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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牢獄折磨十多年 山東劉乃倫控告首惡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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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澤民濫用職權,踐踏國法,肆意抹黑打壓法輪功群體後,十六年來,山東省蒙陰縣法輪功學員劉乃倫多次被逼迫寫保證書,六次被非法刑事拘留,備受折磨凌辱,如遭打、罵、砸地錨、被強行灌食等;兩次被劫持進洗腦班,連續二十多日遭受毒打;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三日被蒙陰公安局非法勞教三年;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四日起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九日起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兩次在山東省泰安監獄九死一生。

47歲的劉乃倫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六日通過郵政速遞向最高檢察院郵寄了對江澤民的控告狀。劉乃倫說:「作為一名中國公民,我有生命健康權、信仰自由權等等公民應有的權利且不被任何人剝奪、侵擾。可是江澤民綁架、逼迫、唆使了許多人對我實施了十六餘年非法、無理、卑劣的迫害,致使我工資被扣發、失業、生活無著、身陷囹圄十年、家庭離散、骨肉分離。父親因常年受騷擾驚嚇而離世、身心受到極度摧殘。」

劉乃倫,原山東省蒙陰縣生產資料公司職工,一九九零~一九九三年完成山東電大法律專業畢業,一九九四年考取助理會計師資格。一九九七年二月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健康,夫妻和睦,生活漸好轉,剛出生的女兒也幸福的成長。他工作勤懇,誠實待人,得到同事、朋友、鄰里的認同。

下面是劉乃倫被迫害事實:

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劉乃倫依法進京向政府講清大法真相,為大法討回公道。七月二十二日中午十一點左右在北京西什庫教堂前被北京公安警察劫持上大客車送至豐台體育場。後被劫持回蒙陰,蒙陰縣生產資料公司保衛科科長褚樹剛把劉乃倫接回單位變相關押迫害,強迫他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

在迫害大法步步升級的情況下,九九年臘月二十三日劉乃倫再次依法進京上訪。二零零零年大年初一被北京前門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由縣生產資料公司經理宋增元接回,被非法關押在蒙陰縣生產資料公司保衛科十一天。正月十二被蒙陰縣公安非法刑拘一個月,當時在縣看守所已非法關押了四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學員們吃的是窩窩頭且量小,在吃不飽的情況下還要被逼迫粘火柴盒。

被非法刑拘一個月後回到家中,工作已無,劉乃倫靠賣冷飲及小百貨維持生活。不長時間後,縣生產資料公司經理宋增元強行夥同保衛科科長褚樹剛把劉乃倫關在單位伙房院內西南端的小屋裏兩個月,並加固了門窗,派閆慶彬專人非法看管,指令每天給劉乃倫一元錢的生活標準,即一天僅六個小饅頭,並揚言「餓不死他就行」。期間有公安嘲諷、騷擾,更有來自家人親友生離的苦痛、精神及肉體的摧殘。後以在蒙陰商場(今桃源超市)值班無工資的形式非法關押兩個月之久。持續不斷的干擾、關押,他的正常生活被打亂。

二零零零年六月三十日,張青山將劉乃倫綁架至蒙陰縣六一零洗腦班。這裏集中了不配合邪惡轉化的蒙陰的劉乃倫、公華東、劉文愛、王項英、於在花、馮光雲、劉兆蓮、張艾軍、劉元傑、李大波、王化寧、闞積寶、李謙祥及臨沂市的李愛玲、鄭金燕(水利安裝隊)、胡俊雲(酒廠的)、馬興源(臨沂有線電視台)、張家榮(物價局)等法輪功學員,這也是縣六一零第一期洗腦班。這次強制洗腦一直到八月十五日左右結束。

