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次勞教逾三年 河北鹽山縣張桂榮控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一月二日】河北省鹽山縣韓集鎮紙坊村法輪功學員張桂榮女士,今年四十三歲,一九九八年夏天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後不僅嚴重的胃病神奇地消失了,也找到了人生的目標。她努力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去做,遇到矛盾找自己,處處為別人著想,覺得自己活得越來越清醒,越來越坦蕩,越來越幸福,家庭更加和睦,與人的關係也更加和諧。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功的全面迫害。在十六年的迫害中,張桂榮多次被綁架、非法搜查和抄家,三次被非法關押,兩次非法勞教共三年三個月。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張桂榮遭受了暴力毆打、高壓電擊、野蠻灌食、剝奪睡眠、關禁閉室、整夜罰站、綁椅子、做奴工等等非人的折磨和人格侮辱,致使她在身體和精神上都受到很大傷害,她的家人也因此長期生活在恐懼中。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六日,張桂榮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寄出控告書,控告迫害法輪功的首惡江澤民,要求將其繩之以法。控告書已被兩高院簽收。

以下是張桂榮自述的事實和證據

修煉法輪大法做好人

修煉前我有胃病,吃不下東西,身體很虛弱。一九九八年夏天的一個晚飯後,我無意中走進鄰居的家門,發現屋裏坐了十幾個人,他們正在輪流地讀著一本書。我悄悄地坐在一邊聽著,覺得這本書說的真有道理。他們讀了大約一個小時,我也癡癡地聽了一個小時。過後,他們又到院子裏煉了半個小時的功。這時我才知道,這就是法輪功。第二天早飯後,我突然間感覺,怎麼這麼舒服?困擾我兩年的胃病就這樣神奇地消失了,並且至今十七年再沒犯過。從此,我走進了大法修煉,身心沐浴在慈悲祥和的佛光中。回想起這段得法的經歷,真的是既神奇又欣喜啊!

法輪大法是高德大法,要求煉功人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去做一個好人。修煉以後,我就努力按照大法要求的去做,遇到矛盾找自己,處處為別人著想。通過不斷修煉,我學會了忍讓,儘量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我堅持正直做人、真誠待人、與人為善,多看別人的長處,寬容相待。這使我的家庭更加和睦,與人的關係也更加和諧。

舉個實例。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七日,我騎摩托車在村頭公路上往村裏拐彎的時候被一輛麵包車撞飛了,摔在公路上。後被家人和肇事車主送往醫院,經檢查發現腳脖子骨折了。手術後,交通局給我做筆錄,問我拐彎時招手了沒有,我說:「沒招手。」他說:「你可想好啊!」我說:「我明白你的意思,沒招手就是沒招手。」事後家人和車主經過協商,決定由車主出住院費和手術費,除此之外,車主又賠償我七千元錢和二千元的摩托車錢。家人當時瞞著我,回家後當我能慢慢走路後發現了這些錢,又把錢給車主送回去了。如果我不修煉法輪大法,我是做不到的。

通過修煉法輪功,我的胃病消失了,身體越來越健康,心情也越來越豁達開朗。我被真善忍的法理深深震撼,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也明白了如何去做一個好人。在修煉中,我心的容量越來越大,也變得越來越慈悲,我慢慢地真的做到了不怨不恨、不計不報。我覺得自己活得越來越清醒,越來越坦蕩,越來越幸福。我明白了甚麼是以苦為樂,也明白了甚麼是堅定,我心裏經常湧動著一種無名的幸福!當然,我還會繼續努力,使自己做得更好,更加接近真善忍的標準!

在唐山勞教所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六日,我在家被無端綁架,當時我兒子才兩歲半。在公安局我被酷刑折磨很長時間,張新萍對我刑訊逼供,問我資料來源,我不說,她用手抽打我達幾個小時,並威脅我再不說就用笤帚打爛我的嘴,直到晚上十一點多才送到看守所,半個月後我被送去唐山開平勞教所。在此期間,警察還從我家抄走大法書兩本以及講法磁帶、煉功帶共十六盤。

一開始,她們逼迫我寫「三書」,我不寫,被她們罰站達一天一夜,期間還被幹警秦小燕時不時用茶葉水潑臉。

在那裏,惡警多次對我進行酷刑折磨,不讓睡覺,而且還被強迫做奴工。勞教期間,我還被抽血,當我問為甚麼時,惡警們言辭唐突。當他們的謊言說辭被我一一戳破後,他們無言以對。

