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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攀枝花市姚佳秀16年苦難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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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我曾身患九種疾病,長年病魔纏身,處於生死存亡線上,對人生前途感到渺茫,同時我脾氣暴躁、自私、心胸狹窄,對家人關心不夠,經常和丈夫吵嘴打架,還鬧離婚。

修煉法輪功,成為鄰居都稱讚的好人

1995年10月自從修煉法輪功,我的身心發生了巨大變化:身體健康了,疾病痊癒了,家庭和睦了,心胸變的開闊而又善良,我對任何人都用善心對待,親朋好友鄰居熟人等都驚奇我煉法輪功後的身心變化,都稱讚我是一個好人,我的生活充實愉快,經常幫助窮苦人家以及流落街頭的人,還做了很多不願叫人知曉的好人好事。是李洪志師父講的法輪大法改變了我。從此我認真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道德高尚的人。

1999年7月22日以來,國家宣傳機構不實的報導了一系列關於法輪功的報導,明白法輪功真相的人都知道是栽贓陷害,造謠造假,謊言的誣陷能欺騙不明真相的人,但欺騙不了我,更動搖不了給我帶來無限福祉的法輪功的正信。面對政府的無理鎮壓,我不理解,以為是政府不了解真實情況而弄錯了。我決定去北京上訪,向政府說清楚法輪功的真實情況。

迫害初始,上訪講真相遭綁架

1999年10月15日,我為了講清法輪功蒙冤真相,去北京中辦信訪辦上訪,被綁架遣回,受到攀枝花市仁和公安分局國保大隊610非法治安拘留10天。

1999年11月8日,我再次去北京中辦信訪辦上訪,又被綁架遣回,受到攀枝花市仁和公安分局國保大隊610非法治安拘留15天。

1999年12月23日,我和丈夫去市政府信訪辦上訪,被攀枝花市公安局國保支隊610警察綁架,非法審訊後,被非法刑事拘留關押在攀枝花市看守所。同時我的家也被抄,我丈夫因在自家的電腦上幫忙打印了一封去市政府上訪的信,我家的電腦和打字機等被攀枝花市仁和公安分局國保支隊610警察非法搜走,至今未退還。我被非法刑事拘留了一個月後才放回,我丈夫被非法關押13天放回。

2000年7月16日下午,我正在家中,被攀枝花市仁和區五十一派出所指導員蘇承義和仁和公安分局崔副利等人,誘騙到五十一派出所後綁架。在仁和公安分局被警察劉貴川和國保大隊610警察張宏泰等人非法審訊後關押在彎腰樹看守所。

2000年7月17日下午左右,我家又再次被仁和公安分局國保大隊610警察抄家,收走了師父新經文一本,《我的一點感想》一份。

被76斤重的腳鏈三人連銬

2000年7月24日,我在看守所煉功健身,被獄警胡小川知道了。7月25日上午,胡小川上班時,對關在9號室的所有煉功人(9人)進行懲罰,要求做俯臥撐定式。我不做,獄警胡小川就用一米長,一寸寬的竹塊毒打9名法輪功學員,竹塊打在了我的頭上,後來又往我的眼睛部位打來,打在我的眼睛上面的眉骨部位時竹塊打斷了,我的眼皮上面打了一道傷印,出了點血。當天下午3點,獄警胡小川就用兩副手銬將我和另外兩位煉功人(羅援朝、侯勤英)共三人,連銬在一起,又用兩副各38斤共76斤重的腳鏈將三人腳連銬在一起,用兩副手銬將三人的手連銬在一起,強迫三人拖著76斤重的腳鏈在攀枝花市看守所內的壩子轉圈,在烈日暴曬下,繞場子長達3個多小時。羅援朝左腳螺絲骨被鐵鏈磨破出血,我的右腳已被沉重的腳鐐磨出了血,化了膿,15年過去了,傷印尚在。攀枝花的7月,下午室外溫度是相當高的,當時羅援朝被折磨得幾乎都要休克了。吃晚飯時,不給我們解腳鐐和手銬,三人連在一起,走路、上廁所、睡覺都不方便,我們絕食絕水抗議。25日晚餐和26日早餐未吃。

