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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刑九年 李建美說公訴人應起訴江澤民(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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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 濟南市今年五十七歲的法輪功學員李建美女士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四日下午開著電動三輪車拉著母親剛回到家,圍堵在家周圍的二十多個惡警一擁而上,砸碎了車玻璃,把李建美拉出來綁架走。她八十六歲的母親目睹惡警的瘋狂行徑,當即被嚇癱了。

李建美
李建美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五日上午,濟南市槐蔭區法院躲在在濟南市看守所對李建美女士進行第三次開庭,李建美的女兒和李建美的妹妹都被警察阻擋在外不能旁聽。李建美當庭對公訴人進行了駁斥,說明了法輪功要求修煉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江澤民偽造證據、栽贓嫁禍法輪功,公訴人應當去起訴江澤民,而不是起訴法輪功學員。李建美被枉判九年有期徒刑。

李建美女士早年離異,帶著生活難以自理的女兒住在營市街濟南軍區木材廠宿舍的母親家。李建美曾患先天性髖關節脫位,走路困難,有殘疾證書;修煉法輪大法後走路腿不疼了,基本恢復了正常,能夠照顧年老的母親和殘疾的女兒。

在中共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的十七年裏,李建美女士因為堅持修煉使她受益的法輪功,遭三次非法勞教、三次非法抄家和多次綁架,在山東省第一女子勞教所遭酷刑九死一生。她曾被「五馬分屍」的酷刑折磨的昏死過去;被惡警用兩根大電棍電擊手、頭、臉和後腦,當場昏死;被捆在死人床上五十二天,期間還經常被打罵,甚至被浸尿的毛巾塞嘴。

酷刑演示:死人床
酷刑演示:死人床

李建美老母親自從二零一四年親眼目睹女兒在家中被中共警察綁架後受到強烈的刺激,從那以後意識更不清了,甚至連坐也坐不起來了,每天只能躺著。李建美的女兒患強直性脊椎炎,說幾句話就虛汗頻頻,這位可憐的女孩從小就數次經歷母親被綁架、生活無著的遭遇。

左鄰右舍都同情的說,這一家老小太可憐了!人家煉功強身健體,做好人犯甚麼法?把人家搞的這麼慘?!

三次非法開庭

李建美這次被綁架後,一直被非法關押在濟南市仲宮鎮的濟南看守所迫害。在濟南市公安、槐蔭區「610」、槐蔭區公安國保大隊的操控下,槐蔭區法院三次非法開庭,圖謀進一步迫害李建美。在三次非法庭審中,律師為李建美做了無罪辯護 ,依法指出李建美無罪,要求法庭放人。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三日,濟南市槐蔭區法院非法庭審李健美,法院門口布滿了警察和便衣。李健美是被人架著走進法庭的。原本健康的人,竟然落到不能獨立行走的地步,這其中到底發生了甚麼?李健美曾當庭控訴自己在看守所受到過「死人床」的酷刑,導致其無法行走,但剛開始說就被法官朱振菊強行打斷,並以「此事與本案無關」為由禁止李健美再次提及該事實。律師當庭為李健美做了無罪辯護。

槐蔭區法院第一次非法庭審後,法輪功學員李建美一直在絕食反迫害,由此李建美的身體狀況越來越差,走路都很困難。二零一五年五月八日,槐蔭區法院在濟南看守所裏的一個隱蔽的會議室裏再次非法對李建美開庭,李建美被一個年輕的獄警背了出來,把她放在了被告席上。公訴人把上次的所謂「證據」拿了出來,還補充了一個新構陷的所謂「證據」。李建美堅決否定這是他們的東西,更沒做過他們所說的那些事。律師也指出他們一系列的違法問題,並堅決否定這是當事人的東西。

法官還故意刁難發問:「信仰的人不是沒病嗎?」為李建美做無罪辯護的律師說:「信仰的人是沒有病的,可是他們被你們關押著,他們能行使他們信仰的權利和自由修煉的環境嗎?他們煉不了功,身體能好嗎?」法官無言以對。在律師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中,法官和公訴人自知理虧也不去辯駁,還「嗯嗯、是是」的應和。律師在最後做了精彩的陳述,從法律的角度講明了信仰無罪,修煉法輪功無罪。律師提出應該無罪釋放當事人,法官說合議後再做裁決。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五日,槐蔭區法院再次在濟南市看守所非法開庭迫害李建美。濟南市槐蔭區檢察院的公訴人是田佩瑩、孫文東,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誣告李建美。李建美對公訴人進行了駁斥,說明了法輪功要求修煉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江澤民偽造證據、栽贓嫁禍法輪功,公訴人應當去起訴江澤民,而不是起訴法輪功學員。當李建美講到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證據時,被審判長朱振菊粗暴打斷。

律師為李建美作了無罪辯護,律師指出:二零零零年,公安部有一個公通字[2000]39號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那裏面宣布了國家的公安部、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綜合了歷年認定的十四中邪教組織,其中沒有提到法輪功。二零零五年四月九日,公安部下達《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5]39號),重申了「已認定的邪教組織情況」,在邪教組織名單中仍然沒有法輪功。律師說:沒有任何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說法輪功是×教組織,法庭應當尊重李建美擺事實講道理的自我辯護。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修煉群眾,李建美作為一名受害者,有權依照《憲法》和法律賦予的權利向世人講明真相。李建美向世人講清法輪功的真相合法,根本不存在利用邪教組織迫害法律實施的問題,公訴人不能向法庭說明李建美破壞了哪一部、哪一條法律的實施,指控李建美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毫無道理。

