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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0位吉林市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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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一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在江澤民一手發動的對法輪功殘酷迫害的十六年裏,吉林省吉林市公檢法人員受政法委「610」(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操縱、脅迫,明知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明知法輪功學員是好人,可這些法官唯上級命令是從,善惡不分、顛倒黑白,強加罪名迫害好人。

據不完全統計,二零一五年一年內,非法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的法輪功學員,目前已有三十人遭非法判刑;其中因訴江遭冤判的有十一人;有十八名法輪功學員的親屬為當事人聘請律師為自己親人做無罪辯護。

吉林市辦案法官千方百計阻止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逼迫、誘惑當事人和家屬,甚至親自到當事人家中逼迫其親人辭退維權律師;開庭不通知律師和家屬,黑箱作業偷偷庭審走過場,如同演戲,枉法無辜。

一、被誣判的法輪功學員

1、車平平:(女)四十二歲;家住吉林市,在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被吉林市警察綁架,在吉林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兩年多。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早晨五點鐘天剛亮,吉林市船營區法院就將法輪功學員朱玉軍、車平平、馬馳從吉林市看守所提出,偷偷非法開庭。即沒有通知律師,也沒有通知家屬,整個過程都是在吉林市「610」人員操控、指揮下進行的。參與人員有政法委書記張某、「610」人員張延輝、白岩等。當日沒有宣布結果。

車平平
車平平

車平平原是吉林省體育學院教師,被綁架後一直始終抵制迫害,不穿號服,不參加非法勞動,不報號。從二零一五年四月份絕食抗議非法關押迫害。就這樣虛弱的身體,還經常招致所長和管教的打罵,每日強行灌食兩次。誣判四年,已被劫持到監獄迫害;車平平已絕食八個月了,目前生命垂危。

酷刑演示:暴力灌食
酷刑演示:暴力灌食

2、朱玉軍:四十七歲;家住吉林市,朱玉軍原是舒蘭市檢察院林業檢察科書記員,是單位上下公認的品行端正、年輕有為的人才。因堅修法輪大法被中共迫害後流離失所,在吉林市開了個鴨脖店。後來,房東看他生意紅火,就收回房子自己幹,朱玉軍不但不怨恨,還坦然的把自己做鴨脖的配方全部教給了房東。

然而這樣一位好人,卻在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被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近兩年。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吉林市船營區法院對朱玉軍、車平平、馬馳等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庭審,當日沒有宣布結果。九月十九日,朱玉軍被迫害的出現高血壓和心律過速症狀,被用擔架抬出,送到江南四六五醫院搶救。過程中,警察還給朱玉軍戴著腳鐐子,嚴密看守,警察還想讓家屬交醫療費,遭家屬拒絕。朱玉軍病情稍有好轉,九月二十一日下午又被劫持回到吉林市看守所非法關押。朱玉軍被非法判五年,十二月十日被劫持到吉林監獄迫害。

3、馬馳(女):四十七歲;家住吉林市,誣判二年零十個月,已被劫持到監獄迫害。

4、李德全:五十七歲;家住吉林市,誣判七年。

5、李德祥;五十二歲;家住吉林市,誣判四年。

李德全、李德祥哥倆在二零一三年再次被綁架,非法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兩年多了。

左起:李德祥 李德全
左起:李德祥 李德全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一日吉林市昌邑區法院對李德全、李德祥哥倆非法庭審,既沒有通知律師,也沒有通知家屬,整個過程也都是在吉林市「610」人員操控、指揮下進行的。法院偷偷開庭判刑,李德全兄弟倆上訴。

鄧曉波
鄧曉波

6、鄧曉波(女):五十一歲;家住吉林市,在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被吉林市警察綁架,警察強加罪名,企圖非法判刑。家人聘請二位律師為其做無罪辯護。昌邑區政法委、「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特務組織)頭目房雲福操控昌邑區法院所謂「辦案人」耍盡手段阻止律師介入,法院不接律師辯護手續,不讓律師閱卷。律師都通過各種方法已將辯護手續交到法院,但至今仍不能閱卷。鄧曉波非法關押看守所近兩年,在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一日吉林市昌邑區法院偷偷開庭,鄧曉波非法庭審。鄧曉波被誣判三緩五;現已回家。

7、王振廣:五十歲;家住吉林市,在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被吉林市警察綁架,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警察強加罪名,非法關押看守所期間,父親出車禍成了植物人,母親在照顧父親時摔倒,生活不能自理,一年內父母相繼去世。王振廣在二零一五年八月被誣判三緩四,現已回家。

