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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清豐縣張貴珍被迫離家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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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南報導)二零一六年十月十日,河南清豐縣國保一夥警察突然闖進法輪功學員張貴珍的家,企圖綁架她。當時張貴珍不在家,之後被迫流離失所。

張貴珍,女,六十三歲,清豐縣棉織廠退休工人,因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健康,但多次被中共迫害。二零一六年九月,張貴珍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因在江澤民的迫害政策下,公檢法、單位、居委會等都被強制著幹著昧良心的壞事,給各單位名譽(先進單位、文明單位)、給領導職工獎金掛鉤,在利益的驅使下,使他們迫害修煉真、善、忍的好人。

修煉法輪功前,張貴珍一身病,頭痛、手關節痛、胃裏出血,吃了很多中藥也不除根,吃不下去飯,嗓子發苦,臉又瘦又黃,家務活幹不了,洗衣服都困難,騎自行車都費勁,過年時別人在家開心的過年,她卻在家熬中藥,家裏掙點錢都給她看病了,這種身體狀況持續了三年,使她和家人痛苦不堪。

一九九八年年底,張貴珍開始修煉法輪功,她只有小學二年級文化,天天沒事就看《轉法輪》,有不懂的字就問丈夫和孩子。看了三天就覺得全身輕巧。張貴珍明白了書中講的道理,她悟明白了,再也不用吃藥了。隨後,張貴珍吐了好長時間黑紫的血,有時候像膿一樣,吐完也不難受,也不耽誤吃飯,反而還有一種輕鬆的感覺。張貴珍知道這是師父為她淨化身體,這是人間的醫學所達到不了的。張貴珍感到自己幸福極了。修煉這麼多年從未吃過一片藥,打過一次針。

二零零零年十月三日,張貴珍和同修在牛角李家發真相資料,在大隊門口發資料時被別人構陷,下午三、四點鐘被清豐縣公安局政保股警察綁架,到公安局後一位姓孔的警察審訊的她,逼問資料的來源。因張貴珍不配合,一直不讓她回家,當時警察讓家人拿錢,張貴珍告訴家人不准拿錢,拿錢就不出去。晚上十點鐘以後,張貴珍被送到清豐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七天,看守所人員勒令不准煉功。期間,公安局警察說市裏來人要給張貴珍錄像,讓她配合,她不配合。看守所還讓張貴珍做奴工(繡花),張貴珍不幹。一名警察拿著一份寫好的材料,因為張貴珍識字不多,不知道內容,警察要求張貴珍簽名,張貴珍不簽。後來張貴珍的丈夫代簽,才把她放出來,同時被勒索五千元。從看守所出來後,托熟人要回來兩千元。剩下的三千元沒有條,也沒有收據。

回到家後,張貴珍七十歲的老父親在她家住,老人承受不了,非要把張貴珍的書要走,不讓她煉了,並說:「你不給我書,我就撞死。」張貴珍從來沒有見父親發過這麼大的脾氣。心裏難過極了。丈夫從此也不讓她出門,天天看著她。丈夫把家裏的鎖換了一把新的,把張貴珍反鎖在家裏。剛出看守所時,丈夫覺得丟人,狠命的打張貴珍,張貴珍的腿青了一大塊。

二零零九年十月一日上午,張貴珍去大屯鄉坑裏家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攔住不讓走。後來大屯鄉派出所警察把張貴珍綁架,非法審訊並逼問資料的來源。晚上張貴珍被送進清豐縣拘留所,並要挾說要勞教她,家裏人嚇壞了。家裏人托人送禮(給市裏送的,請他們不要勞教張貴珍,家裏人不告訴張貴珍送禮的情況,只聽他們說還送了一條金項鏈。),就這樣,張貴珍被拘留十五天回家了。張貴珍給家裏人說:「大法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我沒有做錯。」

二零一二年六月,清豐縣六一零威逼張貴珍參加省裏的洗腦班,張貴珍單位的兩位廠長,還有政法委的兩個人去張貴珍家,逼張貴珍家人一起去,並說:「那裏好吃、好喝,還有電腦、空調。」張貴珍不去。他們連續找張貴珍兩次,坐在張貴珍家的院子裏不走,張貴珍在屋裏鎖上門不出來,後來他們就走了。

二零一三年七月的一天,上午八點鐘左右,張貴珍發真相資料,被人誣陷,被清豐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的警察綁架了,警察拉她上車,張貴珍不上,之後張貴珍坐在地上不動。後來隊長來了。家裏人也來了,張貴珍的丈夫打了她兩下子。四個警察把張貴珍抬到車上,把她拉到城關鎮派出所,問她的名字,她不說。後來他們從網上查到了。

張貴珍一直給他們講法輪功的真相。晚上七點多,警察拉張貴珍去醫院體檢身體,檢查結果身體有病,他們又拉著張貴珍回到派出所。張貴珍要求回家,他們不准。一直到晚上十點多,才把她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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