參與迫害的六一零工作人員主要是從各單位抽調組成的,近三十名僱用打手是從社會上招集的,法輪功學員和參與迫害的人員的比例是一點五。當時的縣政法委邪黨書記李枝葉、縣「六一零」頭目類延成、邢獻英、房思民、胡昌紅等人經常開會,密謀轉化法輪功學員的毒計。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法輪功學員每人一間屋被鎖在屋裏,時常遭毒打。室內除了鋪在地上的草苫、大、小便用的桶、洗臉用的盆、吃飯用的碗之外別無他物。法輪功學員被長時間單獨關押,僅讓睡四、五個小時的覺。院子裏的小打手們就曾說:「要是這樣被關在屋裏,二個小時我就會瘋的。」可見這種被單獨囚禁的酷刑是何等殘忍!

惡徒逼迫學員所謂「上課」實施精神摧殘,「上課」時縣「六一零」惡人讀污衊大法的資料或逼迫學員看誣蔑大法的電視,並逼迫學員做筆記,不做筆記的學員被拳打腳踢、抽耳光,並在太陽地裏曝晒。

劉乃倫已記不清挨了多少次毒打,對劉乃倫實施迫害的手段有:打手跳起來踹、蹬身體的任一部位,把劉乃倫當成練拳腳的靶子;雙手背銬、搧耳光、面壁罰站等等,這裏僅舉劉乃倫遭受毒打的一例:在一天晚上,劉乃倫還鬧著肚子,房思敏帶領五、六個打手闖進關押劉乃倫的屋裏,用棍粗的鐵管猛擊劉乃倫的臀部,僅一棍下來差點使劉乃倫昏厥過去。後打手們又撲向關押張艾軍的房間,那晚大部份男法輪功學員遭到了用鐵管毒打的酷刑。

洗腦班結束,劉乃倫回到家中,工作雖無但縣生產資料公司及縣供銷社仍不斷上門騷擾。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劉乃倫從外地打工回家再次被二警區(現城郊派出所)警察綁架到縣六一零洗腦班。在這裏他再次遭殘酷迫害。縣六一零小頭目方思民與小打手們連續毒打他二十多天,每次持續三、四個小時。當時天氣已很冷,類延成、方思民指使小打手們把劉乃倫偷偷帶到西院,用手銬把他銬在水泥地面的鋼筋環上;他穿著單薄的衣服,被迫蹲、坐在濕冷的地面上,手銬卡的他兩手腕出血;小打手們折下大掃帚的枝子抽打他的手心手背,那滋味如被毒蛇撕咬、疼痛難捱;有時雙手背銬,打手們拳打腳踢,他的眼眶被打青打腫。

此次迫害持續到二零零一年一月份直到他被送進看守所非法刑拘。在看守所他開始絕食抗議非法關押,他絕食第五天時被劫持到縣中醫院被野蠻鼻飼,插管帶出血來,傷及內臟。在劉乃倫身體已很虛弱的情況下,縣看守所所長孫克海還指使手下警察將他手銬腳鐐鎖銬在「死人床」上。一個月後劉乃倫回到家中,事實上縣六一零已決定將他勞教三年。

二零零一年二月份,劉乃倫去岱崮下旺返回途中,被縣生產資料公司趙姓司機碰見並予以哄騙羈絆,同時打電話通知已升任公司經理的褚樹剛。褚樹剛父子在野店鎮將劉乃倫綁架至野店鎮派出所,再轉到蒙陰城郊派出所二警區。劉乃倫再次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非法刑拘一個月,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三日被非法勞教三年,公安警察告訴他:「你老婆要和你離婚。」在這之前他們曾揚言:「到時候搞得你家破人亡。」在勞教所被迫長時間坐低矮硬實的小板凳,一動也不讓動;被奴役長時間勞動。在山東第二勞教所(王村)遭受肉體和精神雙重摧殘後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九日回到家中。

