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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優秀教師在中共恐怖中下生活的十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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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六日】湖北省紅安縣第二中學高中英語教師劉輝耀先生,六十歲,因堅持對法輪大法的信仰,屢遭當地610犯罪組織綁架、非法關押、非法抄家、勒索錢財,又遭非法判刑迫害。

以下是他自述被十幾年被迫害的經歷。

法輪功的奇效在我身上展現

我是湖北省紅安縣第二中學高中英語教師。在被迫害前連續十幾年一直任教高三畢業班,每年高考時我所教課程的成績在全縣都是特別突出,很多時候在全黃岡地區排名中都是領先的,還曾經有一個考生在全省單科成績第一,多名在全地區排名榜首,一個普通高中出現這樣的成績是極其不容易的,當時被認為是高三把關教師,還被選為教研組長。我每年都是先進工作者,優秀教師,這些在全縣同行中都是眾所周知的。縣教委評定職稱時首次讓我破格晉升為高中一級教師。

正當工作取得成績之時,我患上了嚴重肺結核,在我感覺身體極度衰竭,生命支撐不下去時去醫院檢查,醫生說病情非常嚴重,讓我立即住院。我按照醫生治療方案治療了全過程,然後又不間斷服藥,也經常注意休息和生活上的調理,但病情始終不見根本好轉,只是暫時緩解,病根並沒有根除,身體還是嚴重不適。

一九九六年九月的一天,我的一個同學到我家,向我介紹修煉法輪功有奇效,還舉例說無數的重症病人都康復了。在醫治無效的情況下,我利用工作之餘開始修煉了法輪功。從此,感覺身體明顯康復,其驚人的效果是從前的治療望塵莫及的。過去身體極度虛弱,體重只有五十公斤左右,修煉後體重九十多公斤,身體特別壯實。過去面帶死色,打不起一點精神,思想負擔沉重;修煉後臉色紅潤有光澤,神清氣爽,心裏輕鬆愉悅,精神煥發、渾身有使不完的勁。這些都是看得見的事實。因為師父的慈悲,我嚴重的肺結核和其它潛伏病灶全部消除了,身體越來越強健。現在我甚麼病都沒有,真正體驗到了無病一身輕的美妙滋味。在佛法修煉中,我有許許多多感受,更有許多說不完的感激。我深知,我今天的生命是法輪大法給的,是大法師父救了我。

這些只是身體上的感覺,但我真正最大的收穫是師父挽救了我迷失已久的心,讓我知道了人生的真正意義,給我指明了人生中唯一正確的道路──返本歸真,心靈得到了淨化。師父不收我們一分錢,只要求我們有一顆向善的心。修煉法輪大法,並不僅僅是只煉動作,更重要的是要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的要求做好人。師父始終強調要實修自己,真正做一個好人,一個真正的好人中的好人,做事先考慮別人、無私無我、先他後我、待人要善良、寬容大度。

在中共恐怖中下的十幾年

2000年,紅安縣開始了對法輪功修煉者的大規模的迫害。4月份,在縣610和縣公安局指使下,到任不久的校長張友順將我騙到縣教委,然後由早就等候在那裏的警察暴力綁架到三里崗洗腦班迫害一個月,期間限制人身自由。警察把我們當作戰犯一樣,一個個如臨大敵。在眾多公安人員監管之下我們只許接受官員的呵斥洗腦,不許任何人講清真相。同時,610人員還要挾我家人和親戚把矛頭指向我,一時間我變成了千夫所指的對像。

同年冬天,縣610和公安局在全縣搞了一次大搜查大抓捕,縣610頭目程敬浩引誘我去勝利街派出所說清情況。去了之後,他們就把我關進了用於關犯罪嫌疑人的小屋子裏,將我雙手上銬,然後用一把大鎖鎖上鐵門,一呆就是2天2夜。當時天氣非常寒冷,在裏面無吃無喝,晚上無被子睡覺,整夜凍得發抖,而值班警察只顧自己吃喝和休息,沒人關心。第三天他們將我劫持到縣火連畈勞改所。在火連畈勞改所被迫害15天,每天被強迫進行長時間高強度的奴役性勞動(碎石場開採石料、搬運和粉碎大石塊、向貨車裏裝貨等),絕大多數時候,早晨天還沒亮就起床,在犯人的管控下一直幹到深夜11點或12點。儘管是冬天,身上穿著幾層厚衣服也被汗水全部浸透,15天沒能換洗一次。特別在雨雪天氣,人凍得只有拼命幹活才能使自己不至挨凍。每天除了很短的吃飯時間外,幾乎沒有時間休息。犯人經常威逼我做我所承受不了的或別人都逃避的髒活累活,有一次還遭到重重地搧耳光。這些現象都在警察的眼皮底下發生卻沒人制止。

