭騷擾

  • 山東省濟南市林燕珍、李玉芝等被綁架

  • 上海女子監獄楊曼燕被許金龍迫害致高血壓高血糖

  • 遼寧省莊河市桂雲花鄉法輪功學員沙惠遭騷擾

  • 廣東省紫金縣法輪功學員曾流明遭綁架

  • 四川省彭州市天彭鎮錦陽社區周良英被騷擾

  • 山東省濟寧市盧秀軍、盧軍民、盧旺遭迫害情況

  • 河南省臨穎縣丁素花案件被檢察院二次退卷

  • 遼寧省凌源市刀爾登鎮派出所迫害法輪功學員

  • 廣東湛江市法輪功學員余梅、蘇桂英遭迫害近況

  • 法輪功學員景潤菊被大興安嶺加格達奇區衛東派出所騷擾

  • 參與迫害責任單位及人員信息

  • 四川省遂寧市南津路派出所對多個老年人行兇

  • 貴陽市法輪功學員李明芳被兩級法院誣判

    貴州省貴陽市雲岩區法輪功學員李明芳張貼「起訴江澤民,上順天意,下順民心」標語被綁架看守所,數月後的2016年4月-8月末,先後兩次被貴陽市雲岩區法院和貴陽市中級法院誣判。

    4月15日的非法庭審,律師緊緊抓住「定罪的證據」提出質疑,檢察官和法官對要求不予理會、打斷律師的辯護、最後不准律師繼續辯護;律師當堂只好辭去辯護委託,離開法庭;按法律規定,法官就應當場宣布休庭,半月後擇日開庭。但法官無視法律,讓公訴人繼續把公訴書念完,還建議重判李明芳8-10年。

    案旁聽席上有李明芳的親人和十幾名法輪功學員等。庭審後有公民:秦力、馮靜等,已正式向雲岩區檢察院紀委,遞交了「控告雲岩區檢察院的檢察官陳理、和雲岩區法院的法官虞繼恆」狀子。

    8月末9月初,李明芳兒子接到貴陽市中級法院電話,說已判7年。說「判決書」可能已經到了看守所母親手裏。


    吉林省通化市金敏被非法判刑、劫持至監獄

    吉林省通化市法輪功學員金敏,2016年8月19日被通化市二道江區桃園派出所在吉林市綁架,後非法關押到通化市看守所。金敏一直絕食反迫害。又被轉至通化市第三人民醫院即鐵路醫院迫害。二道江區法院在病房中給金敏開庭。後冤判一年。金敏已於數日前被劫持到吉林省女監。


    天津市法輪功學員萬惠敏再遭非法庭審

    天津法輪功學員萬惠敏於2015年12月5日下午五點多,被河西分局東海派出所幾名警察協同當地居委會人員強行闖入家中,實施綁架並抄家。抄走打印機,真相語音電話,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於十二月六日被送至浯水道河西分局看守所,非法關押至今!

    天津市河西區法院於2016年7月20日、8月8日已對萬惠敏非法開庭兩次。現通知律師將於2016年10月9日下午2點、2016年10月10日上午10點在河西區法院再次對萬惠敏進行非法庭審。
    (相關電話見參與迫害責任單位及人員信息)


    遼寧省調兵山市法輪功學員李心基被構陷到檢察院

    遼寧省調兵山市法輪功學員李心基8月24日被綁架後,現案卷已轉到檢察院。
    (相關電話見參與迫害責任單位及人員信息)


    河南省禹州市法輪功學員王春迎等遭非法批捕

    8月22日起,河南省禹州市政法委、610、國保大隊統一部署對禹州市訴江的法輪功學員(包括訴江的明真相常人)大肆騷擾、抄家、綁架。被行政拘留的汪水玲、尹從勛、郝轉英、王秋霞、李彩萍被關押10天後都已陸續回家;被刑事拘留的劉海峰已回家,李根生、王慧民、王春迎在9月被相繼非法批捕,其中李根生的案卷現到檢察院起訴科。
    (相關電話見參與迫害責任單位及人員信息)


    河北省淶源縣三名法輪功學員在易縣被綁架

    2016年10月6日凌晨兩點,河北省淶源縣三名法輪功學員去易縣紫荊關鎮大盤石村附近發法輪功真相資料,遭人惡告,被易縣紫荊關派出所警察綁架,現被非法關押在易縣拘留所。他們的家人去易縣拘留所要人,獄警說去找派出所。
    (相關電話見參與迫害責任單位及人員信息)


    河北六位法輪功學員在山西忻州被綁架

    山西省十多位法輪功學員被山西忻州警察綁架了快有一年了。2016年10月5日晚上十一點,河北省五位法輪功學員去忻州市掛營救同修的展板時遭綁架。
    (相關電話見參與迫害責任單位及人員信息)


    江西省上高縣吳金英、羅時良夫婦被綁架

    2016年10月2日上午十點三十分,江西省宜春市上高縣法輪功學員吳金英、羅時良夫婦去宜豐縣的路上被抓,抓這兩個法輪功學員的是宜豐縣的公安,被告之說是上高公安要他們抓的,後來上高公安趕到就把他們帶回上高,一到上高,國保局大隊長易志帶一夥公安闖入羅時良家中把兩台打印機、三台電腦和法輪功書籍一掃而空,當天晚上就把吳金英劫持到看守所,羅時良還在上高拘留所。

    江西省上高縣公安局:
    國保大隊長易志13879537599


    北京市石景山區法輪功學員宮秀榮被綁架

    2016年9月27日,家住北京石景山區八角中裏15棟的法輪功學員宮秀榮被欺騙到法院,隨即被綁架、扣留,判刑一年多,被迫害發病,現在公安醫院遭受迫害。

    宮秀榮,女,60多歲,身高:1.60米左右,體態中等、短髮。99年3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2個月後困擾她的痾疾頑症基本痊癒。2005年6月9日,宮秀榮被八角中裏警察趙明龍綁架,非法勞教2年,在北京女子勞教所遭受迫害。2015年5月18日,宮秀榮在超市發放大法真相資料,被「610」、八角街道辦事處和八角中裏街道人員逼到五里屯洗腦班洗腦八天。
    (相關電話見參與迫害責任單位及人員信息)


    廣東省深圳法輪功學員梁女士遭騷擾

    深圳法輪功學員梁女士,四十多歲,復旦大學畢業,2016年9月24日左右遭警察上門騷擾、盤問。


    山東省濟南市林燕珍、李玉芝等被綁架

    山東省濟南市法輪功學員林燕珍、李玉芝、一杜姓學員和另外一名學員於9月27日被濟南市天橋區派出所綁架,現具體情況不詳。


    上海女子監獄楊曼燕被許金龍迫害致高血壓高血糖

    由於提籃橋許金龍把男監獄的東西帶到上海女子監獄,對女子監獄進行了瘋狂的迫害,由於楊曼燕沒有轉化,目前被許金龍重點迫害,出現嚴重高血壓及高血糖。


    遼寧省莊河市桂雲花鄉法輪功學員沙惠遭騷擾

    2016年9月30日上午10點多鐘,遼寧省大連市莊河市桂雲花鄉派出所三名協警,開著一輛黑色警車來到法輪功學員沙惠家,他們事先把車停在別處,沙惠當時正在自家院裏幹活,聽到叫門聲,以為是鄰居來串門,後聽門外說要來採集指紋信息等說話聲,她才知道是鄉派出所來人啦,共來三人,有一個司機未露面,一個姓徐,一個姓孫,有兩個警察來到門前叫門,沙惠問他們幹啥來的,他們說是要來採信息按指紋的,當沙惠拒絕他們的要求後,其中一個警察名字叫劉傳國(音)惱羞成怒,說:你是公民憑甚麼不按指紋,沙惠不理他們轉身回屋裏,他們還不死心,一直站在門外在打電話,後又到鄰居家說那輛車一直在找沙惠。從去年冬季到今年秋季,桂雲花鄉派出所警察一次次騷擾法輪功學員沙惠。給本人和家人精神上造成極大的傷害,鄰居也議論紛紛。
    (相關電話見參與迫害責任單位及人員信息)


    廣東省紫金縣法輪功學員曾流明遭綁架

    2016年9月24日晚上8時左右,廣東省河源市紫金縣國保警察黃偉強、藍塘鎮派出所所長彭富豪等一幫人,穿著便衣闖入法輪功學員曾流明的租住屋非法抄家,並將曾流明綁架走。

    曾流明早年畢業於華南農業大學,被分配到紫金縣成人中專學校(現為紫金縣職業技術學校)任教師。1999年「7.20」以後,因堅持正信「真、善、忍」,歷經九死一生、受盡酷刑折磨,從未動搖修煉信念。曾經被非法拘留五次,2000年冬被非法勞教3年4個月,期間被非法開除公職,2004年5月出獄後,一直被逼過著流離失所的生活。

    紫金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黃偉強13536753338
    藍塘鎮派出所:所長彭富豪


    四川省彭州市天彭鎮錦陽社區周良英被騷擾

    2016年9月12日,錦陽社區居委會成員王維翔、李元剛、周小婭三人躥進周良英家,問她還在煉法輪功沒有。周良英回答:在煉,這麼好的功法為甚麼不煉呢!我那麼多病都煉好了。王維翔威脅她,好就在家煉,不要出去發傳單,搞串聯,把你兒子的工作失掉。他們還問周良英有沒有手機、電話,她說沒有,就把她丈夫的手機號碼抄走了。同一天,他們還騷擾了錦陽社區另外兩名法輪功學員,權可華和吳官培。


    山東省濟寧市盧秀軍、盧軍民、盧旺遭迫害情況

    2016年3月2日,山東省濟寧市任城區國保大隊和東邵派出所多人把訴江的法輪功學員盧秀軍、盧軍民、盧旺抓進東邵派出所非法審訊,隨後又把盧秀軍、盧軍民分別非法拘留7天和5天。以後一段時間,東邵派出所的所長帶5、6個警察兩次上門騷擾,並拿走一本《轉法輪》和幾個真相光盤,一個法輪大法好掛件。


