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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五家渠市李玉蘭醫生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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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二日】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三日,七十二歲的新疆五家渠市醫生李玉蘭女士向最高檢察院郵寄訴狀,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李玉蘭退休前的工作單位是新疆五家渠農六師102團醫院。她於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功,多種疾病痊癒。一九九九年之後她多次被關押迫害。二零零零年她被劫持入新疆烏魯木齊烏拉泊女子勞教所,遭電擊等酷刑折磨。之後流離失所六年。二零零九年四月她被烏魯木齊中級法院非法判有期徒刑兩年。

以下是李玉蘭醫生在訴狀中陳述的事實與理由:

我在修煉前因多種疾病纏身;慢性氣管炎、哮喘、肺氣腫、肺源性心臟病、甲狀腺瘤、增生性脊柱炎和一~五腰椎骨質增生壓迫坐骨神經,經常發生心力衰竭注射強心針,一走三喘不能平臥,久治不癒。原本是一個縣團級醫院的技術骨幹,由於身體已不能勝任手術台上的工作,而被調到企業任醫務所的所長。

一九九七年八月又因車禍導致左下肢膝關節粉碎性骨折,下肢難以保留。在我對生活失去信心、痛不欲生的情況下有朋友介紹抱著試試看的態度修煉了法輪功,並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做一個特別好的人。不到三個月左膝關節所換的骨頭有了新生,下肢神經也得以恢復,而且當年冬季最易發生的哮喘也沒再發生過。其它所有的病也不翼而飛,同時心性和精神境界也得到提升。我變得善良、真誠、寬容了,淡泊名利、樂於助人、不佔公家的一點便宜,一切為了人家著想,遇到矛盾找自己,使我的身心受益。因而使我堅定了修煉法輪功的信心。

二零零零年我退休後去妹妹家,因我對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不理解,二零零零年三月五日去廣場煉功時被綁架,由新疆五家渠公安和單位保衛科帶回,以妨礙社會秩序被五家渠拘留所拘留十五天放回,罰款三百元。

因大法蒙難好人受害,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三日,我寫信去北京信訪局反應大法被冤枉的情況,途中在柳園被劫回,在烏市收容所拘留五天,罰款數字記不清了,後又被送回五家渠拘留所,以「治安管理條例二十四條」拘留十天,罰款也記不清了。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二日,我又寫信去北京信訪局反映情況時,上了信訪局門前的一位男士的圈套,說讓我去天安門有人接待,當我去天安門下車時不知何人在地上拋了一個小小的上面寫有「法輪大法好」的條幅,被我撿起,將要打開時,被一個便衣警察抓住拉上了警車,並被狠狠的搧了一個耳光,從天安門當晚送進了崇文區派出所。次日送進了崇文區看守所,被關押了十四天後,八月六號由新疆五家渠派出所和我們單位紀委書記各一人乘火車把我帶回新疆,直接送進了新疆烏魯木齊烏拉泊女子勞教所,由新疆昌吉州勞動教養委員會以從事法輪功活動勞教我兩年,二人來回的一切費用從我工資扣除。後停發了我的養老金和一切福利,我因不服判決,拒絕簽字。

進入勞教所後,我拒絕簽字轉化,受到了不公正對待:罰站、強迫背監規、穿囚衣、在新疆冬天零下三十~四十度的氣溫下洗冷水澡、兩個犯人包夾不許讓法輪功學員講話、長時間的奴役勞動、強制看污衊大法和師父的錄像。因我拒絕轉化,一天夜晚,警察把我叫到樓下無人區脫掉鞋、襪,因怕我喊叫,放上高音喇叭,三個警察用四根電棍電擊我的手腳和麵頰兩側,電擊時我連續摔了好幾個跟頭,一直電到小便失禁不能說話方才停止,當被電擊時有一種活剝人皮的痛苦,當時腳、手、面部電擊出了三十多個大小不等的水泡,至今面額還留有一個疤痕,後來提前一年被釋放。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二零零一年八月,我被釋放後十一個月,我和老伴去深圳的兒子家,二零零二年三-四月,毫無因由的又被單位多次催我回家,並揚言如再不回即派兩人去深圳將我們帶回來,回來的一切費用由我承擔。無奈之下,五月中旬,我乘火車返回烏市,電話詢問單位才知道,讓我回來進洗腦班。因我怕再遭電擊迫害,決定老伴一人先回五家渠,我留在烏魯木齊市。但又怕妹妹舉報,便在家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離開了家門,走向了流離失所六年的艱難之路,受盡了欺凌。

在老伴回到五家渠的第二天,還沒來得及收拾房子,又被一幫老伴不認識的年輕警察不說明來意就連推帶拉的拉上了警車(老伴是一個非常老實本份的老公安退休科技幹部),送進了五家渠610在向陽旅社辦的法制學習班,被二人包夾,強制看污衊大法和師父的錄像,封閉式的管理四十多天放回了家。

二零零八年我又去同修家了解法輪功情況時,因他們家事先已被警察圍困,當時我又和三個同修一起被抓進了水磨溝反邪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辦公室,審訊後送進了水磨溝女子看守所。次日水磨溝反邪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辦公室警察去我妹妹和女兒家搜查,拿走了一本大法書和MP3講法錄音及護身符。

二零零九年四月由烏魯木齊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判我有期徒刑兩年,在此期間,五家渠公安局派一人住在昌吉兒子單位裏,二十四小時跟蹤監視老伴三個多月,使老伴和兒子精神受到了傷害。我在看守所,也被與犯人同樣對待,精神人格、身體上同樣受到了很多不公正對待。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三日,我刑滿釋放後,同樣被跟蹤監視、監控。八月份不知何故又被農六師610、派出所、街道、社區一同撞進我家,連哄帶騙的送上警車,拉到五家渠女子勞教所,說是法制學習班,二人包夾,封閉式管理,強制轉化,四十多天放回了家。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又因內地我不認識的法輪功學員在街上貼真相資料懷疑與我有關,五家渠國保大隊、街道、社區一夥又撞進我家,非法抄家,拿走了大法書、講法錄音和神韻新年晚會光盤,五家渠公安、國保又以「涉嫌利用邪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把我和老伴一起送進了五家渠看守所,家裏留下一個九十多歲的痴呆老母親無人照顧,後被弟弟接走,在我強烈據理力爭的情況下,老伴被關了八天放回了家,我又被關了二十八天,逼供無果的情況下,讓兒子交一萬元押金以取保候審,把我帶回了家。一年後押金退回,因停發養老金九年時間,家裏還有一個九十多歲的老人,生活緊張,在我強烈要求下,五家渠610發給我部份工資和福利,但現在仍有部份工資和福利被扣押,勞教和刑期工資,該調的工資不給上調,現在還仍然經常不斷來家騷擾,監控、監聽和跟蹤,長期使我和家人精神、經濟受到傷害,老伴已成了半痴呆老人,出門都要有人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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