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 2015年09月09日 星期三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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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些老人的心臟為何如此年輕?

  • 遭酷刑九死一生 多項發明專利擁有者控告江澤民

  • 江西省樟樹市護士廖海梅控告江澤民

  • 全家人遭迫害 河南省鄭州市教師閆靜控告首惡江澤民

  • 七年非法關押迫害 原河北廊坊藝術館職工起訴江澤民

  • 遭十二年冤獄迫害 北京龐有控告元凶江澤民

  • 上海七旬退休醫生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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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悉尼市民:所有人都應該來了解真相(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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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邢台市迫害者的驚恐

  • 長春法輪功學員於欽海被迫害離世

  • 作惡者現場暴死 北京市房山區洗腦班解體

  • 起訴江澤民 退出邪黨 走向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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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法弟子不可多得的盛會,我們怎能缺席呢?

  • 重視大陸法會 踴躍投稿

  • 做事的出發點和目地

  • 就雙城近期上百人被迫害與同修交流

  • 三言兩語話訴江

  • 腦膠質瘤患者的重生

  • 法輪功學員維權的相關法律知識

  • 出現在遼寧小城的「訴江掛」(圖)

  • 體悟到修煉的嚴肅性

  • 丈夫的肺腑之言

  • 靡靡之音 預示隋朝的滅亡

  • 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大陸綜合消息

  • 70人聲明從新開始修煉

  • 明慧地方期刊(瀋陽市、農安縣、長春市、保定市、黑龍江)

  • 明慧期刊:希望(第23期)

  • 真相傳單:法網在收(第219期)

  • 連環畫:30萬美金歸還韓國失主

  • 明慧週刊(第706期)內容選編(1/2)

  • 明慧週刊(第706期)內容選編(2/2)

  • 明慧廣播:正法修煉交流選編(126)



  • 這些老人的心臟為何如此年輕?

    文/廖明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最近,四川省巴中市七位耄耋之年的退休老幹部向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控告前中共頭目江澤民,引起很大轟動。

    這幾位耄耋老人離退休前的身份一個是正處級幹部,一個是公安局副局長,一個是縣政協委員,一個是鄉政府幹部,三個一般公務員。他們的平均年齡是八十三歲。這七位老人修煉法輪功前,也都有不同程度的疾病,可是修煉法輪功後,所有病症全都不治而癒。現在七位老人全都精力充沛,感到越活越年輕。

    苟養田老先生年紀最大,今年八十八歲。一九九七年苟養田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前老人一身多病,前列腺肥大,尿頻、每晚得七、八次小便,腰痛,膝關節痛,手腳麻痺(走路要人攙扶、手不能拿東西),視力差、聽力差等等。老人從頭到尾看了一遍《轉法輪》,奇蹟出現了,所有疾病都不藥而癒了。十八年來從未報銷過一分錢醫藥費。二零一四年,巴州區老幹局對退休老幹部進行體檢,苟養田的體檢結果使醫生十分吃驚:八十多歲的老人四十歲的心臟。

    中共打壓法輪功造了那麼多的謠言,可是為甚麼還有那麼多的人堅持修煉法輪功呢?而且還有的人是在嚴酷的迫害法輪功期間開始修煉的。其中一個主要原因,就是因為法輪功祛病健身有奇效。我們看下面這個例子。

    二零一三年,山東煙台的一位法輪功學員投書明慧網,說她退休前是計劃生育委員會的幹部。因其它事被陷冤獄後,在看守所接觸了法輪功學員,開始修煉法輪功,這一修煉身上所有的病全部根除。她寫道:「我的老伴也是退休幹部的。他親眼見證了我多年的胃痛、神經性頭痛、心臟病、鼻炎、咽炎、膽囊炎、坐骨神經痛、子宮脫垂等多種疾病,全部消失痊癒,精神面貌越來越好,他也放棄了對佛教的信仰(曾皈依過),專心的和我一起學煉法輪大法了。由於根基好,他患了三、四十年的口腔糜爛和角膜炎很快痊癒了!再也不用噴『西瓜霜』、點眼藥水了。他今年八十三歲了,別人都說他像六十歲。醫生說他是八十歲的年齡四十歲的心臟。」

    河北省衡水師範學校講師、漫畫家張之泉,是退休後修煉法輪功的。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九日晚,被衡水深州市惡警賈雙萬、尚運航從老家深州市西陽台村綁架,於當年秋天被非法判重刑七年,劫持到河北省第四監獄迫害。在他被非法關押的前四年,身體還十分健康,獄醫驚奇的讚歎他七十出頭的人,心臟還呈現四十歲年輕人的健康圖象。

    明慧網還刊登過這樣一篇文章《追找治療心梗的妙方》。說的是迫害法輪功前,某市幹休所的大客車拉著幾十名軍隊離退休老幹部到二零一醫院做體檢。體檢時,幹診病房內四科劉主任在給一位老首長做心臟透視和拍片檢查時驚奇的發現:這個經常做心梗治療和多次被搶救的老頭病好了。劉主任問:老首長,你七十多歲的人有一顆二十歲的心臟,我多次為你做過心肌梗塞的治療和搶救,上次住院到現在才兩個多月,你的病是怎麼好的?

    在醫生的反覆追問下,老首長道出了原委。原來老首長有個每天早晨三點鐘起床的習慣,冬天天亮的晚,不能出去活動,他就看床頭放的那本《法輪功》,書是女婿送來的。其實老首長真的不怎麼相信法輪功,可是起得太早,閒著無聊,就看了起來。有一天他牙疼得很厲害,用了能找到的所有方法也不起作用,疼得直落淚。就在這時他看到了那本天天都看的《法輪功》,他拿起書來往臉上一貼,立刻就不疼了。這件事使他相信了大法的超常與神奇,老人第二天就去了煉功點參加了集體煉功。只煉了兩個月,這一檢查,心肌梗塞不但好了,而且他的心臟竟然像二十歲的年輕人一樣。

    法輪功在祛病健身方面確實有奇效。我們上述列舉的事例都是通過心臟的變化來說明的。當然還有一些其它能證明身體向年輕人方向變化的事例,也值得我們去一探究竟。我們看下面這個事例。

    一九六二年出生的須寅,清華大學土木工程系副教授,多次獲得清華大學優秀教師稱號。他在《一個清華大學博士走向大法修煉的經歷》中說了這樣一件事:「我們學校的一位前校長,夫婦倆人都修煉法輪功,他們都是接近七十歲的老者。修煉法輪功前,身體很差,患有多種疾病,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很快改善。學校校辦公司從國外引進一台設備,可以通過對人一滴血的分析,判斷這個人的身體狀況。先是校長的夫人前去測試,測試工作人員也感到很吃驚,近七十歲的人,血液分析顯示,此人的身體狀況只有四十幾歲。校長夫人興沖沖地回家向老伴說,老伴開始還不相信,也去測試,結果與夫人一樣,也是四十幾歲人的血液。這是兩位老人親自講給我們聽的。」筆者要表達的是,兩位老人近七十歲了,可是卻有著四十幾歲中年人的身體狀況,那麼他們的心臟不也是四十幾歲的心臟嗎?

    老年人誰不想有一個健康的心臟呢?可是在常人看來,歲月的流逝與身體器官的衰竭是一致的。那麼中國傳統文化中所講的返老還童現象是不是真的存在呢?究竟有沒有返本歸真的修煉方法呢?上面的這些事例可以給您提供一個參考。筆者不但真心希望老年人去真正的了解一下法輪功,更希望有孝心的兒女為自己的老人找到一個真正的祛病健身的好功法。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9/10/152470.html>

    遭酷刑九死一生 多項發明專利擁有者控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考富全,六十三歲,工程師,曾任招遠黃金礦山電器廠廠長、招遠機電研究所所長。一九九四年七月修煉法輪大法後,不僅折磨他的多種疾病不治而癒,身體恢復了健康,他更是開智開慧。到一九九九年為止,他個人就獲多項發明專利成果及新產品技術:電動床、電動催眠床、按摩床、節能交直流電焊機、節能變壓器、金屬玻璃製品、多元素選礦設備及分離提出技術,以及大容量速充放蓄電池等等項目,曾獲國際銅獎、獲國家銀獎等項。

    考富全從小羨慕發明家、企業家,發願立志要為人類做貢獻。當他在事業、技能剛有成時,因為經營「黃金礦山電器廠」產、供、銷、貨款等多方面操勞過度、焦急上火而患上胃病、神經衰弱、頭暈、勞損等多種疾病,隨之身體抵抗力也變得很弱,幾天一感冒,吃藥打針都無濟於事,導致心情煩躁全身無力,特別胃病折磨的他疼痛難忍,很多東西想吃卻不能吃,生活的很不幸福。

    一九九四年七月經朋友介紹,考富全有幸看了《法輪功》,書中的道理、奧妙深深的吸引了他,他邊看邊按書中要求做,五套功法很快就學會了,時間不長,折磨他的多種疾病也都神奇的痊癒了,幾乎天天都胃痛的毛病也消失了,飯量大增,也不用再忌口了,走路一身輕,臉色紅暈,精神飽滿。他妻子親眼目睹了他的變化,也走入大法修煉中了。

    考富全修大法後,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注意歸正自己不正的言行,與人為善。一九九九年前在任招遠黃金礦山電器廠廠長期間,不佔不貪,不計個人的名利得失,尊重善待每一個員工,關心他們家庭的實際生活,及時發放他們應得的工資、獎金及各種福利等。他的行為也激發了員工們積極工作的情緒,大家齊心協力,工作都認真負責,保證了產品的數量和質量。生產的節能變壓器、節能電焊機等產品,得到了各礦山用戶,商家和幾個省市機電公司、農機公司,所有用戶的信賴,生產的產品供不應求,廠子經濟效益很好。考富全在哪裏都要求自己做到對人真誠善良,方便讓給他人,力所能及的幫助別人,敬重他人。由此,他獲得了多位領導、業務客戶、高院校校長、教授等普遍好評和支持。取得了中國科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以及省市各界負責人的信任和聯繫。

    考富全說:「修煉法輪功前,我是以自己出人頭地,為光宗耀祖的極強的求名利的心態而搞科研、搞企業的。修煉法輪功後,我的人生觀發生了徹底的改觀。基本做到不為名利,做事考慮他人,出發點是為社會為人民盡職盡責做貢獻。」「我深知,這些榮譽和成果都是我修大法後的具體展現,一切都是來源於美好神奇的大法的,不然,我一個被多種疾病折磨的病體。連一個基本生活都無暇顧及的人,怎還談得上搞發明創造呢!」

    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大法的迫害後,為逼迫他放棄對法輪大法的信仰,考富全遭各種酷刑折磨,他說:「江澤民是這場迫害的發生、推行和延續的始作俑者,有著不可逃脫的罪責。我控告罪魁禍首江澤民。不起訴這個元凶,對不起天下民眾。」

    長達十六年的被迫害經歷,不堪回首,也不是簡簡單單的幾段話就能概括的。現在,我們就摘選幾段考富全先生在他對江澤民的控告書中片段,來了解一下他的遭遇:

    手和胳膊被電糊,幾次昏死。被上繩刑,全身麻木血脈不通

    二零零一年正月十六日,招遠六一零專案組、公安政保科和夢芝派出所聯合出動五輛車,近二十人非法闖入我家,將我非法抓捕並非法抄了我的家,把我家翻得亂七八糟,被搶去很多東西,如電視天線等等。他們把我綁架到本市夢芝派出所,把我拖到施酷刑的老虎凳上,將帶活扣的鐵板壓住我的兩個大腿,用鐵鏈鎖住我的腰,把我的雙手用手銬銬在把手上,雙腳被鎖扣住後,氣急敗壞的惡警用兩部特製手搖式超萬伏、強電流刑具,四個極分別電頭部、耳朵、背部、胸部、腿等全身每個敏感的部位,當時我自己能清楚的看到我的手指、手脖子、皮肉都被電糊了,焦黑。不通電了他們抹上鹽水再電,而且是長時間快速搖,以超高壓、強電流的電擊,同時發出很濃的焦糊肉氣味,直到把我電的昏死為止(至今我手腕還有電刑的疤)。我還聽到施刑者向他的領導彙報說:他都累出汗來了。一開始他們用一台刑器電我,電擊時施刑者有時同樣被電,說是漏電了。後再加一台,仍被電的嗷--嗷--叫。直到聽一個人說:電不死他了,他是研究電的,再換個方式吧。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惡警們還用筷子多粗的繩子五花大綁,兩手後背綁住,全身勒緊,腳蹬手拉的緊了再緊後,把我扔到一邊,一點不能動。說這是繩刑。整整一上午才解開,因為長時間血脈不通,全身麻木,手腳不聽使喚,在地上不知躺了多長時間,惡警們又將我抬到老虎凳上。

    被列為重點打擊的對像 有打死指標

    招遠610、公安把我視為法輪功頑固分子,重點打擊的對像,並有言行指標要打死我。我知道:法輪功是被無辜迫害,我也是被無辜迫害的,為了不想叫打我的執法人員犯罪。這天,我趁上廁所之機越牆逃命,但因我身體被傷害的太嚴重,未能跑成功,很快被幾個人追上,他們使勁揪住我的頭髮和耳朵、扭著我的胳膊、把我耢地式的強行拖回夢芝派出所。

    一進派出所,幾個惡警就兇神惡煞般的撲了上來,一頓狠毒的拳打腳踢將我打趴在地,他們不肯罷休,又用手銬將我的雙手銬緊,把我懸掛在牆壁上的鐵環上,腳尖剛能著地,不知道吊了有多長時間,直到我昏死了過去、看我不行了才將我放了下來。

    第二天,六一零專案組的一個警察問我:你為甚麼跑?我說:因為我不想叫你們打死。這時,在我身旁的另一個警察趁我沒注意,順手拿起鐵火鉤子,就朝我的腿使勁的打了起來,一邊打一邊惡狠狠的說:砸斷你的腿,看你還再跑不跑了。連打了幾下子,一看手中直徑有十毫米的鐵火鉤子被打成了幾道彎,他幸災樂禍的叫道:腿還真結實來。說完後,又用手銬把我雙手銬了起來,逼我坐在地上,兩膝蓋向上,腿曲折插在兩胳膊肘內,用5─6公分粗一米多長的木棍,一頭從右胳膊腕、經右腿腕、左腿腕、左胳膊腕直穿起來,擔在桌子橫樑與椅子之間,將我身體懸掛起來,看我不行了,再放地上。

    酷刑演示:老虎凳
    酷刑演示:老虎凳

    我被他們酷刑折磨的已記不清昏死了幾次,每次昏死過去後,惡警們就把我扔在地上或老虎凳上,不管死活。他們圍著火爐吃瓜子喝水聊天,等我醒來再打、再電、再吊銬。就是對我不動刑的時候,也要將我的耳朵用棉花塞緊,怕我聽到他們說見不得人的話,嘴用毛巾捂住,是怕我說真話。

    有幾次我昏過去後,都是被他們用燃燒的香煙頭杵醒,被打火機燒醒的。他們把我的生命根本不當會兒事,是兒戲,變著法的折磨我,羞辱我。

    往身體內潑冷水,用燒紅的煤爐蓋烙臉

    一天,我被六一零警察酷刑折磨得發高燒。

    派出所有個做飯的王姓人提著一壺開水對我說:「你冷不冷,我給你澆上點熱水暖和暖和吧。」說完他放下熱水,舀來一大瓢冷水從我的衣領裏快速的倒了進去。這時,六一零專案組的一個警察,拿起跟前燒紅的煤爐蓋就往我臉上烙,說是給我烤烤,我趕快的用手去擋將要烙到我臉上的燒紅的煤爐蓋,結果手被烙了兩下。瞬間起了一塊大白疙瘩,同時散發出了難聞的煳焦味,見此,他們才都離開了我,皮肉被燒焦的疼痛使我無法形容。

    遭棍刑,遍體鱗傷,昏倒在廁所裏不省人事

    在夢芝派出所,我已被迫害的不成人樣了,專案組長林濤說:「他們怎麼打你我不知道,你只要還煉,我這還有你一大關。你說我是用電電你呢?還是打你四十棍子?」說著就用直徑約4至5公分粗一米多長的棍子,數著數的用力毒打。我記的,他打我時累的一連說了好幾遍:不行了,不行了,不打了。

    我挨過棍刑後,身體非常的虛弱,在上廁所的時候,突然昏倒在地不省人事,臉磕破了,鼻樑上磕進一塊黃豆大小的水泥塊我都不知道。我被打的遍體鱗傷,皮色全變成了黑紫色,慘不忍睹。

    就這樣,我被專案組和夢芝派出所的惡警們酷刑了整整九天九夜,正月二十五日晚間,也就是我市大法弟子姜麗英活活被打死的那天,他們才停止了對我的酷刑折磨,把我送到了招遠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被誣判三年勞教,被加重精神上的迫害,

    二零零一年清明節時日,我被非法勞教三年,送進了山東省第二勞教所。

    我因被招遠六一零迫害的很嚴重,無法正常的行走,拉到勞教所後,我是被人架著拉到新收隊十一大隊二班,去後,首先是勞教所的警察們,指使那些被強逼轉化後的包夾人員逼迫我寫「保證書」,保證不煉功,遵守所規所紀,不寫就不准睡覺,還逼迫坐小板凳面壁思過。倆個包夾人員輪換洗腦、灌輸邪悟和邪教理論,逼看誣蔑、造謠抹黑法輪功的錄像。寫了保證書和悔過書後,又逼寫「揭批書」和「決裂書」,所謂的揭批,也就是逼人昧著良心顛倒黑白說假話。用髒話罵法輪大法和大法師父。無中生有,誰能罵,誰罵的最兇,誰就是轉化的最徹底,勞教所往往用減刑來誘惑法輪功學員放棄對大法的信仰,如不服從他們的意願,就要遭到被嚴管,也就是被單獨關小號,長時間與外界隔絕,達到最終摧垮人的意志,放棄對大法的信仰。每個勞教人員的吃、喝、拉、尿、休息勞動量、勞動時間等等一切人身自由,思想自由,全被剝奪。最使我難以承受的是勞教所的這個精神迫害,長期的精神迫害真的能毀掉人的意志力。

    我的身體和精神被迫害的幾乎垮了,生活都不能自理了。神經因被嚴重損傷,肌肉萎縮,半邊身體行動不便,上廁所都要別人扶著,勞教所獄醫頭還說我是裝的,叫攙扶我的人不用管我。邊說邊叫他手下人給我測測血壓,測後說:左胳膊一百五十,右胳膊一百八十多點。後來不同的幾個地方的體檢,得出共同的結論都說我沒法治了。

    勞教所怕我死在裏面擔責任,也覺得我沒有甚麼被利用的價值。於是,就用神經損傷、失去勞動能力為由。向我家人勒索了九百元錢後,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為我辦了所謂保外就醫放我回了家。

    回家修煉大法,使我起死回生

    我回家後,面對名譽被搞臭、經濟被截斷、肉體被傷殘,醫院無法無條件治療,生活無保障。依靠強權、政府、空文法律,等途經,都不可能使我的身體好起來活下去了。經過反覆的思考,只有堅定修煉法輪功。因為我做好人沒有傷害任何人沒有錯,按大法要求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沒有錯,對傷害過我的人不氣不恨沒有錯。所以我整天學法堅持煉功,查找自己的不對。是神奇的法輪大法、再次超常的把我由精神崩潰、身體傷殘嚴重(醫生都說無法恢復)的狀態,改變到更好的狀態。

    被吸毒煙、灌不明藥物,肋骨被踢斷,肉被抽爛,連遭348天酷刑折磨

    二零一零年五月八日上午八點三十分,山東招遠六一零花了據說是三萬元重金收買宋德霞,叫她騙我說有一老闆投資一億元和我合搞「黃金及貴金屬分離提出項目」,我信以為真,按約定準時去她的菜園。走到招遠市區南部吳家嘴村南塂頂,被早已埋伏在那裏的惡警李建光、宋少昌、邵周讚、郭××(警號047047)等十多人將我綁架。當時見幾人同時向我撲來,我扔下電動車就往路旁地裏跑,很快被惡警追上打倒在地,當時兩根肋骨被他們踢斷、陷塌(是後來送濟南監獄體檢時,醫生查出問我為甚麼骨折了,我才知道的)痛的我喘不上氣來,不敢動,不能說話,只能用氣使勁用力往外頂,昏迷中,我被拖上車劫持到招遠市「法制培訓中心」。「法制培訓中心」(轉化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是六一零專門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監獄),在東北山嶺南金礦一座廢棄的獨院辦公樓裏,由公安人員每日二十四小時幾叢崗嚴密堅守。洗腦班二樓靠樓梯向東,走廊北側是一間酷刑室,室內有一特製的帶鐵鏈和腳扣、鐵板座的老虎凳,四五個人就將我抬拖到這個老虎凳上,用鐵鏈子鎖住腰,再用電線把我的手綁在老虎椅背上,把腳扣子卡住腳。此時我不知道骨折,只是不能正常喘氣,不能說話,疼痛難忍,惡警問我話說不上來,他們認為是故意不說,更加氣急敗壞。首先一個人從兜裏拿出工作證叫我看,第一眼看到的是:李建光。他問我「你認識吧?」我無意一搖頭,「我可認識你,我早就認識你」。他有些得意的說。

    只看他一揮手,四、五個人從室外各拿一支粘有藥物的煙捲進門同時點燃,對照我的臉吹煙,嗆的我咳嗽不得,喘氣不能,還有兩個人吸一口往我臉上吐一口,邊吸邊吐,直到他們將這間小屋吹滿煙,關上門才都走了。

    我在這充滿濃毒煙的房間,被窒息昏過去不知道多長時間,有二十多歲姓杜的女醫生進屋把脈,將我叫醒。我記的睜眼看到處都在轉,當測量了血壓後,接著就給我灌不明藥物,因我抵抗不喝,幾人捏著鼻子強行加大藥量的灌,灌後停了一會後,有兩個打手拿著直徑三公分粗四五十公分長的木棍,說要「鞭桿直驢」,分左右兩邊毆打,脖子、手、大腿、腳排著打,每個手指都排子敲擊,直到打遍腫的很高,他們累的不行了為止。我也昏過去了。打到晚上十一點後,醫生和惡警們看到我被打的不行了,真象要死的樣了,將我送到醫院,經檢查後,我聽醫生對惡警說:他大腦沒事,頸椎有事。就又將我拉回來,繼續毒打,並強行灌不明藥物。後來連頭抬不起來了,李建光又叫來姓杜的女醫生灌藥,使我又昏過去。

    不知又住了多長時間,惡警宋少昌又開始用多股電線擰成的刑具專打我的大腿,肉打爛也未解他們的恨似的毒打。還用皮鞋碾我腳趾,試探我真死還是假死。幾天後我要小便,惡警們才解開鐵鏈,兩人架著小便,但尿不出來後,又把我鎖在鐵椅子上。其中有一個架我的小伙子看我被迫害的太慘,都掉淚了。

    五天五夜我在這鐵椅子上,不許睡覺,只要我一閉眼就打,把我襖領插上一根棍,棍掉地就打,一班倆個人,兩個小時一換班,就是不准我睡覺,說是這叫「熬鷹」的刑法,他們對我使盡了毒招,叫我說出都誰上我家來,可我說不出來,因為我壓根不知道有人上我家是犯法,我上誰家誰就是犯罪。


    江西省樟樹市護士廖海梅控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一日,江西省樟樹市人民醫院護士廖海梅向最高檢察院郵寄訴狀,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六十五歲的廖海梅女士堅持修煉法輪功,二次被劫持入洗腦班迫害,被非法抄家一次,非法判刑三年,非法勞教兩次,每次兩年。

    以下是廖海梅在訴狀中陳述的事實;

    我於一九九六年四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之前我是個爭強好勝,個性潑辣的人,人際關係差,婆媳關係也很僵,還有很多不良嗜好,賭博、打麻將等。通過學法煉功,道德、精神面貌煥然一新,淡泊名利,與人為善,無私無我,積極樂觀,鄰里、同事、就連婆婆也不得不嘆服我因煉功帶來這一系列的變化。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北京萬人大上訪以後,醫院就開始了洗腦迫害,每天要到醫院警務室簽到,不定期叫去洗腦,灌輸誹謗大法的謊言,說甚麼不准再煉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我和幾個同修決定到北京上訪,從樟樹坐火車至鄭州中轉,下了鄭州火車站,看到報紙、電視、廣播全是誣蔑法輪功的謊言,當時情形使我很壓抑、很悲觀,覺得自己去了北京也沒甚麼用,於是當天乘火車返回樟樹,回家第二天,公安局來了二個警察敲門衝進我家,立即把我劫持到樟樹看守所,拘禁十五天後,再轉到三前鄉一所偏僻的學校,辦洗腦班洗腦,被迫寫三書,迫害了十天左右才放回家。

    一九九九年九月初,公安局三個警察衝進家門,抄走Mp3 一個、Mp4一個,一大袋大法書、講法磁盤、煉功收錄機、金絲絨墊座二個。

    在黑獄中遭迫害經歷:

    一九九九年十月中旬,樟樹市警察以「非法聚會」為由,綁架了我等在一起交談的法輪功學員,並將我送至江西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

    在江西省女子勞教所遭「死人床」折磨:

    因我堅決抵制強制洗腦,拒絕所謂的「轉化」,被惡警用酷刑「死人床」折磨:四肢長期被固定銬在床上,不許洗澡、不許大小便。

    酷刑演示:死人床
    酷刑演示:死人床

    長期這種姿勢的迫害,導致我的膀胱喪失排尿功能,只能用導尿管導尿。我絕食抵制迫害,遭到勞教所惡警野蠻插管灌食,從上午八點插管至半夜十二點,盛夏四十度高溫插在咽喉部位的橡膠插管受熱乾燥、散發出毒素和異味,使我的咽喉持續嚴重紅腫、潰爛,那種痛苦真是生不如死!勞教所為掩蓋迫害的真相、掩人耳目,經常深更半夜調換我的監室。非法勞教二年到期後,勞教所又將我非法延期關押八個半月,才將我釋放。

    在樟樹市看守所遭強灌濃鹽水: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我再次進京上訪,剛下火車,就被樟樹市「610」人員在北京火車站綁架,當晚銬在駐北京樟樹辦事處,後劫持到樟樹市看守所。在看守所,我絕食十一天抵制迫害,期間只喝了三口水。

    11天的下午四點左右,惡警操控五個兇狠的男犯,用暴力將我強按在地上,使用刑具「開口器」強行撬開我的嘴巴,用長竹筒插入喉部,強灌濃鹽水後,我當即感到天旋地轉,全身顫抖、抖動不停,經醫生檢查,血壓高達230/120 毫米汞柱,心臟出現問題。

    野蠻灌食用的開口器
    野蠻灌食用的開口器

    惡警要將我非法勞教兩年,送江西省女子勞教所,勞教所因我體檢不合格,拒收,我才得以回家。

    我回家後,沒有吃藥,繼續堅持學大法、煉功,身體迅速恢復正常,高血壓、心臟病等一切病症消失,再一次證實了法輪功超常、祛病健身的神奇功效。

    幾日後,公安局的惡人使用「連坐制」,通知我老伴不用上班,在家負責看管我。老伴出於恐懼,整日在家看守著我,出門一下都要反鎖上門。

    非法判刑三年:

    兩個月後,惡警上門強令我去醫院體檢,遭到我的拒絕後,竟不經過任何法律程序,將我直接強行綁架進看守所,後非法判刑三年。

    被非法關入江西省女子監獄後,我堅定自己的信仰,不配合邪惡的所謂「轉化」,不承認是犯人,拒穿勞改服,一大隊的惡警羅豔君魔性大發,用手銬緊緊銬住雙手,掐入手腕的肉中,滲出鮮血。接著關我禁閉,每日逼我面壁罰站十八個小時,有一次從早上六點一直罰站到第二天凌晨四點。還有一次,我拒絕聽邪惡宣傳,被惡警反銬雙手固定在牆壁上整整三天三夜,手被銬得發青發紫。第三天下午四點三十分,獄醫來插管灌食迫害,我拒不服從,用生命抗爭,用頭撞牆,看我撞出好大的包塊,這些人才收手。第二天,我才從禁閉室放出來。接著調至二大隊,又進行所謂的轉化,我拒絕不聽,又採取罰站的方式迫害我,白天晚上的站,站得雙下肢水腫。因絕食反迫害,警察又叫來幾個刑事犯,把我雙手吊銬在鐵窗上,用開口器撬開嘴塞乾飯,弄得我牙齦,嘴唇滿口都是血。

    酷刑圖:吊銬
    酷刑圖:吊銬

    在江西省女子監獄三年的時間裏,我被惡警用卑鄙、無恥、慘無人道的手段反覆折磨、摧殘,使我原本一百二十多斤的體重下降到七十多斤,整個人變得蒼老憔悴、頭髮斑白,熟人都認不得是我。

    我作為一名優秀護士,曾救治過很多的生命。即使我身陷江西省女子勞教所黑獄時,出於修煉人的慈悲,曾用自己嫻熟的幼兒頭部刺針術,挽救了已被省兒童醫院拒絕救治的某獄醫的幼嬰,而這個獄醫還曾經賣力迫害過法輪功學員。

    出獄後,工作單位受「610」主任李農根的指使,無理剋扣我的工資,每月只發三百元「生活費」 後加至五百二十元至今,基本的生活難以維持。

    我的家人也同樣遭受精神的壓制、身體的摧殘,經濟的迫害,我堅持認為我的信仰是正確的,做個好人沒有錯,這十六年對大法的誣蔑和迫害,使我和我家人,還有親友的心靈都受到了極大的創傷,我祈盼早日抓住元凶,結束迫害,彰顯善惡有報的天理,還大法的清白,還好人一個公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要控告江澤民。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9/24/152662.html>


    全家人遭迫害 河南省鄭州市教師閆靜控告首惡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河南鄭州法輪功學員閆靜,女,四十九歲,小學教師,家住河南省鄭州市。閆靜全家修煉法輪功,十六年來,江澤民極其集團的迫害使閆靜整個修煉家庭陷入深重的災難。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一日,閆靜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請求將其繩之以法。

    閆靜在控告書中說:「我母親劉寶蘭被非法拘留兩次,送洗腦班一次,被非法勞教一年,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八日含冤離世。我被非法抄家四次,送洗腦班兩次,行政拘留兩次,非法勞教一年,被判刑四年;我的妹妹閆潔,被非法拘留三次,送洗腦班一次,被勞教兩次,長期被監視跟蹤;我的丈夫楊洪仁,被監視居住三次,被行政拘留一次,行事拘留一次,兩次被判勞教,被判刑十年並被開除公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江澤民犯下瀆職罪、誹謗罪、群體滅罪、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剝奪公民財產罪、故意傷害罪、刑訊逼供罪、非法拘禁罪、虐待被監管人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侮辱罪、綁架罪、暴力取證罪、陷害罪。違反《勞動法》非法開除、扣發工資、薪金等。」

    下面是閆靜的控告事實與理由:

    一九九七年,看到我母親劉寶蘭因煉法輪功全身多種疾病不翼而飛,不再跟醫院和藥物打交道,身心健康,心態祥和,慈眉善目,活生生的例子擺在我們面前,我們不得不折服於法輪大法的超常與神奇,我和丈夫,妹妹們先後走入了法輪大法的修煉之中。

    我母親劉寶蘭是一位教師,她一生熱愛教育事業,工作兢兢業業、榮獲各類獎項,桃李滿天下。但是好強的她,也為自己的身體「掙」來了滿身的病痛,如冠心病、血脂稠、頭暈耳鳴,神經衰弱,動脈曲張等十幾種病。全家長年籠罩在沉悶的氣氛中,家中到處是各種各樣的藥,進門一股濃重的苦湯藥味兒撲鼻而來。母親整天吃藥比飯多,各種藥物的副作用,折磨的她性情大變,躁動異常,做兒女的看在眼裏,疼在心上,卻又無能為力。

    終於在一九九六年初,母親喜得大法,認真的煉起來了,天天認真學法、背法,到處洪法,忙得不亦樂乎,在很短時間內竟無病一身輕,面色白裏透紅,走路生風,由原來的一頭白髮,從根上竟長出了濃密的黑髮,老花鏡扔掉了,芝麻粒大小的字竟看的一清二楚,媽媽那個高興啊,常說:「李洪志師父救了我,我得好好修,不辜負師父的慈悲救度。」

    我們做兒女的也是看在眼裏,喜在心頭。原來,這世界上還有這麼好的事啊!我也利用閒暇時間看看書煉煉功,短暫時間內,伴隨我二十多年的咳嗽好了,以前的困擾我的腰椎間盤突出、頭暈耳鳴也消失了。整腳的刺猴讓我痛苦不堪,幾近無法走路,本打算利用暑假做手術解決,然而煉功一週竟消失的無影無蹤,沒動一刀,沒打一針,沒吃一片藥,這是現代醫學能解釋得了的嗎?大法的超常也真實的展現在了我的身上,不由我不信。同時,我也更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法輪大法要求我們嚴格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到與人為善,遇事先考慮別人,遇到矛盾向內找,做一個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好人、更好的人。通過修煉法輪大法,我們家的每個成員身心都得到了提高,家庭和睦,互敬互讓。因為我們有了共同的信仰,都想著要做一個好人,不再像過去那麼強調自我,不再那麼自私,我的一個即將解體的小家庭也重歸於好,我們互相關心著對方,沐浴在祥和的法光之中。

    一九九九年七月,風雲突變。江澤民作為一國之君,因為一己私慾和強烈的妒嫉心,掀起了滔天惡浪,利用手中的權力,綁架了整個國家機器:媒體、報紙、電台、電視台等,全面抹黑、打壓法輪功,真有天塌之勢。在對待法輪功的問題上,各行政企事業單位人人過關,人人表態,鋪天蓋地的謊言毒害了無數的善良人,欺騙、脅持多少無辜與他一起犯罪。信仰是天賦人權,我們修煉法輪功的人,只想有個好身體,只想做個好人。這個世界上如果連「真、善、忍」都錯了,那麼甚麼才是對的呢?這樣下去,我們的國家將何去何從?我們的人民將何去何從?

    本著一顆善心,我們決定去北京說明真相,想告訴人們法輪大法是正法,是教人向善的,對任何社會都是百利而無一害的高德大法,並不像江澤民脅持的宣傳機器所造謠的那樣。但因我們講了實話,致使我的家庭從此陷入了災難之中,直至今天依然在被迫害之中。

    我母親被迫害離世

    我母親劉寶蘭分別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五日、十二月三十日兩次進京說明大法真相,兩次被捕。二零零零年七月初,母親被送至管城區航海路拘留所非法拘留長達四十多天並罰款二千元。在被拘留期間每日兩餐,每餐一碗湯一個饅頭夾鹹菜,這種伙食卻被以每月七百二十元高價敲詐勒索,之後被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元月,又被關至該拘留所。管城區隴海路派出所多次欲將我母親送往河南省女子勞教所,但由於母親(一九三八年生)已超過法定勞教人員年齡,不符合《勞動教養條例》有關規定,勞教所不願意收,然而他們不死心,又將我母親送往管城區青龍山莊法制學習班關押,兩三個月後隴海路派出所托關係走後門違反規定,硬是把老人送往勞教所非法勞教了一年。

    多年來,每逢江氏集團認為的所謂敏感日,警察都要上門騷擾。我丈夫也因煉法輪功被判刑十年,開除公職;我和妹妹閆潔被非法抄家、拘留,被送洗腦班。二零零四年冬的一天下午,城東路派出所片警沙全順,不是到我上班的單位找我,而是上門狂拍我家門,因母親整天生活在高壓與恐懼之中,加之年事較高,當時獨自一人在家的母親被這突如其來的響聲嚇壞了,再也承受不住這無邊災難,出現了嚴重的病狀。通過我們姐妹幾個精心護理和修煉,母親的身體已經好轉。

    但萬萬沒想到,二零零四年臘月二十六日,鄭州市「六一零」辦公室以所謂的「春雷行動」將我和妹妹閆潔列入了所謂的黑名單,在同一時間被非法抄家、綁架。妹妹閆潔被綁架到中原區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我被管城區國保大隊從晚七點扣押到凌晨四點。原來通過修煉逐漸康復的母親經這次打擊之後,再也沒有好轉,病情急劇惡化。二零零五年十月底,管城區國保大隊著便衣一行五人又把我從單位綁架到國保,因我所居住的軍區家屬院房子被拆,我無處可去,只能和老人擠在了一起,母親當時生活已不能自理,她獨自一人在家,國保大隊不准我回家,從而造成母親的精神徹底垮了,身體每況愈下,僅半個月的時間,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八日在極度恐懼和痛苦中含冤離世。

    丈夫楊洪仁遭受的迫害

    我的丈夫楊洪仁,正營級轉業軍人,公務員。二零零零年七月,因我去北京說明真相,他所在管城區工商分局讓我丈夫給我做工作,他不予配合,並給單位人員講述法輪功真相,單位領導不但不聽,還威脅我丈夫說:「共產黨員不准修煉法輪功,是公務員的要開除公職」,被逼迫之下,我丈夫無奈寫出退黨申請,被城東路派出所帶走軟禁。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四日,丈夫被關押在「中宇」飯店,直到過了「七二零」才放回。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我丈夫楊洪仁到其他法輪功學員家串門,被管城區城東路派出所綁架,管城公安分局一個張姓公安暴打他半個小時。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丈夫被送往鄭州市保安大隊、二七區齊禮閆拘留所監視居住。拘留期間,楊洪仁絕食反迫害,被打,被強行灌食。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九日,管城工商分局派人帶著我父親去勸丈夫吃飯,並說接他回家。單位交四千元,我父親又交了四千元才把他接出來,但沒有回到家,而是直接送到了管城區圃田鄉青龍山莊「學習班」(即洗腦班,政法委主辦)。二零零一年新年,江澤民集團精心設計導演的抹黑法輪功升級迫害法輪功的天安門「自焚」偽案出爐了。節目播出後的第一時間,各媒體喉舌來對我們進行所謂的採訪,被我丈夫嚴詞拒絕,因此我丈夫被加強看管。二零零一年四月三十日,我丈夫楊洪仁被非法勞教兩年,五月一日,被送往鄭州市白廟勞教所。二零零一年五月十二日,我丈夫被河南省杞縣公安局帶走關押於杞縣看守所。

    二零零二年,我丈夫被杞縣檢察院非法起訴;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日,丈夫被河南省杞縣法院非法判刑十年。我丈夫楊洪仁不服提起上訴,河南省開封市中級法院維持原判結案。二零零二年九月,我丈夫楊洪仁被非法關押於鄭州新密監獄。判決書前後矛盾,漏洞百出,非法刑期原本應從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失去自由算起,法院毫不負責任的隨意算起始時間。我那近八十歲的老父親往返於開封、杞縣、新密多趟,才得以部份更正。丈夫被非法關押於齊禮閆拘留所和青龍山莊洗腦班(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二零零一年四月三十日)的四個多月時間卻一天也不算在內,無論怎樣找各級相關機構,就是不給解決。

    二零零九年二月,我丈夫回到家中,去單位要求上班。結果單位反而給補辦了一個開除決定。從此,我丈夫楊洪仁開始走上了要回自己工作的艱難道路(因為也有因煉法輪功的公務員被判刑後開除公職,後又恢復的例子),一聽是法輪功學員,就互相推諉,最後丈夫被欺騙去找鄭州市信訪辦,事情不僅沒有任何進展還遭到了打擊報復。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五日,早晨六點,管城區國保「六一零」隴海派出所十多人,對我家抄家並綁架我和丈夫楊洪仁。他們怕我在那裏出事而擔責任,十分鐘不到,一個國保大隊近五十歲的女人把我送到門口,就急匆匆的跑了,楊洪仁當天被送管城區航海路拘留所。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四日,丈夫被送往鄭州市白廟勞教所非法勞教了一年。因他拒絕在勞教書上簽字,結果任何手續都不給,楊洪仁委託我父親要回對他非法迫害的手續。管城區國保大隊的王振福,隴海路派出所又開始了互相「踢皮球」,還是我父親到白廟勞教所說明情況才要到了一份複印件,我丈夫楊洪仁於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四日出所。

    妹妹閆潔遭受的迫害

    我的妹妹閆潔,由於全家人修煉,被江澤民集團的所謂株連制,妹妹在被反覆迫害中,身體出現嚴重病狀延續至今,以下是妹妹在身體承受被痛苦嚴重折磨的情況下寫的陳情。

    「我叫閆潔,一九九七年得法。在大法中受益的母親告訴我說:『這個法太好了,也可以先看看書。』那時我兒子才兩歲多,雖然忙了點,我也開始修煉,煉了一段時間,感覺自己身輕如燕,有使不完的勁,整天樂呵呵的,工作中也如魚得水。當時,我是窗口售票員,工作速度極快,月月拿第一,後來當結算員,『比武』中,我也拿第一,年年被單位評為先進。和公婆住在一起,我們相處融洽,修『真、善、忍』使我明白了做好人的道理。這麼好的功法我要緊隨師父修煉下去。

    我才受益兩年,江澤民作為時任國家主席,竟在妒嫉心的驅使下,悍然發動了對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億萬法輪功修煉者的瘋狂打壓,大有天塌之勢。江澤民利用手中的權力操控整個國家機器開足了馬力的對法輪功進行抹黑、造假、造謠,毒害了無數善良人。我們本著一顆赤子之心,站出來說明我們修煉法輪功受益的真相:『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

    二零零一年三月七日,我被送往勞教所迫害,強行洗腦,強制超負荷的奴工勞動。從早上七點幹至夜裏十二點是常有的事,有時甚至到凌晨四、五點還不讓休息。二零零一年十月,我恢復自由後,就到上級公司要求恢復工作,一次次地找。在江澤民控制的國家機器的宣傳毒害下,我被諷刺、挖苦、嘲笑。二零零一年十月十六日單位恢復了我的一切待遇,上班不久單位招待所發生火災,當班人員嚇得往樓下跑,我提起了滅火器阻止了一場大火的發生,給單位挽回了一場即將發生的重大損失。單位領導急著要聯繫電台、記者來採訪,當得知是一個修煉法輪功的我幹的時,卻改變了做法。單位領導強調查單位是『窗口』,以我在這裏上班會影響到他們為藉口,不久把我調離汽車站,到遠離市區第二次補充結算的地方工作。

    二零零二年九月三十日,市、區『六一零』利用我單位書記、工會主席,在我正上班時停止了我的工作,把我送到了鄭州市晚晴山莊法制學習班(洗腦班)關押了兩個多月。

    二零零四年臘月二十六,在我還沒有下班回到家,中原公安分局二十餘人到我家非法抄家。嚇壞了我那年邁的公婆和幼小的孩子。搶劫了我所有的大法書籍,後又將剛進門的我綁架到中原區拘留所關押了十五天,且沒有任何手續。從此以後,我一直被監視、跟蹤。

    二零零八年奧運前夕,姐姐閆靜被綁架,且遭受了酷刑折磨命懸一線,我和家人去相關部門要人,又遭到了報復。二零零八年九月底,他們企圖再次綁架我,我不配合,他們撬壞了我家的門鎖。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日,以周現青為首的警察們在我上班的單位將我綁架,返回對我非法抄家,因他們沒找到我的鑰匙,又叫來開鎖的人撬門,我制止了他們的惡行。僵持中,我丈夫回來了,他們如同土匪一般滿屋子亂翻,找到了四張基督徒朋友送我的光盤,搶走了我的手機,給我羅織罪名,企圖加重對我的迫害。警察周現青等把我先後拉到煤炭醫院,省人民醫院體檢,省人民醫院體驗結果為心跳二百二十次/分、高壓一百六十五、低壓一百一十,醫生拉著我的胳膊說:『走!搶救!』周現青說:『不行!』醫生讓簽字,周現青怕承擔責任往後退,結果一個剛參加工作的小警察上前簽了字,又到勞教所企圖托關係,把我送進去,被勞教所拒收。我回到家後,他們還是寄來了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和勞教書。長期的高壓恐怖、跟蹤、監視、抓捕等,使我的身心受到了極大的傷害,在家休養了半月,被單位扣除了半月工資、扣發了全月獎金。從那以後,我落下了心跳加速,渾身顫動的毛病。

    二零一四年三月,我被搶救到鄭州市中心醫院,被診斷為心功能不全,心包積液,只進水不排水,甲狀腺引起的心力衰竭,心律失常,心音顫動,心功能IV級。

    現如今我渾身浮腫,呼吸困難,肚子大的像要臨盆的產婦,在醫院救治。這都是人間首惡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一手造成的,這場持續十六年頭的迫害導致我在肉體上、精神上、經濟上、名譽上受到了極大的痛苦、傷害與損失。何止我一家,有多少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流離失所,致傷、致殘、致死、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又有多少跟其犯罪,遭受不應有的天懲報應。江澤民的罪行罄竹難書、必須將其繩之以法,匡扶人間正義。」

    我唯一的孩子在目睹親歷這場災難中長大,看到我在寫訴江狀時,眼淚不停地掉,她也在中共迫害中吃了無數的苦。而我在這場迫害中,多次被非法關押,酷刑虐待,曾經被迫害得命懸一線。

    我和我的家人們修煉法輪功,也只是想有一個好身體,做一個好人,由於江澤民發動的這場史無前例的迫害,我及我的家人在身體上、精神上、經濟上、物質上、心理上受到不同程度的極大的傷害和損失,特別是我母親也因此而含冤離世,我和我妹妹的身體現在都是一身的病,很多都是要命的。我們講真相也是希望民眾認清法輪功是正法,我們也只是在煉功做好人,根本無心也根本不可能去奪誰的政權,更不會去破壞社會的安定,因為做好人最基本點也是要模範遵守法律的,對違反法律的行為也是應當指出的,也是在維護法律的尊嚴。

    故此,我懇請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追究江澤民的刑事責任及附帶民事責任,同時肅清江澤民以國家或政府的名義所做出的一切不公正的,不合法的定論、規定、禁令、限制和影響。


    七年非法關押迫害 原河北廊坊藝術館職工起訴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從一九九九年七月到二零一零年,河北廊坊法輪功學員張鳳德遭江氏集團非法勞教三年、陷冤獄四年。今年六月,全國法輪功學員與家屬起訴首惡江澤民,張鳳德把自己多年來被迫害的經歷寫成訴狀,向中國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控訴首惡江澤民,並收到了妥投的回執。

    法輪功學員張鳳德,女,原是廊坊市群眾藝術館職工。在她修煉法輪功之前,患有美尼爾綜合症、失眠症、關節炎、胃病等多種疾病,修煉法輪功後,這些疾病都沒有了,她不僅身體健康,人的精神面貌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頭髮也不白,牙一個不短,耳不聾,眼不花,誰有事都幫,七十歲的老人像個年輕人,她主動按照法輪功所要求「真、善、忍」做好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江澤民為首的政治流氓集團發動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張鳳德因為堅持信仰,多次進京為法輪功鳴冤,被單位非法停發退休養老金,多次被綁架酷刑迫害。以下是張鳳德控告狀的事實與理由部份:

    江澤民小人出於妒嫉等原因,利用手中的權力一手發起、煽動、策劃、組織和監督實施這場滅絕性迫害中,廊坊市610、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公安分局、廣陽公安分局、安次區文化局、廊坊市看守所等部門對張鳳德進行多次迫害,強迫張鳳德放棄信仰。張鳳德被非法拘留四次,非法勞教三年,非法判刑四年,綁架到廊坊610洗腦班四十五天,被無理解除了退休費。這期間遭受各種非人的對待與各種酷刑折磨,九死一生,多次都是靠著大法的威力從死亡線上神奇般的獲得新生。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張鳳德因為去北京依法上訪,被廊坊市公安局非法劫持回廊坊,非法拘留十五天。一九九九年九月八日下午,張鳳德又依法去北京上訪,再次被劫持回廊坊市,又非法政治拘留十五天。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九日,張鳳德第三次去北京上訪,被廊坊公安局劫持回廊坊市,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二月四日(除夕夜)張鳳德又一次去北京上訪,又被劫持回廊坊,非法拘留六十天。

    一九九九年十月一天晚上,看守所的人給張鳳德戴上手銬腳鐐,由廊坊市安次公安分局刑警大隊的七、八個警察帶進了「逼供室」。進屋就把張鳳德的手腳固定在一個大鐵椅子上,其中一個警察還開開冷空調凍張鳳德,他們都穿著棉大衣,張鳳德穿著很單的衣服。憋屎憋尿,整十二個小時,第二天他們上班,才讓張鳳德去的廁所。其中一個警察在半夜時,又給張鳳德的手銬緊了又緊,張鳳德疼的直鑽心。

    酷刑演示:鐵椅子
    酷刑演示:鐵椅子

    二零零零年二月八日早晨,看守所邢所長和李所長帶領七、八個警察突然闖入張鳳德所在的九號監室,對張鳳德等法輪功學員大打出手,劈頭蓋臉,拳打腳踢。這還不夠,他們用手銬把張鳳德的一隻手銬上,像拽死人一樣,把張鳳德拖到十五號監室,大約有三十米遠,身體衣服都磨破。

    他們把張鳳德與另外兩個法輪功修煉者劉桂梅和董穎背銬背的銬在一起,這種酷刑叫「編花籃」,非常殘忍,誰一動,大家都鑽心的疼,就這樣,銬了張鳳德十二個小時。不讓吃,不讓喝,不讓上廁所。晚上不法人員還逼著張鳳德們就這樣銬著走回九號監室。三個人三個方向。怎麼走?十六年後,手腕上留下的疤痕還清晰可見。

    二零零零年四月的一天,在廊坊看守所對張鳳德非法審訊,並對張鳳德非法勞教三年,無理扣除了張鳳德的退休費。

    在唐山開平勞教所遭酷刑迫害

    二零零零年九月,張鳳德在唐山開平勞教所為了抵制迫害,絕食三個月。有一天,在大隊長王文平與中隊長劉小華的指使下,犯人安琪、皮配俠、李俊青以隊長找張鳳德談話為名,把張鳳德騙到一間沒人的房子裏。一會,突然來了幾個女犯人,上去就把張鳳德的衣服扒光。用皮鞋從頭打到腳,頭髮被拽下一把一把的,渾身青一塊,紫一塊的。犯人李俊青邊打邊說:「打死往牆外一扔餵狗,誰也不知道,就算自然死亡。」這些人時不時的把張鳳德吊在柿子樹上,一吊就是半天,還強迫張鳳德蹲小號。冬天小號又冷又潮,不是人呆的地方,罰站,野蠻灌食。有時拿木棍隨便就往身上打,灌食中摻進屎與尿,有時放入大量的鹽。

    在610洗腦班遭受迫害

    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一日,廊坊市新開路派出所十幾個警察,把張鳳德綁架到廊坊市610洗腦班迫害,失去人身自由四十五天。由610韓志光、李漢松強迫張鳳德放棄信仰「真、善、忍」,輪番地對張鳳德講一些歪理邪說,其中有一個男的還摸著張鳳德的大腿,耍流氓。張鳳德說:「男女授受不親,離我遠點。」為了讓張鳳德「轉化」,他們甚麼招都使,軟的硬的,強行野蠻灌食,食物中加上不明藥物,灌完後,張鳳德昏迷不醒。其中,一個人問張鳳德「你還回的來嗎?」「我回不……來了」他們以為張鳳德活不了了。當時現場610的人員一個沒在,都躲起來了,只有文化局和文化館裏的人。

    在河北省石家莊女子監獄遭迫害

    二零零六年正月初八,張鳳德去為被劫持的法輪功學員說句公道話,被廊坊市610以聚眾鬧事的罪名綁架。二零零六年三月的一天,廊坊市廣陽區公安分局,廊坊市610,廊坊市國保大隊由610的韓志光和李漢松等人蓄意捏造事實,在廊坊一家私人小醫院的一間小屋裏對張鳳德與正在輸液的法輪功學員曹寶玉、楊建坡進行非法審訊,並非法判張鳳德有期徒刑四年。

    張鳳德在河北省石家莊女子監獄被非法關押期間,受到非人的迫害四年。脫光衣服毆打、電擊、罰站、蹲報侮辱、熬夜,拖進洗腦班強迫「轉化」,飯裏放入不明藥物,把張鳳德一個人關進庫房三個月,不讓買手紙,不讓親人接見。扣留家屬來信,抽血驗身體。一抽就抽滿試管的血。說張鳳德肝部有陰影,讓張鳳德到醫院檢驗。張鳳德說:修煉法輪功的沒有病,是你們機器有問題。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二日,氣急敗壞的警察韓秀欣在夜間九點多,讓幾個犯人將張鳳德團團圍住。韓親自動手用電棍電擊張鳳德耳朵、脖子、嘴、胳膊。電倒了後,她們把張鳳德拽起來繼續電,電了有半小時。在這漫長的艱苦四年的迫害中,張鳳德又一次在大法的威力下活過來了。


    遭十二年冤獄迫害 北京龐有控告元凶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北京法輪功學員龐有,原是北京朝陽區窪裏鄉奧運村規劃辦主任,後任窪裏鄉鄉辦旭日房地產開發公司經理。一九九八年白血病晚期的老母親,在北京各大醫院救治無效,回家準備後事,然而在學煉法輪功僅僅一週後神奇康復,震動一方鄉鄰,很多人因此煉起法輪功。


    龐有和妻子兒子

    龐有因堅持修煉法輪功,於二零零零年和二零零九年先後兩次被非法判刑,長達十二年。在獄中,他遭受過無數次酷刑折磨,被戴上手銬、腳鐐,被逼迫著「所謂的跑步」,甚至被套上束縛衣,全身被固定不能動。龐有的八旬母親被跟蹤騷擾,於二零零六年含冤離世。

    近期,龐有控告造成這一切迫害的元凶江澤民,請求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立案偵查,儘快將被控告人江澤民及其犯罪集團主要成員抓捕歸案,提起公訴,追究其全部法律責任。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瘋狂發起對法輪功的迫害,對堅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實行「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殺」、「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等滅絕政策,給無數法輪功學員和家人帶來極大的傷害。據明慧網統計,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至八月五日,北京市共二千六百七十七人(二千二百六十個案例)向最高檢察院、法院遞交了《刑事控告書》控告江澤民。到八月二十七日,已超過十六萬六千名海內外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向中國最高檢察機構控告江澤民,敦促就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罪行立案公訴。

    下面是龐有在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和理由:

    一、控告人被迫害的基本情況

    我是龐有,原是朝陽區窪裏鄉政府(現奧運村街道辦事處)規劃辦公室主任,後任北京市旭日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經理。一九九八年因我單位工程部經理介紹知道了法輪功,但自己從小受共產邪黨無神論的洗腦,根本不相信世間有佛、道、神,也不認同修煉。後將他推薦的《轉法輪》拿回家裏,姐姐看到後走上了修煉的路。

    此時,我的工作、家庭可謂「春風得意」,可母親卻經三百六十一醫院和人民醫院鑑定患有慢性淋巴白血病,先後去了八家大醫院都將母親判為「死刑」,只有靠化療維持生命。頭髮脫落,又拉又吐,身體虛弱的下不了地。姐姐見此情景,勸母親煉法輪功,母親因不識字,只有聽師父的濟南講法錄音。奇蹟出現了!母親在聽錄音講法的過程,可以下地走動了,一週後行動自如,生活能自理。看到母親的變化,我又驚又嘆。到單位後問工程部經理,他給我講了很多修煉法輪功出現的奇蹟事例。他告訴我法輪大法以修心為主,要達到此目的必學法。我問他我家附近是否有學法點,他說中國環境科學院有學法點。

    這樣,我為了治母親的病,每天吃完晚飯後,陪我母親步行二十分鐘到學法點學法。我在讀法過程中,出現了書中講的清理身體的症狀,又拉又吐,而我患的胃病、膽囊炎、失眠等病症不知不覺中全好了,我終於體會到了無病一身輕的感覺。後一步步了解到:法輪功要求修煉者嚴格按「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遇到矛盾「向內找」,找自己哪裏做的不好,時時處處為別人著想,努力提升自己的道德境界。從此,我終於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義是返本歸真,並在工作、生活中嚴格按真、善、忍的要求規範自己,成為一名真正的法輪大法修煉者。

    隨著學法的深入,我首先戒了酒,也戒了酒後的腐敗吃喝玩樂洗嫖等一系列行為。師父叫我們做事先考慮別人,無私無我,轉變觀念後,無論談判和做事,因首先考慮別人,成功率非常高也很受對方歡迎。許多人都認為我比以前更善良,更加寬容,更加真誠,不貪不佔,不行不賄,別人和同事都對我的變化感到不可思議,有許多人看到我的變化後走入大法修煉。

    二、被控告人江澤民對控告人所犯的罪行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江澤民為首的邪惡魁首,通過宣傳工具將法輪功誣為邪教,伸張在沒有法律依據的基礎上當作罪名,蓄意濫用法律條文,借法律打壓導致整個刑事司法體系淪為犯罪體系。形成公安、檢察院、法院和監獄一條龍的犯罪鏈條。對我犯下了如下罪狀:

    1、刑訊逼供罪

    中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禁止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五日,我因和平在天安門廣場打橫幅,被廣場武警(便衣)毆打的頭破血流,後又送到石景山體育場二天未吃未喝,夜間審問我時用暴力毆打為了讓我說出姓名,後送至通州某派出所,問我姓名,因我不說遭到警察的暴力毆打致昏迷,後又送至通州喬莊看守所,用皮鞋左右打我臉數十次。在預審審問期間,又遭警官拳打腳踢,管教幹警等八人給我戴上手銬腳鐐,用八根電棍電我,並強行灌食,夜間將我背銬,並且灌食的插管不取下來,一頭插在胃裏,剩餘的盤在頭上用膠布固定,不讓睡覺,授意犯人在我昏迷時用開水燙我。強迫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

    酷刑演示:野蠻毆打
    酷刑演示:野蠻毆打

    2、故意殺人罪

    中國刑法二百三十二條禁止「故意殺人」。

    我的母親因信仰法輪大法而成為健康的人,江澤民犯罪集團的滅絕人性的打壓,使我母親不敢煉功,在家煉功都遭到鄉政府610人員王有才、王春華雇的地痞流氓用各種形式騷擾,使我母親每天在恐懼中生活,精神受到了極大的摧殘。加之我和妻子郭淑靜分別被非法判八年和三年徒刑,兒子才五歲,無依無靠,為躲避騷擾母親東躲西藏,居無定所,身心受到極大傷害,導致身體狀況極度惡化。即使這樣,對於一個八十多歲的老人,他們也不放過,只要知道住在哪裏就跟到哪裏騷擾,由於這種長期精神上的折磨,母親於二零零六年含冤去世。

    兇手就是江澤民及其鄉政府610爪牙,故意殺人致死。

    3、虐待被監管人員罪

    中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條禁止「監獄、拘留所、看守所」等監管機構的監管人員對被管人進行毆打或者體罰虐待。

    我在北京前衛、前進監獄和陝西宜川被監管期間遭到以下體罰虐待: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被非法判刑八年送至前衛監獄,遭指導員梁凱深夜電擊,全體犯人在看完「新聞聯播」後對我進行打罵侮辱,並強迫我戴手銬腳鐐在操場跑步訓練,跑不動就讓包夾人員對我強行拖拽,致使雙腿腳腕部血流滿地。夜間也不解除手銬腳鐐,並且手銬腳鐐中間用五十公分長的鐵鏈連接,使我只能蜷縮著身體,不能直腰,苦不堪言。

    二零零二年前衛監獄合併到前進監獄,為了讓我放棄信仰,將我放到小屋,每天坐三十公分高的小凳子十多個小時進行體罰,並不准許動;晚上還不讓睡覺;在指導員彭廣霞、劉忠山、武姓警官的授意下,同監區犯人給我「穿緊身衣(鐵衣)」酷刑,使我一動都不能動,只能直挺挺的躺在地上;在我絕食期間進行強行灌食。

    酷刑演示:罰坐小凳子
    酷刑演示:罰坐小凳子

    二零零九年六月前進監獄陳俊又命令包夾人員體罰我坐塑料小板凳,限制行動,一動就遭到包夾人員打罵,每天一個姿勢坐小板凳長達十六小時,大小便都在屋裏,並每天戴手銬腳鐐,強行走到醫務室灌食長達九天。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六日,在陝西宜川看守所又遭同監區刑事犯多次毆打,報警後,鄧、陳姓管教不但不制止,還公開縱容,並上「老虎凳」進行酷刑迫害,多次將我打昏,並且制度性破壞人權,一天只吃兩頓飯,每頓只一個饅頭一碗白菜湯,用飢餓虐待我。

    4、非法拘禁罪

    中國憲法第三十七條禁止通過拘禁或其它方式非法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中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禁止「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它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此罪需從重處罰。

    我遭受了非法拘禁、抓捕、關押和/或囚禁。我是僅僅由於信仰法輪功而被抓捕的。在沒有自由選擇律師的情況下,我被拘禁,不允許做無罪辯護、並且無法(不論是本人還是通過律師)質問對我的起訴的法律依據。對我的拘禁的依據都是基於模糊、過於寬泛的、粗糙的法律,和/或專門為了對法輪功修煉者進行鎮壓而設計的法律。許多這些法律都侵犯法輪功學員的信仰、言論、集會、結社、示威與遊行的權利。以下是我被非法拘禁、抓捕或關押的大概時間、地點等信息。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至二零零零年,我三次被朝陽看守所非法拘禁長達四十八天。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五日,被通州喬莊看守所非法拘禁九天。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七日,非法關押在北京第一看守所,被北京市高級法院非法判刑八年。

    二零零九年八月三日,被綁架到朝陽看守所,九月中旬換押到北京第一看守所,被朝陽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五日,被陝西省延安市宜川縣看守所非法拘禁六個月。

    5、搶劫罪、侵佔罪和毀壞財物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禁止「以暴力、脅迫或者其它方法搶劫公私財物」包括入戶搶劫、搶劫致人重傷、死亡以及持槍搶劫。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禁止「搶奪公私財物」。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禁止「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禁止「故意毀壞公私財物」。

    為了不讓我修煉法輪功,我的法輪功書籍與其它財產被闖入家中的人員帶走。我的一些財產也遭到了損害和破壞。我每次被綁架,公安就到我家將大法書籍、電腦抄走,過後發現家中許多財產去向不明。如金銀首飾等,搶劫走的東西也沒有任何手續,由於家人恐懼,也不敢聲張,甚至不敢問抄家者為何人。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將我家私人財產尼桑公爵王抄走,價值四十五萬元人民幣,至今未給任何說法。

    6、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中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禁止「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此罪的需從重處罰。

    包括黨政幹部、公安司法幹警等安全官員等人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闖入並搜查了我的住宅。

    朝陽區鄉窪裏政府、610辦公室,幹警每年敏感日都到我家進行騷擾、搜查,並將我和家人進行監視或帶到派出所及看守所非法拘留,次數多的無法記住。

    7、強迫勞動罪

    中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條禁止「以暴力、威脅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強迫他人勞動」或為其招募、運送人員或者有其它協助強迫他人勞動的行為。

    我在限制個人自由的監獄等地遭到了暴力與其它方式的威脅以逼迫我進行無工資的強制勞動。

    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八年九月,在前衛、前進監獄進行強迫勞動,每天縫皮球或打掃衛生。
    二零一零年六月至二零一三年八月二日,在前進監獄九分監區強迫糊蛋糕托和種植花草樹木等。

    三、控告人舉報江澤民及其犯罪集團所犯主要罪行的法律依據與理由

    1、群體滅絕罪

    根據我國政府一九八三年四月十八日簽署加入的《防止和懲治群體滅絕犯罪的公約》第一條規定,此公約禁止群體滅絕犯罪。根據該公約第二條,群體滅絕罪是指蓄意全部或局部消滅某一民族、族裔、種族或宗教團體而實施的下列任何一種行為:

    (a)殺害該團體的成員;
    (b)致使該團體的成員在身體上或精神上遭受嚴重傷害;
    (c)故意使該團體處於某種生活狀況下,以毀滅其全部或局部的生命;
    (d)強制施行辦法,意圖防止該團體內的生育;
    (e)強迫轉移該團體的兒童至另一團體。

    被控告人江澤民及其犯罪集團成員為懲罰、恐嚇、威脅法輪功學員,以達到最終消滅法輪功和法輪功修煉者的目的,對堅持自己信仰的法輪功學員予以大規模的蓄意殺害、活摘器官虐殺、身體傷害、虐待和長期關押導致死亡的行為,符合上述第二條(a)、(b)、(c)的定義。

    根據該公約第四條規定,凡犯滅絕種族罪或有第三條所列其它行為之一者,無論其為依憲法負責的統治者、公務員或私人,均應懲治之,因此,我國有義務對被控告人江澤民及其犯罪集團成員的此類犯罪行為予以懲治,犯罪行為人的身份、職務不影響該罪名的成立。

    根據該公約第五條的規定,我國作為締約國有義務制定相應法律以實施該公約規定,我國迄今未就群體滅絕罪進行國內立法,屬違約行為,不應因此構成不履行懲治有關罪行這一條約義務的正當理由。

    2、酷刑罪

    我國於一九八八年十月四日加入的《禁止酷刑和其它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第一條規定:「酷刑」係指為了向某人或第三者取得情報或供狀,為了他或第三者所作或被懷疑所作的行為對他加以處罰,或為了恐嚇或威脅他或第三者,或為了基於任何一種歧視的任何理由,蓄意使某人在肉體或精神上遭受劇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為,而這種疼痛或痛苦又是在公職人員或以官方身份行使職權的其他人所造成或在其唆使、同意或默許下造成的。純因法律制裁而引起或法律制裁所固有或隨附的疼痛或痛苦則不包括在內。

    由被控告人江澤民發起、組織、監督、實施的對法輪功的這場滅絕性迫害,發生了大面積的為了所謂「轉化」法輪功學員(改變其對法輪功的信仰)施加各種酷刑的案例,對此從被控告人江澤民發起、煽動這場迫害所發表的各種講話、指示中可以看出:被控告人江澤民對此方面罪行是完全放任和希望其發生的,而具體實施酷刑的官員也完全清楚迫害政策與各項命令是由被控告人江澤民發起和推動的,因此江澤民與其犯罪集團成員之間屬共同故意犯罪,已構成該項罪行。

    該公約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和第十三條等規定,中國作為締約國有義務對於發生在中國領土內的此類罪行進行有效的懲治;至於中國迄今未就酷刑罪進行國內立法,屬對其它締約國的違約行為,不應因此構成不履行懲治本罪行這一條約義務的正當理由。

    3、危害人類罪

    鑑於危害人類罪作為國際習慣法並構成國際強行法一部份,任何國家均有權利和有義務懲治發生在其本國領土內的此種罪行。

    根據《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第七條規定,「危害人類罪」指在廣泛或有系統地針對任何平民人口進行的攻擊中,在明知這一攻擊的情況下,作為攻擊的一部份而實施的下列任何一種行為:1、謀殺;二、滅絕;三、奴役;四、驅逐出境或強行遷移人口;五、違反國際法基本規則,監禁或以其它方式嚴重剝奪人身自由;六、酷刑;七、強姦、性奴役、強迫賣淫、強迫懷孕、強迫絕育或嚴重程度相當的任何其它形式的性暴力;八、基於政治、種族、民族、族裔、文化、宗教、第三款所界定的性別,或根據公認為國際法不容的其它理由,對任何可以識別的團體或集體進行迫害,而且與任何一種本款提及的行為或任何一種本法院管轄權內的犯罪結合發生;九、強迫人員失蹤;十、種族隔離罪;十一、故意造成重大痛苦,或對人體或身心健康造成嚴重傷害的其它性質相同的不人道行為。

    在被控告人江澤民發起、組織、監督、實施的對法輪功的這場滅絕性迫害中,被控告人江澤民犯罪集團成員對法輪功學員大規模實施的故意殺害、活摘器官虐殺、酷刑、強迫勞動、非法拘禁和長期關押、強姦、強迫失蹤等大量案例符合上述第七條除第四、十款外的其它所有情形。同時,從被控告人江澤民發起、煽動這場迫害所發表的各種講話、指示及密令中可以看出:被控告人對此方面罪行的發生在主觀上是完全放任和希望追求的,而具體實犯罪行為的官員也完全清楚迫害政策與各項命令是由被控告人江澤民發起和推動的,因此江澤民與其犯罪集團成員之間存在共同故意犯罪,被控告人江澤民及其犯罪集團成員的行為已構成此項罪行。

    4、在被控告人江澤民發動的這場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中,上述第二部份所述被控告人江澤民及其犯罪集團成員的主要犯罪行為還同時觸犯了《刑法分則》規定的至少二十項罪名

    故意殺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傷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非法剝奪宗教信仰自由罪(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搶劫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盜竊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綁架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非法拘禁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誹謗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侮辱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誣告陷害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刑訊逼供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非法暴力取證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虐待被監管人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條)、強迫勞動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條)、濫用職權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枉法追訴裁判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侵犯通信自由罪(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條)、報復陷害罪(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條)等。

    對於江澤民犯罪集團每一成員執行江澤民迫害指令與政策對法輪功修煉者所犯下的全部罪行,江澤民作為挑起、策劃、煽動、組織、推動這場對法輪功修煉者群體滅絕性質迫害的集團犯罪的元凶首犯,應承擔主要罪責;其犯罪集團其他每一成員應按其所起犯罪作用的大小、具體犯罪行為及其危害後果依法承擔相應罪責,執行上級命令不構成免除或減輕罪責的正當理由。

    綜上所述,這場由被控告人江澤民一手發起、策劃、組織、推動的對上億法輪功學員大規模、系統的滅絕性迫害,罪惡滔天,罄竹難書,已構成人類文明史上最為嚴重的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和危害人類罪!其不僅給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造成巨大的傷害和痛苦,更是對人類尊嚴、人性和道德底線的公然踐踏和破壞。為早日結束這場罪惡的迫害,伸張正義、還法輪功創始人以清白,重建我們民族的道德良知,請予儘快立案偵查,查明犯罪事實,將首惡罪魁江澤民及其犯罪集團的主犯抓捕歸案,繩之以法,追究其必須承擔的全部法律責任。


    上海七旬退休醫生控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上海報導)上海七旬退休醫生邢妙秀,近期向中國最高檢察院控告發起並推動對法輪功迫害的元凶江澤民,請最高檢察院根據被控告人江澤民的犯罪行為和事實,根據刑法、刑訴法規定,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法律和刑事責任。

    邢妙秀老人說:「因為我不願放棄『真、善、忍』的信仰、堅持修煉法輪功,長期承受著由江澤民操控下的『610』和公安國保的非法迫害。我被非法拘留六次,抄家五次,進洗腦班三次,被非法監視、跟蹤、騷擾等更是難以計數。」

    下面是邢妙秀老人陳述的部份事實:

    一九九六年的一天,我和家人帶孩子到楊浦公園遊玩,看到有一群人在煉功,看簡介是法輪功,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我感受到這個煉功場非常祥和、舒服,我本能的感到這就是我要找的好功法。當時我身患心臟病、甲狀腺亢進、糖尿病、胃病、頸椎病、腰椎病等多種疾病,我精神萎靡不振、面色灰黑、消瘦、渾身沒有力氣,連坐都沒有勁,就想睡,已經病休三、四月了。看到這麼好的功法,第二天我就參加了法輪功的晨煉。參加煉功一個星期左右,我就恢復了健康,面色紅潤,精力充沛,我馬上就去上班了。科主任感到很驚訝,我說是煉法輪功把身體煉好了,大家都感到法輪功的神奇。

    法輪功是修煉,以修心為主、煉功為輔,事事、處處用「真、善、忍」作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做一個為別人著想的好人。我是一個醫生,退休後為裏委鄰居、親朋好友義務看病,風裏雨裏、白天黑夜、隨叫隨到、不計較得失、一心為病人著想,深受大家的歡迎。我為大家服務的過程,是我遵照師父的教導、不斷提高心性、自我修煉的過程,也是做一個慈悲、善良、真誠的好人的過程。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動了一場針對法輪功的慘無人道的鎮壓,因為我不願放棄「真、善、忍」的信仰、堅持修煉法輪功,長期承受著由江澤民操控下的「610」和公安國保的非法迫害。我被非法拘留六次,抄家 五次,進洗腦班3次,被非法監視、跟蹤、騷擾等更是難以計數。目前,我三次申請到國外探親、旅遊的護照、都被上海公安無理的拒絕,我被非法剝奪了公民人身自由的基本權利,這也是對法輪功大迫害的延續。江澤民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罪惡滔天、罄竹難書。

    (一)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為了證實大法、為大法、為師父討回公道,我毅然踏上了去北京上訪之路。我在天安門廣場上拉開了「法輪大法好」的橫幅,我被警察抓住、關進北京看守所,被捕的同修在裏面心齊志堅、一起反迫害、絕食一週,我們被強迫灌食迫害。二零零零年一月三日,我被上海的警察押回上海、關進楊浦區看守所,被非法拘留了十五天。

    (二)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一日,因我再次進京上訪,二零零零年七月六日被刑事拘留在楊浦區看守所一個月,並被非法抄家,劫走大法書籍、煉功音樂帶等大法修煉用的物品。

    (三) 二零零一年的一天,警察突然闖進我家,又是一陣抄家,也不說任何理由,將我綁架到楊浦區看守所。進去後給我檢查身體,我不知道他們要幹啥,裏邊的人給我透露,要送我去勞教。第一次檢查身體我血壓很高,過了一段時間又給我檢查身體,我血壓仍然很高,在看守所關押了四十五天,也沒說甚麼事由把我放回家(估計是我身體條件不符合勞教要求)。對法輪功學員他們就是這樣想抓就抓,無法無天。

    (四) 二零零一年底,我地區「610」和居委會非法闖進我家,用欺騙的手段將我綁架到楊浦區洗腦班、所謂的要轉化我,我用絕食抗議他們的非法迫害,我被他們進行野蠻灌食,使我身心受到很大的傷害,關了我一個月才放出。

    (五) 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七日,我在長白路貼真相資料時、被警察綁架到長白路派出所,被審問時我不予配合,不說姓名、不配合拍照,後進來了一個著便裝的年輕人,動手對我拳打腳踢,把我一把拖到地上、用穿皮鞋的腳使勁踢我的胸部,我感到胸腔一陣劇痛,因我是外科醫生,我知道我被他踢斷了三根肋骨。隨後,他們抄了我的家,晚上把我關進了楊浦區看守所。我對看守所的警察說,我被暴打、胸部劇痛,第二天送我到提籃橋監獄醫院拍片,因他們拍的是胸片,所以看不見骨折線,他們就認為肋骨沒有斷,送我回看守所後、我已經痛的不能動彈了,是同監室的好心人幫助我、照顧我在那裏艱難度日,我被關押了一個月後,放我回家。

    在看守所被關押期間,有一次,在規定做廣播操時我們煉功,被看守所的警察看到了,把我用手銬銬在鐵門上二天二夜,還用大功率的電風扇對著我的後背吹,他們極盡能事的折磨我,是江澤民用謊言和金錢蠱惑了他們人性中惡的一面,罪惡的元凶是江澤民。

    (六) 二零零二年,我地區戶籍警、「610」、街道、居委會四個人又一次非法闖進我家,他們把我強行抬到樓下、塞進汽車,把我綁架到上海市青浦洗腦班、進行強制性洗腦迫害約一個月,後因迫害誘發高血壓,他們才放我回家。

    (七) 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四日,警察突然闖進我家,也不說任何理由,將我綁架到楊浦區延吉派出所,同時又非法抄我家,劫走電子書、MP3等。晚上將我押到南匯區看守所刑事拘留。我問他們為甚麼抓我?他們說:「有人舉報你」,到底舉報了甚麼內容,他們也不說,要我自己交代。說明他們根本就沒有證據就隨便抓人。當時我血壓很高,把我送到提籃橋監獄醫院住院。四月二十二日以證據不足將我釋放。但同時又對我進行「取保候審」、「行政警告」等處罰。我現在也沒搞明白,那次到底是因為我做了甚麼事,他們要抓我、關我?

    (八) 二零零八年,我在醫院上班時,我給了病人一個神韻光盤、被舉報,我被閘北區警察強行綁架到閘北區看守所,同時又被他們再次抄家。關押一個月後,隨即又把我非法押送到上海青浦洗腦班進行強制性的洗腦迫害。在我被迫害期間遇到中秋節,別人都回家了,就扣押我一個人不讓回家,還派了二個包夾來看管我,叫我女兒給我送飯。我那時的血壓很高,我家住地的「610」和國保還要挾我丈夫、女兒、女婿、弟妹等親人來給我施加壓力,他們來回跑了三~四次,路程是那麼遠,來回一次路途至少要四~五個小時。這次我又遭受洗腦迫害一個月。

    我丈夫患有高血壓、糖尿病,膽子又小,來回的折騰,又看到我遭受這樣的苦難,心裏很痛,因此加重了病情、引發腦梗,帶著恐懼和擔心離開了人世。人死了都不肯放過,辦喪事、開追悼會時「610」和國保都要派人監視,施加恐怖氣氛,讓友善的左鄰右舍害怕他們的淫威、不敢前來示哀。這也是江澤民欠下的一筆血債。

    以上僅僅是簡述我受到迫害的事件而已。十六年來,北京奧運、上海世博、APEC會議、國家各種大型會議及所謂的敏感日,在我家門口都派人二十四小時監視,外出時就有人緊跟身旁……法輪功修煉者過的是甚麼日子?江澤民殘酷迫害法輪功,給我本人、家人以及千千萬萬法輪功家庭帶來的深重苦難及身心傷害,難以用語言說的清。

    根據中國刑法規定,江澤民已經對控告人犯下了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綁架罪、非法搜查罪、誣告陷害罪、侮辱罪、刑訊逼供罪、非法暴力取證罪、誹謗罪、濫用職權罪、侵犯通信自由罪、破壞法律實施罪等。

    因此根據《憲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現提起控告,要求江澤民必須對公民承擔應有的法律制裁和進行賠償、道歉、消除影響。

    懇請最高人民檢察院能夠真正以國家、民族和人民的利益前途為重,行使國家、人民和憲法賦予你們的權力,對江澤民對億萬法輪功學員犯下的滔天罪行立即進行立案、偵查,追究一切法律及刑事責任;真正本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為億萬法輪功學員和無以計數的遭受非法殘酷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伸冤!