在唐山勞教所,他們還逼迫我們看誹謗大法和師父的錄像,我說:「我不去看那害人的東西!」管班幹警劉秀娟說:「害誰了?」我說:「你看就害你,我看就害我!」她說:「你不去看,你就站著!她們看多長時間,你就站多長時間!」她還說:「你犯了法,就得聽勞教所的安排。」我說:「我沒犯法,我也不是犯人!」她說:「你沒犯法,你怎麼被關進勞教所了?」我說:「岳飛也坐過監獄,他是壞人嗎?他是民族英雄,人人稱頌讚揚。秦檜一天監獄也沒坐過,可誰說他是好人呢?他是歷史罪人,是奸臣,是賣國賊,留下千古罵名!」

二零零五年八月八日到十六日,我因拒絕穿勞教服和拒絕被強迫做勞役被惡警閆紅麗指使李小風、劉秀娟把我綁在椅子上九天八夜,並且前五天不給一口飯吃,不給一滴水喝。到第七天我被野蠻灌食,灌的都是食鹽水和咸粥。其間他們還把我推到遠離風扇處,並且開開窗戶放進蚊子來咬我。我不但渾身都落滿了蚊子,還很熱,渾身的汗水都濕透了衣服。最後我被迫害致生命垂危,他們才將我放下來。

然而,法輪功學員是慈悲的,在遭受著殘酷的迫害中,還向迫害者講述著真相。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六日,我被迫害到生命垂危,臉色蒼白,嘴唇發青,喘著粗氣。在這種情況下,我仍然斷斷續續很費力地用微弱的聲音對獄醫說:「大叔啊!我在家裏是好女兒、好兒媳、好母親、好妻子,請你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將來有個好的未來。」我對秦小燕說:「秦隊長,雖然你迫害過我,我還是希望你記住『法輪大法好』,不要再迫害法輪功學員,將來會有一個好的未來。因為千年得不到一個人體,得到一個人體不容易。我不能因為你迫害過我,我就不救度你。」說完這些話,我看到那一刻,在場的所有幹警、刑事犯還有獄醫等無不眼裏含著淚花,無言以對。

後來因為無端被刁難,我又絕食四十多天。最終,結束了兩年零三個月的勞教後我才得以回家。

在唐山勞教所,我曾問幹警:「你們為甚麼非要逼迫法輪功學員寫所謂的『三書』等,哪怕知道他們是違心的是撒謊是欺騙,也要這麼做?」幹警說:「上邊讓這麼做,上邊不要,我們要它有甚麼用,又不能熬湯喝。」我又問幹警:「你們為甚麼要這麼迫害法輪功學員?如果你的父母兄弟姐妹沒有違法犯罪卻被無辜迫害,你心裏又有何感想?你們有沒有良心呢?」沒想到他卻說:「良心!良心值多少錢一斤啊?中共給我錢我就幹,我就為了這幾千塊錢的工資養家糊口。如果你給我錢,我就給你幹。」我說:「警察的天職是懲惡揚善,你這樣與職業殺手有甚麼兩樣?!」

還有一次,我跟幹警劉隊長開玩笑地說:「劉隊長,別看你們現在輕輕鬆鬆拿著幾千塊錢,也不受累。當歷史掀過這一頁時,將來你的後代兒孫都不敢在眾人面前承認你是他們的母親、奶奶。」她問為甚麼。我說:「你看現在汪精衛的兒孫敢承認他們的祖先是汪精衛嗎?因為他們覺得有這樣的祖先長輩很丟臉,抬不起頭來。(因為汪精衛在日本侵華時期為了眼前的權欲和利益,做漢奸、賣國賊,出賣人民利益)」她無言以對,苦笑了一下,也開玩笑地說:「我踹你啊!」然後用腳碰了我一下。

在鹽山縣看守所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九年春,我在王金村講真相時被人構陷,後被孟店派出所綁架至公安局。劉振明、張新萍和另一人把我當成重刑犯銬在鐵椅子上,對我進行酷刑折磨和刑訊逼供,問我同行人員和資料來源,我不說,被劉振明用鞋靶子狠命抽臉達半個小時。後來我又被送到鹽山縣看守所,當我絕食九天後,他們向我家人勒索了五千元才將我放回。當時我被搶去的一部手機也至今未給。同時,他們還從我家抄走了一部份大法書和真相資料等。

在石家莊女子勞教所遭受的迫害

二零一二年春,在孟店集市上,我一邊做小吃,一邊向人們推薦中國傳統文化節目的神韻演出光盤,結果我又被綁架到鹽山縣公安局綁在了鐵椅子上。他們既不通知我家人,也不告訴家人我被綁架到公安局的事。他們搶去了我的手機,到晚上家人往我手機上給我打電話時,手機響了,惡警也不讓我接電話,也不告訴我的家人,還在我家裏沒人的情況下非法入室搶劫。