野蠻灌濃鹽麵糊,腹內灼燒難忍

2000年7月26日上午,獄警胡小川指使8個男犯人和1個叫孫平的女犯對我們野蠻灌食。據目睹的一名叫謝利的女犯人看到,罪犯孫平在灰麵糊糊裏加了大量的食鹽用於灌3人。8個男犯人將我們按倒在地(三人仍然是用腳鏈和手銬連起的),獄警胡小川指使犯人孫平野蠻灌食,孫平用雙腿跪壓在我的腹部上,用手捏住我的鼻子,在原告快窒息的情況下野蠻灌食,含有大量鹽的灰麵糊,使我的腹內燒得疼痛難忍,差點暈過去。孫平等人用一螺絲刀撬開羅援朝的嘴,當即將她的下門牙撬掉兩顆,血流如注。當時羅援朝脖子上、臉上、胸脯、地下都是血。犯人喊:牙齒都撬脫兩顆了,不灌了吧!這樣才住手。

2000年7月26日下午,將我和羅援朝、侯勤英三人連銬在一起的手銬解開後,為了不准我煉功,看守所副所長師洪波指使犯人,拿了一副38斤重的腳鏈戴在我的腳上,又將我的雙手從我的右小腿下面用看守所的鐵銬子銬上,這種銬法,不能站立,只能彎著腰走路,還得拖一副38斤重的腳鏈,不能吃飯,不能睡覺。

2001年6月7日,我因堅持不放棄信仰,被攀枝市仁和區法院非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2001年7月下旬的一天,在看守所值班室門口側邊,我因堅持向法院要回我的二審判決書準備繼續上訴,就被值班警察曾小敏在我臉上左右開弓打了十多下。

在簡陽養馬河省女子監獄遭受「蘇秦背劍」酷刑

2001年8月13日,我被送到簡陽養馬河省女子監獄迫害。在7月下旬的一天,下午2點左右,我不承認自己是罪犯,拒絕穿罪犯服裝,獄警吳菊仙指使七、八個犯人打我,強行用「蘇秦背劍」的酷刑銬在了鐵門上,酷刑折磨使我疼痛難忍,最後呼吸都困難,過了2個小時左右後,一位姓何的警官趕來解除了對我強行用的「蘇琴背劍」的酷刑。但何警官說今天不是她值班,是吳菊仙在值班,她沒有權利給我解銬,只能把雙手放在背後銬在鐵門上。到了晚上,由於雙手銬在鐵門上無法吃飯,被餓了一晚上,還被整個一晚上銬在鐵門上。法輪功學員呂燕飛為我抱不平去找警官,而被吳菊仙同樣的酷刑折磨吊銬了一個通宵。

大概在2002年8月左右,在四川省簡陽女子監獄七監區舉辦了轉化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時間持續了兩個月左右。在洗腦班上,對不放棄修煉的法輪功學員,包括60多歲的老年法輪功學員在內,我們被強迫在夏季的烈日下長時間的走操和跑步,有的在跑的過程中暈倒了;對不放棄修煉的法輪功學員,還用「蘇秦背劍」的酷刑折磨;還有不放棄修煉的法輪功學員,用手銬雙手吊銬;還有的不准睡覺等迫害。

2003年7月15日,我剛被釋放,就被剝奪了人身自由。我丈夫來接我卻接不到人,還必須由攀枝花市執法部門去人接。在離開監獄時,來接的人非法搜走了我丈夫和我身上的所有錢,在回家時才退還。我被仁和區武裝部和五十一街辦去人押回五十一派出所進行非法的審訊後,才讓回家。

三年冤獄回家後仍被騷擾,被迫流離失所。

我回家後,五十一派出所警察和街道居委會經常到我家騷擾。我家曾住在巴斯箐,由於拆遷搬去南山居住。自從在南山居住後,仁和前進鄉派出所在市公安局610和仁和公安分局610的指示下,多次到我家騷擾,在2004年五月份左右,前進鄉派出所在一天的時間去我家騷擾三次。他們的所為嚴重干擾了我和家人的正常生活,使父母、孩子、丈夫擔驚受怕。我為了不連累家人,被迫離家,過著流離失所的生活。

2005年11月24日1點左右,攀枝花市公安局610國保大隊的警察,在清香坪廣場綁架了我和李代珍、肖會再、遊元章等四位法輪功學員。當時,遊元章高喊「壞人抓好人了」,惡警立即將他按倒在地上,將他戴上手銬。我們4人被綁架到攀枝花市610國保大隊。傍晚時分,被送到彎腰樹看守所門口時,我高喊「法輪大法好」,遭到看守所內一個姓張的男警察用捂著鐵鎖的拳頭猛擊我的臉部,我被重重的摔倒在地上。