    河南省臨穎縣丁素花案件被檢察院二次退卷

    河南省漯河市臨穎縣城關鎮法輪功學員丁素花於2016年4月24日在家中被警察綁架。目前案件第二次被臨穎縣檢察院退回城關鎮派出所。

    臨穎縣公安局:
    副局長韓勝利13783096516
    王琳13703858898
    臨穎縣城關鎮派出所:
    所長曹振龍13839583288
    辦案人劉向陽18339583087
    董振橋13839559026(參與綁架)
    王亞瓊13939555099(參與綁架)


    遼寧省凌源市刀爾登鎮派出所迫害法輪功學員

    2016年9月29日,刀爾登鎮派出所指導員李彬帶領其他警察,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家中,搶走法輪大法書籍和法像,並綁架多名法輪功學員送往凌源拘留所迫害。

    8點,李彬帶領警察到刀爾登南街法輪功學員李淑芬家搶走私人物品;午後,把在佛爺洞幹活的張樹革(李淑芬的丈夫),非法拘留12天。

    11點左右,李彬帶兩輛車和七、八名警察,闖入刀爾登東街法輪功學員暴勤家,非法搶走大法書籍四十多本、師父法像五張等。隨後到刀爾登小河西法輪功學員劉鳳國家非法搶走私人物品(法像、大法書籍四十多本),劉鳳國當時走脫,李彬綁架未遂。

    刀爾登鎮百杖子村法輪功學員百文祥在地裏幹活,李彬帶車和綁架,現非法關押在凌源拘留所迫害。
    李彬帶領警察,綁架刀爾登鎮八道溝村法輪功學員王會武,現關押在凌源拘留所迫害。

    遼寧省凌源市刀爾登派出所:
    所長張金秀13942146308
    副所長盧豔文18642166799
    教導員李彬13842152681
    警察謝雨含13904218609


    廣東湛江市法輪功學員余梅、蘇桂英遭迫害近況

    廣東湛江市法輪功學員余梅、蘇桂英被關押在湛江市麻章區第一看守所已經超過一個月,家屬已經聘請正義律師會見。

    湛江市赤坎區檢察院:
    電話:07593588908、07593588909
    傳真:07593588900
    檢察長彭文基13828209874辦07593588901宅07593176309
    副檢察長陳志榮13828239218辦07593588902宅07593152322、
    副檢察長朱麗娜13802829935辦07593588903
    副書記林中權13553561654
    紀檢組長鄧方尤13828262918辦07593588906宅07593613933
    辦公室主任莫偉13922097782辦07593588907宅07593320296
    政工科長韓小梅13822583399辦07593588910宅07593135976
    偵查監督科07593588914、07593588915、負責人姓熊、此人負責監督這件「案件」。
    公訴科:07593588916、07593588917
    偵查科:07593588922、07593588923、07593588925


    法輪功學員景潤菊被大興安嶺加格達奇區衛東派出所騷擾

    今年9月份,大興安嶺加格達奇區衛東派出所片警劉陽威脅法輪功學員景潤菊(借用朋友房子居住)離開加格達奇地區,否則要對房主實行罰款。景華小區社區韓姓人員也參與騷擾。

    加格達奇衛東派出所電話:
    所長劉彥峰13945708186
    教導員牛文傑13845729615
    副所長李曉奇15904578877
    副所長周海峰13845757188
    副所長吳祥春13845749264
    內勤警察王金平18814579823戶籍工作
    警長毛紅軍18814579819
    警長劉非13991743666
    警長李龍利18814579827
    警長張
    警察13039900003負責衛東街鵬大小區
    輔警:劉銳13945708005負責衛東街郵政小區
    輔警石立軍13845772511負責衛東街華洋小區
    輔警隨健龍15245794171負責衛東街世紀花園小區
    輔警魏海濤13845749939負責衛東街中億小區
    輔警孔祥微13845777533負責衛東街北苑小區
    輔警楊維忠13199319939負責衛東街北秀小區
    輔警劉洋18814579825負責衛東街景華小區
    輔警梁大偉15094818543負責衛東街迎賓小區
    輔警毛永波13845789925負責衛東街行署小區
    輔警韓雨15945713339負責衛東街育才家園小區


    參與迫害責任單位及人員信息

    ▼綁架廣東省深圳市閆湘麗責任單位信息補充:
    深圳區號:518000
    深圳市公安局龍華分局:
    地址:龍華新區龍華街道梅龍大道98號
    電話:0755-23333110、85135135

    深圳西鄉派出所:
    地址:深圳市寶安區新安六路12號
    電話:0755-27925110
    戶籍科:0755-84455210

    深圳松元派出所:
    地址:深圳市寶安區瀾街道高爾夫大道1001號。
    電話:0755-29811373

    深圳市觀瀾街道辦:
    地址:深圳市寶安區觀瀾鎮大和路
    電話:0755-28021221
    觀瀾辦事處行政服務大廳:
    地址:廣東省深圳市龍華新區觀瀾街道
    電話:0755-28025568

    ▼綁架北京宮秀榮責任單位信息:
    北京市石景山區八角派出所:
    地址:石景山區八角北路甲38號
    報警電話:010-68873077
    戶籍電話:88788059
    乘車路線:公交598、527、399、472八角西街北口站
    社區名稱 社區警察姓名 警務室地址(精確到門牌號) 社區警察手機
    八角南路 石忠海 八角南路10號樓北側 18810231008
    公園北 武福長 古城路57棟北側 18810230976
    楊莊北區 張磊 楊莊北區49棟西側 18810231053
    李昶 楊莊北區居委會旁 18810231052
    建鋼南裏 蔣德林 建鋼南裏小區門口 18810230970
    古城南裏 尹圻 古城南裏5棟南側 18810231057
    楊莊南區 孫宏偉 楊莊南區居委會旁 18810230971
    古城南路 江耀輝 古城南路39號樓東側 18810231055
    八角南裏 楊鍵 八角南裏17棟東側 18810230978
    地鐵古城家園 張振海 楊莊南區2號樓東側 18810230975
    八角北路特鋼 劉建國 八角北路9棟北側 18810231061
    八角中裏 洪祥兵 八角中裏21棟樓前 18810231056
    八角北裏 安勝軍 八角北裏45棟北側 18810231058
    楊莊中區 夏永順 楊莊交通支隊對面 18810231059
    八角北路 周世岩 八角北路43棟南側 18810230969
    黃南苑 楊仕健 北方工業大學7號樓南側 18810231011
    時代花園 張振海 時代花園南路23號院15號樓1層 18810230975
    八角路 武福長 八角路9棟東側一層 18810231026

    ▼綁架河北省淶源縣三法輪功學員責任單位信息:
    易縣政法委:
    書記楊輝13393326688、0312-8212588
    宋桂榮13603224198
    易縣610頭目齊高 0312-8887610

    易縣公安局:
    電話:0312-822511、0312-8212110
    局長王丙武
    政委齊永安
    副局長:王振生、李金承、王修成、劉志成、張大成
    易縣國保大隊:
    辦公室0312-8212918
    大隊長田國軍13832205568、13532205568
    大隊長張海燕
    警察馮文廣13931368469
    警察馮立軍 18932671196

    易縣紫荊關派出所:0312-8270110

    易縣拘留所:
    電話:0312-4700161
    楊姓所長1393321277

    ▼騷擾遼寧省莊河市桂雲花鄉沙惠責任單位信息:
    桂雲花鄉派出所:
    所長莊必仁13079881929辦89270568宅15640921555
    副所長趙洪波15609852233辦89270224
    戶籍警察孫長青13504242899
    警察喬哲13478744008
    警察隋正宇15541102550
    警察姓名不詳15642343016
    桂雲花鄉:
    書記張守東13390003355辦89270666內線6666
    鄉長高風英13332203321辦89270111內線6111
    人大主席劉忠敏13591122249辦89270761內線6761宅89272359
    副書記李玉春15998555596辦89270701內線6701
    副鄉長李治15998493366辦89270702內線6702
    副鄉長管濤15609863000辦89270730內線6703
    副鄉長王亞洲13504241977辦89270756內線6756
    副鄉長宋林13390005022辦89270700內線6700
    綜治辦邱發貴13555925788兒子邱實13795106101
    嶺東村書記宮銀興13009422128
    村綜治辦:宮興全15942848977宅89275062
    原桂雲花鄉副書記崔寶鬥13009446698
    桂雲花鄉中學書記梁軍15898155466
    莊河市交通大隊104室事故科副科長邵仕儒18941118936、89859506

    ▼迫害天津萬惠敏責任單位信息:
    天津市河西區法院:
    地址:馬場道109號
    電話:經濟庭022-23285229
    辦公室23283728
    政工科23282306
    執行庭28270190
    研究室23284267
    行政庭大營門23304196
    本案法官王某18920182261
    審判長李學智:022-58313589

    天津市河西區610:
    地址:天津市河西區黃埔南路,郵編:300201
    電話:022-23394890
    郝志強、苑春光、齊波。

    河西區公安分局:
    地址:天津市河西區黃埔南道7號,郵編300201
    電話:022-23394890
    局長賈慶
    天津政法委:
    地址:和平區湖北路14號,郵編300042
    電話:022-23325406
    書記散襄軍13820498777、022-88150460住址:河西區馬場道東升裏5號樓1門401號開
    副書記柴中達88371968住址:河西區友誼路旭光裏2號樓1門401號,其子柴德強13502001000
    副書記馬廣智81638803、26524896住址:紅橋區新紅路北岸潞園3號樓3門302號
    610頭目滕井然,022-88378268住址:河西區友誼路旭光裏2號樓2門202號
    610副頭目王培輝022-88366744住址,河西區白雲山路景觀花園22號樓2門1101號

    ▼迫害河南省禹州市王春迎等法輪功學員責任單位信息:
    禹州市政法委:
    書記辦0374-8279916
    連如斌0374-8279711、0374-2761718、15936308366
    趙永鑫0374-8279713、0374-8339699、13569463999
    郭松嶺0374-8279712、0374-8331168、13569987708
    孫寶林0374-8279718、0374-8339898、13837407966
    丁紅超0374-8279719、13803748836
    主任辦
    劉佔穩0374-8279721、0374-8118588、13937488589
    周振峰0374-8279729、13569937666
    吳東勛0374-8279726、0374-8180880、13569921111
    辦公室0374-8279717、0374-8279716
    董吉亭0374-8175988、13937469183
    蘇方偉0374-8338880、13603748880
    楊蕾 0374-8188923、15936356000
    張澤統0374-2769990、13839011171
    白雲嶺0374-8190586、13513743656
    張志強、0374-2730008、13837465777
    朱某0374-8209996、13460525599
    綜治辦:
    電話:0374-8279728
    吳慶旭 0374-8201039、13700895321
    董曉娜 0374-8116628、13693747858
    宋國賓13639661999
    杜創業0374-8110187、13782216999
    邊奇濤13603748122
    防範辦:
    電話:0374-8279720
    陳玉敏0374-8181606、13937498120 (陳玉敏妻趙建麗,電業局)
    張曉華0374-8182353、13839008763
    付中偉0374-8338881、13938917959
    王永存13937419777
    李偉0374-8188817、13782301800

