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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伴被冤判 天津王昌壽面臨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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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一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天津報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上午,天津市濱海新區法院塘沽審委會非法庭審王昌壽先生。因王昌壽堅信自己沒有罪,不予配合強加於他的非法庭審。

王昌壽的律師也提出,法庭沒有書記員記錄庭審實況,不具備開庭條件。法官無奈宣布中止庭審。現已確知,王昌壽被再次非法開庭的時間是在二零一六年一月六日上午十點五十分。

現年六十九歲的王昌壽先生,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晚與朋友們一起讀法輪大法的著作時,被闖入的警察綁架。王昌壽的老伴冉官權女士已經中共法院非法判刑,警察又將王昌壽老人構陷到法院。

六十七歲的冉官權是於二零一四年九月三日被濱海新區向陽派出所警察綁架。塘沽法院先後兩次對她非法庭審,二零一五年四月三十日對冉官權非法判刑三年半。冉官權向天津第二中級法院提起上訴,天津第二中級法院沒有開庭,也沒有通知律師和家屬,就於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三日直接作出維持原判的非法判決。

天津市濱海新區塘沽區檢察院:
電話:022-25861269; 022-25852000; 022-25861277

濱海新區法院塘沽審判管理委員會(原天津市塘沽區法院):
地址:天津市塘沽區塘漢路1-19號,郵編300451(乘坐833、834、502等路公交車在塘沽第一職業中專下車,北行800米即到;或乘坐132、134、521路在塘沽審判管理委員會站下車。)
電話:022-65270911、022-65270978
本案法官周某022-65270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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