    累遭迫害 甘肅七旬夫婦控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一九九七年三月,甘肅省金昌市的韋鳳玲和丈夫汪玉康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汪玉康的心臟病在不知不覺中好了,韋鳳玲的甲狀腺病(俗稱大脖子病)也消失了。父母的變化使他們的兒子也走入法輪功修煉的行列,一家人欣喜萬分。

    但是江澤民為洩一己之妒忌,一意孤行發起和推動了對法輪功的這場殘酷迫害,夫妻倆多次被非法抄家、綁架、強制送「洗腦班」,韋鳳玲被非法勞教一年半、非法判刑三年半,身體、精神都受到極大的傷害,家中直接經濟三萬八千元。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七日,七十二歲的韋鳳玲和七十七歲的汪玉康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要求中國最高檢察院對江澤民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以下是韋鳳玲和汪玉康老倆口親身經歷的迫害事實。

    按黑名單非法抓人

    二零零一年新年前夕,甘肅金昌市金川區 「六一零」在戒毒所裏辦起法制學習班,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甘肅金昌市金川區委副書記李發禎拿著事先準備好的法輪功學員的名單,下令:「十一點之前抓不全人,各派出所負責。」

    一時間,金川區公安分局、各派出所開足馬力,出動大量警力,搜捕、綁架,有些法輪功學員連衣服和鞋都來不及穿,就被警察野蠻塞進警車,而且沒有任何手續,沒有任何理由。 控告人汪玉康、韋鳳玲就是在這樣的情形下被綁架了。

    強制洗腦軍訓 記者採訪炮製謊言

    「法制學校」(實為洗腦班)每天早八點到十二點,下午四點以後,強迫我們軍事訓操,六十多歲的老人也不放過。由吸毒人員帶隊,不讓休息。每天下午兩點到四點,市法院、區法院、司法局、民政局的專門的給法輪功學員每人發一個小本,逼迫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寫思想彙報,晚上強迫學員看中共央視誹謗法輪功的節目。

    宣傳部部長多文功帶兩女記者、攝像師威逼我們污衊法輪功,記者採訪,攝像師炮製欺世謊言。汪玉康每天都在承受著折磨,五十幾天後離開了罪惡的法制學習班。韋鳳玲則被非法關押了七十多天後才離開。

    二零零二年、二零零三年四次被非法關押

    二零零二年元月十幾日,從晚上三點就有人敲門,我們倆口沒給開門,一直到早上八九點鐘,被綁架,非法關押在看守所長達一百天。(責任人:甘肅金昌市金川區公安分局警察:孟家賢、戴寶吉、劉成業、李新華等八九人)。

    二零零二年,「十六大」前夕,控告人汪玉康、韋鳳玲再一次被綁架。五、六個人連哄帶騙,連拉帶拽,最後把汪玉康摔倒在地上。(責任人: 甘肅金昌市金川區公安分局警察李成龍、王建忠、陳國民等人)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初二,韋鳳玲和汪玉康又被警察綁架,韋鳳玲在綁架後第二天就因心臟病復發而放回。 (責任人: 甘肅金昌市金川區公安分局警察李敘和、劉成業、李婷琴、李新華、戴寶吉、張樹偉、邢富強)

    二零零三年十月三十一日早上,警察再一次綁架了汪玉康、韋鳳玲。他們把汪玉康銬在椅子上一晚上,汪玉康四肢全腫了,鞋都脫不下來了。

    二零零四年老倆口雙雙被非法勞教

    警察李新華曾說「任務完不成,得把老汪倆口子抓了勞教」。二零零四年三月四日,汪玉康、韋鳳玲被非法勞教。韋鳳玲一年九個月,汪玉康一年九個月。

    在甘肅第一勞教所醫院,汪玉康被檢查血壓偏高,高壓250、低壓200,還有肝硬化等症狀,勞教所拒收。然而,警察劉成業想盡辦法走後門設法把人送進去,各地公安局只要往勞教所送進一人,就可獲八百元,送的越多賺的越多。李成龍和劉成業第一次走後門沒成後,又採取另一種手段,叫體檢大夫把病歷改掉。大夫說:我不改,我負不起這個責任,這個老頭隨時都有死亡的可能。大夫還對他們說:你們把這樣危重的病人拉在車上,死到車上咋辦呢,你們能負起責任嗎?最後還是拒收。

    汪玉康又被非法關押在甘肅金昌市拘留所四十多天,因身體不適放回家。韋鳳玲被送到甘肅省榆中女子勞教所,在勞教所醫院,韋鳳玲因高血壓和心臟病復發被拒收。非法關押在甘肅金昌市拘留所四十多天後放回。

    二零零八年韋鳳玲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九日,韋鳳玲再次被綁架,非法關押在金昌市永昌縣看守所三個多月,後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十一月五日被送到甘肅省蘭州市女子監獄。韋鳳玲剛到女子監獄就被直接關押在邪惡的科室裏,脫光了衣服野蠻搜身,從人格上侮辱,強迫穿監獄囚服,自己的衣服從裏到外都被印上監獄的字樣。每天還長時間播放謊言的碟片,逼迫寫思想彙報,韋鳳玲因不願違背良心重複謊言而遭毒打。包夾無休止的謾罵,毆打猶如家常便飯。群罵、群打司空見慣。

    甘肅省女子監獄的邪惡:「不轉化就弄死你」

    包夾犯人李燕曾叫囂:「不轉化就弄死你,我要讓你嘗嘗死的滋味。」每天打罵不停,被打十幾次,被罵五六十遍。韋鳳玲在前面走,李燕在後面拳打腳踢,腿常被踢的傷痕累累,青一塊紫一塊。臉被打得腫大,牙齒也鬆動不能吃東西。

    最不能讓韋鳳玲接受的是犯人惡毒辱罵法輪功及法輪功創始人。韋鳳玲聽後猶如萬箭穿心,無法忍受,無力制止,淚流滿面,無奈的她只好用衛生紙把耳朵塞住。

    韋鳳玲在監獄遭受了非人的凌虐折磨,整個人被迫害的黑瘦乾枯,體重從一百二十多斤減到九十多斤。身體和精神都承受到了極限。

    甘肅省女子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的摧殘迫害,都是為了一個目的: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他們逼迫法輪功學員看充滿謊言、誹謗的碟片。每天暴力逼迫用謊言編故事,一遍遍的打罵脅迫韋鳳玲寫謊言。達不到目的就採用惡毒的方法折磨韋鳳玲直到滿意為止。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韋鳳玲才回到家裏。 (責任人:甘肅女子監獄獄警朱紅、孫立偉)

    二零一四年八月又被非法抄家

    二零一四年八月四日又被警察綁架、非法抄家,甘肅金昌市龍首分局警察代寶吉、安來寅、李德志、李新華、張耀強等十人劫持著韋鳳玲老人到家中非法抄家,代寶吉用搶劫的鑰匙強闖入室,翻箱倒櫃,非法抄家一直持續到下午六點多,老倆口被折騰得一天茶飯未進,圍觀的人擠滿了房前屋後。搶劫的私人物品有法輪大法書籍、3台電腦、2台打印機、2台刻錄機等,價值3萬多元。


    悉尼市民:所有人都應該來了解真相(圖)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明慧澳洲記者站悉尼報導)二零一五年九月五日,來自全澳的部份法輪功學員在悉尼市中心的多個繁華地段及貝爾摩公園(Belmore Park)展開講真相活動。通過橫幅和展板組成的真相長城,十六年來反迫害的內容震撼世人。同時,學員們在一旁發資料、徵簽,集體煉功展示寧靜祥和的功法。民眾紛紛簽名聲援將迫害元凶江澤民繩之以法的「訴江大潮」,還有的民眾被純淨的能量場所吸引,向大法弟子求教學煉法輪功。

    貝爾摩公園(Belmore Park):民眾觀看真相展板
    貝爾摩公園(Belmore Park):民眾觀看真相展板

    學員們在百老匯步行街(Broadway)徵簽
    學員們在百老匯步行街(Broadway)徵簽

    悉尼市中心匯豐銀行(HSBC)廣場前,法輪功學員在徵簽聲援訴江大潮
    悉尼市中心匯豐銀行(HSBC)廣場前,法輪功學員在徵簽聲援訴江大潮

    在市政廳(Townhall)前講真相
    在市政廳(Townhall)前講真相

    「我覺得你們都很純淨」

    在貝爾摩公園,來自英國的威爾遜(Jo Wilson)女士已經在悉尼住了五年了,她仔細閱讀著展板,法輪功學員在監獄裏遭受的酷刑折磨令她感到震驚,她不理解,「為甚麼他們會受到這樣的迫害?」

    當她了解到法輪功學員是信仰真善忍的修煉者,她說,「我也相信真善忍,這是多麼美好的信仰。」她毫不猶豫地在法辦迫害元凶江澤民的請願書上簽了字,並祝福法輪功學員早日結束迫害,擁有信仰的自由。

    伊蘭拉(Kumer Ellanla)先生兩週前才結束了在中國的酒店管理工作,返回澳洲。他說,雖然身在中國,但對這場迫害一無所知。學員向他解釋了迫害真相被掩蓋著,卻是無比的殘酷,展板上關於活摘器官的黑幕令他感到非常難過。他表示,無論如何一個國家迫害人權是不對的。他相信迫害元凶會被繩之以法,並在請願書上簽字以表示對法輪功學員的支持。

    當天的活動中,還有一些學員在公園的草地上打坐煉功。法輪功祥和的功法吸引了路人觀看。西拉提亞﹒付尼科伊爾特(Seelatya Funykiet)女士來自紐省東北部的小鎮里斯莫爾(Lismore),她正好週末來悉尼遊玩購物,路過公園時,感受到學員打坐時純淨的能量場,便停下來向學員學煉第五套功法。

    從小在泰國的寺廟裏長大的西拉提亞(Seelatya),小時候總是跟出家人一起打坐。她說,「我現在感受到一種很強的能量,身心非常放鬆。我覺得你們都很純淨,我也希望自己能充滿純淨的能量,然後像漣漪一樣,把這種正能量傳播出去。」

    貝爾摩公園(Belmore Park):西拉提亞女士學煉法輪功第五套功法
    貝爾摩公園(Belmore Park):西拉提亞女士學煉法輪功第五套功法

    「共產黨無法鏟除信仰」

    學員們在繁華的Pitt Street步行街徵簽。
    學員們在繁華的Pitt Street步行街徵簽。

    悉尼唐人街附近的喬治街(George Street)是悉尼市中心最主要的大道。法輪功學員們的活動吸引了許多人。人們從橫幅中了解到活摘器官的罪惡及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期間遭受的各種酷刑折磨。

    在澳洲本土出生的馬修(Christopher Mathews)先生驚訝不已:「我還沒聽說過法輪功被迫害的事呢。我無法理解一億人因為堅持信仰而慘遭迫害,這讓我想起二次世界大戰的時候猶太人被殺害的事,這裏有許多相似之處。共產黨無法從人們的心裏鏟除掉他們的信仰和對事物的看法。」

    來自沙烏地阿拉伯的阿爾馬克瑞安(Hussarn Almakran)先生不禁問道:「為甚麼要活摘器官?這場迫害太可怕了!真令人悲哀。我決對支持法輪功學員講真相的活動。每個人都有權力維護自己的信仰,言論自由是無法被控制的。」

    意大利女孩羅塔(Milena Rota)在澳洲的中學讀十二年級。她認為:「中共想剝奪這麼多人的信仰,這是違法行為。你可以決定從事哪種工作,但你不可以決定別人的命運。在民主國家,人們的思維不會被左右,可是共產國家卻敢這樣做。中國人應該反抗暴政。法輪功學員講真相的活動幫助了人們了解到不同的信仰。」

    從英國來澳洲旅遊的澤裏森(James Zillessen)先生和妻子哈瑞森(Becky Harrison)女士對真相感到震驚:「迫害令人厭惡。我無法想像活摘器官的事,這不是人的行為。中國大陸的人權狀況最差,中共沒有封鎖信息的權力。法輪功學員勇敢、強大,全世界都能看到他們的身影,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從法國移民到澳洲的斯曼德佳(Pauline Smadja)女士微笑著向法輪功學員表示祝福:「最好讓所有的人都來了解真相。」

    堅持傳播真相

    出生在新西蘭的西人學員尼爾森(Marie Nilsen)堅持講了十二年的真相,她認為:「江澤民根本想像不到法輪功如此受喜愛。對於注重身心健康的西方人來說,法輪功更受推崇。迫害很快就會結束,大量的華人退出了中共組織,這就是跡象。」

    悉尼學員王女士認為:「憑江澤民一己之私慾,不可能鏟除正信。法輪功學員修煉真善忍,邪的東西壓制不了正信。中共一黨獨裁,不允許自己的利益被動搖,哪怕它知道法輪功學員是想做好人。中共宣揚的無神論膨脹了人的慾望,人們忙忙碌碌的追求物質利益的時候,就變得冷漠。內心空虛,淡忘了人間正義、公平的理念。」

    悉尼學員李先生說:「修煉的人堅韌不屈。江澤民以為用暴力就可以消磨修煉人的意志。而法輪功學員始終和平理性的反迫害。要想結束迫害,我們要依靠全民反迫害,揭穿謊言。三退退垮中共。目前的訴江大潮再次展現了法輪功學員的勇氣。共產體制下的人更能理解、欽佩這種勇氣。用真實的姓名、地名起訴是了不起的。」

    他還認為:「法輪功學員持續的講真相,等於告訴了人們在暴政面前,可以怎麼做。為人們展現了典範。」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9/13/152510.html>


    法輪大法亮相意大利體育競技展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二零一五年九月六日(星期天),博洛尼亞著名的瑪格麗特公園(Giardini Margherita)舉辦第三屆意大利體育競技(Italian Sporting Games)展,法輪功的展台吸引了公眾的濃厚興趣。

    博洛尼亞體育競技展上,學員向民眾講真相
    博洛尼亞體育競技展上,學員向民眾講真相

    法輪功學員在展位上展示功法
    法輪功學員在展位上展示功法

    主辦這次活動的是艾米利亞﹒羅馬涅區大區(Emilia Romagna)的奧林匹克委員會(CONI),艾米利亞﹒羅馬涅區大區政府,博洛尼亞市政府和艾米銀行(Emilbanca)聯合贊助。有二十個體育項目參與了包括演示、教學、運動實踐等全天的活動。

    一大早,學員們搭建了一個真相信息亭,向民眾發放真相資料,徵集制止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簽名請願書。主辦單位邀請法輪功學員到會場中心向公眾講解和演示功法動作。當天上午和下午學員進行了兩次十五分鐘的功法展示:一名學員介紹功法的同時,其他五名學員分別演示五套功法。

    法輪大法,這一古老祥和的修煉功法引發了人們的興趣。不少人詢問哪裏可以學煉法輪功,法輪功是甚麼,以及為甚麼在中國會發生迫害。

    一位女士觀察學員很長一段時間,並閱讀了迫害真相資料之後說:「所有犯下這些罪行的人,都將受到神的懲罰」;「神對他們的懲罰即將到來,他們將因為所犯下的罪行而接受最嚴厲的報應,因為他們的罪是不可饒恕的。」

    活動期間主辦方還組織了一場一公里的象徵性馬拉松比賽,所有體育項目的出場和服裝令人關注。三名法輪功學員參加了比賽,他們身穿黃色T恤,前面寫著「法輪大法」,後面寫著「真善忍」,向人們展示了法輪大法的美好。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9/12/152494.html>


    房海玲被遼寧北票法院非法判刑六年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北票法輪功學員房海玲在八月二十八日被北票法院非法判刑六年,所謂的「法官」是北票法院法官佟鳳雲。房海玲已上訴。

    房海玲於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在出外講真相時因不明真相的人報告給警察,被北票市國保大隊副大隊長潘洪凱和兩名國保警察及北票橋北派出所所長宮慶志四人綁架,一直被非法關押在朝陽西大營子看守所。被綁架期間,房海玲一直在向相關單位和相關責任人講真相,揭露了江澤民十六年來超越《憲法》之上,一言代法、以權壓法殘酷迫害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的犯罪事實,告訴世人江澤民現在已經被法輪功學員告上法庭,奉勸參與迫害者不要為江澤民當陪葬,不要迫害修煉人。

    北票法院對房海玲的審判先定於七月十二日,推到七月十八日,又推到七月二十二日,最後於七月二十八日開庭。

    親友湊錢請北京正義律師為房海玲做無罪辯護。正義律師慷慨陳詞,據理力爭,從法律上為法輪功學員辯明無罪,揭露了過去江澤民玩弄權術置法律於股掌之上的犯罪行為;揭露了以往法庭迫於江澤民的邪惡壓力,錯用法律顛倒黑白對法輪功學員非法構罪的事實,使不少法庭內外的相關人員明白了真相,起到了抑惡揚善的作用。

    休庭後北票法院一直拖到八月二十八日才給出判決,給出判決的當天沒通知家屬,也沒通知律師,只是以郵件的形式向律師傳送審判結果,致使律師到九月五日尚不知法庭判決。九月二日房海玲從監獄要求警察找律師,監獄把電話打到房海玲的親友處,說房海玲要見律師,家人摸不清房海玲為甚麼找律師,因家中根本不知道判決情況,問律師也不知道。

    直到九月六日假期結束後上班的第一天,房海玲的丈夫黃俊義到法院找法官佟鳳雲詢問,才知道判決情況,當時離十天上訴期已經剩餘一天了。佟鳳雲可能良心發現,問給房海玲送判決通知的工作人員房海玲怎麼說,有沒有說上訴?工作人員明確的說房海玲要求上訴。佟鳳雲讓黃鳳義自己去朝陽西大營子看守所找看守所警察要房海玲的上訴狀,她給看守所打電話。黃俊義打車去百里外的看守所找到管事的警察,說房海玲還沒寫完,明天再來。

    九月七日黃俊義再次到朝陽看守所取回房海玲的上訴狀交到北票法院刑事庭。

    相關責任人:
    公安局長:萬樹清 宅電:0421-4861981手機:13470222277 15566791601
    國保大隊指導員:王國軍 宅電:5061619
    手機:13704917881 15566791301
    國保大隊長:王立軍 手機:13842101289
    國保副大隊:潘洪凱 宅電:5892989 手機:13942165760
    國保警察:佟德江 手機:15040981997
    法院審判庭庭長:佟鳳雲 宅電:5826202手機:13591852808
    法院審判庭庭長:劉學軍 宅電:5815315 手機:13942145311
    法院副院長:付文憑 手機:13591842678
    法院審判庭庭長:張立軍 宅電:5824979 手機:13052625409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10/8/153133.html>


    北京豐台區警察故意摔倒誣陷老人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警察到一對老年夫婦家裏搶劫,並故意摔倒,誣陷老人打公安,將老夫婦非法羈押,連他們的女兒也一起綁架。這就是上個月北京豐台區警察的土匪行徑。

    2015年8月17日,北京豐台區法輪功學員李碧仙女士在歐尚地區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潘俊宇舉報。到晚上9點多鐘,豐台區科技園派出所4個警察到歐尚把李碧仙綁架到豐台區科技園派出所,關了一個晚上。

    次日18號上午10點左右,幾個穿警察制服的人,把李碧仙帶到她的家裏。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沒有搜查證的情況下,有四個穿警察制服的人,還有三個便衣,他們一起衝進李碧仙的家裏,就是一通的亂翻,並且邊翻邊錄像。

    李碧仙的家被他們翻得亂七八糟。這夥人翻出《法輪大法》書30多本,師父法像3張。他們要拿走,李碧仙的丈夫蔡元壽就不讓他們拿走。後來他們一家三口都被綁架走了。理由是:他們妨礙這些人執行公務。

    搜查中蔡元壽說:「你們是土匪吧。土匪進家才逼著主人不讓動,土匪才亂翻呢。」這些人說:「我們是公安。」蔡元壽說:「你們是公安,應該有合法手續啊,你們甚麼手續都沒有,進家裏就亂翻,你們是土匪行為。現在穿警服幹壞事的人很多。」

    這些人還是要把大法書和師父法像拿走,蔡元壽不讓他們拿走,他們就給派出所的所長打電話。

    後來派出所所長帶來了2個公安,還是要把大法書和師父法像拿走。蔡元壽與他們搶了起來。

    這時旁邊還有一個身著便衣的人錄像,蔡元壽不讓他錄像。蔡元壽一伸手,這個錄像的便衣就摔倒在地上。另一個高個子警察又跟蔡元壽的搶大法書,蔡元壽叫他不要搶,蔡元壽剛一伸手,他也摔倒在地上。

    他們繼而誣陷說:「蔡元壽打公安,妨礙我們執行公務。」

    蔡元壽已是一個74歲的老人,在自己家裏,只是不讓這些人隨便拿自己家裏的東西,這樣的老人,怎麼能打面前這麼多個年輕力壯的小伙子呢。

    這些人又叫李碧仙去派出所,李碧仙不去,有3個身穿警察制服的人連拉帶推的要把李碧仙帶走。

    蔡元壽的女兒蔡紅梅看到70多歲的母親,又有血壓高,就不讓警察搶推母親。這些人又誣陷說:「蔡元壽的女兒打公安,妨礙執行公務。」隨即他們把李碧仙搶推進車裏,叫蔡元壽也去派出所。

    蔡元壽說:「憑甚麼叫我去派出所,我不去。」他們說:蔡元壽打公安,不讓拿大法書和法像,妨礙執行公務。於是3個身穿警察制服的人,連推帶拽強行把蔡元壽推進車裏,一個公安使勁把蔡元壽左手往後反扭,胳膊被擰的青一塊紫一塊的。

    現在蔡元壽睡覺時,被反扭過的胳膊帶的肩痛得很厲害,無法睡覺。蔡元壽的衣服都被他們弄壞了,扣子全都掉了。

    當時蔡元壽光著腳,沒有穿鞋,這些人也不讓老人穿鞋,直到從看守所回家前,他一直是光著腳在地上走。

    最後他們把蔡元壽和李碧仙的女兒也推到了車裏,女兒是不煉法輪功的。這些人把書和法像,還有他們老夫妻女兒的電腦,一起拉走了。

    這些穿警察制服的人,開始進蔡元壽家抄家時的場景,蔡元壽用照相機全都照下來了,這些人怕蔡元壽曝光,都給刪掉了。

    蔡元壽一家三口在上午約10點20分被綁架到了派出所,到了晚上7-8點鐘,警察也不給他們一家三口飯吃和水喝。到了晚上8點以後,才送來了1/4張大餅。

    9點鐘,一個警號是042128來問訊蔡元壽。這是一段他們之間的對話:

    「蔡元壽,你知道為甚麼叫你們來嗎?」蔡元壽說:「我不知道。」他說:「你阻礙公安人員執行公務,不讓搜查,還打公安人員。」蔡元壽說:「這些人沒有出示任何證件,我當然不能讓他們搜查,我也沒有打他們。」

    警號是042128的警察說:「他們穿的是公安制服。」蔡元壽說:「壞人穿公安制服冒充公安人員不是多的是嗎。」他說:「蔡元壽你違反了治安條例第八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蔡元壽說:「我沒有犯法,犯法的是他們。他們違反了刑法246條,沒有搜查證,沒有任何手續,竄到人家裏亂翻。」

    最後警察說蔡元壽違反了治安條例第八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經所長李彬批准行政拘留24小時。

    到了19日警察還不放蔡元壽一家三口回家。下午2點把蔡元壽一家三口送到了豐台區看守所。到了看守所,蔡元壽與妻子李碧仙都因身體原因,看守所不收,可是對老夫妻的女兒卻不放過,竟把不煉功的女兒刑事拘留30天。

    蔡元壽從被綁架到回家是36小時,李碧仙是47小時。他們回家時,還要取保候審,期限從8月20日起算,沒有截止日期。是豐台區富豐園居委會取保回來的。

    隨後,派出所及居委會不斷跟蹤和騷擾他們。8月20日蔡元壽到女兒的單位給女兒請假,有一個公安和一個居委會的人跟著蔡元壽。他到哪裏,他們就跟到哪裏。

    8月25日下午4點多,片警李子鵬帶了另一個公安和居委會的來到家裏,騷擾他們。

    8月26日,下午3點多蔡元壽又到女兒單位去請假,2個公安跟著他。蔡元壽說:「這都是江澤民搞的,我們沒有人身自由。」

    8月28日下午3點多鐘,片警李子鵬帶了4個警察又到老夫妻家裏騷擾。老夫妻家住的小區大門口,每天都有一個公安和3個戴紅箍的監視他們。他們夫妻倆到哪,他們就跟到哪裏。用他們家樓前的監視器監視他們。

    北京市公安局豐台分局科技園區派出所電話:010-63729803
    地址:北京豐台區外環西路16號

    北京市公安局豐台分局
    地址:豐台區東大街26號
    電話:010-63811992


    重慶市潼南區警察騷擾訴江公民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重慶報導)2015年9月1日上午8點30分,重慶市潼南國保大隊的李恆毅和正興街派出所的李大紅等來到付汝芳的住宅,當時付汝芳不在,她丈夫說出去買菜去了,他們就走了。

    在當天下午2點30分,潼南國保大隊的李恆毅和正興街派出所的李大紅、還有正興街道居委會的倆個女的,四個人來到付汝芳的住宅,李恆毅和李大紅拿出付汝芳2015年6月26日遞交給最高法院的控告江澤民的快遞信(這封快遞於6月28日最高法院簽收了的,並發了妥投短信給付汝芳),說是要核實一下情況,並說核實了後我們還將此信和核實情況寄回去。

    他們還專印了一張問話的提綱式的標題:信是不是本人寫的,誰叫你們寫的?為甚麼要告江澤民?控告書的內容是誰給的,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是誰告訴的?有沒有統一安排?在哪裏去打印的,交信在哪個郵局交的,是誰去遞交的信,你知不知道還有哪些人交了「控告書」?等李大紅作筆錄。

    付汝芳真不理解最高法院怎麼像這樣,把控告江澤民的快遞信返回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的手裏,這究竟是在幹甚麼事?!他們是按照法律程序在辦事嗎?!

    付汝芳說:「根據中共在電視、報紙上向人民宣布的法律決策:從2015年5月1日開始實行『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原則。聽到後,就知道是控告江澤民的時候到了,終於等到這時候了。江澤民發號施令,無辜殘害善良,他犯了國際上的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反人類罪;違犯了中國的《憲法》、《刑法》等。犯了多項罪。把我無辜迫害得多次死去活來,我就是要告他,就要把江澤民告到底。」

    付汝芳還說:「控告江澤民的控告書是我本人自己寫的、自己遞交的。沒有任何組織。」她該回答的就回答,不該回答的,她就說:「不能告訴你,告訴了你就是在害你,我們都是在為別人著想。」

    付汝芳給李大紅講了真相,勸他三退,他不答應。寫完後,他要付汝芳簽字,付汝芳拒絕了,沒有配合他。

    李大紅還勸付汝芳不要去寫這些了,你都是60歲的人了……付汝芳還是堅定地說:「為了結束迫害,就是要告江澤民,我是依照《憲法》在行事,《憲法》賦予了我們控告的權利。」

    李大紅就叫居委會那倆個在筆錄上簽字、按手印。李大紅在問付汝芳時,付汝芳的丈夫看到李恆毅去付汝芳的臥室開箱開櫃的看,沒亮任何手續。付汝芳還看到李恆毅用手機在她家裏拍照。不知這些人究竟要幹甚麼?