被攀枝花610吊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2006年元月5日,上午大概9點,攀枝花市國安局局長劉華雲,攀枝花市610國保支隊指導員孫支文,邱天明、段清,孫魯寧,黃建軍,鄒勇軍等610警察,將我從彎腰樹看守所帶出,用黑色頭罩籠罩在我頭上,將我綁架到610刑訊逼供的黑窩據點,鹽邊新縣城的金谷酒家頂樓刑訊逼供。鄒勇軍和黃建軍強行的給我戴上腳鏈後,我的右手腕用一副手銬吊銬在金谷酒家頂樓的窗子防盜欄上,左手腕用一寸寬的綠色厚布帶綁起來,兩手同時吊銬在防盜窗上,腳尖點地。黃建軍將一寸寬的綠色厚布帶捲成雙條,抽打我的臉,一邊打一邊罵,又把大法師父的法像放在我的腳下,又流氓的插了一張在我的褲腰上,衣領口上也插了一張,誹謗和侮辱師父,從精神上來打擊我。警察段清說:「今天把你整死都可以不負責任」(不是原話,大意)。在吊銬劇烈的疼痛中,不斷的提升高度,最後腳尖離地,我的頭痛暈了,呼吸困難,在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狀態下,到後來神智都不清了時,按照他們事先編造好構陷我的內容回答問題。後來,頭昏沉中記得有警察拉著我的手簽字按手印。兩天後將我送回看守所,當我清醒過來後,我才明白了在我遭受刑訊逼供中,神智不清時,我違背了「真、善、忍」,做了錯事,我無法饒恕自己,我在痛苦中用絕食抗議攀枝花市610警察對我的誣陷和刑訊逼供。2006年元月7日開始,到元月28日,共絕食22天,期間,多次被強行灌食,多次被銬在死刑犯的刑床上強行灌食和輸液。

2006年6月26日上午9點,攀枝花市東區法院對我和肖會再、廖曉徽非法開庭審判。我們三位法輪功學員當庭揭露攀枝花市610警察對我們刑訊逼供和偽造迫害我們的證據。

2006年6月下旬,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法院非法判我九年、廖曉徽四年、肖會再三年半有期徒刑。我們都不服,提起上訴,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我因醫院鑑定出現嚴重病態而判監外執行,十天後放回家。

被劫持到攀枝花市精神病院關押迫害四個月

2007年8月下旬左右,我丈夫在攀枝花市仁和區610等部門的施壓下,配合610將我強行送進了攀枝花市精神病院,進醫院的當天,610部門來了幾名警察,跟醫院的領導施壓,不經過他們的同意不准我出院。我被非法的關押在攀枝花市精神病醫院裏,被幾人強行的捆綁起來,強行注射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後,頭昏,全身無力,頭都抬不起來。被非法的關押4個多月後才回家。

2008年7月17日,在攀枝花市政法委,攀枝花市仁和區政法委,攀枝花市610,攀枝花市仁和區610等部門的指示下,原仁和區前進鎮派出所所長李俊林等人做偽證,將我綁架到攀枝花看守所,後又被綁架到成都市龍泉驛女子監獄後關押迫害。

我自從被綁架到成都市龍泉驛女子監獄六監區以後,幾年以來,我遭受了精神上和肉體上的嚴重摧殘,多次被獄警以及獄警指使的犯人侮辱、謾罵、毆打、長時間的戴手銬、吊銬以及被電棒電擊等迫害。

2008年7月19日左右,成都市龍泉驛女子監獄六監區二分隊原隊長趙文娟,指使犯人孫曉紅、王永珍等人,強行將我按在地上剪頭髮,脫下我的衣褲並把所有的衣褲收走,只穿胸罩和內褲,強迫我穿囚服。由於我認為自己沒犯罪拒絕穿囚服。20多天後才還了我部份衣服。

在一年半左右的時間中,在六監區的原監區長岳紅,副監區長文秀君,副監區長於愛萍,六監區一分隊的隊長朱晏等獄警的指示下,我的便服多次被收走,便服多次被刷囚服標記的油漆,我也被迫多次長時間的只穿胸罩和內褲。

2008年8月,我因煉功,獄警指使監控我的殺人犯田素香,她用針刺我的手腳,用拳頭擊打我的心臟部位,用盆子裝著水從我的頭上往下淋。見我繼續煉,又拿竹棍把我的手打腫了。