二零零四年劉乃倫到臨沂河東區打工,十月二十三日劉乃倫與楊麗芬、褚延其、孫慶紅、宋佑芬到鳳凰嶺鄉潘家湖村發放真相材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世人惡意告發,他們五人被綁架到鳳凰嶺鄉派出所。五人被用三副手銬銬在一類似地錨的長形粗鐵管子上。

惡警為邀功請賞上報河東公安局,二十四日深夜被綁架至臨沂看守所,獄警嫌時間不合適拒收,河東區公安分局副局長公某求情硬送,次日凌晨五點劉乃倫被送進監室,裏面已睡了近三十人,他只能蹲在牆邊。天明時被故意致死人命的李青龍窩心捅了一拳,劉乃倫痛的彎下腰好長時間才緩過來。接著又被惡人洗涼水澡,逼迫劉乃倫張嘴閉眼被澆灌涼水入口。一次惡警馬建民用橡皮棍毒打劉乃倫的臀部,致使他的臀部發青。他縱令犯人將劉乃倫押在監控底下背人處實施酷刑,還狂言:「不怕你告,告到哪也沒用。」

惡警在非法審訊劉乃倫時逼迫他蹲下,或把他鎖在鐵椅子上。蒙陰公安六一零惡警在劉乃倫家中無人的情況下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籍、資料、存摺等。

在臨沂市看守所被逼迫幹紮假髮等活,吃不飽,因關押的人多,只能立著身子睡。定時被非法搜身。

最終在零口供的情況下劉乃倫被非法判刑四年,期間河東檢察院徐尚勤曾卑鄙的提起公訴,捏造的筆錄被劉乃倫撕碎。在非法開庭時,臨沂河東法院女法官問甚麼是迫害?劉乃倫舉起被銬的雙手答道:這就是。

在法庭上,劉乃倫自己做了無罪辯護。劉乃倫問及家人為何不在現場?法官們無言以對,庭審草草收場。臨沂中院的二審是在臨沂看守所進行的,也是草草收場。劉乃倫在臨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九個月後,被非法誣判四年送入泰安監獄非法關押。

二零零五年八月十日劉乃倫被臨沂市惡警非法送往泰安監獄五監區進行迫害。在管理組(所謂的管理組就是看管和間隔修煉者的囚室,一個經濟罪犯當組長,配上一至三個罪犯,白天黑夜兩班倒換監視與看管修煉者。)三組,包夾劉乃倫的三名罪犯是:朱寶森(泰安金融系統犯罪分子)、宋振華(萊蕪檢察院、因容留婦女賣淫)、馬新年(新泰經濟犯罪、祖籍泗水),受惡警指使三惡人逼迫劉乃倫長時間坐塑料板等,一般在深夜十一點才讓休息。期間劉乃倫時常遭到包夾們的體罰、辱罵。

有一次他們逼迫劉乃倫觀看造謠、污衊大法的光碟,劉乃倫將影碟機關上並撤下一張污衊大法的圖畫,惡警監區長劉欣榮、教導員高令山把劉乃倫關進強化班摧殘。由宋振華、程鳳璽、馬新年、楊勇等八名罪犯黑白輪班毒打劉乃倫。在惡警高令山直接唆使下,故意致死人命的罪犯楊勇長時間毒打他,楊勇用拳猛擊劉乃倫的肋骨(罪犯楊勇自詡會打人,被他打得人極其痛苦但看不出傷來)。惡人宋振華說:「準備好抹布、臭襪子,他要喊就堵他的嘴。」連續折磨幾天幾夜,那被折磨的滋味是生不如死。

劉乃倫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九日騎自行車帶著真相資料和行李來到蒙山南的平邑,原已定好的租住房房東突然反悔不再租房給他了,在此情況下,劉乃倫離開縣城向東南而去,沿途散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世人惡意舉報和尾隨,在平邑遭受了七個多月的迫害,於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二日再次被非法判刑,第二次被投到泰安監獄迫害。