    對於潼南區其他寫了控告江澤民的控告書被返回來的,他們都去騷擾了。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9/20/152606.html>


    湖南岳陽黃菊秀被抓捕迫害經過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近日,湖南岳陽法輪功學員黃菊秀在散發真相傳單時,被不明真相者綁架,遭警察非法審訊。目前黃菊秀已獲得自由。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日下午二點多鐘,黃菊秀在洛王沿街停放的小車門把上放單頁真相資料時,被洛王社區綜合辦的一群小伙子非法抓住,他們把她拖到了綜合辦的辦公室。

    一個姓袁的問黃菊秀叫甚麼名字,她沒有說給他聽。一個小伙子說:「我是跟著你,你是從某某地方發起。」他就拿了幾份,放到了桌子上。

    黃菊秀說:「這是在做好事,是在救人,貼張『法輪大法好』別人要看了,念了就對他有好處,就可以躲過大災難。」

    那個姓袁的要黃菊秀到派出所去,她不去,他就打電話到派出所,派出所的汪所長和一個姓曾的人來了之後就把她拖上警車帶到冷水鋪非法審問。

    那個曾××問: 「你是幾點鐘出來的?」又問:「是誰叫你做的?」黃菊秀說:「是我們師父教我們要救人,退隊、退團能保平安。不管你們對我怎樣,我對你們是沒有怨言的,我們師父教導我們只有救人的份,只能有救你們的心。真心希望你們這些公安人員少造業,能躲過大災。」

    那人還問:「資料是哪裏來的。」黃菊秀說:「請你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做個好人。」他就要那個打電話的小伙子寫上:「是我師父叫我做的。」

    黃菊秀被他非法審問了幾個鐘頭,他們總是問資料是哪來的。後來,樓區國保大隊來了一個人,他一來就問黃菊秀:「你認識我嗎?」黃菊秀說:「我認識你,就是不知道你叫甚麼名字,請問你貴姓?」他不告訴她,還說:「是我審問你的,你還問起我來了。」黃菊秀說:「我又沒做違法亂紀的事。」他說了幾句就走了。後來,黃菊秀才記起那個人叫張和平。

    晚上十一、二點鐘,黃菊秀被他們帶到廣濟醫院檢查身體。那看病的女醫生態度很好,他們跟她說黃菊秀是煉法輪功的。黃菊秀告訴女醫生自己是有右位心,有先天性的心臟病。女醫生說:「我會如實的寫好病例的。」她給黃菊秀做了心電圖,確實是有右位心,還有血壓偏高。她說:「他們不會收你的(意思是不會關押你)。」黃菊秀說:「我們煉法輪功的都做好人,他們這麼做是迫害好人,是錯誤的。」

    派出所的人又要黃菊秀驗血,黃菊秀不同意驗血,曾××和另外一個小伙子拉著黃菊秀的手強行拖過去抽血,又給她照相、又做B超。

    那個女醫生說:「你不光是右位心,你的整個內臟都是移位的。」她也如實的寫了報告單。黃菊秀一出門就聽見那個拍片子的醫生在喊:「把單子給我,她是右位心。」

    黃菊秀照片的報告單在曾××手裏,那個拍片子的醫生找曾××要那張單子,曾××不但不給,他還找那個醫生要片子。醫生說:「片子是要出錢的,單子要給我。」曾××就兇那個醫生。

    有個老頭還有一個帶著小孩的女人和那個做B超的女醫生都在說那曾××的不是。說你是個公安的怎麼是這個態度,單子應該給他寫好。

    曾××指著黃菊秀說:「你們又不知道,她是壞人,是煉法輪功的。」黃菊秀說:「我們煉法輪功的怎麼啦?我們是做好人,你把照片的報告單拿在手裏,不讓醫生寫,他要如實的寫好,這是他的醫德,你不讓他寫拿到手裏,是甚麼意思?」曾××說:「他一寫上就讓我們打幾個轉。」他也知道如果醫生如實寫上了,他們就不能非法關押她了。曾××在醫生和圍觀的人的指責下,不得不把單子交給醫生寫好。

    黃菊秀又被他們送到了湖濱拘留所,拘留所的人看了黃菊秀的醫檢報告單不敢收下她,洛王派出所的劉所長和曾××只好把黃菊秀送回家。

    在車上黃菊秀跟他們說:「你們不能抓法輪功學員,我們都是好人,這是你公安都認同的。迫害法輪功的頭頭周永康、李東生都被抓起來了,這不就是遭惡報了嗎?」

    他們中有人說:「反對共產黨的我們就抓,說共產黨壞話的我們就抓。」還說:「不要把我又寫上去(上明慧網)」黃菊秀說:「寫上去也是為你好,要你少造業,那個業債還不起的,善惡有報是天理。」他們把黃菊秀送到家時已是凌晨兩點多了。


    河北邢台市迫害者的驚恐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俗語說:「為人不做虧心事,半夜叫門心不驚」。自今年五月份政府發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政策以來,法輪功學員及家屬抱著對政府的信任,依法向最高檢和最高法控告江澤民十六年來對大法弟子的殘酷迫害。然而一些直接參與過迫害法輪功學員,並雙手沾滿法輪功學員鮮血和背負法輪功學員命案的邪惡之徒,也感覺到了他們的末日即將來臨,驚恐之餘,極力阻擋。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四日上午八點三十分,河北邢台市法制辦以邱有林(邢台市洗腦班頭目)為首,在邢台學院禮堂舉辦社區人員所謂「崇尚科學、反對邪教」的培訓班,強迫每個辦事處至少出五人。在所謂「培訓班」上,邱有林極盡邪惡之表演,大肆污衊誹謗法輪大法和大法師父,要求社區人員儘量多到法輪功學員家中去,說是登門拜訪,了解情況,進行登記,如有不聽的,可向他打舉報電話,他們就辦洗腦班。還讓社區人員發動民眾,遇到講真相勸三退的學員進行舉報。最後,還強迫社區人員簽名,其中部份明白真相的社區人員拒絕了簽名。

    邢台洗腦班自二零零二年至今十幾年來,這個並非國家公、檢、法、司執法部門的機構,肆意踐踏法律,非法拘禁和私用酷刑,利用各種手段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如:限制人身自由、關禁閉、毒打、野蠻灌食、連續不讓睡覺、辱罵、人格侮辱、強制洗腦、打毒針、注射或灌服不明藥物、食物中下藥、威脅、恐嚇、電棍電擊,不讓大小便、精神折磨、罰站、敲詐勒索錢財等等非法手段,使幾百名信仰法輪功的無辜公民和其家屬,遭到非人的折磨,甚至致殘、致精神失常和死亡。

    邱有林雙手沾滿了法輪功學員的鮮血,甚至背負人命,「法網恢恢」也將其列入惡人榜。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邢台市自迫害以來,被非法迫害致死七人:邢台市法輪功學員遊志蘭;邢台市介家屯法輪功學員薛霞;邢台市(縣)南石門鎮崔路村法輪功學員王黑妮,邢台縣南石門鎮南崗西村法輪功學員聶新隆;邢台市(縣)南石門鎮崔路村法輪功學員王海牛;邢台車務段法輪功學員王連書,邢台市車輛廠法輪功學員徐俊山。非法勞教,判刑十三人:原邢鋼職工陳玉林(三年);礦務局機廠職工陳玉森(三年),邢鋼職工王貴波(三年);長征廠職工郝布申(三年);紅星廠退休幹部尹順峰(判三緩四);邢台農行第二營業部職工楊慶華(三年);邢台農行第三營業部職工張保忠(七年);邢台市車輛廠職工徐俊山(十五年);長征廠馮朝(一年) ;劉現彬(一年);夏雲省(三年);王繼珠(判三緩五),馮錫敏(一年)。綁架,勒索幾百人。可以說這十六年來,是邢台市法輪功學員的血淚史,也是迫害者們的罪惡史。

    目前法輪功學員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並沒有控告這些直接參與迫害自己的幫兇,因為法輪功學員明白,這些人雖是迫害者,也是被迫害者,他們即使能逃脫法律的制裁,卻逃不脫自己造下的罪業,近報自己,遠報子孫。法輪功學員慈悲,不願看到這些,希望這些迫害者們能夠覺醒,給他們留一次機會。可就有邱有林這樣不知悔改的邪惡之徒,既不看形勢,也不思悔過,一味的追隨江澤民參與迫害,一條道走到黑。

    在這裏奉勸各級執行參與迫害的執行者們,你們不要為了一時的名、利,受人慫恿,參與迫害。法輪大法是佛法,佛法的慈悲與威嚴同在,誹謗、迫害佛法是要遭報應的,周永康、李東生、周本順等都已經遭到了惡報,如果你們看不清形勢,分不清善惡,那就只能在痛苦中償還你們造下的罪業。


    長春法輪功學員於欽海被迫害離世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長春法輪功學員於欽海是個愛習武的人,本來身體健壯,因多年被迫害,三次被非法勞教,身心受到了巨大的傷害,於二零一二年臥床不起,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日離世。

    於欽海因修煉法輪大法曾多次被抄家,在二零零零年二月份被拘留一次,二零零零年十月份被非法勞教三年,在勞教所身體被迫害很嚴重,最後保外就醫。

    從勞教所回家後半年還沒有恢復,在二零零一年陰曆小年那天,惡警忽然闖入家中,把家中翻得一片狼藉。

    二零零一年臘月二十八,當地警察又非法闖入家中,把於欽海綁架到洗腦班,在洗腦班因為不轉化又被非法勞教三年,在勞教所被迫害出現心梗症狀昏死過去,同時伴有高血壓,胃病等症狀。

    於欽海在勞教所被折磨得不行了才給辦理保外就醫,回家後,當地派出所,610人員和街道辦經常上家騷擾。二零零六年五月份又被綁架到拘留所,後被勞教一年,因檢查身體不合格,所外執行。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日和十二日兩天,長春市長通街道辦事處曲姓、李姓兩女人,十二日又增加了孟姓主任、於姓猶大、楊姓(南關區610人員),來到於欽海家,進屋不由分說,拿著照相機到處亂照,聲稱是幫他們家解決困難的。於欽海和家人說:既然你們是幫我家解決困難的,那就請你們把我妹妹從黑嘴子女子監獄裏要出來吧。

    同年七月二十七日兩個穿黃衣服的人,到於欽海家說是查戶口的,他們也沒報姓名,就亂登一氣。二十八日,南關分局東安屯派出所、市局610、政法委(都不報姓名)聯合四人闖進於欽海家,試圖非法搜查。最後脅迫家人打開立櫃,查了私人物品(書)然後列出單子,逼家屬在單子上簽字、畫押。

    於欽海在二零一二年臥床起不來了,臥床期間,身體遭受了很大的痛苦,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日離開人世。


    作惡者現場暴死 北京市房山區洗腦班解體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北京市房山區洗腦班七個所謂的「幫教」唐寶華等人八月二十七日對法輪功學員史德龍的強制洗腦迫害,唐寶華沒說幾分鐘,突然心肌梗塞,送往醫院死了,洗腦班人員全嚇跑了,頭目郭志貴也不敢再呆下去。洗腦班解體了。

    洗腦班作為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主要手段,在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輪功以來從來就沒有停止過。各地610不法人員打著「法制教育」的幌子非法私設洗腦班,劫持當地法輪功學員和在勞教所、監獄被非法關押期滿的法輪功學員, 企圖強迫他們違心表態放棄信仰,也就是所謂的「轉化」。

    北京房山區城關鎮南街法輪功學員馬蓮湖,六十八歲,九九年迫害開始以後被強行送洗腦班迫害,身心受到很大傷害。零七年四月二十三日被房山區國保大隊和城關派出所惡警綁架並被非法抄家,被掠走電腦、打印機等價值近萬元的私人財產,後又被強行送洗腦班迫害,身心受到更大傷害,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六日含冤離世。

    北京市房山區610不法人員十多年來,為了躲避曝光和追查,多次變更洗腦班的地方。洗腦班所有的費用,完全由房山區政府財政支付,洗腦班人員每人每天伙食費三十 元,住宿洗漱用品全都免費,而且還領工資與獎金。

    北京市房山區洗腦班的主要頭目郭志貴,是610聘用的骨幹,這幾年來一直惡毒攻擊大法,迫害法輪功學員。郭志貴惡行殃及家人,他妻子得乳腺癌,生活不能自理。

    主要幫兇孫保豔,女、六十多歲,二零一四年十月中旬遭報應,得了腦出血,從良鄉醫院轉到北亞康復中心,生活不能自理。

    邪悟者張玉玲也遭報應,得腦血栓,住進醫院,生活不能自理。

    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縱觀歷史,當權者迫害正信的從來都沒有成功過,反而都遭到了嚴厲的天懲惡報。奉勸那些還在追隨中共邪黨參與迫害的公檢法人員,趕快清醒吧,悔過自新的時間真的不多了,如繼續追隨江澤民犯罪集團作惡,只能做其陪葬品了!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9/18/152576.html>


    起訴江澤民 退出邪黨 走向未來

    文/歸正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在過去16年中,江澤民集團非法調用國家機器,以蓋世太保式的610辦公室在全國範圍開展了對法輪功的血腥迫害,其禍之烈也延伸至世界各地。且不說過程中無端造成法輪功學員家破人亡、妻離子散的無數慘劇,與勞教所、洗腦班、監獄等非法關押場所內的種種酷刑,僅僅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出售牟取暴利,就使得當年的納粹也都望塵莫及。

    法西斯式的極權統治和瘋狂的迫害,都是江澤民一人發起並強制綁架全國人民一起對抗「真善忍」的普世價值。迫害剛剛發動的時候,我的腦海裏就只有兩個字──荒唐。更為可笑的是,對於江澤民的一句話,全國要成立那麼多的反邪教「邪會」(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所以中共的所謂「反邪教協會」是名副其實的「邪會」),把造謠污衊法輪功當成了自己的職業和飯碗。為了江澤民看不到文件的口頭指令,全部國家暴力機器,都將法輪功設為靶子,竟然不分善惡的執行。

    有時候我就在想,難道他們真的不知道法輪功是甚麼?難道他們不知道法輪功學員和師父並無所求,而只是要修心向善?為甚麼行善者總是成為隨意殺戮的對像?是從古羅馬尼祿那裏學習來的經驗?如果是這樣,歷史早就向我們證實了正法正信是堅不可摧的,而迫害者終將亡國的下場。

    16年,很多不為人知的迫害發生在中華大地的每個縣市,非法的610組織延伸至每個鄉村和角落。中國人就這樣被江澤民和中共挑動著,用它幾十年練就的整人手段和系統,殘害法輪功學員!這一切是否也應該結束了?!

    從2015年5月開始,被迫害16年之久的法輪功學員,毅然拿起筆來,將血與淚寫成訴狀,正式向中共的最高檢察院起訴賊首江澤民。過程中,我們可以看到,其實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都是這個社會的脊梁,他們中就有中共內部的高層幹部,企業家,畫家,還有當年的莘莘學子……

    起訴江澤民,是要讓全國人民看清江澤民的邪惡嘴臉,以及在迫害法輪功中的愚蠢和凶殘,迫害之烈,甚至超出任何人的想像。

    起訴江澤民,是讓助紂為虐者,看到作惡者的最終下場。也許出於無奈,出於保住自己的飯碗,也許是為了賺錢,但是請記住善惡有報是天理,這一點在人類歷史自始至終也沒有改變,將來也不會。

    起訴江澤民,是給無知或被動參與迫害者一個贖罪的機會。在無知中,在要挾下,出於懼怕,或者出於權勢,無論甚麼原因順從了邪惡,迫害了法輪功,或者默認了迫害,對法輪功的任何不敬都是罪。這個罪是江澤民帶給人民的,那麼,要消去此罪惡,只有每個人自己行動。

    是一個甚麼樣的黨,養活了這樣一個為萬人唾棄的江澤民呢?共產黨,在歷史上曾經害死了中國八千萬善良的無辜民眾,受害人數甚至超過戰爭年代。共產黨,不久就會變成「共慘黨」,作惡的報應,人間的清算,就在眼前。希望中國每個人都擦亮眼睛,看明白這只惡魔的來歷和本性。現在的出路只有一條,就是退出中共!才能走向未來。

    歷史的大戲走到了今天,是謎底揭開的時候了。人啊,你是為了甚麼而活著?為自己的將來想一想吧。如何不被這個即將被推上歷史審判台的江澤民拖下水,如何解救自己,一切已經迫在眉睫了!

    中國人,看一看真相吧,了解一下身邊的法輪功學員,了解一下法輪功著作的真實內容,了解一下法輪功學員是如何回憶他們的師父李洪志大師的。在最後的真相面前,甚麼權勢金錢都得低頭!

    但願中國人民能識正邪,懲惡揚善,人心歸正,五千文明能早日在中華大地復興!


    庭辯時把公檢法作為受害者

    文/善緣(中國大陸)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本地營救同修過程中整體配合,在矛盾中向內找,不斷修正自己。當整體悟到如何做到純善之後,律師和法官也隨之改變。
      
    (一)營救請律師,反被律師指責

    同修被抓後,本地整體配合較好,集體發正念,集中大範圍揭露本地的惡人,在當地形成了巨大的輿論壓力,致使有的惡人上門來道歉。還有同修到公檢法人員家裏講真相,基本都得到了認可。這樣的形勢下,是否還要請律師?意見分歧很大。
      
    一些同修認為:無罪辯護那套詞,大家都會了,自己完全可以為自己辯護,甚至同修的家屬也能作為公民代表,為家人無罪辯護,所以沒必要勞民傷財請律師。他們理解師父關於請律師的那段講法,核心也在於講真相,目前真相已經講到位了,就是請來律師,在講真相上也沒有甚麼可推進的了。況且當前已經有幾位為大法說話的維權律師被抓坐牢,律師未必再敢頂風為大法弟子發聲。
      
    另一些同修認為:我們辯護只會照本宣科,律師畢竟比我們專業,能靈活面對變化的局面。律師從第三方宣講,比大法弟子自己講,力度要大,而且律師能見到監牢中的同修,能傳遞消息,這是我們所做不到的。師父《在明慧網十週年法會上講法》中請律師的那段講法,只看字面上的「講真相」不行,涵義更深遠。

    結果整體上沒有共識。堅持請律師的同修,繞過別人自己做。開始很多維權律師、甚至跟大法弟子合作過的律師不願意接案,但是他們鍥而不捨,終於請成了。出人意料的是,律師和他們很對立。
      
    (二)向內找不走極端,整體悟到要純善
      
    既然律師已經請來了,原來反對的同修也參與進來,一同分析原因。
      
    原來,很多同修要求律師做無罪辯護的同時,當庭指出公檢法人員執法犯法,踐踏憲法和法律;還要求律師根據現在訴江的形勢,警告法官,不要與江同流合污,以周永康為例,不要迫害大法最終害了自己;甚至有人說要做就做個大的,做到底,當庭遞交訴江狀,指證中共是邪教,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反訴江鬼。結果律師覺得這些同修神叨叨的不正常,不但反感,還拒絕配合。
      
    同修反覆交流中,形成了這樣的共識:律師之所以和同修對立,是因為這些同修是讓律師去和法官爭鬥、對立,讓律師替他們去衝鋒,這裏邊有強烈的爭鬥心在。而且,對律師的要求太高,人家無法達到,等於講真相講高了給人嚇住一樣,起反作用。這樣設計的辯護,是強烈指責公檢法人員,激怒對方惡的一面,和順著對方的執著去講真相的要求相反。在法庭上一邊講真相,一邊指責對方,只能起到負面作用,結果會更糟。這樣的教訓已經不少,表面上氣勢很大,最終效果很差,甚至加大了迫害。
      
    那麼這次法庭辯護和辯論應該怎樣把握方向呢?有同修說:無罪辯護要做,真相要講,中共歪曲、踐踏法律要講,但是心態不要爭鬥,言語不要指責。
      
    關於訴江,師父說:「是啊,應該起訴它,(眾弟子熱烈鼓掌)全人類都應該起訴它。它害了所有的中國人,它也害了很多世界上其它地區的人。那麼多人都因為它的謊言,將被拖入地獄。」[1]
      
    對此同修理解:公檢法人員,當然也是被惡首迫害的,而且迫害得更慘,要毀掉生命的永遠。所以庭辯要明確講出:公檢法人員也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是中共惡首的替罪羊,法網恢恢,公道難逃,像周永康這樣為江賣命,結果也是很可悲的。希望公檢法人員不要被惡首利用,隨波逐流最終會害了自己。要把公檢法人員引導到被迫害者的一邊,也作為受害者去共同抵制迫害,絕不能當他們是對立面。
      
    還有人說:應該列舉當前一些法院的善舉,法院對大法弟子取保、判處緩刑、釋放的那些例子,給公檢法一些正面的能量,一系列能逐步走上去的台階──這也是引導他們依法辦善事。而不是上來就要求太高,像牆一樣擋住他們。
      
    這樣的庭辯方向,改變了長久以來控辯雙方、大法弟子和法院雙方完全對立的模式,從內心到形式上都體現了純善,常人也能感受的到,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認可。
      
    (三)律師巨變,全面配合
      
    這樣再和律師交流,沒想到律師來了個180度轉彎,對這個新方向完全認同,並積極付諸實施。
      
    律師在看守所會見大法弟子,全面轉達了大家的囑託和鼓勵,牢獄中的同修們也很振奮。內外形成了一致的配合。
      
    又有同修去辦案法官家裏講真相,私下裏結合海外的形勢,講了更多,都是本著善念,為對方考慮,真為對方的未來幸福著想,得到了法官及其家人的認同,表示出於職業無奈,會儘量幫助。
      
    (四)純善的辯護,法官的變化
      
    這次開庭和以往大不相同。以前開庭,律師因為激烈的辯護,被法官責令架了出去;而這次,律師的辯論、說理很出色很感人,同修的法庭陳述也很到位,公檢法一方對我方的發言,沒有做實質的反駁,顯得無奈、低落。
      
    法院沒做當庭宣判,事後也一直拖延,早該有結果了,卻沒有音訊,一直拖延著。
      
    同修們認為,要按以前,早就下判決了,迫害起來沒有顧忌,而現在應該是真相講到位了,正的力量制約著邪惡。本案有的同修已經出牢了,公檢法對他們也比較友善,另案處理,也不想再把他們判刑收監。這也是正義力量的體現,但是,畢竟有同修還在監牢中,表明針對此次迫害的邪惡因素沒有被完全肅清,還在垂死掙扎,那麼我們自身的問題出在哪裏?
      
    (五)整體提高,重在過程
      
    後來有人了解到,裏面的同修心不穩,急於出來,沒達到師父講的:「靜思幾多執著事 了卻人心惡自敗」[2],也就是在這個環境中沒達到標準,雜念叢生,越來越懷疑,「怎麼我總背法,好像沒用啊?還不放我出去啊?……」作為此次被營救的主體,可能問題就卡在這。

    這些問題,其實我們早已通過律師跟他重點交待過了,讓他心態一定要穩,放掉一切雜念,不行就不斷背法,一念代萬念。可能時間一長,懈怠了,嘴上背,心裏狐疑。

    外面同修給他發正念,也明顯比以前費勁,功能很難打進去。
      
    師父講:「我經常講,我們不求世間的得失,是吧?我做事最注重過程,因為在這個過程中能叫人認識真相,在過程中能救度世人,在過程中能揭示那真相。」[3]
      
    在營救中,外面的同修積極配合,整體發正念,整體向內找,整體揭露當地的惡人,在本地社會上形成了正面的輿論壓力,真相深入人心。整體修去了暴露出來的爭鬥、指責、貪大等等問題,形式一直在向好的方向發展,律師也由對立變為全面配合,公檢法人員的變化也很大,打心裏不願意配合迫害。這個修正自己,整體昇華,不斷講清真相、救眾生的過程,走的比較正。
      
    還在監牢裏沒出來的同修,如果能穩定心態,達到大法法理的標準,哪怕達到字面上的標準,營救就會有大的突破。我們只能繼續發正念營救,而不應再有求於結果──如果有求,反而是我們沒有達到標準,也會被舊勢力抓住繼續迫害的藉口。
      
    以上所悟,不當之處請大家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五年紐約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別哀〉
    [3]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三》〈大紐約地區法會講法〉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10/24/153360.html>


    大法弟子不可多得的盛會,我們怎能缺席呢?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離十二屆大陸大法弟子法會投稿截止日期九月十五日不到十天了,我知道一些同修目前還未動筆寫法會交流稿。一問呢,同修的說法基本上和往年一模一樣:不知道寫甚麼;自己做的不好,沒甚麼寫的;太忙,沒時間寫等等

    我自己本次法會的稿件基本要寫完了,每天都是下班後抽時間寫一些,我覺得再忙也要寫。以前的所有大陸法會包括五一三徵稿我都參加了,沒有落下一次,和以前歷次投稿一樣,我從來沒有想過參不參加的問題,只有怎樣寫的問題,每次我都認真的去寫了,有些發表了,有些沒發表,有些在平時的明慧文章中登出來,剛開始幾年我執著過發不發表,但現在基本上執著心沒那麼重了,只想自己就是應該去寫,沒有更多的想法,也許是在這方面態度較為端正,好多次師父都提前(在法會徵稿前)就把我應該寫的事情反映在我的腦海中,所以每次我都找的到寫的。

    我覺得有同修不重視參與法會寫稿,是沒有認識到其中的偉大意義。回顧我這麼多年寫稿的經歷,真的是非常殊勝,我自己切身體會到每次寫稿的過程都是一個大量消減罪業,提高心性,昇華層次的過程,好多次我在寫法會稿件的時候,真的走過了那段時間幾乎過不去的魔難,從難以擺脫的消沉狀態中衝了出來……

    我認識到讓我們參與法會寫稿是師父要幫我們,是師父要成就我們,是師父要恩賜予我們,只看我們想不想要,只看我們能不能有小小的付出,而我們在人中付出的那麼一點點,其實都是給自己做的,而師父因此給我們的那不知是我們付出的多少倍。

    我記得,很多年前,我在一件證實法的事中付出了一些,在夢中,我被告知:我拿了幾十萬出來,但我的老師給了我幾千萬。那是上百倍啊。而實際上師父給我們的真的沒法用這種比例去比,人中看似平凡的表現:就是寫寫稿,但在真實的宇宙中很可能是一個無數眾生得救,新生的過程,很可能是大法弟子歸位的一個過程。我至少有兩次法會投稿後夢見非常壯觀和殊勝的景象,在一個很大很大的廣場上,人山人海望不到邊際,他們靜靜的在哪兒等著,夢中我知道他們在等我,在我徐徐飛入廣場時,人海中自動讓出一條道來……兩次都很類似。

    同修說自己做的不好,沒甚麼寫的,這麼多年,這已經成了很多同修參加法會寫稿的一個最大的障礙。其實修煉中沒有完人,也沒有十全十美的修煉者,這麼多年我至少在我接觸的所有同修中都沒有看到有這樣的修煉人,我更知道自己缺點多多,太多時候人心和執著難斷。但我是這樣認識的:我們每個人有長處也有短處,有缺點也有優點,我們做得好的時候是學好了法、在法上的時候,做的不好的時候是脫離了法,不在法上的時候。這麼多年的修煉,在做三件事中我們每個人肯定都有做的好的時候,寫出來不是為給自己表功,是為了證實大法。

    當然,我們也知道自己有做的不好的地方,那麼我們敢於正視它,向內找,從而改變自己,提高上來,同樣也是一個好的題材啊。怎麼可能沒寫的呢?別把「自己做的不好,沒甚麼寫的」這個念頭當成自己啊,那是邪惡在害怕、在阻擋。在這個問題上,我們大家周圍的同修可以相互提醒幫助找到題材,還有就是請師父幫幫,只要我們有證實法的一顆真誠的心,師父就一定會給我們應有的智慧。另外我想:目前正在進行的訴江大潮,很多同修都參與了,很多同修在參與訴江的過程中真的放下了生死,去掉了很多人心,這個訴江的過程,是不是一個修煉昇華的過程,是不是一個講真相的過程呢?把這個過程寫出來不也是一個很好的題材嗎?

    我們再看看《第十二屆大陸法會徵稿通知》中的要求,有助於讓我們找到寫作方向:「目前大法真相廣傳,訴江大潮興起。希望同修們寫出各自在正法修煉中提高心性、講真相的過程和體悟,互相借鑑,以修煉如初的熱情,更加穩健的走好正法修煉之路。」

    每次海外盛大的法會,世界各地很多同修想盡辦法都要去參加,因為大家知道法會的殊勝、神聖、不可多得,其實大陸大法弟子法會是一樣的,都是師父安排的,只是人間的表現形式不同而已,內涵和意義是一樣的。如果你有機會參加海外那樣盛大的法會,你可能怎麼都不願錯過,同樣內涵的大陸大法弟子法會錯過了,將來我們一定會後悔。其實每一次機會都不會再有,不是說馬上就結束了,我覺得抱著那樣的心也不怎麼對,我們從修煉的角度去理解可能更好一些:比如錯過了十二屆大陸大法弟子法會寫稿,這個十二屆大陸大法弟子法會永遠也不會再有,我們這次本來該從中提高、昇華的珍貴修煉機緣是不是永遠也失去了呢。
    如此莊嚴殊勝的法會,全宇宙眾神眾生關注的,大法弟子不可多得的盛會,我們怎能缺席呢?


    重視大陸法會 踴躍投稿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現距大陸法會截稿日期(9月15日)不到十天,時間非常緊迫。這幾天就大陸法會投稿一事與同修多次交流,很多同修第一句話就說:不會寫,真不會寫,咋寫呀?有的同修說:修的也不好,沒啥寫的。更多同修說:沒有動念參與,沒想寫,也沒想第十二屆大陸法會與自己有甚麼關係。有的同修說:動念想寫可沒有看到徵稿通知,不知怎麼寫。

    以上種種不能參加大陸法會投稿的情況非常嚴重,希望同修們高度重視。趕快放下一切人心,轉變觀念,用大法弟子的正念對待參與第十二屆大陸法會投稿──任何每天在修煉的大法弟子,都有很多對法理不斷認識和在不同方面提高心性的事,有時太多太細的確不容易整理成文章,但如果挑選重要的、或者自己感觸最深的,整理起來就不那麼難了。

    法會是師父留給我們的最珍貴的修煉形式之一,我們大陸大法弟子是大法弟子的主體,珍惜師尊給我們提供的修煉機緣,積極參與大陸法會交流。用心寫出我們在大法中修煉的心得交流體會;寫出我們在師尊的慈悲救度中,我們修煉提高心性的點點滴滴;寫出一個個平凡而又樸實的修煉故事;寫出與同修有矛盾時在法中化解提高的過程;寫出在修煉中向內找心性昇華的美好與純正體會;寫出奔波在大街小巷、樓群工地、城市農村中講真相救人的一個個小故事……

    以上等等要寫的題材、內容太多太多了,我們隨師正法,走過十六年的風雨歷程中,有多少珍貴的心得體會啊!真是寫之不盡,書之不完。

    在大陸法會寫稿這件神聖的大事上,我們放下一切人心和觀念的障礙,抓住人心排除它,去掉它!用正念認識到大陸法會的神聖,深刻認識到身為大陸大法弟子的責任。

    珍惜大陸法會的神聖,珍惜大陸大法弟子整體配合的修煉機緣。寫法會交流稿也是放下人心、突破觀念的提高過程,同修們各自發揮自己的能力,互相幫助、互相配合。我們在參加大陸法會寫稿投稿中,整體提高、整體昇華。請同修們抓緊時間,用心寫好大陸法會心得交流稿,踴躍投稿,莫失珍貴機緣。證實法,證實真善忍的法力和威德!


