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江澤民 天津高志勇被非法判刑四年半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天津報導)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天津武清法院對武清區法輪功學員高志勇非法下達刑事判決書,冤判高志勇四年半刑期。目前高志勇已被劫持入獄。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五日,天津武清區黃莊鎮派出所警察和武清區公安刑警隊以高志勇控告江澤民為由闖入高志勇家。警察進門後,只讓家屬看了一眼工作證,便非法抄家,搶劫走兩台電腦、兩台打印機、人民幣數千元。警察騙其妻給正在上班的高志勇打電話,說問兩句話,高志勇回家後即被綁架。

十二月一日上午,高志勇的家屬去武清區看守所了解情況,警察幾次將家屬們推出門外,還出言不遜。之後家屬又去黃莊派出所了解情況,對方告知案件已移交檢察院。家屬為高志勇請了律師。

二零一六年四月、五月,律師兩次去看守所要求會見高志勇,但是看守所與駐所檢察官沆瀣一氣謊稱「高志勇不願接見」,採用欺騙手段阻止律師會見當事人。

五月二十日上午,天津武清法院對高志勇非法開庭,律師出庭辯護。當天上午,由於武清法院前門和後門都有很多法輪功學員到法院關注這場非法庭審,警察心虛,開著警車帶著高志勇從後門地下通道進入法院。家屬在門口本想見見高志勇,知此情形,氣憤地說:他們幹的都是見不得人的事,所以才走地下。

法庭上,律師從多個角度講述修煉法輪功無罪,控告江澤民是公民的權利。

律師問高志勇:「你家屬委託我作你的辯護人,我曾兩次去看守所約見你,看守所和駐所檢察官都說你不配合,不見律師,你家裏人非常擔心你,你為甚麼不見律師?」高志勇回答:「我根本就不知道律師來約見我,沒有人告訴我。」高志勇還說他被帶上車時才被告知馬上去開庭。

律師與高志勇的當庭對話,戳穿了武清看守所警察和駐所檢察官利用欺騙手段阻止律師會見當事人的卑鄙行為。

高志勇從一九九零年開始患上了胃病,嚴重的十二指腸潰瘍就要穿孔了,靠長期吃藥、輸液維持,基本幹不了活。一九九八年得到一本寶書《轉法輪》,並開始學煉法輪功。一個月後症狀明顯變化,三個月後胃病痊癒。

高志勇為人樸實厚道,一直是中石油倉庫職工,在單位他一直按真善忍做人做事,勤勤懇懇、得到單位一致的認可,幾乎次次職工評比都是優秀員工。

迫害責任人:
審判長:毛興東
代理審判員:殷健
人民陪審員:沈玉霞
書記員:常忠圓
速錄員:劉春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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