2001年9月份,我因刻印了一份揭露天安門自焚偽案的真相資料,縣610和公安局要把我當作重點對像打擊。得知消息後,我不得不離開學校。我想,只有流離失所一條路可走,決定到山東去找一份工作。

我走後,縣610人員、公安人員、以及受他們脅迫的縣教委和校委會人員對我進行了大搜捕,同時數名公安人員非法闖入我家抄家。在我剛到目的地後幾天,縣610組織派了三人去山東將我押回紅安。在途中他們聯繫山東惡警一起迫害我,惡警給我銬上手銬,用穿著皮鞋的腳猛踹我的腋窩,逼我下跪,對我摩拳擦掌地進行非法審訊。晚上,他們還把我送到一個四週沒有窗子的小黑屋裏緊閉了一夜。回紅安後,我被直接押送到本縣三里崗洗腦班,610人員和公安人員連續十幾天不間斷地對我非法審訊。在這期間,因不服他們的無禮管制,我被一惡警罰站一個小時。在洗腦班被迫害近一個月後,在沒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又將我押送到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在一個狹小的、終日不見陽光、不透空氣、陰暗潮濕的囚室裏長達10個月。飯食量少,且極不衛生。由於時間之長,環境之惡劣,我精神幾度崩潰,幾乎被逼瘋。

2004年初的一天,我得知縣610人員已經來學校以派我去省裏學習為名要綁架我去省洗腦班迫害,馬上就離開了學校,想暫時迴避一下。然後大批的公安局人員與校長所派人員又是全城大搜捕,將我暴力綁架到湖北省洗腦班迫害了45天。一進洗腦班,就被限制行蹤,即使上廁所也有人跟蹤監視。在這期間,洗腦班惡人每天逼我看污衊大法和大法師父的央視造假錄像片,逼我說寫違背事實和違背良心的話。由於我拒絕洗腦班人員的洗腦,他們就對我多次進行人格侮辱、讓我罰站、限制我喝水、上廁所、晚上不讓我睡覺。

2005年12月下旬,我在河南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被縣610綁架到火連畈勞改所,被迫毫無報酬地做了15天的勞工。同時,公安局國安人員又一次非法闖入我家抄家。

2006年上半年(具體時間記不清),610人員和公安局國安人員來我家抄家,發現我家有法輪功真相資料,就將我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大約5個月。期間他們多次對我非法審訊,多次威脅。

2010年6月23日下午,我因打印了一些法輪功真相資料和勸善信,3名警察突然闖入我家將我雙手上銬,從家中暴力綁架至縣看守所。當時家中就我一人在家,老伴和孩子都在外地。被綁架走時,我除了身上極其簡單的衣著和一雙拖鞋外,沒有帶任何被褥和衣物,也沒人通知家屬。我被綁架走後,公安局一群人在我家裏進行了一次沒有任何約束的大膽搶劫,明目張膽地用貨車拖運我家裏的物品。物品被搶走,既不開列物品扣押清單,見面也不提此事。

在看守所裏,縣610和國安警察對我連續進行了十幾次的非法審訊,每次非法審訊都要雙手上銬,自始至終把我當作一個重刑犯。7月份的一天,因我不願配合他們對我蓄意的構陷,他們還將我押送到縣煙廠招待所進行刑訊逼供,近十人輪流值班,連續三天雙手上銬,不讓我睡覺,對我造成了精神與身體上的痛苦。在看守所我被非法關押了7個月,每天吃的是如同餵牲口一樣的飯食,監室七、八個人共用一小盤水煮的不見油鹽的又老又爛的劣質小菜,裏面還漂著大量的蟲子、樹葉和草根等。要想改善生活,必須花比市場至少高出三至五倍甚至更高的價格的錢來買菜,而且還只是最普通的家常菜。其它生活必需品如牙膏、肥皂、毛巾等比市場價高出許多倍。牢頭經常威逼我向家裏索要食品和錢,然後由他們分享。

由於長時間的關押和非人生活,我全身異常浮腫、面帶死黃色、精神枯萎、長時間吃不進飯,在病情最嚴重時的一天晚上睡覺時差點窒息而死,而這一切沒有一點人性的獄警看在眼裏卻不聞不問,我多次提出合理要求也是不理不睬。這樣一直拖延近2個月,最後我生命危急時,看守所才不得不送我去醫院檢查身體和住院治療(醫生對獄警好像說是冠心病)。