    做事的出發點和目地

    文/海外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當受過直接迫害的大陸大法弟子紛紛起來告江時,大陸和海外一些沒有受到過直接迫害、個人信息沒有被中共掌握的學員也在考慮參與告江。舉報和控告不同。控告要求比較高,個人資料要詳盡。舉報門檻很低,官方鼓勵實名舉報,但匿名也可以,方式也很靈活。

    海外還有許多地方有人在學員中徵集簽名舉報江鬼,成百上千的徵集簽名,有的還要求學員列出詳細的個人信息,包括護照號等。在美國某州的一個西人學員收集了英文媒體西人的簽名舉報,並不聽勸告,堅持想把名單寄到中國去。這些做法是非常錯誤的,不應該出現。

    我們做事都是為了講清真相多救人,告江是配合正法進程的又一方式,但不能不考慮全盤如何配合更好的問題,所以完全不應給中共提供完整的學員信息。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9/10/152476.html>


    就雙城近期上百人被迫害與同修交流

    文/哈爾濱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在訴江大潮洶湧澎湃、勢不可擋的正法進程中,全國各地陸續出現了一些公安騷擾甚至是綁架參與起訴的大法弟子的事件,尤其是我們當地,出現了兩次騷擾、綁架,涉及的同修上百人,致使有的同修有家不能回,給當地助師正法的環境帶來了很大的影響。就此問題的出現與雙城同修交流一下,如有不符合法的地方請同修慈悲指正。

    師父說:「無論在大法弟子內部出現甚麼問題,一定是針對某些人或者是某群人的人心來的,一定是這樣的。這個舊勢力也不敢破壞了正法,因為正法這件事情破壞了宇宙也就不存在了。大法弟子在助師正法,這件事情也舉足輕重,誰也不敢真去破壞。舊勢力是想要按照它們所要的來做這件事情。在你們修煉中,人心怎麼去呢?師父有師父的做法,它們有它們的做法。但是不管怎麼樣,不叫它們鑽空子,修煉中要多看自己。無論出現甚麼問題,首先想想自己,想想做事時的群體,可能就會找到問題的根源。」 [1]

    雙城發生的這兩次綁架事件,一定是我們在訴江過程中出現了人心,出現了問題,否則邪惡是不會如此猖獗的。那麼我們的問題到底出在哪裏呢?下面就把筆者看到聽到的一些現象寫出來,以此找出我們修煉中的不足,去掉它。

    首先,訴江的基點問題。當訴江大潮開來時,不管同修認識甚麼程度,通過協調同修的交流、網上同修的交流,大多數同修都能跟上正法進程,但由於有些同修平時不夠精進,不上明慧網,對於為甚麼控江?基點是甚麼?法理不清晰。有的抱著怕被落下、圓滿不了等心寫的控告狀;有的還對邪黨抱有幻想,終於盼到了這一天,能給法輪功平反了,沒有深刻認識到是慈悲的師父在給眾生一次得救的機會。有的以協調人為榜樣,看協調人寫了、郵了,自己也寫也郵,而不是以法為師,走出自己的路。協調人也是這種思維,自己趕緊寫、趕緊郵給同修打個樣,而不是在法上與同修交流透,心性真正的提高上來而做這件事。

    第二,依賴心,幹事心,大包大攬。

    現在資料點遍地開花,很多同修都能自己登陸明慧網,但是長期以來雙城同修形成一種慣性思維,甚麼事都要聽聽協調人怎麼說的,尤其是農村同修。有一同修說:當她看到全國控告江澤民的信息後,就與當地同修交流,但當地協調人卻不贊同。等城裏協調人去交流後,馬上表示贊同。有的同修本來自己能夠獨立完成寫訴狀、郵寄訴狀,卻要依賴其他同修幫助完成。

    我們都知道控江的過程就是修煉的過程,誰也代替不了誰。有的同修尤其是農村同修沒文化,寫訴狀同修幫助是應該的。但是有些同修是能夠自己獨立完成的,其他同修就不必要大包大攬。有的同修為了幫同修寫控告狀,家裏門庭若市,不注意安全;有的同修由於要修改、要打印的訴狀過多,就糊弄事,本來同修的訴狀寫的挺好,打字的同修不知是為了減少麻煩還是覺的不合格,有些內容尤其證實法的部份都給刪除了,個人的控告部份內容很少。筆者看過一被綁架同修的手寫稿與電子稿,差別很大。手寫稿寫的很多,證實法部份與受迫害的部份都很詳細,但電子稿卻只留了受迫害部份。有的同修還說:「糊弄糊弄就行了,全國那麼多訴狀高檢看得過來嗎?」當成了任務來完成,而沒有把訴狀當作是救度眾生的法器。有的協調人幾十封的背著到城裏或外地郵寄,大包大攬,代替同修郵寄,擋著別人修煉的路。

    第三,怕心、私心。

    第四,遇事繞道走。郵寄控告狀是一個救度眾生的過程,當郵局的營業員不給郵寄時正是需要我們給她一個明白真相的好時機。但是我們的同修沒有這樣做,而是與營業員起了爭鬥心,說人家不給郵寄會遭惡報的,造成了極壞的影響,因而成了常人不給郵寄的口實。

    在這種情況下,雙城同修並沒有坐下來交流向內找,而是紛紛繞道而行,當地不給郵寄,就到外地去郵寄,聽說平房能郵,就到平房郵,聽說吉林能郵就到吉林郵。大車小車,左一趟右一趟,甚至協調人領著去郵,坐的車遇到警察檢查,發正念好不容易過去了,到達目地地,郵不了了,把控告狀留給外省同修,讓人家代替郵,還告訴同修回來不要說。

    還有的同修要出去郵寄時給師父燒香,香全散倒了,還不悟,那就今天不去明天去,使用同修的車遇到交警查酒駕,好在司機同修及時醒悟。

    在平房郵政局,幾十人甚至達到二百人排隊同時郵寄,驚動郵政局局長,問:「這麼多人控告誰?」同修回答:「控告村長。」修煉人最基本的「真」都沒做到。還有的同修已經發現便衣警察就在外面晃,還不警醒,不理智的還在排隊郵寄。有個協調人開著車一次次拉著同修去,後來邪惡調監控以這個車為線索抓捕了這名協調人,至今這名同修還被邪惡迫害著。

    第五,整體間隔。長期以來,雙城同修之間尤其是協調人之間的間隔大,妒嫉心、爭鬥心、不修口、造謠傷害、維護人不維護法等等 ,致使一些同修不了解實際情況,聽信傳言而排斥協調同修,有甚麼事不願意參與到整體中來。有的同修覺的「七•二零」後的協調人能力不行,就把「七•二零」前的輔導員請回來從新協調,把各片打亂從新分配,帶領同修到農村四處交流,演講亂法。以此導致一一年的邪惡大綁架,幾十名同修被勞教迫害,六名同修被非法判重刑,給助師正法、救度眾生帶來極大的影響。

    有的同修被邪惡抓走,從黑窩回來後不徹底反省自己,找出問題所在,而是繼續帶著人心協調做事。控江過程中協調形不成整體,各做各的,想到的只是自己負責的那一片,不從全局著想。問題出現了想找協調人交流卻找不著人。

    另外,這次因控江而被綁架的同修,深挖一下自己,找到自己究竟差在哪裏?到處說在看守所裏怎麼怎麼樣,甚麼饅頭啊怎麼好吃、一天洗幾次澡、警察不打不罵、甚麼在家不精進在那裏反而精進了等等。這些都是甚麼話?看守所裏再好,也不是大法弟子應該去的地方,絕不是師父所要的,是邪惡在迫害。

    想一想,因為我們這場魔難,有多少眾生被嚇的不敢聽真相。起訴江鬼,師父是讓我們控江的過程中救度眾生,最後帶動世人都起訴它,我們都因為控告它而遭迫害,怎麼去帶動世人?

    還有邪惡讓簽的字,一定要識破它們的伎倆,背後的陰謀到底是甚麼?從常人的法律角度講,控告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邪惡它也知道因抓捕我們是違法行為,所以才讓你簽那個字,有的同修不配合,後來知道,其實讓簽的是二百人到哈爾濱集體煉功而被抓──這是邪惡在欺騙世人!有的同修是警察核實是否控江讓簽的字,有的讓簽不控告的字,邪惡讓簽字是有目地的。據同修私下裏了解核實,當地610向省公安廳上報說:一百四十多人控告江澤民撤訴!

    還有的同修為了躲避這場魔難,主動向邪惡交錢、簽字,五百的、一千的、兩千的數量不等,縱容了邪惡。

    結語:師父說:「修煉人嘛,向內找這是一個法寶。」 [2]針對以上的現象、問題,建議雙城同修整體向內找。找一找自己平時學法用沒用心去學?對自己的學法小組、煉功點用沒用心去維護?是不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找一找自己救度眾生上盡心盡力嗎?找一找自己的思維中是為私的多還是為他的多?找一找自己是不是還嚮往留戀常人的生活?等等等等!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九》〈二零零九年華盛頓DC國際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九》〈二零零九年華盛頓DC國際法會講法〉


    三言兩語話訴江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我和許多大法弟子一樣,熱心於看「動態網」,盼望著「9.3」大閱兵這一天。認為這一天,江魔頭不再露面了,就是它被習近平抓捕的徵兆,結束迫害就在眼前。

    可是,「9.3」閱兵癩蛤蟆仍舊上天安門城樓了。於是大失所望,心裏不是滋味。周圍接近大法弟子的常人,也有了負面的說法。

    其實這個結果,恰是大法弟子以上這些心所促成的。江澤民是凶殘多變的蟾妖,而且是被舊勢力利用來迫害大法弟子的。人世間的力量,只能清除它的外圍,肅清它的影響,只能整治它的表面,無法觸及它的深層。人沒有這個本事,唯有大法和大法弟子才能做到。

    今年神韻有一個節目叫「金猴除蟾妖」,火眼金睛的金猴,雖然能識別它,但千鈞棒也只能傷及它的骨肉,並沒有真正消滅了它,最後是天上眾神才毀滅了它。依賴常人除蟾妖是空想。我們只有信師信法,正念正行,放下一切常人心和怕心,繼續訴江,救度眾生,在天神的相助下才能把江澤民送上法庭,進而使其形神全滅。


    腦膠質瘤患者的重生

    文/大陸大法弟子勤勉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我是一名醫務工作者。2005年3月初,我因身體不適,利用午休拍了頭核磁片,在拍的過程中,陪同我的一核磁護士忙碌好一會兒,說得做增強。好一會也不告知我結果,讓我先回去。下午2點多我才知道,我的片子已經被核磁主任、腦外主任等人會診了,診斷為腦膠質瘤。大院長非常重視,馬上讓腦外主任聯繫了北京天壇醫院國內外知名的江教授。

    第二天,我和家人到了北京,認為既然來了多看幾家醫院唄,先看了301醫院普通診、專家診,都建議我找天壇醫院。到週一,江教授看了片子,說:你也是學醫的,我就明說吧,你這瘤部位不好,做手術會癱,復發幾率大,伽瑪刀也不行,不建議手術,回家吧!

    這時我和家人是啥心情可想而知,這不完了嗎!冷靜一下,同江教授商量,既然我們來了,請留我在這住院再查查。教授同意了。經各項檢查,排除其它可能,住了一個月回家了。

    我是個很要強的人,不想這樣休病假過著,就一直工作在崗位上,我到書店找有關書籍,用了各種藥、保健品等等,病卻越來越重。2006年4月初,我左側肢體出現不好使,在本科室住了一週,用點藥,也沒啥用,還重了,幾乎癱瘓。我硬撐著,怕自己倒下去,讓同事、領導、朋友為我著急、可憐!與家人商量,回家吧。

    家人聽說過法輪功祛病效果神奇,看我都這樣了,就勸我,煉煉吧。其實我也知道,我已沒有活路。因在我之前,我院的胸科高護士長,就是這種病,她的瘤生的部位能做手術,結果做了幾次手術,3年多人就沒了。我才四十歲,孩子剛上高中,我要活命,試試吧!

    我看了法輪功主要著作《轉法輪》,感到是一本教人做好人的書,按「真、善、忍」做好人。我每天學煉功法,剛開始,只能煉幾個動作,就這樣堅持著。一週後,奇蹟發生了,我能走了,我能下樓了,我家是五樓,我自己能到外面活動了。我活了。我記得那天下午,主管院長及科室幾個領導來看我,她們看我能這樣了,都替我高興。一個月後我就上班了,科裏同事好友知道的人都替我高興,但當時她們不知道我是怎麼好的。當然,現在都知道了。

    在這以後的日子,我按師父的教導的「真、善、忍」原則,真誠、善良、寬容、忍讓待人。遇事先考慮別人,遇到矛盾先找自己哪沒做好,而且在碰到與其他人發生矛盾時,都按師父的教誨,向內找自己是不是自己那沒做好,給她們造成問題了。如果是我的問題能及時補救,馬上改,不礙著自己沒面子,或下次一定做好。院裏科裏分東西,我儘量後拿,經常把自己那份給衛生員分一部份。理解、尊重她們的辛苦。我不再接受下屬送來的錢、物,告訴她們我修法輪功,我得做好。

    當然,科室同事發現我確實變了,不像剛來時那樣,不管不顧地訓人了,敢與我溝通交流了,親近了。我離開這科室十年了,她們至今與我都是好朋友,我的下屬接任了我的工作後,她們有事來找我訴苦時,我都本著善念讓她們換位思考,為新領導想想,原來是姐妹,現在角色不同,工作方式不同,得支持她,替她想想。再有解不開的,多聊一會兒,基本都想通了。每次走時她們經常說的是:到你這說說,心裏就亮堂了。

    同時,我也把我以前不該拿3000元錢,送給住院的一農村很重病孩,不留名。一年以後,我借因工作量大,怕影響工作質量為藉口,其實可以說是為了躲避不該拿的大量錢、物回扣,調到一個新開展的輔助科室。整章建制後,工作全部理順。三個月被另一門診科室點名要去,我也考慮了好長時間,最後去了,三個領導都有自己想法,我左右圓容,沒多長時間,大家能溝通了,環境正過來了,都默默高興。

    在門診的窗口工作,我更加嚴格要求自己,踏實工作,不求名利。記得有一次,一供貨商因貨不合格,要給我二萬元,讓我簽單,我明確的告訴他:不可以,請給我換貨。說我咋回事,我告訴他,我有信仰,我修法輪功,法輪功是佛家功,按「真、善、忍」做人,在這物慾橫流的、道德下滑的人人為己的社會,我不會隨波逐流,也希望你做生意,以誠信為重,你的生意才能保持紅火。到後來,他的兒子們,來接他的班,我們都保持著友好往來。當然,其他商家也知道我不拿回扣的原因,都很尊敬我,一個煉法輪功的,大法弟子,真正的好人。

    後來,我又到了熱門門診,這裏領導退休了,聽說有幾個人找領導都想去。誰也沒有想到我能去,好多人以為我有多大門,多交人啊,利益也大。我本人也感意外。我只笑一笑,在哪都是工作,是領導的信任。我把我的信念帶到這裏,姐妹們整體年齡偏大、工作都能積極配合。在我帶動下,大部份不收禮物了,有時本院的送來的水果或飲料等硬放下就走了,姐妹都不動,我還得找人送回去。

    親朋好友都知道是法輪功救了我,知道我的信仰「真、善、忍」,經常來找我看病或者帶人來看病,盡我所能幫助解決,安排好,會出現要請吃或送禮,我都一一拒絕。記得有個同學的朋友,來看病,她得了惡性腫瘤,心情糟透了。幫看完病,又幫她辦理了轉診,介紹好了上一級醫院,我告訴她,我用自己的實例證實大法好,祛病奇效。記住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你會好的。她說:我信你說的。快過年了,她來了,流著汗,告訴我她好了,特別高興,特別感謝我。我說:不必感謝我,是我的師父讓我這樣做的,你謝我師父吧!她謝過師父,還是要謝我,給我拿來幾隻雞,怎麼都得留下。我想,她大老遠來,背著雞累的夠嗆,與她商量,要我留下可以,我得給你錢。最後同意了,高興的走了。後來她看見我同學說:你那同學真好,幫我那麼多,給她幾隻雞,還給錢。

    本院的或好友親戚有時找我要東西,都知道我科有,我就在他們走後把費補上。現在親朋都知道了有得就有失的理了,都主動繳費了。2013年,家裏有一長輩,身體不好,臥床一段時間,需要小墊之類的,我從沒想在科裏拿,都是到超市或市場買。都說幹啥吃啥,我是做到了幹啥不吃啥的人,有人說我傻,但我活得身心輕鬆、快樂!同時我也給周圍帶來了健康向上的氛圍。

    前年春天,我的一個弟妹,高興告訴我:姐,大法真好,太神奇了,早晨吃飯時,我爸嘴歪了,我嚇壞了,一下想起你告訴我的,我就一遍一遍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告訴我爸心裏快念。幾分鐘他就好了,嘴不歪了。大法太神奇了!

    就是因為我修煉法輪大法,腦膠質瘤、頸椎病、肩周炎、月經不調、腦供血不足,血壓高等疾病早已不翼而飛。我現在是活得一身輕鬆,身體健康。就是因為我修煉法輪大法,在這物慾橫流的社會、道德極度下滑的大環境下,我能不貪不佔,不受賄,不拿回扣,是一個為他的、心理健康的好人。這真就是的我再生。我衷心感謝我的師父,謝謝師父慈悲救度!願天下人們能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災難來時命才能保。

    謝謝師父!合十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11/4/153522.html>


    法輪功學員維權的相關法律知識

    文/大陸法輪功學員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本文彙集《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有關維權內容,供法輪功學員在中國大陸維權時使用參考: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賦予的法輪功學員作為公民的基本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十三條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第三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第三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第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第三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

    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四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二、侵犯法輪功學員公民基本權利的犯罪行為及法律依據

    侵犯法輪功學員人身權利的犯罪

    (一)警察或其他人員等,未經邀請,未經許可,強行闖入法輪功學員的家,犯了非法侵入住宅罪。

    (二)警察或其他人員等,對法輪功學員搜查身體,闖入法輪功學員家搜查住所,犯了非法搜查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警察把法輪功學員囚禁在洗腦班、派出所、拘留所、看守所、勞教所、監獄、監獄醫院、或其它地方;法輪功學員工作的單位等保衛科人員或任何人把法輪功學員關在一個屋子裏、賓館裏、辦公室裏,派人監視,限制法輪功學員不能離開,私設刑堂、私自禁錮,犯了非法拘禁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它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四)警察等人逼迫或者迫害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犯了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 【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法剝奪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五)警察、郵政工作人員或者其他相關人員,隱匿、攔截或者非法開拆法輪功學員信件的,犯了侵犯通信自由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條 【侵犯通信自由罪】隱匿、毀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六)郵政工作人員私自開拆或者隱匿、毀棄、攔截法輪功學員郵件的,犯了私自開拆、隱匿、毀棄郵件罪。

    (七)郵政工作人員將提供郵寄服務過程中獲得的法輪功學員個人信息,非法提供給警察或者其他人員的,犯了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 【私自開拆、隱匿、毀棄郵件罪;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郵政工作人員私自開拆或者隱匿、毀棄郵件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八)警察、街道辦事處、村委等人,公然故意用惡毒刻薄的語言對法輪功學員嘲笑、辱罵,往法輪功學員身上潑污物,或強迫法輪功學員吞食污物,把合法的法輪功學員的頭髮剪掉、剔掉,特別是剪的七零八落,強迫法輪功學員遊街,……,侮辱人格,破壞名譽,犯了侮辱罪。

    (九)按著中國的現行法律,法輪功是合法的,法輪功學員是合法的公民,警察或法輪功學員工作的單位等人說法輪功學員違法,給法輪功學員扣上罪名,故意捏造並散布虛構的罪名,損害法輪功學員名譽、人格,犯了誹謗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它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十)警察或其他人員等,把法輪功學員強行帶走、綁架劫持到某處,如洗腦班、派出所、看守所、勞教所等,向法輪功學員家屬勒索「生活費」、「保證金」、其它名目的財物,或迫使法輪功學員購買看守所、勞教所、監獄裏的高價生活用品變相索得錢財,不管是否勒索成功,犯了綁架罪。綁架法輪功學員為人質,向法輪功學員家人索要、收取財物,敲詐勒索,也是綁架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 【綁架罪】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十一)警察等人直接或變相故意傷害法輪功學員的身體(包括傷害肉體,用不明藥物毒害神經中樞……),致使法輪功學員受傷,或致殘的,犯了故意傷害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十二)警察等人迫害法輪功學員致使死亡的,犯了故意殺人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十三)警察等人,對法輪功學員施用肉刑(如毆打,吊銬,捆綁,電擊,以及其他折磨人的肉體的方法……)或變相肉刑(如凍、餓、烤、曬,強迫站著,蹲著,不讓睡覺……),逼取口供,逼迫法輪功學員承認強加的偽證,強迫法輪功學員承認強加的罪名,不管是否取得口供,犯了刑訊逼供罪。

    (十四)警察等人,對法輪功學員或法輪功學員家人,採用暴力或威脅手段,逼迫法輪功學員或法輪功學員家人說出其他人,出賣或變相出賣人,作偽證或變相作偽證,以此偽證企圖迫害其他人,犯了暴力取證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 【刑訊逼供罪、暴力取證罪】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2、侵犯法輪功學員財產權利的犯罪

    (十五)警察或其他人員等,乘法輪功學員被綁架之機,或對法輪功學員實行綁架未遂,迫使法輪功學員不能在場,或者對法輪功學員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手段,到法輪功學員住處搶走電視機、影碟機、錄音機、電腦及打印機、鑰匙、證件、存摺、現金、手機、相機、手錶、首飾等貴重物品、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汽車……,犯了搶劫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它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1)入戶搶劫的;

    (十六)警察或其他人員等,在法輪功學員不知情的情況下,到法輪功學員住處搬走電視機、影碟機、錄音機、電腦及打印機、鑰匙、證件、存摺、現金、手機、相機、手錶、首飾等貴重物品、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汽車……,沒有實行綁架法輪功學員的,犯了盜竊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十七)警察或其他人員等,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法輪功學員或其家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財物,犯了敲詐勒索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針對法輪功學員的瀆職犯罪

    (十八)組織、領導、指揮、唆使他人迫害法輪功學員或者因法輪功學員起訴江澤民而對其實施拘留、判刑、抄家等非法剝奪法輪功學員申訴、控告權利的行為,犯了濫用職權罪。積極協助或者參加迫害的,為濫用職權罪的共犯。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 【濫用職權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十九)警察、檢察官、法官等司法人員非法追究法輪功學員刑事責任的,犯了徇私枉法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 【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4、針對法輪功學員的其他犯罪

    (二十)郵政工作人員故意延誤投遞法輪功學員郵件的,犯了故意延誤投遞郵件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四條 【故意延誤投遞郵件罪】郵政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故意延誤投遞郵件,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法輪功學員的控告途徑

    1、警察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針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濫用職權、徇私枉法犯罪案件以及其他犯罪案件,向各級人民檢察院控告;

    2、針對法輪功學員的侮辱、誹謗犯罪,向各級人民法院控告;

    3、不是利用職權實施的針對法輪功學員的犯罪案件,向各級公安機關控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八條 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貪污賄賂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對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

    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四、其它注意事項

    1、對法輪功學員的行政拘留及刑事拘留、逮捕等剝奪人身自由的行為,都是非法拘禁;

    2、對行政機關(公安局)針對法輪功學員的行政拘留、罰款、抄家等非法處理行為(具體行政行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或者向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行政覆議並申請國家賠償;

    3、各級政法委、610、公安局等迫害法輪功組織的主要領導及直接負責人都是濫用職權罪的犯罪主體。


    出現在遼寧小城的「訴江掛」(圖)

    文/大陸法輪功學員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在訴江大潮中,遼寧某小城大法弟子除了寫訴江狀(五百多份)以外,在街道和鄉村路邊懸掛各種起訴江澤民的「訴江掛」,有的已經懸掛三個多月了。

    「訴江掛」用廢光盤或紙殼剪成,和光盤一般大小,兩面貼上印好的字,上下打孔,四邊用四個訂書釘加固,在孔裏穿線連接,上邊用長線把用布包好的石子綁緊綁好,用時往樹上一甩,隨身攜帶,方便快捷。

    配合訴江大潮,大法弟子在本地用了一個多月的時間挨門挨戶大量散發起訴江澤民的小冊子,目前本小城區已發出三萬多冊。

    本地大法弟子利用各種方式向眾生講真相,利用粘貼不乾膠標語,給各公檢法和各派出所、各郵局寫勸善信、發真相資料、在各集市上面對面講真相,勸三退,越來越多的世人在覺醒,明白了真相。

    大法弟子在集市上講真相,眾生爭相索要真相資料,供不應求,有沒得到的人千叮嚀萬囑咐讓下一個集市給帶來。

    有兩個人因為大法弟子只剩下一本《九評》了,而互相爭要,沒得到的人十分惋惜,叮嚀大法弟子下集一定給帶一本來,甚至表示讓給花錢買一本也行。


    體悟到修煉的嚴肅性

    文/青島大法弟子 聖花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同修給我一些「三退」名單,讓我發到網上,我當時大體上看了看這張名單,覺得同修記錄的「三退」名字,我能看清寫的是甚麼。

    昨日下午,我準備上網發這些「三退」名單(共四十人),我先是把這些名字錄入好,然後複製到「內容框」中,並把其它內容填好,點「發送」,可怎麼也發送不上去,我立掌發正念,還是發不上去,為甚麼以前能發送,今天不行了呢?我很納悶。

    趕緊向內找,我悟到是我對修煉有不嚴肅的心和做事怕麻煩的心造成的。因為我在錄入「三退」名單時,其中有兩個名字,每個名字中有一個字,我辨別不清是啥字,就大約覺得像「秀」和「張」兩字,我就當「秀」 和「張」兩字錄入了,覺得反正他們心裏已經退出了,名字錯一個字也不要緊的,再說也不一定真錯,也許我猜想的字是對的;覺得再去找同修問明白太麻煩,也不是很容易找到同修。這是對退黨的事不嚴肅、不認真對待,同時我也沒有做到「真」,做這麼重要的事還怕麻煩。悟到後,我把那兩個看不清的名字刪掉,等問明白同修後再發,把其餘三十八人名單先發上去,結果一點「發送」馬上顯示成功!

