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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獄11年酷刑致殘 吉林農安姜全德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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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八日】吉林省農安縣國家糧食儲備庫保管員姜全德,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十六年來被非法拘留二次,勞教一次,被酷刑致殘後冤獄十一年。曾被綁老虎凳、塑料袋套頭窒息、手指、乳頭上紮竹籤、電棍電擊全身,慘遭酷刑「轂轤大輪」、「上繩」、「搖豬手」致使雙臂殘疾,連方便麵都拿不動。

姜全德於二零一五年七月向最高檢察院與最高法院郵寄《刑事控告書》,控告一手發動迫害的罪魁江澤民,要求儘快立案偵查,法辦江澤民。

以下是姜全德自述十六年來被迫害事實:

我叫姜全德,是農安縣國家糧食儲備庫保管員。一九九七年年初妻子開始學煉法輪功,一次中午吃飯時聽到法輪功師父講法錄音帶,我順嘴就說了一句:這不是正法嗎?妻子一聽說:那你也學吧。我說:我要學我得把煙酒都戒掉再學。他說你只要走入大法你就能戒了。就這樣我走入了法輪功的修煉行列,不長時間我就在大法修煉中把煙酒都戒掉了。

修煉前是抽大煙喝大酒那夥的,喝多了回家就和家人打仗,總和妻子發生口角。修煉前身體也不行,臉上長一些類似紅斑狼瘡的東西,心臟也不好,修煉後這些症狀都不翼而飛了。以前打打鬧鬧的家庭學法後和睦了,在工作單位更加兢兢業業了,保管的東西沒有一件丟失的,受到單位領導的認可,和同事的讚譽。這些都是按照大法「真善忍」的修煉標準做到的,在物質利益當中不去爭了,和同事的關係也融洽了。知道了甚麼是真正的好和真正的壞。表現在社會交往能與人為善,為別人著想,遇事先考慮別人,善待一切。

因堅持信仰被單位構陷非法拘留兩次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一意孤行發動了對法輪功修煉群體的瘋狂迫害。我因堅持信仰屢遭迫害。

一九九九年九月,單位問我還煉不煉了,我表示繼續煉,後被農安縣政保科綁架並拘留六十天,期間長期坐板,後又強加勞動挑豆子、扛二百來斤的袋子。回家時被勒索一千四百一十元伙食費,每天二十三點五元錢伙食費,吃的是發霉的窩頭,有泥的菜湯。

二零零零年年初,單位因為我不放棄修煉法輪功,又一次勾結農安縣政保科把我送進拘留所,非法拘留三十天,勒索伙食費四百元。期間被迫長期坐板,抱頭等迫害。

進京上訪被非法勞教、酷刑虐待

二零零零年二月,去北京上訪在信訪辦被綁架,農安駐京辦把我綁架回當地拘留所,期間被提審時遭拳打腳踢。非法拘留二十多天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先被關押到朝陽溝勞教所四個多月,後被轉到奮進勞教所關押九個月,後來又被關入朝陽溝勞教所四個多月。

在非法勞教期間遭受各種酷刑、虐待、毒打。一次勞教所怕我在大會上喊口號、反迫害等行為,把我關小號十多天,在裏面直不起腰、不能自由行動。由於不穿勞教服被獄政科科長領著警察用電棍電擊全身。並且長時間坐小板凳、不讓睡覺等折磨。

為了逼迫我們放棄信仰,讓我們坐在鐵床木板上,四、五個人盤腿坐在一張床上,一動不准動。時間一長,腳和屁股都磨破了皮,有的流出血來。達不到目的繼續變本加厲,床板由原來的四、五個人一張床,加到六、七個人一張床,床上坐不開,他們就用腳踹,迫使我們一個壓一個人的腿上,其痛苦可想而知。並且,時間由晚上十二點延長到後半夜一~二點,直到四點。之後,他們把門窗都關上,採取「蒸饅頭」的方式迫害,我們一個個揮汗如雨,呼吸極其困難,生命受到嚴重威脅。