2011年1月21日,即非法關押7個月後,縣法院受省縣兩級610犯罪組織的授意又把我打印法輪功真相資料和勸善信的正當行為(憲法規定的言論自由和出版自由)冠以荒唐的罪名誣判我2年徒刑,緩刑3年。審判在看守所內秘密進行,在場人員除了法輪功學員外全是按照610犯罪組織的指示指定的,不讓家屬旁聽,一切都是暗箱操作,與「程序公開」的司法原則完全背離。我出獄後還經常遭到騷擾,電話監控、規定定期彙報等。

以上被非法關押時間累計近3年,加上被誣判3年,共有6年多時間被剝奪了我人身自由的權利。

被迫害以來,我被當地610和國安警察綁架和非法關押至少7次(可能更多),其中被更加違法地任意超期關押5次,被送洗腦班迫害4次,家裏經歷了至少5至6次的抄家。因為他們多次隨意闖入家中,具體時間和次數記得不清楚。每次抄家都是翻箱倒櫃,抄家後,家裏一片狼藉。除此之外,縣610經常派人到工作單位或家裏騷擾、蹲坑、監視、跟蹤、竊聽電話。

十幾年,家裏人一直生活在擔驚受怕的恐怖之中,不知何時災難再次降臨。同時由於受江澤民集團謊言的欺騙和強權政治的淫威,我家人也受到脅迫,極力反對我修煉法輪功,給我家庭帶來巨大的傷害。

被敲詐勒索、財物遭到搶劫侵佔

2000年5月縣610在辦洗腦班期間,其生活費全部由被劫持的法輪功學員負擔。因此,我被勒索200元。2000年12月23日,即我剛一被綁架,縣公安局一科盧早林、陳萍就迫不及待地誘騙和威脅我的老伴,趁機勒索了5000元。

時隔不久,即2001年3月16日,縣610程敬浩又借故勒索了7000元。當時全家四口人只靠我每月大約不足1500元的工資生活,兩個孩子在上學,尤其是要負擔大女兒讀大學的高額學費和生活費,我幾乎每月都是借債度日,狠心的公安和610人員強行敲詐12000多元,以中飽私囊。這一下就把我全家整到絕路上去了,從此我們全家每月總是為買米買油和還賬而發愁。

2002年7月25日,公安局一科釋放我時又勒索了2000元,估計我不會親手送給他,就從學校財務人員手裏拿走。還有2003年5月2000元不知是誰勒索的,只留下一張學校財務人員寫著逐月扣款記錄的紙條(這些我都保留有當時的條子)。2010年6月我被非法關押在縣看守所時,家裏送去的衣物、食品等多次被人分贓。從2000年起,我被迫支付非法的罰款和被敲詐的費用至少有16200元。除此之外,2001年10月至2002年7月被非法關押期間,為了讓我早日出獄,我姐夫托關係找相關人員花了不少的錢;在2010年被非法判刑時,為了讓我早日出監,我孩子的舅舅找相關人員說情也花了不少的錢。兩家的費用共估計好幾千元。

2000年4月,縣610強迫我家人交出全部法輪功書籍、師父法像和其它所有資料。2001年下半年,縣610和公安人員非法闖入我家抄家,重新購買的所有大法書籍和師父講法錄音磁帶、煉功音樂磁帶又被全部帶走。2005年12月,公安局國安人員又一次非法闖入我家抄家,第三次購買的大法書籍、煉功音樂磁帶、mp3、錄放機等又全部拿走。2010年6月23日,公安局一群人再一次抄家,大約40本大法書籍、師父法像、明慧期刊、電腦、兩台打印機及一切耗材、6個U盤、mp3、手機等全部劫走。兒子存放在家裏的在外打工所掙的現金和存摺(十幾萬元)全部拿走(後被家人追回),一個硬幣也不留,甚至秘密存放的錢也被翻了出來,小密箱也被砸壞。這次抄家可以說是一次浩劫,他們想拿甚麼就拿甚麼,後來發現家裏其它東西也不見蹤影。以上幾次所劫掠的物品除了一個普通手機外至今無一歸還。每次非法抄家表面上都是以執行公務為名,但每次物品被劫走後,他們從來就不與物品持有人當面清點和開列物品扣押清單,更不用說歸還。

從2000年起,我家裏被劫掠的物品折合人民幣至少有10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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