    謝謝師父慈悲點悟!師父多次講法中都強調修煉是嚴肅的。大法修煉者要嚴肅認真對待自己的一思一念,看自己一思一念是否符合大法,看自己一思一念是否帶有執著心,悟到後,立即法中歸正。


    丈夫的肺腑之言

    文/河北大法弟子 秀禾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丈夫因為利益而走錯了路,二零零六年三月七日結束了八年的監獄生活,回到家中。丈夫走時我修煉大法才一年,但是法輪大法的法理已經深深扎根在我的生命中。

    丈夫的身體很弱,不能吃油大的菜,頭髮又黃又絨,有些營養不良。我就每晚給他衝兩袋豆奶粉,慢慢的增加營養,漸漸的他頭髮黑起來了,皮膚也有了光澤。這樣丈夫在家休養有半年時間,有一天丈夫問我:「這樣花錢行嗎?」我說:「行,我攢出來了。等你身體養好了,找一個自己願意幹的工作,就要腳踏實地的好好幹,因為孩子也越來越大了。」丈夫點點頭。

    丈夫需要溶入家庭、溶入社會。妹妹與外甥女和我們生活在一起,孩子對爸爸也很懼怕。我就利用散步的機會詳細講這幾年我們老少五口人是怎麼互敬互愛的生活。妹夫在世時,把我們的孩子當成自己的孩子,怕孩子缺少父愛,經常帶他出去玩,買吃買穿。現在我們要拿外甥女像親生女兒一樣對待,丈夫說我想我能做得到。老媽雖有些埋怨,但姨、舅提前同老媽也溝通了,不要責怪,過去的都讓它過去吧。所以丈夫從小心翼翼的走進家門,到現在愉快的生活。

    我學法煉功丈夫不反對,但跟他講真相他就不聽,被中共無神論邪惡的灌輸,甚麼也不信。在監獄看到大法弟子被殘酷的迫害,也怕我受到傷害。他說:「在監獄普通犯人被打死都說是心臟病突發,何況你們啥保障都沒有,整個國家都不把你們當人看。」我看和他講也講不通。我想那我就用實際行動讓他看到大法的美好。

    大法弟子是以「真、善、忍」作為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的,遇事總是為別人著想。丈夫說我善良,苦苦等他八年。我告訴他:「這只是一個方面,李洪志師父講的法理才是我的靠山,師父說,夫妻間不僅有情,還有恩,做人總看人的好處,你心就是光明的,寬容的。你想想我面對孩子小,又失業,還有社會上的各種誘惑,就憑一個善良就可以嗎?是我的師父告訴我怎樣做一個好人,做一個有益於別人的人。當你剛出事的時候,你妹妹就讓我離婚。我明白她是啥意思。人是現實的,她想沒有人會等她哥很多年,因為當時就知道事情很嚴重。我也同你父母表明我的心,我肯定等你回來。如果他們能幫我,我也可以少吃些苦,等你回來我們還是一家人,孩子有親爸親媽。可是他們也不相信我。人力物力都沒有幫過我,可我沒有怨他們。我把她們當親人,盡自己的力量去做好。我帶著不到三歲的孩子打工掙錢。你妹妹有病,妹夫又沒在家,我三天兩頭買些菜肉的去看她,爸媽那兒去了也是洗衣,做飯樣樣幹,從不看他們怎麼對我。你妹妹回他們自己家,租的房子也沒有收拾。我就利用下班時間清理乾淨還把房子租出去(還有兩個月到期),連房租和賣的廢品共六百元一塊給她寄去了。我按照法輪大法的法理我做到了作為母親的責任,妻子的責任,和孩子的責任。我獨自支撐著這個家,穩固了整個的大家庭。雙方父母看到我樂觀向上,帶著孩子愉快的生活,她們都非常的舒心,愉悅。如果我不修煉法輪大法,我想我也是一個自私的人,不想吃苦,也不想負責任,很可能同你離婚,把孩子給你父母,把房子賣了,我拿著錢去找自己的所謂幸福去了。那整個家庭面臨的是甚麼呢?所有的家都散了。我沒有那樣做,而是選擇了一條很艱難,但是對得起自己良心的路。」丈夫聽了很受觸動,對我說:「你真像菩薩。」

    丈夫找到工作掙錢了,同我商量要給婆婆買塊墓地,要老人入土為安。婆婆二零零一年去世,骨灰一直在寄存。我說:「行,盡你的孝吧。」丈夫為甚麼要商量呢?因為兩個大伯哥在北京有車有房,誰也不拿錢,他怕我不願意。公公二零一零年去世也是我們伺候走的,與婆婆並骨也是我們花的錢,這些都是丈夫感到驕傲和自豪的,作為兒子為父母做了自己應該做的。有時丈夫想起哥哥們的所為心裏不平衡,我就勸說他,父母為你操心,不要攀比各盡各的孝心就是了。

    一次丈夫去北京玩,正巧三大伯哥的丈母娘在他家。他給我打電話問怎麼辦,他說他們都不看我丈母娘,我也不買東西。我告訴他不可以這樣,一個是錢不在乎多少,再一個咱得做一個通情達理的人,買東西看看老人也是對你哥哥、嫂子的尊敬。這樣丈夫買了禮品高高興興的去看了老人。

    現在社會道德淪喪,人人都生活在不幸中。丈夫的同事有三個人都是離婚的。有一位找了一個對象,但對他不是真心的,只是跟他要錢要物。丈夫看到他們這樣,感到自己非常的幸福,說自己有一個和睦的家庭,有一個避風的港灣。

    丈夫在年前在馬路撿到一捆錢,想到我講給他的大法的道理,追上去還給人家。回家後同我說,我稱讚他做的對,那一刻他洋溢著幸福笑容。丈夫在變,真相護身符自己戴上再也沒有摘過。幾次生命危險師父都保護著他化險為夷。自從我家安了韓星五號,收看新唐人電視後,丈夫的變化就更大,告訴我講真相,一定要講共產黨的謊言和暴力。丈夫因此得了福報,找到兩份工作。孩子因知道大法的法理,嚴格要求自己,努力學習,非常善良的與同學相處,處處關心他人,以德報怨化解矛盾。非常感謝師父的給予。

    二零一三年我辭了幹了十一年的工作,雖然單位挽留,但是還是下來想找一個輕鬆的工作。丈夫說不幹就不幹,我養活你。他知道我很辛苦,從來不說自己甚麼;也知道我不幹了,也是下了很大的決心。我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丈夫說那些年你都幹出來了,你就好好呆著吧。這樣我的時間就非常寬裕了,有更多的時間用來告訴世人法輪大法被迫害的真相和大法福音。

    有一天我問丈夫:「你感謝師父嗎?」他說:「當然感謝。」我說:「你敢說你的心裏話嗎?」他說:「我敢。」

    這樣丈夫接受新唐人電視採訪說出了他的肺腑之言:「祝李洪志先生新年快樂!願他的弟子一年比一年多。願世界各個角落都有他的弟子,願中華民族賴以生存的這塊土地上到處都是他的弟子,把中華民族古老淳樸、善良為他人著想、特別高尚的那種思想傳播中華大地。」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9/21/152629.html>


    靡靡之音 預示隋朝的滅亡

    文/管弦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萬寶常,是隋代音樂家。他最先是南朝齊的樂工。當時南朝齊無樂器。萬寶常拿起面前的餐具、雜物,用筷子敲擊,確定聲音的高低。演奏的曲子,宮商音調都具備,像絲竹樂器那樣和諧。被當時的人大為欣賞。

    然而,從北周到隋朝,演奏樂器,都不得音調。

    隋朝開皇初年,沛國公鄭譯等人制定樂音。鄭譯的音樂創作成了,皇上問萬寶常,可否演奏。

    萬寶常說:「此亡國之音,豈陛下之所宜聞?」皇上不悅。萬寶常因而極力陳述樂聲哀怨、淫蕩、放縱,不是雅正之音。他請求用水尺為律,來調整樂器。皇上答應了。

    萬寶常奉聖旨,製造了各種樂器,聲調比鄭譯創作的聲調低二度。他還撰寫了《樂譜》六十四卷,詳細論述了八音轉變為宮調的方法。他創作了八十四調,一百四十四律,一千八百聲。

    自從漢、魏以來,沒有人會演奏《周禮》。當時的人讓萬寶常試著演奏,應手成曲,無所凝滯,見者沒有不驚嘆的。

    萬寶常調製後的樂器,聲音淡雅,不為當世所容。當時的樂工雖然排擠、詆毀、妒嫉萬寶常,心裏卻佩服他。

    萬寶常聽其他隋朝樂工演奏,泫然而泣。有人問他緣故。萬寶常說:「樂聲淫蕩、淒厲而哀怨,天下不久將要互相廝殺殆盡。」當時天下太平,隋朝處於全盛時期。人們對萬寶常的話,都不以為然。然而,到了隋朝大業末年,兵革四起,不久隋朝就滅亡了。萬寶常的話,果然應驗了。

    自古以來,音樂能表現人的道德水準。演奏高雅、端正的音樂,代表社會道德維持在很高的層面,預示著社會安定,朝代長久。靡靡之音,代表社會道德下滑到很低了,預示著朝代走向沒落,氣數將盡。

    中共的流行音樂、流行歌曲,完全喪失了正統,都是淫蕩的靡靡之音、扯著嗓子的淒厲吼叫、為情要死要活的哀怨傾訴。中共的整個社會,隨著道德的下滑,走到危險邊緣。天滅中共在即。趕快退出黨團隊,才是使自己受益的選擇。

    (參考《隋書 卷七十八 列傳第四十三》)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10/6/153109.html>


    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大陸綜合消息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

  • 廣東省電白縣法輪功學員車玉慶遭騷擾

  • 關於曲陽大法弟子陳昌輝消息的一點補充

  • 山東省淄博市法輪功學員程言芳、侯本英等被綁架

  • 山東省單亦成、劉文明等被誣判後仍被非法關押在高密看守所

  • 山西省繁峙縣法輪功學員喬金枝還在被非法關押中

  • 瀋陽市大法弟子李秀佩被非法關押到造化看守所

  • 「江澤民(下令)非法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就是犯法」

  • 吉林省通化市集安市法輪功學員董延發被綁架

  • 吉林省通化市集安市清河鎮李大勇被非法關押半月有餘

  • 山東省煙台市萊州市城港路街道朱旺村張續舉被綁架

  • 曝光山東省淄博市臨淄區公安局原610頭子

  • 河北保定市崔秀改在望都縣被綁架

  • 福州十幾位參加旁聽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 遼寧省大連市明陽鎮法輪功學員郭樹春及家人被綁架

  • 北京市大興區法輪功學員鄭鮮雲被綁架後 不知被關在哪裏

  • 廣西欽州一老年法輪功學員在北海市被綁架

  • 河南鄭州法輪功學員張彥輝被誣判7年半

  • 河北省遵化市發生的迫害事實

  • 吉林省長春市農安縣龍王(太平池)張寶華揭露被迫害過程

  • 湖北省襄陽市樊城區法院欲對大法弟子陳秀榮非法開庭

  • 浙江省寧波像山三名大法弟子控告江澤民被綁架

  • 江西南昌市江蘭英等五位法輪功學員將被非法庭審

  • 解體河北唐山遵化市洗腦班

  • 湖北省咸寧市溫泉區劉純申被綁架補充

  • 遼寧省女子監獄獄警毆打大法弟子王金鳳

  • 山東省威海公安局派出所綁架大法弟子江玉霞

  • 黑龍江省依蘭縣左仙鳳、李豔萍、孫鳳先被非法關押 在絕食反迫害

  • 江西省新余市馬躍群等十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 湖南省益陽沅江市法輪功學員甘秋良案子被提交法院

  • 山東淄博市桓台縣果裏鎮邢素英等被綁架

  • 湖南岳陽君山區三鄉鎮多名大法弟子被騷擾、抄家、綁架到洗腦班

  • 江西上饒市德興市劉紅梅、儲其華、楊永江、江海華被非法拘禁

  • 江蘇省太倉市法輪功學員楊蘊芳、張永明和陳仲林回家

  • 廣東省電白縣法輪功學員車玉慶遭騷擾

    廣東省電白縣水東鎮法輪功學員車玉慶、潘豔梅夫婦,因為堅持「真善忍」信仰,多次被綁架、拘留、非法勞教,遭到難以承受的毒打和折磨。他們的女兒梁小霞也因修煉法輪功,被迫害導致精神失常。車玉慶、潘豔梅夫婦於不久前向最高檢察院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2015年8月28日,車玉慶的單位廣東省電白縣二運公司的書記、辦公室主任陳亞雄、呂煥金闖到車玉慶家騷擾。電白二運公司書記問車玉慶:是你告江澤民嗎?你們真是膽大包天,敢告江澤民。車玉慶跟他們講清控告江澤民的合法理由。他們不聽勸告,還威脅車玉慶寫保證書不再告江澤民,否則就沒有好日子過。車玉慶理直氣壯地說:江澤民犯法,害得我家不成家,我為甚麼不能告他?!誰犯法公民可以合法告誰。

    8月31日上午十點左右,電白縣二運公司人員和電白縣水東鎮警察五、六人又闖到車玉慶家,車玉慶不在家,只有兒媳婦在家,他們又威脅車玉慶的家屬不要再告江澤民並寫保證書,如果不聽從就收回你(車玉慶的兒媳婦)的店鋪,砸爛你的鋪裏所有東西。

    這裏正告不法人員,現在局勢甚麼樣應該看清楚了,迫害法輪功的主犯薄熙來、李東生、周永康、郭伯雄等都接二連三的下獄,江澤民也自身不保,你們怎麼還糊裏糊塗地跟著其迫害法輪功?趕快停止作惡,用心看看法輪功學員給的真相,明白真相,才不會做錯事。


    關於曲陽大法弟子陳昌輝消息的一點補充

    陳昌輝,小名二興,河北省保定市曲陽縣恆州鎮南水竇澗村人,於2015年8月25日早7點左右,被曲陽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及相關人員從家附近的公路邊的修理攤中綁架,並非法抄走打印機一台(是否抄走其它物品不詳)。後被非法關押於曲陽縣拘留所,當天被拘留所強行抽血檢驗,並勒索家屬所謂檢查身體費用150元,其後再不讓家人接見。

    大法弟子陳昌輝不配合邪惡的迫害,在拘留所絕食反迫害。


    山東省淄博市法輪功學員程言芳、侯本英等被綁架

    山東省淄博市淄川區龍泉鎮韓聖村程言芳,男,被綁架。 詳情待查。

    山東省淄博市淄川區太河侯本英,還有一名大法弟子不知名,被綁架。詳情待查。


    山東省單亦成、劉文明等被誣判後仍被非法關押在高密看守所

    2015年6月份,被高密法院誣判的男性法輪功學員單亦成、劉文明、杜啟海和張孟雷等一直被非法關押在高密看守所。


    山西省繁峙縣法輪功學員喬金枝還在被非法關押中


    瀋陽市大法弟子李秀佩被非法關押到造化看守所

    遼寧省瀋陽市法輪功學員李秀佩,2015年9月5日20點30分左右,在發真相資料時,遭人惡告(為賞金),後被瀋陽市鐵西區篤工派出所警察綁架到鐵西分局。李秀佩於9月7日已被強制送到瀋陽市造化看守所。


    「江澤民(下令)非法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就是犯法」

    2015年8月26日上午,遼寧本溪縣香磨村治保主任,帶領縣公安局兩名警察到本村法輪功學員吳淑賢家進行干擾。問吳淑賢:你知道我們來幹甚麼?吳淑賢說:我不知道,其中一名警察看著牆上掛著的大法掛墜,說就是為這個事來的。吳淑賢說:我知道了,你是為訴江的事來的,對方說是的。警察又問是誰讓你寫的?吳淑賢說:沒有誰讓我寫的,是我自己寫的。警察說為甚麼你們寫的都一樣?吳淑賢說;江澤民對法輪功犯的是一樣的罪,警察說:他是國家主席,你還起訴他,吳淑賢說;古代人都講君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不僅大法弟子寫訴江,有很多世人都在寫訴江,現在都有16萬人在訴江了。江澤民(下令)非法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就是犯法。其中一警察說:把你家裏的大法東西全拿出來。吳淑賢說:我就一本《轉法輪》不能給你,我還天天在學看呢。在事實面前,兩個警察無話,但仍無理的說:這次就不收你家了,下不為例,別再寫了。說完話,就灰溜溜的走了。


    吉林省通化市集安市法輪功學員董延發被綁架

    2015年8月8日上午8點左右,集安市法輪功學員董延發,在家中,被當地派出所警察綁架。詳情待查。


    吉林省通化市集安市清河鎮李大勇被非法關押半月有餘

    2015年8月下旬,吉林省集安市清河鎮法輪功學員李大勇因起訴江澤民,被綁架到集安看守所非法關押至今。詳情待查。


    山東省煙台市萊州市城港路街道朱旺村張續舉被綁架

    2015年9月5日,山東省萊州市城港路街道朱旺村張續舉,在回家的路上,向人發了幾塊翻牆軟件和小冊子救人,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舉報,被綁架到萊州拘留所。


    曝光山東省淄博市臨淄區公安局原610頭子

    於茂昌,男,是山東省淄博市臨淄區公安局原610頭子,現已不在其位上,還在公安局上班。其人在位期間,參與迫害了不少法輪功學員。

    山東省淄博市臨淄區郵編:255400
    於茂昌電話:13805330667


    河北保定市崔秀改在望都縣被綁架

    2015年9月8日,退休老師崔秀改在望都縣崔莊村發真相材料時,被不明真相的郭小水構陷,被黑堡鄉派出所綁架。

    參與人員崔莊副書記郭小水 電話13831256185
    崔莊村書記郭永生 電話18630238232
    國保大隊隊長渠永光 電話13930838556
    公安局長彭紅志 電話13503120218
    黑堡鄉派出所詳情待查。


    福州十幾位參加旁聽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9月8日上午9點,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法院第二次對法輪功學員李亞萍非法開庭。據悉,有十幾位參加旁聽的法輪功學員被當場綁架,多數都是些老年人,其中,今年已88歲的耄耋老人董仕霖也被綁架。詳情待查。


    遼寧省大連市明陽鎮法輪功學員郭樹春及家人被綁架

    2015年9月7日上午8點左右,大連花園口區警察和明陽鎮警察合夥到明陽鎮大興城村曲隈小隊法輪功學員郭樹春家,綁架了郭樹春和妻子董玉芳、兒子郭吉祥,還有在他們家看的小外孫女,並非法抄走他們家的打印機、電腦等私人物品,還有剛賣玉米的錢。

    9月8日上午1點,董玉芳和小外孫女回家,郭書春和兒子郭吉祥被送到莊河看守所非法關押。

    花園口分局電話:041189122110 局長楊凱:13998577999 主管喬喜良:13700091838
    明陽派出所王崇奇:13042482860


    北京市大興區法輪功學員鄭鮮雲被綁架後 不知被關在哪裏

    北京市大興區法輪功學員鄭鮮雲,於2015年8月14日,被北京市大興區國保、大興天宮院派出所綁架後,到9月7號仍沒被放回家,現不知被關押在哪裏。


    廣西欽州一老年法輪功學員在北海市被綁架

    2015年9月7日上午9時,有一老年法輪功學員,女,廣西欽州人,約80歲,在北海市銀海區銀灘鎮新區市場發九評光碟、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被北海市銀海區銀灘鎮咸田邊防派出所幾個警察綁架,其它情況有待補充。

    咸田邊防派出所電話:0779 3881023


    河南鄭州法輪功學員張彥輝被誣判7年半

    河南鄭州法輪功學員張彥輝,今年六月份,在金水區法院開庭,被誣判七年半,現被非法關押在鄭州第三看守所(鄭州市惠濟區古滎鎮)。開庭審判長:邱紅,陪審員:劉玲


    河北省遵化市發生的迫害事實

    ◎河北省遵化市新店子鎮郝亞波被綁架

    9月2日下午,河北省遵化市新店子鎮西南宅村大法弟子郝亞波到新店子鎮政府去要所謂的「不訴江保證」,(前一天鎮政府和村幹部曾到她家騷擾,威脅「大閱兵前不許上北京」「不許訴江」,並逼迫簽字,當時是郝亞波兒子給簽的)。當時鎮裏一個女工作人員值班,郝亞波說她的「保證書」有寫錯的地方,要看一看,這個女工作人員就給了她,結果郝亞波拿過來就撕了,女工作人員立刻給新店子派出所打了電話,將她帶到新店子派出所,然後,遵化國保、610將郝亞波綁架到遵化拘留所,說是非法拘留5天,並揚言5天之後也不放人。

    ◎河北省遵化市鐵廠鎮聖水院村陳桂平仍被非法關押

    河北省遵化市鐵廠鎮聖水院村大法弟子陳桂平,9月5日非法拘留到期,家人去接人,但拘留所說防範辦、610不讓放人,是嚴萬江(「轉化學校」校長)說的,要辦洗腦班。

    ◎大法弟子的三輪車被扣押

    7月16日扣押的大法弟子的三輪車(扣在團飄莊鄉派出所)和8月10日扣押的大法弟子的卡車(扣在劉備寨鄉派出所),大法弟子去要,不給。至今未還。

    有關單位和責任人電話:
    遵化國保大隊電話:0315-6614261-36336
    大隊長 繆愛東 手機:13832982639
    教導員 吳靜海 手機:13832988663
    副大隊長 董國峰 手機:13832986971
    副大隊長 李宏亮 手機:13832988664
    基層基礎工作中隊中隊長 劉長春 手機:18832984572
    遵化市轉化學校校長 嚴萬江 手機:13582584868
    新店子鎮派出所 電話:0315-6011110
    所長 孫權 手機:13832988587
    教導員 尤國強 手機:13832989850
    副所長 謝大力 手機:18832988941
    鐵廠鎮派出所 電話:0315-6067110
    所長 耿廣軍 手機:18832989223
    副所長 溫春生 手機:13832982223
    副所長 鄧磊 手機:13832980763
    劉備寨鄉派出所 電話:0315-6990110
    所長 馮金朝 手機:13832989820
    團飄莊鄉派出所 電話:0315-6010110
    所長 李文傑 手機:13832985721
    教導員 葛有亮 手機:15830582652
    副所長 賈雪峰 手機:13832982473


    吉林省長春市農安縣龍王(太平池)張寶華揭露被迫害過程

    我叫張寶華。2015年8月22日,我正在大壩上賣盒飯,龍王派出所警員劉彤來找我,說了解法輪功情況,沒啥事說幾句。把我叫到車裏,然後拉回我家,進屋就翻東西。我不讓,他強行翻,翻出幾本資料和幾張神韻光盤。然後,就以這個為由把我綁架到派出所,沒問甚麼,又把我帶到農安縣公安局,到那裏非法審問我資料的來源及訴江案是誰指使我寫的。我不說,他們就強行將我非法拘留5天,劫持到農安縣五公里拘留所。

    8月24日,農安縣國保大隊隊長(好像是新上任的)和周大海來非法提審我,對我特別惡,主要問訴江有關的事。周大海將我一頓罵,就差沒打了,逼問我三個小時,威脅我要給我辦班「轉化」。

    5天後,由於家人強烈要求放人,我順利返回家。


    湖北省襄陽市樊城區法院欲對大法弟子陳秀榮非法開庭

    據悉,湖北省襄陽市樊城區法院定於2015年9月11日(星期五)上午,欲對大法弟子陳秀榮非法開庭。

    襄陽市樊城區法院綜合廳審判長:李建平 電話:0710-3801525主審法官:張琴


    浙江省寧波像山三名大法弟子控告江澤民被綁架

    2015年9月6號中午,寧波市像山縣公安派出所一起出動,綁架了大法學員陳菊芳、在蘭家庵修行的愛花和一名石浦大法學員(具體名字待核實)。此次被抓捕因為這些學員郵寄了控告江澤民的控告信。

    此前,在8月31日中午十點半左右,大法學員陳菊芳被像山丹東派出所綁架審問訴江一事,審訊時間長達三個小時,後在師父加持下,陳菊芳當天回家。


    江西南昌市江蘭英等五位法輪功學員將被非法庭審

    江西南昌市法輪功學員江蘭英(女,現年49歲)、陳小娟(女,51歲)、熊泉妹(女,63歲)、梅玉鳳(女、 70歲)、王洪華(男、 40多歲),2015年2月24日大年初六,五人在江西樟樹市經樓鎮神領地區講真相,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村民惡意舉報後遭綁架。

    江蘭英、熊泉妹、梅玉鳳、陳小娟四位女性法輪功學員被異地關押於宜春市看守所。王洪華則被關押在樟樹市看守所。

    江西宜春市袁州區法院欲於2015年9月10日上午九點對江蘭英等五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區法院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區袁州新城區政府大樓西側
    郵政編碼:336000
    聯繫電話:0795-3563095
    院長:況柳根
    副院長:敖志海、李錫建、易豔華
    黨組副書記:方向明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鐘利民
    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漆建忠
    黨組成員、政工科科長:王芸


    解體河北唐山遵化市洗腦班

    近日,遵化市洗腦班死灰復燃,他們把因訴江遭非法拘留的大法弟子到期後不讓回家,又非法轉到洗腦班繼續迫害。

    相關人員信息:
    遵化市防範辦(610)電話 0315-6659879 0315-6613871
    防範辦主任高金山 副主任王大新 科員吳澤 (暫無個人電話,待搜集)
    洗腦班校長閆萬江 電話: 13582584868
    國保大隊電話:0315-6614261-36336
    大 隊 長 繆愛東 手機:13832982639
    教 導 員 吳靜海 手機:13832988663
    副大隊長 董國峰 手機:13832986971
    副大隊長 李宏亮 手機:13832988664
    遵化市郵編:064200 (遵化防範辦在遵化市市委辦公樓內)


    湖北省咸寧市溫泉區劉純申被綁架補充

    九月七日上午,在溫泉區中心菜市場講真相發資料時,被「610」便衣綁架的女性老年法輪功學員劉純申,於晚上九點多就被「610」和國保強行送進咸安區看守所去了。她家人找遍了所有的關係,惡警不肯放。

    參與迫害相關人員的信息:
    國保支隊隊長鄒譽13872181056辦0715-8232059 警務通18995826125
    鄒譽妻劉珍珠,在咸寧福人藥業公司工作,
    鄒譽的女兒鄒英,在咸寧市廣電局電視台工作。
    咸寧市「610」頭目姚雄:13886509329宅0715-9126789辦0715-8126179
    姚雄妻胡瑤,在咸寧市建行工作。
    咸寧市溫泉分局國保大隊長劉寧18995826780、0715-8232512
    劉寧妻侯雅麗,在咸寧供電公司輸電部工作,電話13807240909。


    遼寧省女子監獄獄警毆打大法弟子王金鳳

    法輪功學員王金鳳被遼寧省女子監獄八監區非法關押。8月17日那天,王金鳳在出監區翻兜時(每次出監區都得翻兜,怕帶東西),過來一個六小隊的隊長,名叫習宇彤(音),問王金鳳幹甚麼呢?王金鳳說翻兜呢。習宇彤上去就給王金鳳一個大耳光。打完了,還叫號說:你敢上我辦公室不?那意思是說你敢跟我去,我就到辦公室去打你。王金鳳挨打後,迷糊了好幾天,現在還血壓高。王金鳳還被監獄裏別的犯人打過,把臉都給撓破了。