    禹州市公安局:
    政委張威13803746033宅8180306
    副局長臧禹生0374-8195536宅8181866、13608487296
    副局長肖學敏0374-8199718宅8181189、13949803969
    副局長李清佔0374-8199708宅2731001、13837478177
    副局長連志安0374-8193383宅8188186、13937468728
    副局長王明君0374-8150999宅8191911、13673815999
    副政委田培志13837496266宅8298867
    副局長劉禹鋒13937483168宅8202771
    政工監察主任張曉娟13503897809
    紀委書記陳建民0374-8998888、5123366、13937469126
    呂魁0374-8963963、13598952345
    禹州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大隊長夏雨霄13700895361
    指導員王衛國13837456999、18839906665
    副大隊長耿松濤13569946697、18839906672
    中隊長趙乃成13700899351、18839905589
    李松山15993687677、18839906006
    賈偉龍13783746886、18839906661
    杜軍廣13937436362、18839906673
    宋建偉13949840158
    潭棟13569988787、18839905587
    蔡磊13700890885、18839906662

    禹州市法院:
    領導
    劉雷英0374-8351888、13803748188
    李景玉0374-8351226、13903748067
    徐水清0374-8351666、13569980777
    吳西營0374-8351026、13608438469
    吳延成0374-8351777、13937448656
    李曉霞0374-8351019、13503898689
    陳紅鈞0374-8351028、15637439696
    趙風雷0374-8351066、13569986239
    孫亮0374-8351006、13903748186
    王超0374-8351018、18768817772
    刑事庭:
    王俊友0374-8351007、13839018539
    郭振生0374-8351039、13700897705
    劉慧敏0374-8351085、13569983700
    李志軍0374-8351086、13569985377
    朱琳0374-8351208、13707609791
    李培0374-8351085、13937460463

    ▼迫害遼寧省調兵山市李心基責任單位信息:
    調兵山市檢察院:
    院長康家生18340118881
    副院長李軍13904903558
    李建偉13941038077
    王彪13591085777
    岳向東13591085666
    呂興月13504108080
    王豐田13841011567
    吳靜13470119876
    王洪軍13514101840
    周文豪13898576888

    政治處:
    趙雲啟13066830966
    杜繼程13941063379
    田豐15504107097
    調研室:
    楊雨晴18841059685
    偵查監督科:
    張宇13470152988
    李虹15104100270
    張瑩15164134547
    能莎莎13464078666
    刁星中18624104929
    專職委員:
    齊欣13591619188
    劉軍13904108600
    公訴科:
    楊宇欣15804108156
    趙米楠18241081947
    李壽久13941040416
    陳菲楠15841081525
    韓偉13504105512
    何娜13841012723
    海柳13500407766
    王詩18741097701
    其他13043840219
    辦公室:
    肖明遠13704103779
    王黎黎13464418881
    楊振飛15164113322
    政治處:
    蘇長勝15804107009
    馬嬌13591045188
    潘虹15042005551
    邵京京18741030000
    張振田13591081818
    章海平13358996311
    孟昭坤13470152937
    劉景祥15541425861
    崔萬有13841065182
    楊樹森13841021640
    戴文選13841010385
    李英凡13464097255
    路風革13464482788
    張學成15804107669
    梁萬隆13841085834
    吳德軍13804106682
    張麗妍15141885537
    馮秋菊15604106956
    張寶森13841019647
    高雲豔15641004699
    劉香杉15642004341
    車明慧13322488688
    孫平13841028166
    董志偉15164133667
    張振田13591081818
    反瀆局一科:
    李鳳明13898576813
    李波15141876339
    張田15241063579
    反瀆局二科:
    周博13464182277
    石軍13464177266
    廖強18241058090
    監所科:
    燕楓13841017300
    劉國良13470152966
    反貪局:
    聶剛13504105408
    偵一:
    楊福年15898098099
    張海軍13841032299
    陳俊丞15841018888
    偵二:
    趙志文13898585899
    趙虹13941082545
    劉聰18841078153
    法警大隊:
    王宇13841016606
    顧德芳13591010043
    李樹七13464418811
    控申科:
    車建興13704103001
    王金玉13591035827
    李默楠18204103232
    民行科:
    張健13504106346
    王傳江13470152977
    預防科:
    毛建偉13504105588
    廉正義13898596222
    案管科:
    杜洪濤15241060401
    劉洋15898046027
    董寧寧15004106020
    技術科:
    馮澤玉13941014720
    趙魁梧13464091177
    陳媛18241076030

    調兵山市法院:
    立案一庭:
    李春海76909030
    劉鐵群76909030
    候春國76909020
    汪純勇76909020
    杜荀76909020
    朱麗麗76909020
    黃英嬌76909020
    劉丹76909020
    立案一庭送達
    劉克江76909064
    金軍76909033
    姜寧76909063
    劉志榮76909063
    立案二庭:
    賀玉梅76909035
    王春玲76909035
    趙威76909035
    刑事庭:
    楊鵬76909036
    彭文龍76909036
    何露76909031
    民一庭:
    聶晶76909041
    鐘興76909041
    李燕76909034
    王振清76909034
    民二庭:
    郝豔彪76909021
    高月美76909021
    侍莎莎76909022
    付多晶76909022
    民三庭:
    鄧輝76909026
    馮麗娜76909029
    李光睿76909029
    執行一庭:
    劉永恆76909012
    王大松76909012
    李峰76909039
    執行二庭:
    朱立宏76909052
    趙秉彪76909013
    周文兵76909013
    執行三庭:
    張濤76909017
    崔勁松76909017
    王麗76909059
    辦公室:
    馮德志76909077
    盛麗76909018
    政治處:
    高茹娣76909023
    李寧寧76909023
    張雯76909040
    監察室:
    徐寧76909025
    張梓寒76909025
    研究室:
    段少鵬76909040
    技術室:
    鄧樹國76909050
    張彤76909050
    審管辦:
    郭書傑76909046
    張天舒76909046
    楊光76909046
    審監庭:
    王岱麗76909033
    行政庭:
    馮江南76909065
    檔案室:
    張蘭蘭76909047
    法警大隊:
    徐向前76909032
    於海君76909032
    趙豔麗76909032
    趙立新76909032
    王帥76909032
    王迪76909032
    西門守衛76909016
    二樓值班室76909044
    審判庭入口76906015
    平安社區:
    劉雅麗15941033888
    李樹仁13941088777
    王樹懷13904907755
    王國華15694106001
    馮雲陽15841022222
    李冬梅13470105829
    王玉環15214203380
    楊剛13591629975
    李豔13464163367
    晨安社區:
    裴躍文15904106497
    宋豔穎13591060257
    盧會民13841088509
    李淑金13591085738
    王觀華13841097755
    張仲華15898061057
    陳玉玲13841015006
    李景輝13514100166
    關印佳15898052855
    張育勇13941076789
    劉磐石13898570666
    張岩13841012818

    ▼綁架河北六位法輪功學員的山西忻州責任單位信息:
    區號0350
    郵編034000
    山西省忻州市公安局:
    局長楊喜梅 18335080001
    副局長段煥義133834080083050003辦(分管國保)
    副局長張保平133534055553050007辦
    副局長劉東勝133834080193050013辦
    副局長兼交警支隊長袁小波189350300183066991辦
    副局長馬新文133035070733050017辦
    副局長張振富133135000003050019辦
    紀檢書記劉廷升133834080113050012辦
    政治部主任李廉133135003883050018辦
    調研員周亞進133834080093050008辦
    國保支隊:
    支隊長邢靜13313509000
    政委張全勇13383408283
    張偉13383408044
    韓晶晶13383408077
    韓正偉13383408379
    張傑13383408480
    國保大隊:李林雙13313500321劉長勇13383408072
    610大隊長閆玖林13383408278趙增榮13383408280
    張建林,男,忻州市公安局政保科科長,610專案組組長13835030038(手機)
    忻州市中級法院院長韓庚15135026666

    忻府區檢察院:
    檢察長牛文13934432868
    檢察長趙立新18535031499
    副檢察長侯旭明13509701998
    副檢察長張晉雲15834262666
    反貪局長王計成13803440083
    偵查科科長劉虎雲13994136098
    公訴科科長姜新生13935060213
    邪黨總支書王月光13994132778
    忻府區檢察院駐看守所:陳計和13835001133
    忻州市拘留所所長:郝瑞臻13313501158
    忻州市拘留所政委:段建義13383408065
    忻州市看守所所長:薛建軍13383408012
    忻州市看守所辦公室:3050200,3050202
    忻州忻府區看守所所長:戎創鈞133135002862136508(宅)3052328(辦)
    忻府區公安局政保科教導員,翟俊華,男,2028379(宅電)13835030920(手機)
    忻府區公安局政保科副科長,忻府區「610」人員王利民,男,3039716(宅電)13835030921
    忻府區看守所所長任有紅0350-2136173
    忻州市拘留所所長張倫0350-3050223、0350-3050202
    忻州市直屬分局局領導:
    楊彥清
    趙忻紀13303501266
    閆智勇13383401188
    張軍梅13383408322
    張紅兵13303500017
    劉建強13313500585
    楊金亮13313500229
    邊書明13313500393
    肖聖聰13313500311
    李貴廷