8、9:金國蘭(女)、金國琴(女)。

金國蘭
金國蘭
金國琴
金國琴

吉林省磐石市煙筒山鎮法輪功學員金國蘭、金國琴姐妹倆在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日晚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遭煙筒山鎮派出所非法抓捕,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金國蘭、金國琴的家屬為姐妹倆請了律師。磐石市法院在違法關押金國蘭、金國琴二十個月後,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日在沒有通知律師的情況下非法開庭,並恐嚇金國蘭和金國琴的家人說:「你們請的律師來了我們就抓。」 磐石市法院在所謂的一審後非法判刑金國蘭四年,金國琴五年。已被劫持到監獄迫害。

10、韓永強:吉林市北華大學教師,被誣判三緩四;已回家。

11、金豔華(女):吉林市北華大學教師,被誣判緩刑。

12、劉英(女):吉林市北華大學教師,被誣判緩刑。

吉林市北華大學教師韓永強、金豔華、劉英三人在二零一四年八月一日遭警察跟蹤、蹲坑被綁架,抄家後被送到吉林市沙河子洗腦班迫害;六天後被轉送到吉林市看守所非法關押,當局預謀加重迫害。二零一五年四月期間,吉林市高新區法院和昌邑區法院分別對法輪功學員韓永強、金豔華、劉英三名教師非法判處緩刑。三人結束八個多月的監禁從吉林市看守所出來後,仍被吉林市高新司法局、船營司法局和昌邑區司法局進行監控。司法局矯正科還強迫他們購買定位電話卡,定期報到和寫所謂的思想彙報等。

二零一五年六月初,吉林市教育局下發文件,將三名教師開除公職,導致三名教師失去生活來源。金豔華和韓永強試圖在吉林市私立培訓學校求職,但一些培訓學校的負責人一聽說和法輪功有關,迫於紅色恐怖的形勢壓力,不敢接納。

韓永強在外地找到一家教育公司,可是吉林市司法局和高新區司法局不斷給韓和家人打電話,強迫韓回本地否則就收監,韓迫於壓力只好辭職又回到本地。此間韓幾次從外地返回,打工掙的錢幾乎都花在了路上。

13、江貴林:七十多歲,被誣判三緩四,現已回家。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一日,吉林省吉林市法輪功學員姜貴林正在家中吃午飯,突然七、八個警察 闖入姜貴林剛剛租住了兩天的平房(在豐滿區石井溝)。警察抄走了姜貴林的所有大法書、MP3和DVD影碟機等。當時抓人時,家屬問警察要把人帶哪去,其中一人說把電話號留一個,到時告訴你。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三日上午,法院一姓單的打電話通知家屬,說姜貴林被非法批捕,要判三年。

14、黃秀環:(女)五十四歲,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上午十點多鐘在龍潭區缸窯鎮齊心村發台曆講真相,被缸窯鎮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被非法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十一個月後,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在未通知家屬的情況下被龍潭區法院非法審判,誣判三年半。黃秀環不服已上訴。

15、李仙英:(女)朝族,家住吉林市口前鎮,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遭警察綁架、非法抄家,非法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李仙英的女兒給母親聘請維權律師做無罪辯護。中共人員明知對法輪功學員的審判是違法的,所以才害怕律師的介入,更害怕律師從法律的角度依法揭穿他們違背了哪條哪款現行國家的憲法和刑法。所以十一假期剛過,也就是二零一五年十月八日,法院通知家屬將在二零一五年十月九日九點半開庭,違反了應該提前三天通知家屬之規定。

當李仙英律師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九日八點多匆忙趕到永吉法院遞交了李仙英女兒的委託書時,在所有證明齊全的情況下,那位法律顧問以驗律師證為名刁難,然後主審法官鞠文堯委託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的張琢帶領去司法局驗證。司法局四零一室政治處的張麗娜進行驗證,合格後,給法官打電話,法官那邊就是一遍一遍的重複問驗證結果,張麗娜一遍一遍的答覆,驗證了,合格了,電話那邊就是問,延誤時間不掛電話。等電話打完後,律師馬上到法院,見不到法官鞠文堯,給他打電話不接,只有工作人員告訴開完庭了。家屬和律師被支開,一個家屬都不在旁聽的情況下草草開庭誣判好人。

16、李玉華:(女)六十五歲,是吉林市礦建公司退休職工,單身,居住在礦建公司集體公寓近三十年。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六日在回家的路上被吉林市哈達灣派出所警察跟蹤綁架,非法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吉林市昌邑區法院在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上午非法庭審誣陷李玉華,非法量刑八至九年。法院方律師說不夠判刑,但法院至今不放人,現依舊非法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

