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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鴨山六法輪功學員被庭審 七律師做無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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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尖山區法院非法庭審六位法輪功學員。其中張麗豔、王玉芝、郭紅霞及單金麗、王東生母子等五名法輪功學員已在看守所被超期羈押兩年零四天,法輪功學員祖萬海因身體狀況保外就醫,當天也被迫參加庭審。

七名辯護律師中,有四名律師曾為法輪功學員做過無罪辯護,一人從沒參與過為學員做辯護的律師,另外兩名當地律師中,一人是法院指定的官派律師。受四名律師的影響,所有律師都為法輪功學員們做了無罪辯護。

十八日上午八點,尖山區法院門前停了很多警車。武警、特警、尖山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和各派出所的若干車輛裏坐著很多警察在法院門口窺測,四處便衣,兩個著裝武警在法院門口來回走,這樣嚴陣以待、戒備森嚴,足見中共對好人的恐懼。

九點十分左右,五位外地律師進入尖山法院,法院要對律師進行「安檢」,刑庭庭長高志新不讓律師帶包和電腦,律師不同意,說法律規定律師參加開庭是免檢的,也沒有規定不允許帶包和電腦。一名律師拿出最高法院關於安檢的相關法律依據文書遞給工作人員,並說:我們律師和你們工作人員是平等的,和公訴人都是平等的,你們不需要安檢,我們也不需要。法院人員仍狡辯說檢察院公訴人要安檢,律師也得安檢。然後讓已經進入法庭的公訴人又走出來所謂的「安檢」一下。律師當即指出,公訴人沒有帶包安檢。公訴人說她們沒帶包。律師說,如果我們發現庭上你們帶包了,那我們就申請你退庭迴避。這時,刑庭有個叫石岩的法官,催促律師趕緊安檢好開庭。律師說:要讓我們正常帶包我們就進去,所有辯護的東西都在電腦裏,沒有資料如何辯護?石岩說:不進我們就開庭了。律師們不為所動,最後高志新做出讓步,只看了一下律師們的律師證,就讓律師們就進庭了。

高志新仍然阻止家屬進庭旁聽,六位法輪功學員只允許進去十三位家屬旁聽,其中一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還是找了熟人跟高志新說情才允許進入的。法輪功學員的親朋四十多人冒著零下的低溫而來,卻被拒之法院門外。而旁聽庭中坐著警察、「六一零」人員等約二十來人,每次都參與迫害的尖山公安局國保隊長門永豐這次又來了,已惡報加身的他真是陣陣落不下。

參加此次庭審的有刑庭庭長高志新和助手石岩,檢察院牟丹等兩名公訴人。

律師們當庭指出:「兩高」的司法解釋不是法律,全國人大制定的法律才有法律效力。至今為止,中國的所有法律從來都沒有將法輪功認定為×教,公安部認定的十四種×教中,沒有法輪功。所以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刑法三百條即「利用×教破壞法律實施罪」,不適用本案,與本案無關。

律師們還指出,法院程序嚴重違法:1、法院超法定職權退補三次,程序違法。2、把不相干的一些人,捏在一起,打成「團夥」,為加重迫害。3、嚴重超期羈押十七個月。4、不在法律規定時間內安排律師閱卷。5、不給律師送達開庭通知,也不在規定的閱卷十天之後開庭(七天就開庭)。6、警察疲勞審訊,超審限違法。對王東生疲勞審訊十四個小時,從十月十四日十點多開始提審,一直到十五日凌晨一點多。在他神志不清中欺騙、威脅和誘供,目的就是為把不相干的這些人打成團夥捏造證據,加重迫害,製造輿論和影響,邀功請賞。

五名學員看起來雖有些瘦弱,但精神狀態很好。張麗豔、王玉芝等幾名學員也都為自己做了辯護,指出修煉法輪功合法,應無條件釋放。王東生在庭上也揭露了公安對他連續十四個小時的非法審訊。

庭審從上午九點半開到晚上七點十分。近十個小時的庭審,使有的家屬明白了真相,知道自己的家人沒有違法,是公檢法人員在犯法,決心針對法院的程序違法追究到底。在場的公檢法人員有的也聽明白了真相。

據悉,高志新本來想把非法庭審走個過場,草草了事,沒想到律師把他們所有的違法之處一一揭露出來,高志新自知理虧,坐在上面不吱聲了。

庭審休息的時候,公訴人問外地律師:你們都是法輪功組織派下來的嗎?海外給你們錢是嗎?律師說:我和法輪功沒有關係,我也不煉法輪功,是出於正義為她們做辯護。我在律師所工作,電話號碼是公開的,法輪功學員是找到我電話後給我打電話。沒有你們想像的我們受海外甚麼組織的指使、給我甚麼錢,如果那樣,我就直接去海外工作好了,不用在大陸掙這點小錢,還擔著風險。做律師是我的工作,我就是盡心盡力的完成我的工作,我們和你們一樣,都是普通人。有一次,我的一個當事人,公訴人量刑時說三年,結果被判了七年,判的太重了,我當時就哭了,我為沒有為當事人盡責心裏難過。對法輪功我也是出於正義,他們是冤枉的。這些法輪功學員都是善良的老百姓,根本沒有甚麼錢。

事件回放:

雙鴨山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夥同尖山公安分局及各派出所,對雙鴨山市尖山區法輪功學員採取蹲坑、盯梢、電話竊聽等手段監控月餘,於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四日開始四天之內,綁架十五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對十七人非法抄家,百萬個人財產被一掃而空。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騷擾,有的被迫流離失所,有三人被保外就醫,一人被監視居住。張麗豔、王玉芝、郭紅霞、單金麗和她的兒子王東生等五名法輪功學員在雙鴨山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已兩年,嚴重超期。

二零一五年五月五日,尖山區檢察院將案子移交到尖山區法院,法院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開庭。歷時兩年零四天,案卷在法院停留十七個月,補充偵查三次之多。按照法律規定, 案子到法院最多只能打回公安局補充兩次證據,否則就放人或開庭。刑庭庭長高志新不經檢察院私自將案卷直接退給了公安局繼續「補充」,違反法律程序,為的是捏造拼湊「證據」。高志新並一直阻止律師正常閱卷,誆騙律師三次,使律師從數千里外匆匆趕來卻不能閱卷。這是嚴重的藐視法律,執法犯法。

雙鴨山市「六一零」辦:
主任趙景濤18904690069、13945797979辦0469-4286610
副主任王曉東13555150577辦0469-4283610

雙鴨山市尖山分局國保大隊長門永豐17614690078

雙鴨山市尖山區法院:
辦公室:0469-4280458
院長王佔林 13339333007、0469-4288497
刑庭庭長高志新15604690678、04694284239

雙鴨山市尖山區檢察院:
檢察長張樹立 13664699557
朱維新13351162346(分管公訴科)
黃建中13766680388辦0469-6107230
牟丹13305888557

雙鴨山市檢察院:
檢察長劉恆源0469-4625718、0469-4235718 18345825718

雙鴨山市中級法院:
電話:0469-4278461
院長王連榮0469-6168001、13903688168
刑庭庭長錢吉臣0469-6168103、0469-4293977、13846999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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