    治安大隊:
    郝義超13383408385
    張立13383408327
    趙天茂13383408090
    田琳13383408161
    鄧曉寧13313500313
    韓志業15340620186
    執法監督大隊:
    張軍軍13313500590
    胡志強13313500509
    邢月貴13303500363
    李仲龍13383408397
    曾光13313500440
    楊霞13313500501
    王毅13383408308
    郝旭剛18734860350
    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閆樹人13383408097
    孫建勤13303501717
    賈利軍13383408120
    宮勝峰15340621777
    馮興13313509536
    巡特警大隊:
    朱曉峰13383408286
    高志軍13383408087
    鄧偉強13383408318
    王海平13383408303
    李剛15303500783
    楊年旺13383408301
    趙傑鋒13313500577
    王紅岩13313500593
    宋煒13383408966
    王紹辰13383408316
    長征路派出所:
    邊俊虎13313500385
    王震宇13383408202
    程小蓉13623408823
    籍雁斌15103506786
    何宇15234027770
    七一北路派出所:
    郝建林13313500339
    韓虓13383408037
    王建國13313500351
    武虎生13313500355
    劉林喜13313500360
    趙志峰13313500808
    張美鳳13313500335
    姜志強13313500357
    王琳13313500131
    張明旺13313500370
    王新平13313500629
    鐘曉佩15340620884
    侯惠捷18935017822
    孫躍18935017858
    七一南路派出所:
    崔保和13313500515
    胡文秀13313500338
    朱相國13313500338
    趙治平13313500341
    邢元明13313500342
    侯全勝13313500343
    李忠明13313500344
    張利民13313500345
    孫衛兵13313500348
    申秀萍13313500331
    駱國權13313500327
    連保明13313500325
    降四苟13313500326
    解文明13313500328
    郭彩雲13313500148
    李蕾15340620786
    南城派出所:
    田開喜13383408168
    劉建林13313500380
    徐晉軍13313500312
    李建榮13313500315
    趙樹紅13313500314
    常文蘭13313500316
    胡玉文13313500319
    盧勁松13313500527
    劉紅梅13313500117
    李豔斌13383408401
    盧星辛15303501899
    孫江明15340620722
    馮千里13383408123
    播明派出所:
    李芳13383408216
    陳俊祥13383401115
    高志勇13313500322
    楊東嶽13313500409
    崔春虎13313500406


    四川省遂寧市南津路派出所對多個老年人行兇

    2016年9月21日,四川省遂寧市法輪功學員譚紀清(女,77歲)、蒲遂婷(女,78歲),在市區南門外貼真相粘貼時被富源路派出所綁架,二位老人遭到非法審訊,午後放回家。

    當天下午3點鐘左右,南津路派出所來了四男三女7個警察徑直來到蒲遂婷老人家非法抄家,遇到有7、8個老年人正在讀書。警察們氣勢洶洶,喝令在場所有人不許亂動。楊姓學員60多歲和68歲的廖邦貴給警察們講真相,警察們不但不聽,反而煽了楊姓學員的耳光。

    兩個警察把廖邦貴摁倒在地,想用手銬把他銬起來,氣燄非常囂張。之後他們挨個問學員的姓名和住址,只有兩個學員不配合。折騰了近一個小時,警察們提著搶劫的大法書才揚長而去。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6/11/1/159772.html>


    38人聲明從新開始修煉

    【明慧网2016年10月8日】编者注:“严正声明”是在压力下曾给邪恶写过“不炼功保证”的法轮功学员宣布重返修炼的声明。为保持严肃性,声明必须用真名实姓发表。如发现使用化名的“严正声明”,将予以删除。在明慧网上发表严正声明,必须写清(1)自己写给邪恶的“保证书”作废;(2)郑重宣布从新修炼、弥补损失。

    * * * * *

    声明人:张润花 赵淑贤 褚福华 郑雪尧 张平娟 李贤碧 寇淑姝 张明兰 王朝英 贺安清 孙景凡 宋翠英 张超英 徐新丽 吕忠诚 唐映雪 夏淑影 周永芸 权可华 郭爱香 付贤文 余显兰 刘明香 孙祥 罗伟 黄润娣 池波 张艳荣 毕余镇 王旭 王淑珍 沈玉玲 李家和 李志梅 张月琴 姜玉芳 刘芬娣 王增


    48名覺醒世人的鄭重聲明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

    鄭重聲明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前,由於妻子身纏一身重病,我主動勸說她到當地大法煉功點學煉法輪功,一段時間後,她所有的疑難病都好了。可是從江××利用共產黨邪惡政權對法輪功嚴酷迫害後,我妻子和她的同修們到北京上訪說句公道話,被非法遣回並關押,我花去兩千多元將她與另一位同伴接回家。我十分害怕,又受謊言欺騙,曾強行的阻止妻子繼續修煉。在對立情緒之下,我把《轉法輪》撕掉兩頁後將其焚毀了,把灰塵倒入了茅廁,愚昧的犯下了天大的罪過。經大法弟子給我講清真相後,我才誠惶誠恐,深深痛悔。鄭重聲明:以前對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從此敬師敬法,支持大法,重獲新生。

    江貴榮 2016年9月29日


    鄭重聲明

    我的兩位姐姐因修煉法輪功被邪黨迫害,我由於害怕姐姐被邪黨判重刑,曾多次寫過批判、抹黑、污衊大法的文章,還謾罵、侮辱大法師父和大法弟子,毀過大法書籍,還打過大法弟子。現在深入了解真相後,我認識到法輪功是使人身體健康、道德回升、利國利民的正法修煉,我對自己所做的一切深感痛悔。鄭重聲明:以前所寫、所說、所做的對大法、對師父、對大法弟子不敬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相信法輪大法好,支持法輪大法,彌補過錯。

    吳衛 2016年10月3日


    鄭重聲明

    因我媽實名訴江,「610」辦主任和鎮派出所人員要我媽和我一同去鎮派出所,要我媽在打印好的所謂「三書」和「今後不再訴江」的保證書上簽名。他說如果我媽不簽名,就要拉去坐牢。我害怕拉我媽再次坐牢,我就代我媽簽名了。後來我媽回來說我簽名是對大法犯罪,我才知道自己錯了,那不是我真心願意簽名的,是在他們的壓力下簽的。鄭重聲明:我代我媽簽的字全部作廢。大法是好的,是度人的,我會支持我媽修煉大法到底。

    吳俏仙 2016年10月4日


    鄭重聲明

    由於以前對大法不了解,我相信了邪黨的謊言,對家人修大法抵觸,毀了幾本大法書,並對大法師父產生惡念。通過大法弟子給我講真相,加上看真相資料,同時看了大法書和師父的講法錄像,我明白了師父是來救度眾生的,才知道自己做了大壞事,犯了大罪,非常痛悔。鄭重聲明:以前對大法師父及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全力支持大法,支持大法弟子救度眾生,多做對大法及救度眾生有利的事。

    丁樹玲 2016年10月4日


    鄭重聲明

    我不修大法,但我支持我媽媽修大法。9月的一天,媽媽和她的一位同修在外發放資料時被人惡意舉報,隨後被警察強行帶到派出所,受到非法審訊並抄了家。我怕警察再次抄家,怕媽媽再次受到迫害,就把媽媽放在家裏的大法書籍、光盤和資料全部扔了,我非常後悔。鄭重聲明:一切對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相信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支持法輪大法,彌補過錯。

    王靜 2016年10月4日


    鄭重聲明

    我在不明真相的情況下把大法真相小冊子燒了,燒完後覺的腰痛,身體不舒服。我知道錯了,為了彌補過錯,我在夜裏把剩下的真相小冊子發出去了。奇蹟出現了,我的腰馬上不痛了,身體也好了。我在此鄭重聲明自己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現在我相信法輪功了,太神了,謝謝李大師。

    白玉琤 2016年10月4日


    鄭重聲明

    我曾經被迫加入過對法輪大法學員的洗腦班。鄭重聲明:我在洗腦班攻擊、污衊法輪大法和討好中共的言行全部作廢。那是在沒有行動自由,甚至有人身威脅情況下,做出的違心的事。我將繼續支持法輪大法,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謝謝師尊的救度之恩,中共註定會被歷史所淘汰。

    陽啟亮 2016年10月1日


    鄭重聲明

    在一九九九年法輪大法遭到迫害時,不明真相的我被本村大隊派去塗抹大法弟子在電線桿上貼的真相和寫的標語。現在我明白了真相,知道自己做錯了,在此鄭重聲明自己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以後一定支持大法,支持大法弟子,不再做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弟子的事。

    孫成波 2016年10月4日


    鄭重聲明

    父親修大法被迫害,單位長期不給發工資。我們去要父親的工資,在610惡警威逼利誘下替父親寫了「保證書」。回來後在父親的開導下才知道錯了,我們在此鄭重聲明自己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們以後相信法輪大法好,支持父親修煉法輪大法,彌補過錯。

    王愛琴、王德紅 2016年9月23日


    鄭重聲明

    我因為怕心又不明真相,只聽邪黨謊言,痛恨大法、罵大法師父,還說了些對大法不好的話。現在我明白了大法的真相,想起以前對大法的態度很是後悔,以後一定善待大法和大法師父,彌補以前的過錯。以前我所說對大法和大法師父的不好的話全作廢。特此聲明。

    大軍 2016年10月2日


    鄭重聲明

    我之前聽不進媽媽講的大法真相,認為都是迷信,也不懂(利害關係)。我想為減輕邪惡對媽媽的迫害,所以無知的燒了大法書,做了傻事。現在我知道錯了。今天聲明之前我對大法與大法師父的一切不尊敬言行全部作廢。以後相信大法、支持大法,彌補過錯。

    於平、黃玉霞 2016年10月2日


    鄭重聲明

    前幾天,有大隊幹部打電話叫我去一趟,去了之後才知道是讓我在「不上訪」等的單上給修煉大法的父母簽名,在威逼下我違心的簽上了父母的姓名。我很後悔,在此鄭重聲明自己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相信法輪大法好,支持法輪大法,彌補過錯。

    王獻森 2016年10月4日


    鄭重聲明

    我在無知中做過很多錯事,撕過大法的書,指使兒子抹過大法的講法錄音帶,摔過大法師父的法像,罵過法輪功,罵過大法學員,這都是我的過錯。在此我鄭重聲明:我以前的所作所為對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相信法輪大法好,支持法輪大法,彌補過錯。

    魏三雲 2016年9月1日


    鄭重聲明

    我母親修煉法輪功。我本來是相信大法的,由於介紹對像時聽說我母親煉法輪功,很多都不願意了,我說了句「信大法的對像找不著」。我現在感覺自己錯了。我鄭重聲明:以前我所說的對大法不利的話全部作廢。以後支持大法,支持我母親修煉法輪功。