第二天凌晨,我被送往石家莊女子勞教所勞教一年。在進勞教所大門時,我高喊:「法輪大法好!」劉振明怕我再喊就往我口中堵滿東西堵住嘴。在被非法體檢時,劉振明威脅我:「你不害怕嗎?這裏可活摘器官呀!」在被非法照相臨進照相室時,劉振明強行往後拽我頭髮使我抬起頭。

在這一年中,我多次被非法搜查,很多次甚至是被非法扒光衣服搜身,而且是在監控下,這真的是對我人格的莫大侮辱。

在勞教所裏,我還多次被關禁閉,可以說坐的是獄中獄。有一次我被連續關了一個多月,並且頭三天甚麼都沒給,就讓睡在水泥地板上。而且我還在多次被迫害的身體虛弱的情況下被強迫做奴役。他們讓我當裝卸工,往樓上扛大包,往卡車裏裝貨,那些都不是女人幹的活。

在那裏,我還經常遭到惡警電擊和警棍毒打,整夜整夜地罰站、被剝奪睡眠還有拳打腳踢更是如同家常便飯,這使我的身心受到極大地傷害,我經常是舊傷沒好又添新傷。惡警還曾指使幾個普通刑事犯按住我的手在一張空白紙(轉化書)上按手印。

因為拒絕被轉化,唱大法弟子歌曲等,我經常被長時間罰站,並被劈頭蓋臉毒打。警察指使犯人打人時,都是拖到水房、洗澡間或牆角等監控照不到的地方連續施暴,直到她們累的不行了才肯罷休。我經常被打得滿臉是包,五眼青,即使是對同修的一個眼神被監控發現,也要被毒打一頓,而且張麗麗打人時都戴上皮手套。參與迫害的警察主要有:師江霞,王炘,趙曼,張麗麗,劉婭敏,王衛偉,丁佳佳,劉佳,徐潔,張寧。

在石家莊勞教所,我曾兩次被非法抽血,不光是我,所有人都被抽過血,而且不給理由,我們懷疑是為活摘器官做準備。有一次抽血,師江霞看著學員在地裏插大蔥。在地裏,師江霞向領著學員抽血的幹警喊:「別讓陳新普去抽血了。」我們知道是因為陳新普已經被轉化,並負責轉化別人。我不配合抽血的事情,陳新普就被指使著打我,給我留傷至今。

下面說一下我在石家莊勞教所遭受迫害的幾則詳細案例:

1.剛去勞教所第一天,師江霞和張寧讓我在監控下脫光衣服檢查,檢查完了讓我穿勞教服,我不穿,她們就把我推到角落裏用電棍電我,一直到我穿為止。我被高壓電棍連續電擊時,電棍冒著藍光,發出嗤嗤的響聲。

2.到勞教所七天左右,劉婭敏值班時把我帶到車間,因為我往垃圾桶裏吐痰,她就把我叫到過道裏監控看不到的地方,狠命地用警棍劈頭蓋臉地毒打我,致使我的頭、胳膊、腿、腰等處疼痛很長時間。

3.大隊長王炘第十天左右來了,見我就說:「是你來的時候喊『法輪大法好』嗎?」我說:「是!」她又問:「你為甚麼不幹活?」我說:「我不是犯人,我不給你們幹活。」她說:「你不是犯人,你怎麼到勞教所裏來了?你吃勞教所的飯,就得給勞教所幹活!」說完,她抓起我的頭髮就狠命地往牆上撞,致使我兩眼冒金星,眼前一黑,差點暈過去,除此之外,她還指使犯人和幹警讓我幹活。

4.在我被關禁閉室的時候,王偉衛曾用電棍電我。當學員們在大廳站隊的時候,我打開禁閉室門上的小窗戶喊:「陳新普,李林平,張秀芳等四個人同時打我了。」我給他們曝光,被當時正在值班的幹警張麗麗用腰繫的皮帶抽打。

在禁閉室,張寧說讓我必須簽上保證書,保證每天完成她所要求的疊幾千塊毛巾裝袋入箱的活。我說:「我幹不了這麼多,我也保證不了!」張寧、張麗麗、徐潔三人就同時打我。他們先把我推到禁閉室的角落裏,徐潔打幾拳後離開;張寧擰我胳膊,掐我身上,用腳踢我腿,致使我全身紫青,多處受傷;張麗麗一來就戴著皮手套,就是手指都是皮子的那種,打我的臉、嘴,致使我的嘴、鼻子、臉腫脹很長時間。張寧和張麗麗因為我不簽她們所要求的任務保證書就沒完沒了地打我,直到我答應她們的要求。