2008年12月上旬我被獄警朱晏指揮犯人孫菊(殺人犯)、周燕(吸毒犯,已出獄)阿牛阿史等人強行脫下我的衣褲,刷囚服標記的油漆。其中犯人孫菊用手卡我的脖子,在我快要閉氣時她才鬆開了。

2008年12月上旬,獄警朱晏指揮幾個犯人強行的將我按在地上剪頭髮,頭被按住全身動彈不得,殺人犯孫菊用兩手卡住我的脖子,使我呼吸困難,疼痛難忍,差點閉氣,之後頭昏。但獄警朱晏不讓我躺下休息,還用手銬把我銬了一下午。

2009年6月,我因修煉,盤腿立掌,獄警於愛平、雙康英指使犯人周燕等人強行把我拖到獄警辦公室,扯下我圍在身上的床單(因我的外衣外褲被收走),獄警文秀君叫人拿來油漆,在我的胸罩、內褲上刷罪犯標記。文秀君又拿著數碼相機強行給我拍照,並說要把我沒穿衣服褲子的照片發到網上去。監區長岳紅指使獄警朱晏把我用手銬銬上,又拖回監室在鐵床上銬了一天。

2009年6月下旬左右,由於我要煉功,獄警朱晏用手銬將我雙手反銬在背後,使我生活不能自理,吃飯靠別人喂,因睡的上鋪,也不能上床睡覺。三天後才將手銬銬在胸前,一個月左右才解除手銬。

2009年6月28日,我因喊法輪大法好,獄警朱晏指使吸毒犯周燕用髒毛巾捂我的嘴,周燕雙手抓住戴著手銬的我的頭用力往牆上撞,邊撞邊說要把我整死,我當時被撞昏了。

2010年5月17日與19日,因我盤腿立掌,獄警昝紅用兩副手銬把我銬在大廳門上站立十小時左右。後獄警朱晏又把我銬了六天。

2010年10月下旬,我高喊「法輪大法好」,獄警朱晏,副監區長文秀君指使罪犯王萱,陳佔花用髒帕子捂我的嘴,在捂嘴的過程中使勁的用手指甲掐我的嘴唇,將嘴唇掐傷了。

2010年10月10日下午四點左右,我因堅持要煉功,被罪犯王萱,陳佔花阻止並被按在地上不能動,圍觀罪犯姚國洪用腳踢了我兩下。

2010年10月2日,上午9點左右,我因為堅持煉功和高喊「法輪大法好」,獄警朱晏指使罪犯王靜強行收走我所有吃的東西,並用兩副手銬將我雙手吊銬在2.5米高左右的鐵床上鋪護欄上,直到12點左右才解除。

2010年11月24日下午4點半左右,我因高喊「法輪大法好」,被罪犯王萱,陳佔花強行按在床上,罪犯陳佔花抓緊我的雙手,罪犯王萱的左手彎曲後壓在我的腹部,又將她的身體壓在我的身上,被壓住的腹部疼痛難忍,她的右手用臭帕子把我的嘴捂住,過程中多次移動帕子捂我的鼻子,多次使我差點窒息,我在快窒息的痛苦中感受到了死亡,時間持續了半個小時左右時,我用盡全力才從床上翻了起來,還沒站起,又被按在地上,嘴巴又被捂住,又持續了半個小時左右,過程中,罪犯王萱說是幹部(指獄警)指使的。在2010年,成都女子監獄的值班室早就安裝了監控設施,對阻止我煉功和高喊「法輪大法好」,是24小時重點監控,在我差點被整死時,值班的幹部在幹啥?當天值班的警官是魏紅,副監區長文秀君,據說在我遭受痛苦折磨時,警官魏紅去吃飯了,是副監區長文秀君在值班。

2011年9月左右,下午大約3點,我因打坐煉功,就被教導員李玉容用電棒在我手臂上連續電了三次後,她指揮幾個犯人將我拖到陽台上吊銬,暴曬太陽,兩個小時左右才被放下來。她又向監獄彙報和申請,又將我吊銬了8天。

大概在2011年12月,在成都女子監獄五監區的底樓,舉辦了強行要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的洗腦班,我因拒絕參加,被獄警教導員李玉容強行的戴上手銬,又指示幾個犯人強行的將我抬到洗腦班,我因拒絕參加,姓張的副監獄長指示人將我銬在旁邊,被強行的抬到洗腦班的還有法輪功學員李曉宇,法輪功學員呂濤看到我和李曉宇被銬,去找獄警,她又被銬了起來。

我所遭受的迫害,不只是以上這些,因有些時間記不詳,在此就暫不寫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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