由於不放棄信仰我先後被轉三次勞教所,加期半年。直到二零零一年九月,我才從勞教所回家。

又被綁架酷刑致殘

酷刑演示:上繩
酷刑演示:上繩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八日,我又被長春、松原兩地警察綁架至長春,在那裏遭到綁老虎凳、塑料袋套頭窒息、手指、乳頭上紮竹籤,還被三種惡毒酷刑迫害過。三種酷刑是(警察稱之為:「轂轤大輪」、「上繩」、「搖豬手」)「轂轤大輪」是將人的手背於身後,用手銬扣上,之後從身後轉於身前。人的胳臂肩關節肌肉、骨骼、筋脈、神經全被搖斷裂,非常惡毒殘酷。「上繩」是用繩子纏於胳臂上,用力勒肌肉、筋脈、神經被勒斷。「搖豬手」就是搖手腕,是將手銬銬緊用力搖手、搖手銬。被「轂轤大輪」酷刑反覆迫害十來次。酷刑過後被折磨得遍體鱗傷,血肉模糊,人動不了,右臂骨折致殘。雙臂處前面各有一條長約三~四寸的疤痕,胳膊直至冤獄結束回家時還抬不起來,至今身上還有當時酷刑後的疤痕。

姜全德被迫害後身體上至今仍在的疤痕

之後,我先後被拉到大安、松原善友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年,期間獄警不給飽飯吃,冬天都不給衣服穿。

冤獄十一年受盡酷刑迫害

二零零四年初我被法院非法判刑十一年後,先後被關到四平石嶺監獄和公主嶺監獄。在四平石嶺監獄,我曾兩次被關小號,牙齒全部被惡徒打掉,吃飯成了問題。不給流食,吃夾生的米飯,被綁在死人床上,警察用幾個電棍同時電擊。

二零零五年二月的一次關小號,對我行惡的是四平石嶺監獄看守隊中隊長郝某。我第二次被關小號,行惡者是當時十四監區副監區長劉某(後調看守隊當隊長)。每次都是將我拉到背人處毆打,幕後指揮的是監獄長及獄政科長李四。

同年六月,四平石嶺監獄對法輪功學員採取又一輪強制洗腦迫害,逼迫法輪功學員看詆毀誣蔑大法的錄象光碟和宣揚歪理的邪書,我拒不配合邪惡,當場撕毀了毒書,遭十四監區一群惡徒毒打,同時被關禁閉。警察為掩蓋罪行和持續迫害,監獄再一次停止我與家屬接見。

我被多名犯人包夾,二十四小時輪流監視,每天一言一行都被做了記錄,服刑人員說這是獄警強迫他們這樣做的,所做的記錄監區獄警和監獄的獄政科及攻堅辦(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監督「轉化」辦公室)都要定期檢查。

二零零五年大年三十晚上,我要與一同被非法關押於四監區的法輪功學員侯慶華一起吃年夜飯,遭到包夾犯人制止,為了抗議此事,我沒吃年夜飯。幾天後,我向侯慶華借鞋刷子,又遭到包夾犯人的惡意阻撓,據理力爭後,包夾犯人出手傷人,四監區獄警又將我押入小號。

在教育監區,從各監區專門調集了一些犯人,免除勞動任務,專職包夾法輪功學員。在那裏每天法輪功學員被強迫坐板凳洗腦,不能隨便上廁所,統一上廁所時由包夾犯人跟隨,時常將法輪功學員拉到室外練習走隊列和跑步體罰,年老的法輪功學員也被強迫體罰。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四日我被轉押到公主嶺監獄,帶到監舍的個人物品很多都被他們中飽私囊成了他們的東西。在這裏也被關小號迫害,被綁在死人床上動不了,大小便也不放開,警察還扒光衣服用多隻高壓電棍同時電,頭部都出大泡腫起,又拿電棍往肚臍眼裏插,四肢固定的情況下我竟然一下被電的坐起來了,兩臂麻了很長時間。其中參與迫害的有原看守大隊賀大隊長,三監區副大隊長陳雷,三監區大隊幹事陳宏宇。在邪惡的黑窩裏,警察對法輪功學員說打就打,說罵就罵,經常不讓睡覺,長時間奴役勞動,最長時間十三個半小時。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我結束長達十一年的冤獄時,農安縣「610」頭目馬馳,帶著三輛車企圖將我劫走繼續迫害。家人據理力爭,惡人未能得逞。

十六年來,姜全德有近十三年都是在冤獄中度過的,其中身體與精神上的傷害無以言表。這一切迫害全是江澤民一己之私發動的迫害造成的,現姜全德控告首惡江澤民所犯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和危害人類罪等數十項罪名,希望將罪魁禍首江澤民早日送上歷史的審判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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