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名利誘惑 我做出了正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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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去年暑假開學後,同事萍告訴我說,聽到有評本市學科帶頭人的文件,讓我到學校領導那裏看看,我到副校長辦公室一看,這次評選的條件有五條,我一對照,唯獨缺少一次五年來的年度考核優秀,我只好放棄。

萍聽說後對我說:「就缺這一條件,錯過挺可惜的,我這幾年有多次考核優秀,我把今年這次考核優秀讓給你吧,只要你同意,我去跟領導說一聲。」

因為當時剛推選完二零一四年度的考核優秀,準備填表上報。聽了萍的話,我心想:自己工作一直兢兢業業,認認真真。學校安排的各項工作我都完成得很出色,接受這個榮譽也當之無愧。只是自二零一零年以來,因為自己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而被迫害,不能在一線教學,而且不管我的工作再怎麼出色,校長迫於教體局和610(專門迫害大法弟子的凌駕於法律之上的非法機構)的壓力,不讓我們進優秀等級。沒想到萍跟副校長說後,副校長一口答應了,並把我叫去說:「你的工作確實很優秀,實際上一直沒讓你進優秀等級,我心裏也挺愧疚的,你知道學校也是沒有辦法。既然萍老師已經有多次優秀了,她把這次優秀讓給你,你就把表填填吧。」

拿到表後,我迅速的把表填好,準備上交,這時師父的話響在耳邊:「做一個好人,做一個更好的人,」[1]我猶豫了:學校把優秀等級已經公布,我接受同事讓給的這一指標,這做到真了嗎?如果讓其他老師知道,學校領導在老師面前還有誠信嗎?今後怎樣開展工作?我這是為他人著想了嗎?想到這些,我決定把這次機會放棄。

第二天,我來到副校長辦公室誠懇的對她說:「謝謝你能給我這次機會,謝謝你對我的認可。但是我考慮好了,我是一名大法弟子,我師父教導我們按真善忍做好人,我這樣做不真,同時也沒能替你們領導著想。即使要得到這榮譽,也應該光明正大,堂堂正正,也希望今後你們不要歧視我們,讓我們和其他老師一樣享有競爭優秀的機會。」

隨後,我又找到同事萍,對她一再表示感謝說:「謝謝你對我的關心,你的所作所為讓我很感動,也讓我看到了自己的差距,你能坦然的把自己的榮譽讓給別人,而我作為一個大法弟子怎能違背修煉原則,不做到真善忍呢?」

放下了對名利的執著,內心感到非常的輕鬆、愉悅,我很慶幸自己能成為一名大法弟子,否則在這物慾橫流的社會中,又怎能抵擋住這名利的誘惑呢?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加拿大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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