    楊旭 2016年10月2日


    鄭重聲明

    本人在1999年中共對法輪功迫害期間受邪黨毒害、壓迫,在被迫情況下替修煉大法的母親寫下了「放棄修煉」對大法不利的言論。現在本人認識到邪黨的本質,決定聲明以前自己的一切對大法不利的言論全部作廢。特此聲明。

    王玉 2016年10月3日


    鄭重聲明

    十年前由於邪惡操控,當時我神智不清,毀了師父法像。現在明白真相,非常後悔。特此鄭重聲明我以前所說、所想、所做對師父、對大法不尊敬的言行全部作廢。明白真相以後,承認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並且善待大法。

    侯志成 2016年9月24日


    鄭重聲明

    我姐姐因修煉大法被邪惡迫害關押。我很害怕,就把在我家存放的大法書、講法磁帶等給銷毀了。我現在追悔莫及,在此鄭重聲明自己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相信大法,支持大法,彌補過錯。

    相榮生 2016年10月4日


    鄭重聲明

    我大娘修大法,給了我幾盤法輪大法好的光盤和一套師父的講法。我拿回家,不小心給弄丟了。我很後悔,在此鄭重聲明自己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相信大法,支持大法,彌補過錯。

    劉建亭 2016年10月4日


    鄭重聲明

    在邪黨瘋狂迫害法輪功時,我很害怕,扔了幾本明慧週刊。現在我認識到錯了,在此鄭重聲明自己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我要敬師、敬法,記住九字吉言,支持大法,彌補過錯。

    齊磊明 2016年9月15日


    鄭重聲明

    我因為妹妹修大法被抓,又聽信了謊言,說了對師父和大法不好的話,還罵過大法弟子。現在我明白了真相,在此鄭重聲明自己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相信法輪大法好。

    范曉豔 2016年10月4日


    鄭重聲明

    我對自己曾經做過對法輪大法不敬的事表示深深的痛悔,在此鄭重聲明自己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知道法輪大法好,我要全力支持媽媽修煉法輪大法。

    張天 2016年10月3日


    鄭重聲明

    我由於以前對大法了解不多,說了些對大法不敬的話。經大法弟子講真相後,我相信大法好,聲明我說的對大法不敬的話作廢。彌補過錯,牢記法輪大法好。

    劉洪林 2016年9月20日


    鄭重聲明

    我是一名六年級學生,為了月考得分而違心做了錯事。現在我鄭重聲明自己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相信法輪大法好,支持法輪大法,彌補過錯。

    張新宇 2016年10月4日


    鄭重聲明

    在99年迫害以後,由於害怕我說了許多對大法不敬的話。現在我明白了真相,我特此聲明以前對大法所說的不敬的話全部作廢。

    邵芝香 2016年10月2日


    鄭重聲明

    我鄭重聲明自己以前所說、所做的對法輪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我相信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支持法輪大法,彌補過錯。

    文迪、志紅、小寬 2016年10月4日


    鄭重聲明

    我以前我所寫、所說、所做的對大法、對師父不利的言行鄭重聲明全部作廢。我相信法輪大法好,支持法輪大法,彌補過錯。

    小趙 2016年10月3日


    鄭重聲明

    我鄭重聲明:自己以前不明真相時,對大法、對大法師父說過的不敬的話,毀過大法資料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

    王玉祥 2016年10月4日


    鄭重聲明

    我們以前所寫、所說、所做對大法、對師父不利的言行鄭重聲明全部作廢。相信法輪大法好,支持法輪大法,彌補過錯。

    魏傳勝 2016年10月3日


    鄭重聲明

    因為怕心,我以前所說、所做對大法、對師父不利的言行聲明全部作廢。相信法輪大法好,支持法輪大法,彌補過錯。

    隋樹玲 2016年10月2日


    鄭重聲明

    以前我所寫、所說、所做對大法、對師父不利的言行聲明全部作廢。相信法輪大法好,支持法輪大法,彌補過錯。

    金生 2016年10月2日


    鄭重聲明

    以前我所說、所做對大法、對大法師父不利的言行聲明全部作廢。今後一定相信大法好,支持大法,彌補過錯。

    孔榮花 2016年10月3日


    鄭重聲明

    我以前所說、所做對大法、對師父不利的言行鄭重聲明全部作廢。相信法輪大法好,支持法輪大法,彌補過錯。

    張春林 2016年10月3日


    鄭重聲明

    以前我所說、所做對大法、對師父不利的言行聲明全部作廢。相信法輪大法好,支持法輪大法,彌補過錯。

    劉振生 2016年10月2日


    鄭重聲明

    我以前所做、所說的對大法不利的言行鄭重聲明全部作廢。相信法輪大法好,支持法輪大法,彌補過錯。

    劉解解、王元元 2016年10月3日


    鄭重聲明

    以前我所寫、所說,所做對大法不利的言行聲明全部作廢。相信法輪大法好,支持法輪大法,彌補過錯。

    蘆永明、龔岩 2016年10月2日


    鄭重聲明

    以前我所寫、所說、所做對大法、對師父不利的言行聲明全部作廢。相信法輪大法好,支持法輪大法。

    西元、健健 2016年10月1日


    鄭重聲明

    我鄭重聲明以前自己不明真相時所說的對師父、對大法不敬的話全部作廢。我以後要信師信法。

    馮曉偉 2016年10月4日


    鄭重聲明

    我鄭重聲明以前我所說、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我相信法輪大法好,彌補過錯。

    岳明和 2016年10月4日


    鄭重聲明

    以前我所做、所說對大法和師父不對的言行聲明全部作廢。

    沈秀霞 2016年10月2日


    鄭重聲明

    我鄭重聲明以前自己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

    林寶元 2016年10月4日


    鄭重聲明

    我鄭重聲明自己所有對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廢。

    李凱翔 2016年9月19日


    大陸律師為法輪功學員所作的無罪辯護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

  • 一份關係到執法人員根本利益的辯護詞

  • 「迫害法輪功純屬蠢人幹蠢事」

  • 一份關係到執法人員根本利益的辯護詞

    寫在前面的話:從人類文明的普世價值觀來說,制定法律的唯一目的是為了社會的公平正義,建立法庭的最終目的是主持社會正義,律師的天職是維護法律的尊嚴,通過公平的辯護,防止法律實施中的偏差和錯誤,保證法律的準確實施。所以律師是對法律研究理解最深透的專家,涉及到法律方面的問題,人們往往找律師諮詢。十七年來,法輪功學員為了洗清不白之冤,為了維護人類道德信仰,持之以恆的堅持自己的信仰,並用各種形式講著真相。或許有人覺得他們作為當事方,所說的是在強調自己的正確。那麼我們來看看作為法律專家的律師,在第三方立場上是怎麼看待這個問題的。十多年來,上百位律師,上千場無罪辯護已從法律上講清了這個問題。由於篇幅限制,這裏摘選了余文生、張讚寧(著名法律專家、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常伯陽、張科科四位律師2016年9月13日在天津東麗法院為周向陽、李珊珊兩位法輪功學員的辯護意見,請你參閱,因為這關係到每個執法者的前途命運。

    辯護詞摘要

    一、動用公權力、法律來打壓,定罪信仰及其權利,違反普世原則和憲政精神,已具違憲非法性質

    在人類的歷史發展中,矛盾波折中,人類對待思想信仰宗教,已經形成了共識的原則,而且已經明確體現各國的憲法契約中,成為普世原則及憲政精神的一部份,人類文明的一部份。具體說,以法律打壓懲治信仰,

    1、違反宗教及信仰自由的普世原則

    思想和信仰的自由,是天賦人權,與生俱來,不可剝奪的。信仰自由涵蓋宗教信仰自由。

    2、違反政教分離的普世原則

    政教分離已成為一項通行的國際準則,指任何團體、黨派、組織、個人、包括宗教團體都不得採用暴力或其它手段干涉宗教的生存、發展自由,也不得採用暴力或其它手段干涉公民信仰宗教的自由。

    根據這一原則,任何國家機關不得以任何手段強制公民不信仰何種信仰(包括法輪功)。同時由國家權力機關來認定何種信仰(包括法輪功)是不是邪教,更是違背了政教分離的原則,是國家公權力對私權利的粗暴干涉和踐踏人權的行為。

    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法剝奪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數民族風俗習慣,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司法機關以〝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來打壓、迫害、構陷某種信仰者,包括法輪功信仰者,已經構成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的〝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罪〞,應該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政教分離原則意味著,信仰是人自由意志的選擇,宣教者無罪,信教者自願,任何勢力無權干涉。政府既無權力確立一種全民的信仰體系,也無權力評判或取締任何一種宗教信仰。

    當下中國關於制裁邪教和取締法輪功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司法實踐,完全違反了思想自由和政教分離的原則。

    3、對信仰懲治違反了〝思想不構成犯罪,刑法只懲罰行為〞的普世原則。

    刑法只懲罰行為,思想(信仰)本身不構成犯罪,這是刑事司法的鐵律。也就是說法律只能針對其行為觸犯法律的部份及其當事人,而不能針對當事人信仰本身,信仰身份及信仰群體。法輪功及其信仰行為活動,即屬思想及表達範疇,不構成犯罪。

    4、對信仰懲治定罪,違反《憲法》的精神理念和《憲法》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這是中國法律體系中對宗教信仰自由所做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保護。

    作為國家的一部份公民信仰修習的法輪功或真善忍,無論信仰宣講的內容是怎樣的,這都應當屬於人的思想領域宗教信仰範圍的事,只要信仰者或群體或個人的正當信仰行為活動,在合法權利框架內,作為國家機關、政府部門都應當允許人民充份自由的討論判斷和實踐體察其真偽、正邪、好壞,容讓還是暴力等的內容,而不應該由一人或一機關來通過暴力強權的手段來壟斷〝真理〞,排斥異己,以矇蔽欺騙的方式愚弄國民致顛倒是非,正邪不辨,給社會的理性和諧穩定埋下罪惡的種子。

    歷史是一面人類文明的鏡子,幾千年來人類幾大正教信仰,也曾經歷過強權的打壓,但最終其理念被人類廣泛接受,共同鑄就了人類道德與文明的根基──普世價值。

    根據上面的闡述,現有法律和司法解釋針對宗教和信仰,包括對邪教的規定,如本案的刑法300條,都因其違反普世原則,違背了憲法對言論自由和信仰自由的保障,即屬於下位法違反上位法現象,而失去合法性,不能作為定罪罪名依據。