17、18:劉興榮:(女)家住吉林市;劉文華:(女)家住吉林市。在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在向民眾講述法輪功真相時,被國保大隊、新地號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兩人的家屬均聘請了律師維權。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案件由昌邑區檢察院提交到昌邑區法院,期間劉興榮一直被非法羈押在看守所,遭受奴役迫害。由於劉興榮家屬聘請的是本地律師,受當地公檢法司所控制,不能為當事人做無罪辯護,導致市「610」和辦案機關無所顧忌的對受害人進行非法庭審。劉文華聘請的是外地律師,在遞交律師委託書和行使閱卷權利時,遭到昌邑區法院刑庭庭長魏軍的無理阻撓,魏軍卻說:「這是上面規定,外地律師不許做本地當事人的辯護律師。」律師義正辭嚴的告知:你這是在犯法,中國法律無此規定。律師又要求魏軍拿出上面的所謂規定時,魏軍拿不出來,便把此事推給單蓮紅,讓單蓮紅應對律師。律師再次向單蓮紅索要上面的所謂規定文件 時,單蓮紅強硬的表示:規定就是最高檢給下達的,書面的沒有,是口頭傳達的。

19、楊永梅:(女)吉林省蛟河市法輪功學員楊永梅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八日在講真相時被綁架,非法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楊永梅家屬聘請維權律師遭蛟河市法院百般無理阻撓,不接律師手續,不接待律師。在二零一五年十月份蛟河市法院偷偷對楊永梅非法庭審,誣判刑二年。二零一五年十月間被從吉林市看守所劫持到長春寬城區郭家村女子監獄八監區迫害。

二、依法履行公民的訴訟權卻遭綁架、判刑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中國司法新政實施,「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保障當事人權利」之規定,吉林市法輪功學員紛紛將起訴元凶江澤民的控告書郵寄到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要求立案調查,將首惡繩之以法,結束長達十六年的對法輪功修煉群體的殘酷迫害,還法輪大法創始人清白。

然而,吉林市警察卻破壞這一國家政策,剝奪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對依法訴江的公民實施綁架、拘禁、非法判刑。

目前因訴江被非法庭審的有:

1、許傳林:原是吉林市公共交通公司司機(正式職工),當年承包車輛,每月收入近兩萬元。在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殘酷迫害期間,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單位非法開除。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六日下午四點,許傳林正在單位上班(自己找的工作),被突然闖進的吉林市龍潭區分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到刑警大隊非法審訊。詢問的內容:是否起訴江澤民了?是否發給明慧網了?後許傳林被非法關進吉林市看守所,中共預謀判刑。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五日,許傳林的代理律師到看守所會見了許傳林,得知,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許傳林被非法起訴,現冤案已到龍潭區法院。律師趕到龍潭區法院,已是中午十一點多了。負責許傳林案件的法官胡冀寧電話中對家屬說:「吉林市有規定,不准許請外地律師。」

2、梁寶范、五十歲,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梁寶范被吉林市昌邑區延安路派出所及國保便衣冒充維修網絡人員將梁寶范從工作單位騙到家中,八名警察非法檢查其網絡,稱有明慧信息後將他綁架,問他如何在明慧網上發表起訴江澤民的控告書,並說他在起訴江澤民活動中起帶動號召作用,然後綁架到沙河子洗腦班強化洗腦,七天後轉到吉林市看守所,強加罪名,非法批捕,企圖非法判刑。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日,家人聘請維權律師到吉林市看守所會見梁寶范後,前往吉林市昌邑區延安街派出所,延安街派出所門外有個門衛警察,不讓律師進(內設防盜門),電話聯繫到李姓副所長,律師說明情況,副所長說:沒有這事,就掛電話了,再就找不到人了。

吉林市昌邑區延安街派出所警察一直在找梁寶范的妻子和女兒,經常去梁寶范母親家騷擾。梁寶范的妻子和女兒一直流離失所在外

3、王文君、(女)六十多歲,在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家中,被闖進的十多人(便衣警察)綁架,並非法抄家,家中翻的一片狼藉,搶走大法書二十多本、兩部手機、廢手機四部、二部手提電腦、一個台式電腦。

被警察翻的一片狼藉的家

在臨江派出所,警察逼問起訴江澤民的事,問是從哪裏得知的起訴江澤民的消息等?到了晚上,有六人穿黑色和藍色便衣,他們自稱:我就是你們所說的惡警,現在就把你 拉到基地(實施酷刑的地 方),基地有辣椒水,還有老虎凳,他們讓王文君看血淋淋的人體器官圖,還有人躺著開膛破肚的照片,他們說:「你這麼老了,也不要你的器官了,只能用你的眼 角膜」。王文君被驚嚇的失去知覺。第二天早上讓王文君簽字承認犯罪,王文君拒絕簽字,被劫持到沙河子洗腦班強制洗腦非法關了八天。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又被非法劫持到臨江派出所,下午,有一幫便衣人員抓著王文君的頭髮打她,一個嘴巴子把她打出好遠,用腳使勁碾踩她的腳背,然後又說用電棍電她。警察說:「你再不簽字,就電你」。王文君在恐嚇和驚嚇中就簽字了。被逼迫簽字後,辦案人員又將她轉到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圖謀非法判刑。