當時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攻堅」組在警察值班室北面隔壁,監控室對各處都能掌控,只不過警察對罪犯明目張膽的毒打凌辱法輪功學員的再犯罪行為「熟視無睹」,甚至引以為樂。如罪犯趙玉珮凶殘毒打劉乃倫,被看監控的王姓警察看到了,說這是劉乃倫。一次,許多罪犯殘害劉乃倫,為制止迫害避免罪犯再犯罪,劉乃倫大喊「法輪大法好」和「一監區罪犯打人犯法」,正義而純善的聲音透出監舍,引來了泰安監獄防暴警察,他們問怎麼回事,劉乃倫告知情況,那些罪犯既害怕又竭力掩飾不敢承認。後來罪犯杜善輝挑唆罪犯趙玉珮不斷地拳擊劉乃倫頭部,一次劉乃倫大聲正告道「你不要無法無天」,趙玉珮消停了一段時間。罪犯們逼迫劉乃倫天天長時間蹲著或站著,直至迫害的他從兩腳腫至大腿上部,走路一瘸一拐,高一腳低一腳的。一天,律文峰和楊玉敏等人去迫害劉乃倫的現場,劉乃倫揭露罪犯惡行,並叫在場的執法人員看腫脹的雙腿,才得以去醫院檢查,醫院的服刑人員檢查後直言再如此下去人就會死亡或殘廢。診斷病歷不久即被一監區警察夥同罪犯撕掉銷毀了。

在一個深夜,七八個罪犯把不屈從的劉乃倫殘忍的死死的壓蹲在地上,左腳上壓站一罪犯,右腳上壓站一罪犯,左手臂被一罪犯擰扯住,右手臂被一罪犯擰扯住,左右肩膀及背上不知壓有幾個罪犯,持續了很長時間。

劉乃倫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由外地打工回家時,在臨沂車站被車站公安綁架,發生的原因是河東區一個出租車司機惡意告發。蒙陰公安六一零警員用背銬等刑具將劉乃倫非法關押於界牌派出所,後來轉至蒙陰看守所非法關押共計三十三天。其間,警察企圖劫掠劉乃倫的家人,被他哥一句話擋住了。六一零人員最終還是利用搶來的鑰匙抄走了劉乃倫女兒的房子裏的諸多物品:一台價值三千元的筆記本電腦、幾百元錢、二十餘本書籍、台曆、手機一部、收音機一部。她家中的一把钁頭和一把鐵锨等物品也不知所蹤。

口口聲聲走「司法程序」的蒙陰公安從未向劉乃倫的家人通知劉乃倫被關押的消息。還有,看守所警員逼迫腰部受重傷的劉乃倫穿上看守所的服裝,並辱罵多時,戴上鐐銬,更加重了身體的損害。重獲自由後的劉乃倫去公安局索要物品時,六一零人員只歸還鑰匙,還指著檢察院說:你告去!

劉乃倫是九零級山東電大法律畢業生,有多位同學在蒙陰公安、政法委、司法局等,就連迫害法輪功的公安某局長的妻子也是他電大的同學,他們都知道劉乃倫被迫害多年的情況,希望有一天,大家會仗義執言,追究犯法之徒。

劉乃倫說:「這場迫害給我的家庭和家人也造成了極大的損害,尤其我的女兒,她兩週歲半就難見父親的面,十六年來她從幼女到小學再到初中,從輟學到流落社會都生存在不完整的家庭裏,沒有父親呵護的人生起點是極其苦難無依的,至今有十六年她未再叫『爸爸』。我作為父親,唯一的女兒與我骨肉分離,真是人生悲劇。我的父親也於一年前離世。」

江澤民與中共互相利用迫害、毒害了所有中國人,中國人終究會醒悟過來,起訴、審判江澤民和拋棄中共的,善惡選擇雖是一念間,但卻是天地之別。希望良知尚存的人們明白真相,遠離江澤民和中共邪教,認同真善忍才有平安、幸福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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