接下來更悲慘的事在等待著我。我每天要帶著傷痛幹活,還得熬夜到凌晨三點至四點,甚至有時一夜不睡,一直幹到早晨五點喊起床的時候。這種日子長達一個月之久。在這期間,我睏得頭暈腦脹,身體狀況每況愈下,身體越來越不好。直到有一天我說:「我幹不了了,我不幹了。」幹警趙曼就讓我罰站,站了一會兒,我說:「我心臟難受。」就蹲下了。趙曼讓我起來,我不站,她就指使普教犯人秦雪嬌、於海燕、劉芳,把我推到沒人的屋裏打我。

5.有一天晚上,幹警丁佳佳把我叫到大廳,無緣無故讓我背所規所紀。我說:「我不背!」她就叫我罰站。我不站,她就叫秦雪嬌推我到禁閉室裏迫害我。

6.有一次,幹警劉佳讓學員們在大廳做傳花遊戲,傳到誰那誰就表演節目。傳到我這,我唱了一首大法弟子歌曲,還沒唱完,劉佳就制止了。做完遊戲,我和人們都回到宿舍之後,劉佳又讓秦雪嬌把我叫到大廳,一到大廳就把我推到禁閉室。一進去就先打我耳光,而且劉佳親自和秦雪嬌一起打我。在禁閉室我被關了好幾天好幾夜,甚麼也不給,就讓睡在冰冷的地板上。

7.有一次,幹警劉佳在我幾天沒吃飯,身體很虛弱的情況下,讓我往樓上抬很重的貨物,我抬不動,她就和秦雪嬌、於海燕一起把我拉到縫紉機房毒打我。

8.幹警們還指使猶大陳新普給我做轉化工作,我不聽就打,陳新普打得我胳膊至今還疼。

9.師江霞在我出所的前幾天一個早晨,從車間到飯廳的一路上,無緣無故踢我小腿,而且一步一腳,一直踢到飯廳門口。

家人受到的間接迫害

在我第一次被綁架時,我兒子才兩週歲半,在他最需要母親的愛的時候卻得不到,孩子也只能由八十多的公公和年邁的婆婆撫養。老人本來是應該安度晚年的,卻一邊承受著思念兒媳的痛苦,一邊擔心兒媳的安危,還要承受著撫養孫子的辛苦,這給老人平添了無限的傷痛。

在我被迫害期間,年幼的兒子曾經問奶奶:「為甚麼小朋友們都有爸爸、媽媽、 爺爺、奶奶,而我卻只有爺爺、奶奶和爸爸,沒有媽媽?」我的丈夫經常望著勞教所的方向兩眼滿含淚水的期盼和張望,而婆婆說不出甚麼也只能望著孩子一直哭。

丈夫說:「你不在家的時候,我只能每天拼命幹活,累的不行了才能睡著覺,不然對你的思念和擔心,讓我無法入睡。」很長時間,丈夫只要看不到我,心裏就忐忑不安,看到我才放心,外出打工心裏也不踏實。

我年邁的爺爺逢年過節更是忍不住嚎啕大哭,一邊哭一邊說:「也不知道我的孫女能不能吃飽,會不會挨打受罵?」父母對我更是擔心和思念。母親為我心力交瘁,經常失眠。每次我被迫害她都大病一場,並且持續很長時間。

有一次,縣公安局幹警到我家看到我兒子說: 「你媽媽到哪裏去了?」我兒子說:「我不知道。」幹警說:「你告訴我,我給你五塊錢。」我兒子說:「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你給我錢我也不知道。」連小孩都能騙,他們的嘴臉可見一斑。

不管在勞教所裏還是在日常生活中,我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嘲諷和誹謗。有些人經常罵我師父,還說:「你做好人怎麼還被關進勞教所裏?你看你煉功都煉到勞教所裏去了,你師父怎麼也不管你呀?我們可不信甚麼善惡有報!」左鄰右舍的也經常說:「你甚麼時候上天啊?成神了你怎麼還吃飯啊?你應該不吃飯不幹活。你怎麼不飛起來啊?」等等。

我與家人所經歷的這些苦難都是江澤民的迫害政策所致。我的這份控告不指控案中具體涉案人員,他們也是被江澤民集團欺騙與利用才做出這種迫害之事,我願意給他們繼續認識真相的機會。目前我只是控告首惡江澤民,要求追究迫害元凶江澤民的全部罪責,並予以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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