王文君的家人聘請了維權律師為她主持正義。二零一五年七月三日代理律師在看守所會見王文君後,又前往吉林市臨江派出所了解案情,一樓接待民警告之去三樓內勤,內勤聽說是法輪功學員案件,就一問三不知,所長、副所長均不知去向,律師與家屬與其理論時,來了一名警察,手中拿著一把手槍,(後經查詢此人名字叫徐 彥,是我冤案的辦案人),態度惡劣,拿槍比劃,引起律師與家屬憤怒,與他們發生爭執,警察自知理虧,最後不吱聲了,但拒不告知辦案人姓名。王文君被強行綁架劫持到吉林市看守所關押五個多月後。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上午九點多,吉林市船營法院對王文君非法開庭。法庭上只有三名家屬旁聽,其餘都是警察(大約有20多人)在法庭上。王文君老人為自己作了無罪辯護(控告江澤民是根據國家規定「有案必立,有訴必理」是每一個公民的合法權利,王文君要求法庭調查對她刑訊逼供的人,並懲治打人兇手。法官李忠誠多次制止王文君講話。

4、楊明霞:(女)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被吉林市高新區「610」綁架,前一天,當地派出所在得知楊明豔已郵寄訴江控告書的情況下,以查戶口為名,打電話問她家情況,第二天就去她家實施綁架,先被關押在吉林市船營區沙河子洗腦班。同時家也被抄,非法抄走電腦一台、打印機三台,外置刻錄機一台,切紙刀兩台。還有一套大法 書等其它物品。現被非法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妄圖非法判刑,非法庭審。

5、白鶴:原是部隊轉業軍官,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被殘酷迫害,先後多次被綁架、非法關押。非法勞教兩年,在這兩年裏白鶴曾遭受了被四把電棍電擊、襪子蘸痰盂裏的髒東西往嘴裏塞、拽兩腿在地上拖行等殘酷折磨,差點失去生命。

自二零一五年五月開始,中共最高檢及最高法實施「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政策。白鶴因為自己遭受的迫害而向最高檢察院控告江澤民這個惡魔,這是在行使一個公民的正當合法的權益。白鶴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外出回家時,在樓道裏被蹲坑的警察綁架,警察把白鶴的電腦及一些其它物品拿走(後其它物品被送回,電腦沒有送回),並讓白鶴到派出所調查有關訴江的事情,並強行扣押。把八十多歲,而且眼睛看不清東西的老母親一人留在家中,白鶴的老母親在親友的幫助下多次去有關單位要求無條件釋放兒子回家,可相關人員支來支去,聘請的律師根據中國的現行法律強烈要求無條件釋放白鶴回家,可豐滿區法院至今不肯放人。而且要對白鶴非法庭審,枉判無辜。

6、7:邢春榮(女);邢春燕(女)。

吉林市法輪功學員邢春燕、邢春榮、梁玉玲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被綁架到沙河子洗腦班後,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被轉送到吉林市拘留所,拘留十五天後又被劫持到吉林市看守所非法關押至今。據白鶴律師閱捲得知:邢春燕、邢春榮、白鶴在一個案卷中。近日要非法庭審,枉判無辜。

8、雷秀香:(女)家住吉林市,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上午,吉林市法輪功學員雷秀香與其女兒在家,來了一個夾包的陌生男子,謊稱水管漏了,雷秀香未給開門,見男子下樓了,怕真的是水管漏了,就下去看,結果就再也沒有回來。

一會兒,就上來幾個著便裝的人拿著雷秀香的鑰匙打來家門,還有錄像的,抄走雷秀香家中的大法書籍和一些真相資料和光盤等物品,還抄走幾張郵寄訴江的快遞回 執。而且還問雷秀香的女兒是否也煉功。把物品搶走之後,還把家門鑰匙也劫走了。雷秀香被送去一個空屋子洗腦迫害,說是只要不煉了就回家。

在中共前黨魁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的十六年中,遭受非人折磨,她曾被非法勞教過三次,被灌過藥、打過毒針、用手銬銬在暖氣上、上抻床、被毒打、電棍電、被扒光衣服,被迫害昏死過一次,遭受百般凌辱折磨……

雷秀香在二零一五年六月間向北京最高檢察院遞交了控告元凶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目前雷秀香被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快半年了,近日得知豐滿區法院要對雷秀香非法開庭。

9、10:付俊娟:(女);付俊麗:(女)。姐倆在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二日晚七點多,警察綁架付俊麗、付俊娟後,搶走付俊娟個人物品:大法書籍、三台電腦、六台打印機、紙張、二台切刀。付俊麗、付俊娟於當天晚上十一點多鐘被放回家。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被吉林市昌邑公安分局局警察綁架,被非法羈押在吉林市看守所至今。不法人員預謀枉判無辜。

手拿手槍的警察:徐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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