    二、以刑法300條定罪法輪功完全是錯誤適用法律,執法者涉嫌構成濫權,徇私枉法等等罪責

    即使拋開刑法300條的違憲性質不談,僅就其適用層面來講也是不成立,是適用錯誤。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條規定:〝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根據本條罪刑法定的原則,任何被指控為涉嫌刑事犯罪的嫌疑人(被告人)其行為所涉及的刑法罪名都必須是依據《立法法》的授權有權制定刑事法律的機關頒布的刑法典或刑事單行條例。目前中國也沒有法律性文件界定本案當事人信仰的法輪功或真善忍屬於邪教組織。

    那麼在以上陳述中,我們可以認識到,

    (一)法輪功信仰及傳播,和講述真相的行為合法。

    1、根據憲法關於信仰自由的規定,這種自由自然包括:(1)公民有傳播宗教信仰的自由;(2)信仰者有權出版有關他們的信仰內容的材料而不受審查、批准和禁止。這同時也是中國《憲法》第35條宣布的出版自由。憲法是母法,信仰〝真善忍〞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修煉法輪功完全合法,同時有傳播和維護真善忍信仰的自由。

    2、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真相合法,依據事實講述評論現實問題與歷史真相合法。

    講清被迫害真相,是維護信仰自由,也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憲法》第35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公民有言論自由權,這是法律的規定,指公民有對任何社會問題,通過口頭或書面的方式,發表自己看法的權利。既然說公民對任何社會問題有「言而論之」的權利,那關於中共的善惡正邪、其歷史現實真相、關於江澤民集團濫用國家權力迫害法輪功的問題,是不是社會問題?法輪功學員印製的真相資料,無非就是法輪功學員合法公民言論自由權的行使,完全是合法的。

    (二)從犯罪構成要件來看四缺三(起碼是四缺二),而且沒有社會危害性,法輪功學員所為與本案刑法300該法條無關,屬於錯誤適用。

    首先主觀方面,法輪功學員,信仰真善忍做好人,沒有破壞法律的故意。

    具體對法輪功學員適用刑法三百條第一款,其成立的要件有兩點:第一點,必須是〝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第二點,必須是破壞了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實施,二者缺一不可。

    2000年公安部發布了認定十四種邪教的文件沒有法輪功,姑且不論行政機關是否具有認定邪教的法律權力。真正首先把法輪功和邪教聯繫起來的,是1999年10月江澤民接受法國《費加羅報》採訪,公開宣稱法輪功是邪教。

    1999年10月27日人民日報發表特約評論員文章《法輪功就是邪教》,1999年10月30日人大常委會頒布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儘管這一決定也沒有規定法輪功是邪教組織。但是,1999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和〝兩院〞司法解釋的通知》,再次把法輪功和邪教組織聯繫起來。

    在中國,並沒有任何一部法律賦予國家元首和最高人民法院認定一個組織是否邪教組織的權力,因此,無論江澤民的講話也好,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也好,都沒有合法的授權,因此是無效的,不得作為定案的根據。其中通知因該不屬司法解釋,不能作為司法依據。且該通知嚴重違背人大《決定》和兩院《司法解釋》精神實質。這也屬於下位法違反上位法情況。

    從構成犯罪的客體看,一個法輪功學員有甚麼能力或者權力能導致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全部或部份不能在實際中應用或施行呢?公訴人沒有相關證據證實被告人是如何破壞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實際施行或應用、以及破壞了哪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全部或部份的實際施行或應用。

    從構成犯罪的客觀方面來看,當事人沒破壞法律實施的行為,更沒有社會危險性。即使這些物品被已被用於講真相,已被傳播了也沒有任何社會危害性,這些物品材料大致涉及到三方面內容:第一、出世的意識形態理論、超驗的世界觀主張,這些信仰層面的問題、人生觀的問題由人自己認識選擇,對現實社會沒有直接關係。第二、對他們多年來因信仰遭受的不公、被妖魔化加以澄清披露,比如一些法輪功信仰者和一些媒體分析天安門自焚是導演出來的並非真實發生的事件,法輪功修煉者是好人而不是甚麼邪教組織等等,這些內容也不可能對社會有絲毫的危害性。第三部份,無外乎涉及到對執政黨、政府的一些曝光、批評、一些歷史評價,首先這些有沒有值得反思警醒的地方是其中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其次這些沒有甚麼社會危害性是顯而易見的。

    而在無數次的庭辯中,對於「哪個法律規定了法輪功是邪教,法輪功學員又究竟破壞了哪個法律法規的實施」,這兩個關鍵問題,當庭的法官和公訴人都避而不答的兩個問題,然而庭審居然強行推進,這足以說明了刑法300條的罪名屬於枉法強加的錯誤適用,反過來也就是說所謂的設備宣傳品資料,事實證據,不論有多少本法輪功著作、多少法輪功資料,都與起訴的罪名無關。

    從法學犯罪構成的四要素來講,自1999年10月以來近十七年時間,在講清刑法300條不適用的情況下,所有以〝破壞法律實施罪〞針對法輪功信仰者的刑事判決,由於其缺乏犯罪客體要件以及相伴生的客觀方面與主觀方面,在這種犯罪構成要素四缺三(至少是四缺二)的情況下,仍被作為打壓法輪功的罪名,適用錯誤的情節明顯且嚴重,已涉嫌對法條的蓄意錯用。

    (三)對法輪功信仰者錯誤適用刑法300條,已涉嫌枉法強加罪名,蓄意陷害的犯罪性質,其指揮、參與者更是涉嫌犯下濫用職權,徇私枉法,非法拘禁,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等等,諸多罪行。

    公安機關錯用《刑法》300條為罪名,對法輪功學員的抓捕構成綁架罪,關押構成非法拘禁罪;檢察機關人員錯用《刑法》300條為罪名,對法輪功學員起訴構成徇私枉法罪,誣陷罪;法院法官錯用《刑法》300條為罪名,對法輪功學員的量刑判決構成枉法裁判罪和徇私枉法罪;勞教所、監獄的場所、轉化班等羈押場所,構成非法拘禁罪。

    以上也都構成了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和濫用職權罪,那麼也就是說,恰恰是執法者在破壞法律正確實施。

    在揭示以法律、刑法300條打壓法輪功缺乏法律依據的過程中,發現所有被當成所謂法律依據的,民政部文件,公安部六條通知,江澤民在費加羅報的宣稱,《人民日報》的社論,兩高的解釋、通知,公安部通知,等等言論、政令、法規,不但無法作為法律依據,而且已經恰恰反過來證明了打壓法輪功的非法性,及以個人非法意志製造打壓運動的江澤民其罪責,到現在已經成為法輪功和中國民眾控告江澤民及其幫兇,打壓法輪功信仰之罪行的重要證據。據稱到現在已有20餘萬人舉證起訴控告舉報了江澤民。

    三、蓄意錯用法條打壓真善忍信仰和眾多善良守法信眾,違背天理,公道,人心,參與者已涉嫌構成反人類罪

    1、打壓真善忍信仰及其億萬信眾,即是反普世價值破壞人類的道德、真善忍最基本的傳統美德,公認的普世價值,是反人類的罪行。實踐中,法輪功學員在我們身邊,世界範圍內,在十七年遭誣陷打壓的歲月裏,已經向人類真實的展現了他們自己,證實了他們自己,得到了普遍的接納和讚揚。

    翻開他們每個人經歷,幾乎每個人都有著祛病健身,好人好事的事蹟,他們十幾年的不懈講真相中,也使國內的民眾明白他們的純正、他們的美好,民眾聲援他們的紅手印事件此伏彼起。這也是法輪功學員真正實踐著真善忍理所當然得到的回應,我們理應支持維護這樣的信仰,這對國家,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反之,打壓他,則是荒唐的,罪惡的,是我們每個人作為人類的一員所不應默認容忍的。

    法輪功從傳播以來,尤其是從被非法打壓後,真實的堅守著真善忍的理念,展現著超越守法之上的道德標準。十七年來,雖然面對侮辱嘲笑冤獄酷刑,他們堅持懷抱善意,承受著漫長而巨大的苦難。按照真,他們揭示講述著真相;按照善,他們慘遭迫害而無怨無恨,希望喚醒世人的良知,擁有美好的未來;按照忍,他們忍受著苦難,割捨個人的所求所得,堅守著和平,理性,他們忍的堅強不屈,無所畏懼。他們相信正義真理必勝,十七年來從來沒有以暴易暴、以怨報怨,全國沒有發生過一起法輪功學員因遭受迫害與不公而採用暴力或非法手段鳴冤雪恥的事件,這是一種怎樣的捨身救世精神,這是一種怎樣的大慈大悲情懷?定罪這樣的好人,打壓真善忍信仰,就是無視自己的良知,在摧毀人類的普世價值,毀我道德,毀我美好,毀我希望!

    2、法輪功學員所為的一切,是在堅持法律賦予的權利,積極抵制司法罪錯,客觀上也是在實現著法治的宗旨精神-----社會的公平正義。而用法律打壓法輪功,則是把它為了行惡犯罪的工具,也徹底摧毀了法律的正義。

    3、我們都非常清楚近百年來我們中華民族所遭遇的災難苦難是世界上最為深重的,尤其令人悲憤的是半個多世紀以來,大量的災難是我們內部人為造成的,其主要原因即是個人的非法意志代替了國民國家的正當意志。回望歷史,如果更多人都能夠以良知去堅守不作惡的底線,而不是麻木默許,甚至助紂為虐,非法意志就難以昌行,民族的苦難就不會這樣深重。

    而自1999年至今,類似於十年浩劫的〝文化大革命〞一樣的可以不顧事實法律的政治迫害運動,源於前黨魁欲加之罪的非法意志,一人之令,對法輪功的信仰者進行長期、廣泛、系統、有組織的通過錯用法律條文,把公檢法監獄,變成了程序化的犯罪鏈條,導致整個法制體系淪為犯罪體系。許多公職人員麻木著自己,被捲入共同犯罪,甚至積極做惡邀功請賞,殘害著數以千萬計的我們善良的同胞,兄弟姐妹,製造著我中華民族之千古奇冤!

