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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隴西縣王豔梅控告首惡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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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甘肅省隴西縣法輪功學員王豔梅於二零一五年八月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遞交訴狀,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要求對江提起公訴,並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王豔梅女士在訴狀中講述了自己修煉法輪功後的身心受益和在被控告人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的迫害中所遭受的種種不幸:

我是一九九八年四月喜得大法的。得法後思想得到了昇華,身體得到了淨化。修煉後,我心情平和,遇到矛盾都能夠先從自身找原因,做事先考慮別人,將從前埋怨,牢騷的思維狀態轉變成平和祥善,向內找的思維方式,這是只有親身修煉大法才能達到的心態。原來的坐骨神經痛、失眠、腸炎(每到秋天要拉半個月的肚子)、鼻炎和神經性皮炎等病症一直折磨著我,一年到頭總是身體不舒服,有感冒的總跑不了我。通過修煉在不知不覺中達到了無病一身輕的狀態,做甚麼都很輕鬆,幹活不累,更主要的是明白了做人的真正目的,返本歸真,明白了善惡有報的天理,按照大法的標準「真善忍」要求自己,做一個清清白白的好人,更好的人。

進京上訪遭關押迫害

可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以江澤民為首邪惡流氓集團硬是不讓我有這種信仰,無理的做出了對法輪功的迫害。我上北京想向政府說明我修煉後親身受益的體會,希望政府了解法輪功對國家與對民眾有百利而無一害的真相。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開始對法輪功進行鋪天蓋地的鎮壓,西北鋁加工廠及隴西縣西郊派出所開始登記部份煉法輪功人員的名單。隨後,單位領導找我談話,要求我放棄修煉,上交法輪功書籍,而且不能去北京上訪。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我進京上訪,到北京後,在天安門廣場,有便衣公安問:「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我不回答他,就被天安門廣場公安推進車裏,綁架到前門派出所。六、七十個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在十幾個平米的鐵籠子裏,整整關了一天,到了晚上用公交車送到了延吉,我不上車,被他們粗暴推到車裏,登記、照像,我不配合,兩、三個人抓頭髮,擰胳膊,讓我在幾十人面前走來走去做示範,折騰的我頭昏昏沉沉,後來量了一個血壓,血壓值沒告訴我,然後把我放了。

第二天我又去了天安門廣場,打開了大法橫幅,喊了「法輪大法好」,被天安門廣場便衣公安,搶走了大法橫幅。然後綁架到前門派出所。之後,我被非法轉押到北京的一個派出所,誘騙出姓名地址,晚上用手銬銬在樹上,後半夜銬在椅背上,早晨才打開。三天三夜不給飯吃,晚上不讓睡覺,然後通知西北鋁加工廠黨委書記肖德平,廠保衛處徐長德,將去北京和平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劫持回隴西公安局,分別非法審訊登記後關押在隴西縣看守所,從我丈夫那裏勒索去了4000元現金。我被看守所非法關押七十多天,期間,隴西縣國保大隊宋健華,陸德昌多次非法提審,有一天晚上我煉靜功,被看守所所長毛建華看到,進了監室,打了我兩個嘴巴,打了陳淑芬一個嘴巴,陳說:「你執法犯法」。進看守所時宋建華,陸德昌搶去了我身上的590元現金不給收條,至今不還。看守所所長毛建華與陸西縣國保大隊宋建華,陸德昌等人強迫被非法關押的所有人員觀看二零零一年的天安門自焚偽案錄像帶,我一看就知道造假,一分鐘就把火滅掉了?

邪惡的現場批捕會

在隴西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個月之後,江氏集團為了恐嚇民眾,隴西縣公安局夥同西北鋁加工廠武保處在二零零零年臘月(二零零一年一月中旬)西北鋁俱樂部門前製造了一個邪惡的恐嚇現場:幾輛警用摩托鳴笛開道,用幾輛警車將雙手背銬,毛巾堵嘴的法輪功學員楊發強、李冬梅、何秀芳、張波、王秀華、王豔梅押送到俱樂部門前,兩個警察押送一個法輪功學員進行邪惡的非法公審,宣判。在眾多的西北鋁職工,家屬及民眾圍觀下,在眾目睽睽的光天化日下,強加給眾大法弟子各種非法,莫須有的罪名。嚴重傷害踐踏著作為一個公民應有的人格、尊嚴!更是對婦女的精神上的迫害。

兩度被關入甘肅平安台勞教所

二零零一年二月,我被江澤民集團非法勞教一年,送往甘肅平安台勞教所七大隊(女隊)