律師要求法庭判決李建美無罪,立即釋放。但是,朱振菊等執法犯法,仍然冤判李建美有期徒刑9年。

三次勞教迫害

李建美女士堅持真、善、忍信仰,修煉法輪大法,在二零零零年十月、二零零三年七月、二零零七年十月,三次分別被濟南公安非法勞教三年、一年九個月、一年。在臭名昭著的山東第一女子勞教所(在濟南歷下區漿水泉路)遭受嚴重酷刑和奴役迫害,每次都因不放棄信仰被非法延期。在山東省第一女子勞教所,李建美遭酷刑九死一生。

中共酷刑:五馬分屍
中共酷刑:五馬分屍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五日,勞教所惡警指使二十幾個犯人用「五馬分屍」折磨她。揪住頭髮,拳打腳踢,又把她手腳分開綁在雙人床上,在腰上繫一根繩子,把繩的另一端繫在對面床上,一個犯人就雙手握繩子,整個身墜在上面。李建美感到一陣劇痛,好像五臟六腑都被揪出來了,她大叫一聲就昏死過去。朦朧中她聽到有人說:「裝的,她是裝的。」接著兩盆冷水就劈頭蓋臉地潑下來。這種折磨直到早晨六點半才停止,李建美已奄奄一息。

二零零三年八月八日,李建美被第二次綁架到山東省第一女子勞教所,惡警牛學蓮和趙傑把她關在車間的一個房間裏,她就不停地喊:「法輪大法好!破壞大法天理難容!」,使全車間被迫害的大法學員受到非常大的鼓舞,共同抵制迫害,全車間大法學員罷工,極大震懾了五大隊惡警牛學蓮、趙傑等,

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起,惡警大隊長王淑貞指使犯人把她捆在「死人床」上五十二天,這期間經常 對她又打又罵,負責看守的犯人張紅豔還用毛巾浸透尿塞到她嘴裏。李建美因拒絕戴犯人標誌牌,惡警王淑貞又令人將李建美捆綁起來,再次把她關禁閉。在這捆綁期間不給菜吃,膠帶封嘴,打罵不斷,由於惡警的長期折磨,李建美的身體受到嚴重傷害,在二零零五年過年期間,有九天大口吐血。李建美被折磨得瘦得不像人樣,而且滿身出現疹子樣的小瘡。

李健美不僅被毒打,並被惡警戴上手銬,關押在樓梯底下的禁閉室長達三個月之久,十六個晝夜不讓睡覺,迫害手段殘忍之極。李健美先後被關了三次禁閉室(註﹕禁閉室是設在樓梯下面那又窄又小又暗的空間,白天都要電燈照明才能看見。裏面除了一根固定在牆和地上的鋼管(銬人用的)外,沒有任何物品。冬天冷,夏天熱,一般人呆在裏面一兩天都會恐懼甚至窒息,昏倒。

再次被野蠻綁架和洗劫抄家

二零一三年八月份,濟南市槐蔭區營市街派出所、美麗湖派出所圍堵李建美的家,李建美沒有開門,他們就在門口叫囂甚麼你幹的事你知道,威脅李建美星期一早上到美麗湖派出所配合所謂「調查事件」。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四日下午,李建美和母親開著電動三輪車剛回到家,圍堵在家周圍的二十多個惡警一擁而上。中共警察們砸碎了車玻璃,把李建美拉出來綁架走。其母目睹惡警的瘋狂行徑,當即被嚇傻。她母親的住所和她在美裏新居的廉租房陸續被抄。在房內無人的情況下,惡警強行破門抄家,搶走電腦等許多私人物品和現金。

據悉,李建美向民眾發放法輪功的真相資料和發送真相短信被濟南公安警察長期秘密監控、跟蹤。

李建美的老母親從那以後連坐也坐不起來了,每天只能躺著,意識更不清了。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三日當濟南市槐蔭區法院第一次非法庭審李建美時,家人把她放在輪椅中推著她進了法庭,而她已無力抬起頭來看一眼自己的女兒。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四日李建美遭綁架後,當日,法輪功學員王彬(男,40左右)也遭槐蔭區公安國保及營市街派出所警察綁架,王彬是濟南市華潤城市交通設施有限公司工程主管部經理,是一位剛修煉法輪功不久的新學員。王彬與李建美一樣都受到三次非法開庭迫害。槐蔭區公安國保警察對王彬威脅、誘騙、逼供,使王彬身心受折磨。同時濟南610洗腦班的惡頭目畢思良,用謊言、偽善、高壓、恐嚇陰險的手段方式與王斌所謂交談,給王斌造成很大精神傷害。在第三次非法開庭中,王斌醒悟過來,在法庭上當場揭露了畢思良的醜陋行為。

濟南市「610」、槐蔭區公安國保大隊是導致李建美、王斌被非法判刑的幕後直接兇手,槐蔭區營市街派出所、美裏湖派出所等警察是具體迫害李建美、王斌的作惡者。「610」是中共江澤民一夥於1999年6月10日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遍布中共邪黨中央到地方的恐怖性組織,凌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類似納粹蓋世太保。濟南市610洗腦班,對外掛牌謊稱 「濟南市法制培訓中心」,實為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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