    古今中外,有哪個國家、哪個朝代,能夠對自己頒布、實施的法律錯誤理解、錯誤應用到這種程度。其錯誤之明顯、嚴重,為禍之烈,範圍之廣,持續時間之長,牽涉善良無辜之多,恐怕是空絕千古!

    四、正視歷史教訓、現實趨勢,以良知和智慧作出明智的抉擇

    1、在正常社會裏法律是公益的體現。在自由社會法律之神一手拿著秤,一手拿著正義之劍──象徵法律即是維護公平正義的。而在我國卻把法律定義為〝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很顯然,這一定義與法定的基本法律原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自相矛盾的。這就必然導致當權者凌駕於法律之上、黨大於法、權大於法、無視法律、破壞法律、法律被利用來作為政治迫害的工具等等,這樣的中國現實法律狀況。

    那麼在江澤民公然執行非法意志的情況下,導致整個政府司法體制內所有參與打壓的官員,都被利用淪為犯罪團夥成員。這是需要現行體制內公職人員都應該為自己思量清楚的大事。中共迫害法輪功近17年來,綜其過程,只不過是又一場凌駕於法律之上,非法的政治運動而已。被利用來當政治迫害工具的公職人員,最終逃脫不了相應的法律責任,即將成為真實的受害者。

    最傳統也是最現代的法庭判案就是憑藉人的良知,良知既是法律的最高準則,也是判案的最終方法。我們的法官要傾聽內心的召喚,聽從自己的良知,毅然決然的作出選擇,不為違法行為背書,不為歷史的債務買單。

    2、2006年1月1日施行的《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公務員法》與「依法治國」、「以憲執政」、「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等新政策,明確政法工作的公正取向,斬斷了執行違法命令而想逃避懲罰人員的退路。

    每一位參與打壓法輪功學員的警察、檢察官、法官、其他政府工作人員等,都違犯了法律,都要自己承擔法律責任。

    以法律方式對信仰者進行打壓、迫害是特定歷史時期的產物,這一頁不光彩的歷史即將掀過,它違背天理、國法、公道、人心。這些傷天害理的罪行,一定會受到追訴、嚴懲,接受歷史的審判。我們應該學會尊重信仰者的信仰自由,對待法輪功問題採取和解立場才是明智的選擇,是大勢所趨!每個人都在這場大是大非面前檢驗著自己的良知底線,也將見證將來的結局。

    五、肩負歷史的責任,實現法律的使命

    我們也深知,十多年來法輪功信仰者一直在十分困難的處境中,堅持依法聘請律師上庭辯護,已經不僅僅是為證明他們自己的無罪,他們更是為了參與迫害他們的人們能夠清醒的認識到,以法律打壓法輪功的非法性,向社會揭示所謂依法打壓完全是個謊言,這就是他們要的講真相,這是他們的善良,用心良苦!

    在此我們作為中國律師秉承天賦的話語權,為民請命,代表中國法律界發出正義的呼聲:十多年來,上百位律師,上千場無罪辯護已從法律上講清了這個法律真相----刑法第三百條及其解釋完全不適用於法輪功信仰者。所謂依法打擊實際上完全是蓄意錯用法律的枉法強加罪名,是對法輪功真善忍的信仰者的陷害,是假法律之名,行犯罪之實。當下庭辯的意義已不僅僅在於維護法輪功信仰的合法權利,而更為重要且切實的是阻止所有司法官員繼續參與共同犯罪,從而能夠避免其在未來法制昌明、回歸正義的下一步走向歷史的審判台。

    此刻為法輪功申辯,也是在捍衛法律的正義,也是在捍衛真善忍普世價值,是在實現法治捍衛人間正義的最高使命!

    我們所做的努力,也是在迎接這一時代即將到來的現實──法律必將回歸正義。


    「迫害法輪功純屬蠢人幹蠢事」

    法輪大法也稱法輪功,是由李洪志先生於一九九二年五月傳出的佛家上乘修煉大法,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根本指導,按照宇宙演化原理而修煉。法輪大法直指人心,指出真正修煉就得按照「真善忍」的標準修煉自己的這顆心,叫修心性。經億萬人的修煉實踐證明,李洪志先生所傳的法輪大法是大法大道,在把真正修煉的人帶到高層次的同時,對穩定社會、提高人們的身體素質和道德水準,起到了不可估量的巨大作用。

    法輪大法主要著作《轉法輪》已被翻譯成近40種語言並在世界各地出版發行;還有更多語種的翻譯正在進行過程之中;截止到2009年底,世界上有100多個國家和地區有法輪功修煉者,還有更多國家和地區的民眾有幸得聞法輪功真相。

    山東省壽光市法輪功學員甄紅梅2016年5月14日在給人講法輪功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被雙王城派出所非法抓捕。壽光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郭洪堂給甄紅梅羅列罪名送交壽光市檢察院,現仍被非法關押在濰坊市看守所長達四個之久,9月20日上午十一點許遭壽光市法院非法庭審,律師為甄紅梅作了義正辭嚴、有理有據的辯護,鏗鏘有力、震撼人心! 辯護律師首先要求打開甄紅梅的手銬、脫掉號服。法庭照辦。

    律師說:「我接受本案甄紅梅的委託,指派我擔任甄紅梅的辯護人,現提出如下辯護意見,供合議庭採納。

    辯護人認為:本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起訴書中指控我的當事人甄紅梅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的罪名不能成立,甄紅梅的行為沒有觸犯任何刑律,應該無罪釋放。」

    辯護律師從五個方面給大法弟子甄紅梅做了無罪辯護:

    第一甄紅梅主觀上沒有破壞法律實施的故意。

    甄紅梅修煉法輪功主要的目的是為了強身健體和淨化人心,並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而不是為了破壞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實施,因此我的當事人主觀上沒有破壞法律實施的故意。

    第二甄紅梅客觀上也沒有破壞法律實施的行為。

    信仰屬於意識形態範疇,是思想領域的事。而人的思想是不能構成犯罪的,只有人的行為才能構成犯罪。在司法實踐中,認定犯罪要求主客觀相統一,不但主觀上要有故意或過失,而且客觀上要實施了危害社會的行為。因此不管一個人信仰甚麼,只要她在客觀上沒有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為,就不能對信仰者定罪量刑。而就本案而言,甄紅梅客觀上並沒有實施破壞法律和行政法規實施的行為。

    在庭審中,公訴人沒有出示我的當事人破壞了哪一部法律或行政法規,以及破壞了哪一條法律從而導致該法律或行政法規在實際社會生活中得不到貫徹執行。

    公訴人在法庭上出示的證據與起訴書指控的罪名沒有關聯性。扣押的物品是教人向善的,不是邪教宣傳品。

    如關於法輪功的資料。一部份是法輪功學員修煉用的書籍,比如《轉法輪》《轉法輪法解》《法輪佛法》等,這部份內容都是教人如何按照真善忍的標準修煉心性,做一個好人,當然沒有甚麼違法之處,更不會破壞甚麼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實施。

    另外還有「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之類的話,和《神韻》等光碟。我的當事人說「法輪大法好 真善忍好」,是為了向她人推薦、介紹法輪功,宣傳法輪功的好處,這與商家和企業散發宣傳資料向消費者宣傳介紹自己的產品和服務一樣,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的,也沒有破壞現行的任何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實施。至於「真善忍」這是全人類公認的普世價值觀。至於神韻晚會和部份新唐人電視節目光盤等是一些歌舞節目,是沒有階級性的,是中立的。雖然晚會是由法輪功學員編導和演出的,但它是全人類共同的精神財富。

    「思想不能構成犯罪」「信仰自由」「宗教自由」已經成為人類社會的一種文明共識,並作為一項原則被寫入《世界人權宣言》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我國已經在幾年前加入了這兩項公約,我國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我的當事人信仰並修煉法輪功是憲法所規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具體體現,是憲法賦予我的當事人的權利,任何個人或國家權力機關都沒有權力干涉我的當事人的信仰自由。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法剝奪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數民族風俗習慣,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司法機關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來打壓、迫害、構陷我的當事人已經構成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的「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罪」,應該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從犯罪構成的客體來看。

    關於《刑法》第三百條。刑法第三百條規定的「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刑法三百條第一款成立的要件有兩點:第一點,必須是「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第二點,必須是破壞了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實施,二者缺一不可。

    從第一點來看,2000年5月10公安部認定的十四個邪教組織裏是沒有法輪功的。1999年10月30日人大常委會頒布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也沒有提到法輪功。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也沒有提到法輪功。既然,現行的法律及司法解釋都沒有法輪功是邪教的規定,現實生活中,為甚麼有人誤認為法輪功是邪教呢? 真正首先把法輪功和邪教聯繫起來的,是1999年10月江澤民接受法國《費加羅報》採訪,正式公布法輪功是邪教,接著,人民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說法輪功是邪教。辯護人認為,當權者的講話不是法律,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而新聞媒體的文章更不能做定案的依據。法院判案依據的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

    事實上,法輪功只是一個鬆散的修煉群體,沒有任何組織形態,更不是所謂的「邪教組織」,誰愛練就練,不愛練就不練,來去自由。因此,法輪功並不是邪教,更不是邪教組織,我的當事人修煉法輪功並不是「利用邪教組織」活動。

    從第二點來看,本罪名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實施,「組織和利用」而破壞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實施則是指行為人的行為導致立法機構或行政機關制訂頒布的法律或行政法規的整部或部份不能在實際的社會生活中應用、貫徹或施行,這可不是所有的人都有這個能力的,有這種能力的人只能是擁有國家公權力的人。在本案中,我的當事人甄紅梅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公民,一個普普通通的法輪功修煉者,她有甚麼能力或者權力能導致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全部或部份不能在實際中應用或施行呢?而且今天在庭審過程中,公訴人沒有任何證據證實我的當事人是如何破壞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實際施行或應用、以及破壞了哪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全部或部份的實際施行或應用。

    因此,我的當事人既沒有利用邪教組織,也沒有破壞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實施,她的行為沒有觸犯《刑法》第三百條。

    第四從社會危害性來看。

    任何違法行為都有社會危害性,而構成犯罪必須有很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我的當事人的行為沒有任何社會危害,是無罪的。