大隊長戴文琴,指導員敬雪峰與一中隊中隊長王亞麗,二中隊指導員胡瑞梅,三中隊李曉,指導員柳瑩梅,四中隊中隊長谷豔玲等惡警違反國家法令,私自制定了一整套殘酷折磨法輪功學員的酷刑,現已形成了一套邪惡的制度,長期以精神上摧殘,肉體上折磨,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其手段陰狠惡毒,嚴重觸犯了國家法律。

其迫害手段簡述如下:

互監:每個法輪功學員被兩名犯人監督衣食住行,不讓法輪功學員互相說話,單獨行走。如有說話,單獨行走,上廁所等,迫使犯人隨時對法輪功學員拳打腳踢或採取各種體罰,並讓犯人隨時非法搜身,剝奪法輪功學員人身自由,言論自由。平安台勞教所對大法弟子用盡酷刑:吊銬、毒打、體罰、高強度勞動等,多名學員被折磨至雙手傷殘。

有一天,出工在大隊院門口有四、五個法輪功學員,盤腿打坐抗議,當天半夜十二點招集全勞教所人員,有法輪功學員喊「法輪大法好」,之後這些學員都被關禁閉十五天,有一名學員玉玉被吊銬折磨五天五夜,把她吊的奄奄一息才放下來,然後再吊,第六天折磨她的時候她撞了牆,導致腦震盪,出勞教所時頭還暈,不到30歲的人被折磨的頭髮已花白。

二零零二年二月,我向世人講真相,被人惡意舉報,遭到白銀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在白銀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我絕食絕水十天,反迫害,被警察送到白銀醫院四,五個人給我灌食。兩個月左右,送往勞教所,體檢後送第二勞教所不收,在返回白銀的途中接了一個電話,又送往第一勞教所停車後,我快速跑向勞教所相反的方向,被送的人抓住,二次送進平安台勞教所迫害,二年,一中隊王亞麗隊長,當天晚上就在號室裏背吊起來腳尖在地面懸著,我要求上廁所不讓上,致使大小便都拉在了褲子裏,之後每天都是高強度的奴工。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班的水娃,在廁所牆邊,用腳踢我的下身,我抱住了她的腳,致使我疼痛了好長時間,然後她們給我轉了班,一班,每天不讓睡覺不讓坐十五個晝夜,後來又把我強行拉到小房子裏,吸毒女杜漢珍一幫人幹的,勞教所第三次吊我,雙臂被吊起來之後我的手臂疼痛很長時日,手現在有的時候還有麻木症狀。有一次沒寫思想彙報,吸毒女王豔,把我帶到後牆一頓暴打,眼睛腫了好長時日,從勞教所到期出來,人像七十歲的老人,那時我的實際年齡是四十二歲。

二次勞教三年時間度日如年,沒有一分鐘的安寧,被吊銬、毒打、體罰、高強度勞動,不讓睡覺不讓坐十五晝夜,吸毒人員單尕娃、杜漢珍、王豔等人,在隊長胡瑞梅、王亞麗的利誘下迫害善良。我看到,迫害元凶江澤民不但自己選擇了迫害善良,還拉了許多墊背的。他們利用有關機關,單位中的極少部份人,利用這些人的利慾,權欲,使其變成迫害善良的工具。許多參與迫害的人都是在被脅迫被利誘在無奈、麻木、機械中隨從,我認為從這一角度講,許多參與迫害的人也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很可憐。

遭龔家灣洗腦班迫害三個月

回家後,我到單位要求工作,單位各個部門互相推諉,不給安排工作,單位領導說:「你到隴西縣政法委去找,政法委同意,我們就讓你上班」。楊發強又與法輪功學員王豔梅等三人到隴西縣政法委書記馬憲武那裏去談工作問題。馬憲武一聽楊發強、王豔梅不但沒寫保證書,還要求恢復工作,就氣急敗壞,大發脾氣。事後沒幾天,政法委書記馬憲武親自到西郊派出所,指使派出所直接將楊發強、王豔梅從隴西家中綁架到臭名昭著的蘭州市龔家灣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四年七月,當時在龔家灣洗腦班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有:韓仲翠、馬筠、劉箢秋(2007年精神失常)、張露蟬、張繼紅、方劍萍、王豔梅,定西的一名女教師曹老師等。當時校長是韻玉成,警察楊車晨,祁軍,僱用幾名保安,包夾等強迫法輪功學員每人一個房間指使一個包夾監視法輪功學員,不讓煉功,不讓互相說話,每天只到會議室觀看污衊大法的邪惡電視片,強迫每個人寫思想彙報,威逼寫所謂的轉化書,若不寫就關禁閉,將法輪功學員銬在鐵門窗上,殘酷迫害。當時被吊銬的法輪功學員有:韓仲翠、馬筠、劉菀秋、楊發強、王豔梅。楊發強,王豔梅被吊銬了七八個晝夜,就這樣在龔家灣摧殘三個多月後,楊發強,王豔梅由西北鋁加工廠保衛處,隴西縣西郊派出所等人讓家人將楊發強、王豔梅,分別接回家中,從單位勒索去了一萬二千元人民幣(百姓的血汗錢)。這期間,我的老公公因為受不了打擊,不幸去世了!