    山東省威海公安局派出所綁架大法弟子江玉霞

    2015年7月底,威海大法弟子江玉霞用真實姓名給當地公檢法郵寄真相信,威海610的劉傑等警察到江玉霞的店中將她綁架,並搶走大法書及真相幣約一千元,非法關押半個月。


    黑龍江省依蘭縣左仙鳳、李豔萍、孫鳳先被非法關押 在絕食反迫害

    左仙鳳,女,黑龍江省依蘭縣女教師,因方正縣大法弟子被非法開庭時,寫邀請函邀請世人聽審,被非法抓捕,9月1日,被送到哈爾濱市拘留所(鴨子圈)。9月1日,左仙鳳開始絕食至今,9月6日惡警開始灌食,被嚴重迫害到無法說話。

    李豔萍,黑龍江省木蘭縣女教師,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市拘留所(鴨子圈),9月3日開始絕食反迫害。

    孫鳳先,女,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松北女護士,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市拘留所(鴨子圈),9月3日開始絕食反迫害。


    江西省新余市馬躍群等十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7月29日和8月26日,江西省新余市610、公安兩次綁架10名大法學員,分別是:馬躍群、劉思梅、黃春花及女兒張文星和妹妹黃偉、滕剛、李青蓮、楊世謙、劉敏超、吳小旭等。

    現把有關該市邪黨機構和人員電話號碼公示如下:

    新余市610 副主任胡永志13607909268
    副市長、公安局長黃文輝15807901166
    新余市公安局:
    副局長何春霞 0790-6430536 0790-6413366 13807902688
    副局長包剛 0790-6439915 0790-6283991 13807908060
    副局長袁洪 0790-6498011 0790-6411805 13907902559
    副局長張志紅 0790-6433667 0790-6419388 13907904568
    紀委書記謝斌 0790-6439917 0790-6451168 13879080088
    國保支隊長胡文化 13707909880
    看守所 辦0790-6499918 0790-6667920
    看守所所長郭峰 13679017879
    看守所副所長胡小蘭 13707906455 辦公室 0790-6667820
    看守所副所長 13707906995
    看守所政委廖江南 13707908000 辦公室 0790-6492066
    看守所值班室 0790-6498097
    看守所大隊長文隊長 13879047399
    看守所:所長聶秋根 13807907010(已退休)
    拘留所:所長桂鵬程13707902078劉春琴13036288688黃煒13607904922


    湖南省益陽沅江市法輪功學員甘秋良案子被提交法院

    湖南沅江法輪功學員甘秋良3月18日下午因打真相電話遭惡人構陷,至今仍被關押在沅江看守所。案子從檢察院被提交法院,現更新電話號碼。

    開庭庭長:沈大為 手機號:13973724988
    公 訴 人:羅 劍 手機號:15007373374
    沅江市法院
    電話2721700、2805007值:2786336,傳真2805355
    張立新 書記、院長 13807374599
    許 毅 副書記 副院長 13707373680
    李國宏 副院長 15073773555
    黃 丹 副院長 13973703975
    彭建華 副院長 13517373998
    趙萬新 紀檢組長 13786753782
    蔡立平 副院長 13786703110
    林衛國 副院長(掛職) 13607371988
    周偉軍 黨組成員 18975386468
    李漢文 工會主席 13973783737
    張怡愛 辦公室主任 13973724519
    政治工作辦公室(辦:2805683)
    電子郵箱:1yy111208@126.com
    沅江市檢察院
    李志勇 主任 13327278208市檢察院(辦,值:2721539,傳:2735451)
    白 峰 檢察長 13807379639
    李立君 副檢察長 13607373503
    彭衛勛 副檢察長 13807373785
    李躍龍 副檢察長 13875333898
    肖東光 紀檢組長 13973724888
    王靖宇 副檢察長 13574723163
    金 輝 副檢察長(掛職) 18807370299
    張迪兵 反貪局局長 13549761667
    李 亮 政工室主任 13607373906
    姚聲亮 辦公室副主任 13973742099
    沅江市國保大隊
    沅江市國保大隊:2881788、2724565、2706719
    電話群0737-2721001 0737-2721010 0737-2815901 0737-2815911)
    大隊長  湯 堅   13973773468
    教導員  羅平強  13337273628
    國保大隊幫伙:李來群0737-2721009

    沅江市610辦公室
    沅江市610(辦、值、傳:2806610)
    610主 任 胡佑龍  15873733456
    610副主任   袁立新  13707373002
    610副主任 郭雪年(兼)13707373528
    辦公室主任 潘正明 13973743358
    沅江市公安局
    地址:湖南省益陽市沅江市瓊湖東路 郵編:413100
    沅江市公安局0737-2721009
    沅江市公安局:2721008(辦公室)、2721006(傳真)
    局 長: 顏建波 13607370889、(0737-2815901)
    副局長:郭雪年 13707373528、 (0737-2815903)
    副局長:曾正欽 13907373458
    副局長:江 慧 13973703098
    副局長:馮 安 13907373620
    副局長:譚衛清 13607374145
    副局長:江麗民 13907373981
    政 委: 曾 華 13807370179
    沅江市公安局書記:何夢鸞(女):辦0737-2724565
    沅江市公安局看守所
    辦公電話:0737-2711553
    所 長:賀世良 13907373652
    教導員:胡先榮 13707373866

    沅江市政法委:0737-2721960(辦、值)2710460(傳真)2812889(維穩辦 )
    沅江市政法委  0737-2721690(辦、值)  2710460  28128899(維穩辦)
    蔡光輝 書記 13607373938
    胡佑龍  副書記 (610主任)15873733456
    羅文力  紀檢員  15107373955
    趙軍洪  副書記15973073855
    譚登科  副書記  13507373499
    鄔合瓊   副書記15807373509
    羅建軍  綜治辦主任 13511117631
    劉偉文  維穩辦主任  13873774999
    唐清雲  執法監督責任 15907373302
    鄧濱   辦公室主任   13786793119
    羅紅   綜治辦副主任 13707373505
    陳繼光  維穩辦副主任  15243738366
    徐輝   維穩辦副主任 13607373773
    郭勇   維穩辦副主任  13874333555
    江波   維穩辦副主任 13875374719
    沅江市司法局
    司法局 0737-2721980 (辦、值、傳真)電子郵箱:tongjinglll888@163.com
    夏白雲 局長 13873793158
    郭耀謀 副局長 13873753799
    趙仕友 副局長 13874321501
    王清明 副局長 15973703888
    陳志宇 紀檢組長 13875353370
    孫桂文 工會主席 13607374025
    湯再春 黨組成員 13973733258
    湯建軍 辦公室主任 13508404793
    丁運才 副主任 13080597798
    文紹先 副主任 13873774266
    張元武 公證處主任 13973753148
    徐志剛 主任 13973683367
    四季紅鎮司法所 胡作鵬 司法所長 13875307297
    薛 雲 司法員 15273701848
    李舜堯 四季紅派出所所長(電話待查)


    山東淄博市桓台縣果裏鎮邢素英等被綁架

    2015年8月21日,山東淄博市桓台縣果裏鎮沈家村法輪功學員邢素英,因依法向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控告江澤民一事,被桓台國保大隊龐雲風、鞏義兵等綁架。

    同日,被綁架的還有桓台縣果裏鎮郝元村的4名法輪功學員,也是因為控告江澤民一事。時隔4天後,邢素英的女兒法輪功學員常雪,又遭綁架。

    她們被綁架到何處等詳細情況,至今仍不清楚。

    龐雲風,桓台國保大隊副隊長,多年來一直積極配合當地610,追隨和執行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命令,繼續犯法犯罪,對大法和大法學員犯下了難以償還的深重罪業。今年某時,他曾對一大法學員惡狠狠地說:「我恨不得你們這些人都死光、死絕!」

    桓台縣公安局總機:0533-8180265、2139311
    桓台縣610辦公室電話:0533-8267610
    桓台縣公安局責任人:139-8950-2666
    桓台縣維穩辦:0533-8188166
    桓台縣委辦公室:-533-8180001、 13589538111 傳真0533-8180178
    桓台縣政府辦公室:0533-8180102、135-6167-8111傳真:0533-8186970
    桓台縣紀委機關辦公室:0533-8180101、137-9330-3261
    桓台縣法制辦公室:0533-8227001
    桓台縣檢察院:0533-3012801
    桓台縣檢察院公訴人:岳陽 辦公室電話:0533-3012834
    桓台縣主要負責人:135-89502666桓台國保大隊長:鞏義兵 133-25207979 133-25208989
    國保副大隊長: 龐雲風 135-0643-8097
    桓台國保 : 穆某 188-533-22677
    桓台國保大隊副大隊長:畢某(女) 區號:0533-8280265、8180266、8180280、
    8181444、8182944、8183024、8185960、8185961、8185962、8185963、
    專案組負責人:135-8950-2666

    桓台縣按看守所 電話: 地址:桓台縣壽濟路4516號 郵政編碼:256400
    桓台縣公安局 地址:索鎮公安街2號 電話:0533-8180265
    局長、黨委書記:張京義
    國安:曹效連、張玉梁

    少海派出所:桓台索鎮中心大街109號 電話:0533-2137510
    所鎮派出所:索鎮鎮府街1747號 電話:0533-2137543
    果裏派出所:果裏鎮義和路8號 電話:0533- 2137886
    唐山派出所:唐山鎮唐四村170號 電話:0533- 2137517
    馬橋派出所:馬橋鎮紅辛路665號 電話:0533- 8537110
    田莊鎮派出所:田莊鎮東祥路132號 電話:0533- 2137526
    起風鎮派出所:起風鎮中心路6號 電話:0533- 8681501
    新城鎮派出所:新城鎮振興路10號 電話:0533- 2137529
    荊家鎮派出所:荊家鎮起馬路114號 電話:0533- 2137866 警員:董現波
    邢家派出所:耿焦路1110號 電話:0533- 2137515
    周家派出所:果裏鎮閆家中心路9號 電話:0533- 8481202
    陳莊派出所:陳莊耿焦路21669號 電話:0533- 2137542
    桓台縣檢察院 地址:索鎮建設街西首3112號 電話:0533-8180304、3012801、8262000
    檢察長:荊像蘭、魏衍華、楊寶剛、 副檢察長:王志軍

    桓台縣法院 地址:索鎮建設街3018號 電話:0533-8262001 郵編:256400

    院長:王旭 副院長:胡偉、殷茂群、張述君、鞏發賢、馮剛遠、周繼鋒
    刑庭、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張愛蓮 書記員:於璐璐
    法官:苗青、胡春暉、於孝傑、孫豐岩、張敏、金盟(刑庭庭長)、鞏若潤、鞏像才、孫翠紅、沈風霞、何濤、
    岳乃海(第一庭長)、周濤、馬麗萍、王志偉、王鵬、伊護國(審判監督庭長)、張亞兵(監察室主任)
    荊得賓(技術室主任)、張志軍(起風工作)


    湖南岳陽君山區三鄉鎮多名大法弟子被騷擾、抄家、綁架到洗腦班

    1.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上午,君山區錢糧湖鎮司法所所長李旭東、警察楊盼岳、文卓等闖入三分店做皮鞋生意的陳青山家中,樓上樓下抄找,詢問訴江情況,以抄到一本週刊為藉口,把陳青山綁架,直接押送到岳陽縣秀花園山莊洗腦班迫害。

    2.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君山區採桑湖鎮司法所所長沈誠、周國華、袁勇、六一零的一個年輕人和村治安主任謝友元等,闖入採桑湖黃泥湖村的大法學員張明生、段雨生家中抄家,被嚴詞制止,詢問是否訴江,最後被迫簽字。

    3.九月五、六日,採桑湖鎮司法所所長沈誠又帶一幫人,到文家灣村和團北村的大法弟子薛天保、龔樹文、劉伏秀家中詢問訴江案。

    4.八月底,君山良心堡鎮大法弟子梅華英(84歲)、孔才安(81歲)倆位老人晚上粘貼不乾膠時,被人舉報,遭良心堡鎮司法所所長朱國光等警察綁架,看是倆位老人,又問不出甚麼,就放回了家,同時朱國光還要挾孔才安不修煉的兒子、媳婦,如果不交出給資料的人,就扣發倆人的退休工資,由於倆人害怕退休工資沒了,就把他們同一紡織廠的大法弟子范清雲給告發了。

    5.九月七日上午,范清雲被當地610朱國光等人綁架,可能被綁架到岳陽縣秀花園山莊洗腦班,具體不詳。

    6.君山良心堡鎮福星村大法弟子李梅秀遭騷擾,被詢問訴江情況。君山區政法委書記兼「610」主任彭常華13974060986
    君山區政法委副書記兼「610」副主任劉群芳(女)

    錢糧湖派出所:電話0730-8927368
    所長段德良:13762029078
    副所長王國兵
    副所長黃志勇
    副所長王祖紅
    教導員王大林
    警察 楊盼岳。文卓
    司法所所長李旭東:15897304210 0730-8925503

    君山區採桑湖派出所:電話0730-8931110
    君山區採桑湖派出所所長:方教忠13786030080
    君山區採桑湖鎮司法所所長:沈誠15292010311
    君山區採桑湖鎮人大主席(維穩。信訪綜合治理):姚清文13975098103

    君山區良心堡派出所 0730-8950110
    君山區錢糧湖良心堡司法所所長:朱國光15080955595

    岳陽縣書記毛知兵:13787309998傳7630241、7669859、7631889
    縣長張中於: 13908406098、7621035、7610666

    岳陽縣政法書記梁緒華:13707402833、7639976
    岳陽縣公安局長劉四清:15973045678、76345677636789
    岳陽縣610主任郭勝強:13907403138、76399767666825
    岳陽縣公安政委方屏:13907301698、7666901
    岳陽縣檢察長段德平:13762001888、7620188
    岳陽縣法院院長王京廣:13907408938、7668801


    江西上饒市德興市劉紅梅、儲其華、楊永江、江海華被非法拘禁

    2015年7月15日,劉紅梅、儲其華、楊永江、江海華四名法輪功學員因郵寄控告江澤民的控告書被拘留十五天後,德興國保大隊於7月27日再次將大法弟子徐水金綁架,並於30日將徐水金、劉紅梅、儲琪華,從拘留所轉至看守所非法拘禁。據說2015年9月2日公安局已把此迫害案移交檢察院。

    德興市政法委
    書 記: 袁 飛 0793-7521522(辦公室) 13907032426
    副書記: 楊惠民 0793-7527083(辦公室) 13607931899
    綜治辦主任: 余友敬 0793-7527083(辦公室) 15970397618
    綜治辦副主任:楊新峰0793-7522300(辦公室) 13677037837
    綜治辦副主任:祝志永0793-7522300(辦公室) 13607936733
    610辦主任: 吳 飛 0793-7522300(辦公室) 13970303526
    610副主任: 徐 歡 0793-7522300(辦公室) 13767380590
    德興市公安局
    局 長: 王德寶 0793-7513231(辦公室) 13803592708
    政 委: 徐建軍 0793-7513232(辦公室) 13870377666
    副局長: 汪觀養 0793-7513235(辦公室)  0793-7525098(住宅) 13907930622
    副局長: 徐文戈 0793-7513236(辦公室)  0793-7511926(住宅) 13907930600
    副局長: 程春有 0793-7513239(辦公室)  0793-7513286(住宅) 13907930680
    副政委: 王 俊 0793-7513277(辦公室) 0793-7522944(住宅) 13907930977
    副政委: 周良玉 0793-7513292(辦公室)  0793-7523541(住宅) 13707936602
    副政委: 董錦波 0793-7523296(辦公室)  0793-7527616(住宅) 13870347229
    副局長: 王利民 0793-7526615(辦公室) 13707936350
    副局長: 吳 欣 0793-7526635(辦公室)  0793-7526801(住宅) 13970383648
    辦公室主任: 潘鳳鳴 0793-7513238(辦公室) 0793-7528510(住宅) 13879381960 李陽寶 07937522355(辦公室) 07937511100(住宅) 13907931001
    指揮中心主任:吳文群 0793-7513568 13767380068
    信訪辦主任: 陳勇平 0793-7513251 13879351006
    網安大隊長: 吳 斌 0793-7522432 13979375050
    國保大隊長: 楊貴光 0793-7513259 13907034420
    國保教導員: 劉 欽 0793-7513259 13907930905
    國保大隊副隊長:朱隊長 13979355618
    德興市順豐快遞老闆:宋正光13479305188
    德興市順豐快遞電話:0793-7567866
    刑警大隊長: 周桂良 0793-7513262 13879351164
    刑警教導員: 毛桂壽 0793-7513263 13970325070
    治安大隊長: 姜陽飛 0793-7513271 13970347000
    治安教導員: 劉喜新 0793-7513271 13870317166
    巡特警大隊長:朱 勇 0793-7517917 13979372208
    巡特警教導員:董建華 0793-7517817 13576327651
    拘留所所長: 董振華 0793-7506008 13767380188
    看守所所長: 萬慶豐 0793-7513280 13970340061
    看守所教導員:彭曉輝 0793-7513280 13970340061
    檢察院
    檢察長: 吳邦順 0793-7518718 18770350666
    副檢察長: 程曙宏 0793-7518708 13707936418
    副檢察長: 虞漢卿 0793-7518706 13707036828
    副檢察長: 俞愛武 0793-7518716 13707030600
    副檢察長: 樂小敏 0793-7518709 13320135606
    黨組副書記: 邵慶洪 0793-7518719 13907930978
    反貪局長: 懷 強 0793-7518705 13707936573
    政工科長: 孫 勇 0793-7518703 13607035060
    紀檢組長: 葉德春 0793-7517629 13576341586
    專職檢委員: 蔡銀球 0793-7518702 13607035369
    專職檢委員: 陳德生 0793-7518713 13870317396
    反貪局副局長:余文利 0793-7518705 13507933940
    反貪局副局長:徐克勤 0793-7518705 13979399398
    反貪局副局長:李衛光 0793-7518705 13507032906
    反瀆局局長: 黃松林 0793-7518711 13970303661
    公訴科科長: 齊長華 0793-7518713 18907039993
    偵監科科長: 林成慧 0793-7518712 13879381722
    控申科科長: 吳稚翔 0793-7522000 18979313819
    民行科科長: 徐國華 0793-7518715 18979376585
    監所科科長: 張孝彬 0793-7518717 15976836296
    技術科科長: 笪俊彪 0793-7518710 18970356797
    辦公室: 麻日盛 0793-7518702 13879381991
    法院
    院 長: 龔沈建 0793-7585018 13970306150
    副院長: 王志來 0793-7585128 18979320399
    副院長: 張 興 0793-7585013 18979320367
    副院長: 周元春 0793-7585012 18979320316
    副院長: 嚴龍貴 0793-7585011 18970347036
    政工科長: 黃梅林 0793-7585016 18979320326
    紀檢組長: 鄒 莉 0793-7585015 18979356958
    司法行政科長:潘建標0793-7585025 18979320369
    專職審委員: 房鑫林 18979320336
    專職審委員: 周廣珍 18979320396
    辦公室主任: 王 雲 0793-7585005 18979320360
    監察室主任: 項元英 0793-7585029 18979320329
    立案庭庭長: 張 誠 0793-7585023 18979320335
    審監庭庭長: 詹志瑾 0793-7585032 18979320376
    技術科科長: 王一鳴 0793-7585022 18979320306
    行政庭庭長: 何永義 0793-7585027 18979320331
    刑庭庭長: 徐仁斌 0793-7585031 18979320361
    民一庭庭長: 徐黎紅 0793-7585028 18979320355
    民二庭庭長: 趙 斌 0793-7585030 18979320339
    民三庭庭長: 劉維文 0793-7585003 18979320315
    法警大隊長: 方洪根 0793-7585021 18979320359
    泗州法庭庭長:鄭 彥 0793-7566031 18979320378
    新崗山法庭庭長:湯向明0793-7791699 18979320307
    花橋法庭庭長:余曉東 0793-7560286 18979320326
    界田法庭庭長:程曉川 0793-7740865 18979320312

    江西省上饒市委610
    王新有(政法委書記):手機:13879303266,辦公室:0793-8198266;
    政法委副書記、610辦主任  羅瑋紅 手機:13907037998,辦公室:0793-8222383;
    吳細蘭(副主任):13607037666
    周文斌(一科):13707039311
    吳福興(二科):13507937778


    江蘇省太倉市法輪功學員楊蘊芳、張永明和陳仲林回家

    被江蘇省太倉市國保非法拘押的本地大法學員楊蘊芳,張永明和陳仲林在9月1日先後回家了。

    去年七月,太倉市國保大隊警察非法抓捕楊蘊芳,把她右膝蓋的半月瓣撞碎了,當時就不能正常行走,在非法關押幾個月後取保候審。今年八月三號,太倉國保大隊在綁架她的時候,又把她的左腳撞出了一個大包,至今不能正常行走。在看守所裏,她不斷地向國保大隊警察講清真相和形勢,但是被邪惡的殘餘勢力操控的不法人員仍非法起訴她,目前她已經聘請了人權律師為自己辯護。

    太倉國保抓張永明的時候,他們去了十幾個人,張永明拒不配合,就被他們死死按在桌子底下並狠掐他的脖子,造成他胳膊和頭頸部位受傷。到看守所體檢,他不符合拘押條件,又被國保送至太倉中醫院做檢查,醫院在壓力下出具了證明。

    幾經周折,9月1日,家屬聘請的人權律師在看守所裏會見了張永明,他告訴律師:他沒有甚麼可以向610人員交代的,他也不會自殺!而且如果他出現甚麼問題,一定是被610人員迫害而導致的。九九年張永明因為身體肝部大三陽而修煉法輪功,四個月後身體恢復正常。十幾年下來,他的身體一直很好,見證了大法神奇的一面。

    陳仲林和張永明於9月1日同一天回家。

    蘇州市中級法院:
    電話:0512-68127063、68220949
    院長葉兆偉
    副院長凌永興
    副院長曹忠明
    太倉法院:
    電話:0512-53950850 53950859
    院長趙新華
    副院長董偉萍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9/27/152762.html>


    70人聲明從新開始修煉

    【明慧网2015年9月9日】编者注:“严正声明”是在压力下曾给邪恶写过“不炼功保证”的法轮功学员宣布重返修炼的声明。为保持严肃性,声明必须用真名实姓发表。如发现使用化名的“严正声明”,将予以删除。在明慧网上发表严正声明,必须写清(1)自己写给邪恶的“保证书”作废;(2)郑重宣布从新修炼、弥补损失。

    * * * * *

    声明人:梁媛 王玉娟 魏至红 侯爱珍 王全武 张文忠 王存梅 于春兰 陈秀清 莫泽运 刘国荣 但淑蓉 于敏 吴秀云 陈耀基 兰荣芳 金佩珍 贾素琴 宫青华 马苏梅 曹红卫 马登江 李学秋 孙爱华 刘贺如 王翠芬 孙珍运 张玉华 李春富 范文平 赵绪玲 张艳玲 刘国文 周景巧 王桂芹 赵素芹 王秀兰 周柏英 徐艺锋 张金雨 丛艳华 孙淑芹 孟广兰 向秀青 李凤贤 季红岩 王彩兰 王少敏 秦宁 钱安瑜 郑亚坤 刘金英 方成玉 尚振兰 聂素云 周欣 刘耀奎 刘淑平 吴灵芝 刘慧芳 张富国 王承玲 徐秀军 李雪 于慧 谢玉敏 张丽兰 李希武 郭宗捍 解秀华


    明慧地方期刊(瀋陽市、農安縣、長春市、保定市、黑龍江)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

    http://qikan.minghui.org/display.aspx?category_id=9&start_date=2015-09-09&end_date=2015-09-09


    明慧期刊:希望(第23期)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

    http://qikan.minghui.org/qikan.aspx?id=173154


    真相傳單:法網在收(第219期)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

    http://qikan.minghui.org/qikan.aspx?id=173153


    連環畫:30萬美金歸還韓國失主

    繪畫:林繪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本連環畫根據明慧文章《30萬美金歸還韓國失主》而作。

    1、小盛是山東省即墨市的一名出租車司機。一天傍晚,他正打算收工回家,一位客人在路邊向他招手要打車。
    1、小盛是山東省即墨市的一名出租車司機。一天傍晚,他正打算收工回家,一位客人在路邊向他招手要打車。

    2、客人拎著手提箱上了小盛的車,用不太熟練的中文說要去位於即墨市經濟開發區的工廠。「聽口音,像是韓國人。」小盛心想著,便開車上路了。
    2、客人拎著手提箱上了小盛的車,用不太熟練的中文說要去位於即墨市經濟開發區的工廠。「聽口音,像是韓國人。」小盛心想著,便開車上路了。

    3、看來是喝了不少酒,客人一上車便睡著了。
    3、看來是喝了不少酒,客人一上車便睡著了。

    4、到達目的地後,小盛輕聲叫醒了客人。客人揉了揉惺忪睡眼,付了車費就匆忙下車了。
    4、到達目的地後,小盛輕聲叫醒了客人。客人揉了揉惺忪睡眼,付了車費就匆忙下車了。

    5、天色已晚,小盛收工回家。下車時,突然發現客人的手提箱還在後座上。「哎呀,要趕緊歸還失主,可是怎麼找啊?」小盛急得直撓頭,看來唯一的辦法是到客人下車的地方就近打聽。
    5、天色已晚,小盛收工回家。下車時,突然發現客人的手提箱還在後座上。「哎呀,要趕緊歸還失主,可是怎麼找啊?」小盛急得直撓頭,看來唯一的辦法是到客人下車的地方就近打聽。

    6、小盛回到經濟開發區,幾經輾轉終於在一家韓國企業找到了這位客人。韓國客人激動萬分,他告訴小盛,手提箱內裝著30萬美金,是廠裏急用的生產資金,如果丟失了,他不僅會失業,還可能要坐牢。
    6、小盛回到經濟開發區,幾經輾轉終於在一家韓國企業找到了這位客人。韓國客人激動萬分,他告訴小盛,手提箱內裝著30萬美金,是廠裏急用的生產資金,如果丟失了,他不僅會失業,還可能要坐牢。

    7、韓國客人拿出大筆現金和禮物要重謝小盛,可小盛一一謝絕了。「我是法輪功學員,我的師父教我以『真、善、忍』為標準做人,做好事不求回報。」小盛告訴韓國客人。
    7、韓國客人拿出大筆現金和禮物要重謝小盛,可小盛一一謝絕了。「我是法輪功學員,我的師父教我以『真、善、忍』為標準做人,做好事不求回報。」小盛告訴韓國客人。

    8、韓國客人一再懇請小盛給他一個報恩的機會。盛情難卻,小盛想到表弟正在找工作,就問能否來他們企業工作。韓國客人馬上答應了。告別時,韓國客人握著小盛的手一再感謝,說遇到小盛這樣的好人,真是他天大的福氣。
    8、韓國客人一再懇請小盛給他一個報恩的機會。盛情難卻,小盛想到表弟正在找工作,就問能否來他們企業工作。韓國客人馬上答應了。告別時,韓國客人握著小盛的手一再感謝,說遇到小盛這樣的好人,真是他天大的福氣。




    明慧週刊(第706期)內容選編(1/2)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

    http://www.mhradio.org/showprogram/6610.html


    明慧週刊(第706期)內容選編(2/2)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

    http://www.mhradio.org/showprogram/6611.html


    明慧廣播:正法修煉交流選編(126)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

    http://www.mhradio.org/showprogram/66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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