    1、從客觀後果來看,從公訴人在法庭上出示的證據來看,甄紅梅僅僅持有了一些法輪功的資料而已。甄紅梅的行為沒有導致任何她人的生命、自由和財產的損失或傷害,也沒有擾亂公共秩序,更沒有損害公共利益等,可以說沒有絲毫的社會危害性。

    2、從主觀惡性來看,甄紅梅是沒有主觀惡性的。她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法輪功修煉者,一心想的是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她是一個正直守法的公民,她所做的事只是為了自己修煉法輪功,其用意和出發點是好的。

    3、從手段上看,我的當事人所採用的手段也是和平的方式,是在憲法和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

    第五法律與良知

    制定法律的惟一目的是為了社會的和諧發展,一個符合社會正義的法律必然是向善的;建立法庭的惟一目的是主持社會正義,而不是維護法律,所以法庭判案最終必須以正義為依歸。法官需要的就是對正義、是非的判斷,所以最傳統、也是最現代的法庭判案就是憑借人的良知:以人的良知來區分好法與惡法,也以人的良知來判斷判案是否正義。從這個意義來說,良知既是法律的最高準則,也是判案的最終方法。

    1992年2月,統一後的德國柏林法庭審判了一起槍殺案。被告是統一前的一名名叫英格•亨裏奇守牆的衛兵,此前兩年,他在守護柏林牆時槍殺了一名企圖越牆逃往西德的名叫克利斯的青年。他的辯護律師稱,他當時只是執行命令(東德當局命令守護柏林牆的士兵對企圖逃往西德的東德人格殺勿論),他根本沒有選擇的餘地,所以他是無罪的。不過這樣的辯護最終沒有得到法官的認可。因為類似的辯護,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在紐倫堡審判法西斯戰犯時,已有先例。當時各國政府的立場不約而同:不道德的行為不能藉口他們是奉政府的命令幹出來的而求得寬恕。任何人都不能以服從命令為藉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倫理界線。

    柏林法庭最終的判決是:判處開槍射殺克利斯的衛兵英格•亨裏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釋。法官賽德爾當庭指出:「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主權(即只開槍而故意不打中),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任何人都不能以服從命令為藉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倫理底線。」法官這樣對被告解釋他的判決:「東德的法律要你殺人,可是你明明知道這些唾棄暴政而逃亡的人是無辜的,明知他無辜而殺他,就是有罪。這個世界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這個東西。當法律和良知衝突的時候,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個放諸四海皆準的原則;你應該早在決定做圍牆衛兵之前就知道,即使東德國法也不能抵觸那最高的良知原則。」這「最高的良知」(或正義)就是法理學上「超越實在法的法」,而違反正義的立法就是「實在法的非法」,依這種「法」去執法,也是犯罪。

    作家龍應台曾經問過一位曾經擔任過邊境守衛的前東德人,「您說,圍牆的守衛在改朝換代之後受審判,公不公平?」得到的回答是:「當然公平。……,是總理命令他們開槍的沒錯,可是沒人命令她們一定得射中呀!……,開槍可以說是奉命,不由自己,可射中,就是蓄意殺人嘛!」

    最後辯護律師說:我作為甄紅梅的辯護人認為,法官是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是民眾的希望所在。你們可以不相信因果報應,難道你們就不為你們的將來的前途著想嗎?

    當然,法律是要的,命令也是要的,而且都應該嚴格遵守,但法律和命令,歸根結底是為了維護人類的良知和正義。目前在我國,某些命令在某些情況下、存在著與法律及人類良知相衝突甚至嚴重違背人類良知的情形,希望法庭能本著自己的良知和道德,本著對歷史負責的精神,以高度的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來維護社會正義,做出正確的選擇,還本案我的當事人甄紅梅一個清白,無罪釋放。

    對於本案的最終結果,我們希望我們的司法機關不要把法輪功案件政治化,實事求是,並且我們的法官應當聽從內心的召喚、聽從良知的召喚對本案做出裁決。

    甄紅梅也為自己作了無罪辯護:「法輪功不是邪教,相反它是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是正的,對人對社會都有益,對家人有益,對朋友有益,我沒有危害社會。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權利。刑法300條對法輪功無效,我修煉法輪功不違法,我傳播法輪功資料也不違法。」最後甄紅梅向法庭提出要求說:「我沒有犯罪,請放我回家,與家人團聚。」

    公訴人對律師的辯護沒有提出異議和反駁,最後說:煉法輪功不違法,沒有說你煉法輪功違法,你在家自己煉不違法。但傳播資料就不行,根據「兩高解釋」的通知應給予判刑,但請從輕處理。

    法官對律師的辯護沒有異議。最後法官宣布休庭,擇日宣布結果並發布公告。

    「兩高」的司法解釋出台的目的是直接剝奪公民的信仰等自由權利,直接違犯《憲法》立法,是在直接踐踏憲法,而且《憲法》第七節也沒有授權「兩高」或其它甚麼機關進行司法解釋,「兩高」的司法解釋是非法的。

    1、根據憲法關於信仰自由的規定:

    (1)公民有傳播宗教信仰的自由。

    信仰者(無論是專職還是兼職)從事傳播宗教信仰內容的權利無須獲得來自政府機關的「許可」就可以自由行使,除非信仰者的行為觸犯了法律的規定。而被觸犯的法律規定必須是符合憲法的規範和原則精神才是合法有效的。公民如果沒有傳播宗教信仰的自由,就喪失了獲得宗教信息的自由,進而喪失了選擇並信仰某一宗教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就無從談起。

    (2)信仰者有權出版有關他們的信仰內容的材料而不受審查、批准和禁止。這同時也是中國《憲法》第35條宣布的出版自由。憲法是母法,信仰「真善忍」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修煉法輪功完全合法,同時有傳播和維護真善忍信仰的自由。

    2、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真相合法,依據事實講述評論現實問題與歷史真相合法。講清被迫害真相,是維護信仰自由,也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

    《憲法》第35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公民有言論自由權,這是法律的規定,指公民有對任何社會問題,通過口頭或書面的方式,發表自己看法的權利。既然說公民對任何社會問題有「言而論之」的權利,那關於中共的善惡正邪,其歷史現實真相、關於江澤民集團濫用國家權力迫害法輪功的問題,是不是社會問題?法輪功學員印製的真相資料,無非就是法輪功學員合法公民言論自由權的行使,完全是合法的。


    明慧廣播:正法修煉交流選編(227)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

    http://www.mhradio.org/showprogram/7069.html


    明慧廣播:新聞時事(2016.10.7)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

    http://www.mhradio.org/showprogram/7075.html


    真相語音電話:山東德州三位好人近期被非法開庭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

    下載MP3(3.00 MB) || 下載WAV(3.00 MB)

    喂,您好啊。耽誤您二三分鐘啊。你知道咱們德州市今年十月十三號要審判三位法輪功學員,其中包括七十五歲的老人陳玉蘭,還有呂多美和王玉芹。在今年的四月份,德城市公安分局和派出所已經抓捕了十八名法輪功學員。這些法輪功學員沒有幹任何違法犯罪的事,只是因為他們有自己的信仰。

    我們知道法輪大法是佛家的修煉大法,在中國大陸以外,香港、台灣都可以自由的修煉,洪傳到全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您有沒有想過啊,為甚麼只有在中國大陸被共產黨鎮壓了十七年呢?法輪功教導的是「真善忍」的原則,讓人們提升道德,做好人。他的五套功法給無數人祛病健身。在九九年迫害之前,中國是有一億的人在修煉啊,如果不是這麼好的話,為甚麼會有這麼多人在煉呢?您有沒有看過法輪大法的書籍啊?在網上都是免費下載的,希望您用自己的眼睛去看一看啊。

    您知道在我們德州迫害法輪功的是甚麼人嗎?有一個叫「六一零」的非法組織,它是專門幹這個事的。它和各級政法委,還有國保,還有各個派出所合起來,蹲坑、監控電話、欺騙、跟蹤等非法手段來監視和騷擾法輪功學員。

    我們已經知道的在德州地區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就有:王秋菊被刑三年;黃玉萍、魏樂生被判三年。張金海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王建平被判四年。這些都是冤案啊。我覺得我們作為德州市的居民有權利知道這些發生在我們身邊的事情。

    還有您知道嗎?有二十一萬人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提交了訴訟,來起訴迫害法輪功的元凶,就是江澤民。因為在這十七年的迫害當中,有上百萬的法輪功學員失去生命,這可以說是人類歷史上最殘酷,涉及面最大的一次迫害。很多真相還沒有被揭示出來,像是活摘法輪功學員的身體器官等等,比這更殘酷的事情還沒被揭示出來。

    所以中共這麼樣地迫害好人,修佛的好人。人們都說現在是天滅中共的時候,一點都不假。您知道嗎?有二億五千萬的中國人退出共產黨、共青團和少先隊了。您如果突破網絡封鎖,到海外的退黨網站上看一看,每天都登出來很多的退黨聲明。您如果還沒有退的話,建議您趕快,用小名、化名也可以啊,您讓身邊的法輪功學員幫您退,或者您自己登錄到海外的退黨網站上聲明也可以。

    為甚麼要退呢?因為善惡是有報的,這我們大家都知道啊。共產黨迫害好人,不僅僅是法輪功學員啊。在歷史上歷次的政治運動中導致了中國八千萬的老百姓,普通的老百姓非正常死亡。共產黨是惡事做絕了。上天要滅它,那是甚麼辦法都有,各種天災人禍。所以咱們可不要趕上這些事情啊。咱們退出去,那共產黨做過的惡事跟咱們就沒有關係了,咱們就可以平平安安的,這就是為甚麼說三退保平安。咱們不用花錢,就相當於買了一份生命的大保險。這就是為甚麼二億五千多萬中國人都退了。每天是十萬人在退。這件事,中共害怕的很吶。它極力的封鎖消息,所以國內很多人都不知道。

    您接到這個電話,說明您是好人,真的是老天把這個福音送到您跟前了。您記住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早退早平安。


    真相傳單:三退與平安(第271期)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

    http://qikan.minghui.org/qikan.aspx?id=179387


    手機圖片版:《三退畫刊》節選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

    http://qikan.minghui.org/qikan.aspx?id=179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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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

    http://qikan.minghui.org/display.aspx?category_id=9&start_date=2016-10-08&end_date=2016-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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