在我被洗腦班迫害回來後,我的心臟不舒服,要求到單位上班,單位領導說要開個大會,我沒有配合。過了一段時間,沒有經濟來源的我,為了生活進了一點文具,在市場和二中學校門前等地方賣一賣,有一點微薄的收入。

二零零四年九月,一天在市場做生意,武裝保衛處處長王福興看見後說上班去吧,後又要求寫個申請,我寫了個申請家庭經濟困難,孩子上學也需要錢。但並未通過,還謊稱申請丟失。要再次補寫。第二次申請王福興讓在申請上寫上不參加法輪功的組織活動,這才給安排了工作,月工資四百元,拿了半年時間,之後才恢復當時的工資,拿不到100%。二零零六年,開始節假日不讓休息,之後我的腰就開始不舒服,嚴重時一臉盆水端不動,給我的工作生活帶來了困難到二零一二年才好。

二零零四年,上班之前來了一些人到我家,我沒有讓他們進門,之後保衛科的靳正祿來到我家,說是回訪,上班後單位領導和一個外人找我談話,班組小班長陪我去的,她怕我不去,在談話中這個外人說了一些威脅的話,他們還說找錯人了。在我修煉這段時間裏,除了我自己被殘酷迫害之外,家裏丈夫、兒子、母親、老公公、兄、弟也同樣沒少受他們的欺負,凌辱和折磨,由於我煉法輪功,丈夫在單位矇蔽和逼迫下,要和我離婚(後來沒離)。在我被非法關押期間,家人去看守所、勞教所看望我時也經常被謾罵、凌辱、受氣,經常不讓探望。這一切都出自於被控告人江澤民之禍首,多少人被他們的謊言所騙,使多少人分不清好壞,分不清正邪跟隨江澤民幹出很多違法的事,敗壞道德的事,慘無人道的事,滅絕人性的事。加劇整個社會道德淪喪。

我之所以起訴控告江澤民,不是為我自己,因為我的遭遇只是千千萬萬法輪功修煉者中太普通的一例:起訴江澤民,是為了讓他的謊言全面曝光,從而正本清源,洗刷冤屈,還大法和大法師父公正與清白,同時驅除人們心中被強加的謊言毒素,讓人們正面認識法輪功讓每個人都能公正的享有法輪大法福澤的機會。願所有善念尚存的人們分清正邪,明辨善惡,迷途知返,給自己和家人選澤一個光明的未來!

以上所訴,依據國際法、憲法、刑法,被控告人江澤民犯下了:

1.對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及「法輪大法」觸犯了「誣陷,誹謗罪」。

2.對法輪功的群體殘酷迫害觸犯了「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

3.對控告人王豔梅觸犯了綁架罪、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搜查罪、侮辱罪、誣告陷害罪、故意傷害罪等數罪刑事責任。

法輪大法是佛法,法輪功師父教導弟子慈悲對待每一個人,包括傷害大法弟子的人。只要認清被控告人江澤民的罪惡,悔過自新,被傷害的法輪功學員會給每一個犯過錯的人員改過自新的機會。被控告人江澤民罪惡太大已無罪可赦,只有認罪伏法等待人間及上天罪嚴厲的懲罰。

以上是控告人法輪大法修煉者王豔梅對被控告人江澤民犯罪行為的控告。

希望能早日結束被控告人江澤民集團對中國人民犯下的無法無天的罪行,早日結束這場持之已久的長達16年對「法輪大法」群體的殘酷迫害,希望你們真正的能實現依法治國,那將是全中國人民的福祉。將禍國殃民的被控告人江澤民所犯的滔天大罪繩之以法。還我的師父清白,還「法輪大法」清白,還被迫害的全體法輪功學員一個正義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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