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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潘文麗三次被勞教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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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七日】哈爾濱市法輪功學員潘文麗,四次被非法關押,三次被非法勞教迫害,遭受了種種慘無人道的折磨。

下面是她自述其遭遇:

我沒有修煉法輪功的時候,身體非常不好,多種疾病纏身,有支氣管炎,腰腿痛、心肌供血不全、神經官能症、經常心跳上不來氣等症狀,修煉法輪功後這些毛病都不翼而飛,每天有使不完的勁。法輪大法不但淨化了我的身體,還淨化了我的心靈,我能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去做人做事。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瘋狂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在大法被侮辱,大法師父被誹謗的情況下,本人於二零零零年二月去北京上訪護法,但信訪辦已不存在,等待法輪功學員的是便衣、武警,在天安門被便衣跟蹤,問你「是法輪功麼?」我說「是」,就把我轉到哈市駐京辦事處非法拘留三天,由哈市新一派出所警察帶回後押送哈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十四天放回。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哈市民強派出所馬姓警察二人,凌晨兩點無故砸門,聲稱有人舉報我煉功,不由分說強行把我帶走,把孩子嚇的連哭帶叫的,手銬銬到上午十一點才放回。

第一次被非法勞教:吊掛、電棍電、奴役、精神折磨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本人為了澄清事實真相,第二次去北京,在天安門打橫幅「法輪大法好」,被警察非法抓捕,最後由哈市駐京辦事處通知當地哈市民強派出所接回,勒索二千元,又送到哈爾濱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後被非法勞教二年,送往萬家勞教所。當時我的兩個沒成年女孩子孤苦伶仃(孩子父親在外地),身心受到巨大的痛苦。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在萬家勞教所,以盧振山所長為首的實行了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殘酷野蠻的迫害,強制放棄信仰,把男警察調入女監室,把我非法關押小號,在小號裏電棍叭叭的響聲、警察的叫罵聲,被迫害者發出痛苦的喊叫聲,真是慘無人道的!不寫轉化書就殘酷的酷刑折磨。當時迫害我的男隊二隊長姜殊才、警察張曉初,給我上大掛(就是把兩胳膊用手銬銬在一起)用繩子吊起來,腳尖點地,在吊的同時張曉初還用電棍電,最後休克了甚麼都不知道褲子尿濕了才放下來,往身上澆冷水,醒來後又放在鐵椅子上。逼迫我寫保證書,而後把我送到三樓集訓隊繼續迫害。

酷刑演示:吊銬
酷刑演示:吊銬

集訓隊隊長趙余慶、姚福昌、吳洪勛更是心狠手辣,在集訓隊裏逼迫我幹誹謗大法和師父的事,不順從就不讓睡覺,坐狗頭小凳,在地上蹲著到半夜十二點以後才讓睡覺,特別是姚福昌手裏拿著電棍,不按照他的意願就電,逼迫我做違心的事情。隨後把我調到七隊三班,警察楊國紅讓背誣陷大法的東西因不配合又把我送到集訓班進一步迫害。天天碼坐、走步、集訓,強迫幹違心的事情,最後奴役,每天五點起床,晚上十點收工,活幹不完拿寢室幹不許睡覺。吃的是玉米糕,黑乎乎的,蘿蔔湯沒有一點油,湯下面是泥。

在勞教所裏,每天都強迫幹違心的事情,在那裏是度日如年,生不如死,真是一所人間地獄。

第二次被非法勞教:手銬打、踢、不讓睡覺、蹲

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九日,本人上樓道送大法真相資料被便衣綁架,在哈市太平大街派出所,警察用電棍往我嘴裏電,電到電棍不好使了才停止,非法把我送哈爾濱拘留所關押十五天後,又把我送往哈市前進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

在前進勞教所,惡警強迫寫三書,不寫就讓蹲著,王曉偉隊長用手銬打我、踢我。後來答卷時我寫法輪大法是正法,又讓寫誹謗大法的作業我不寫,二隊副隊長隋雪梅不讓我洗漱、晚上不讓我睡覺、在走廊裏蹲著。隔幾天後,她又把我叫到辦公室,氣急敗壞的踢我,打我嘴巴子,身上踢青了,臉打腫了,把我銬上手銬蹲著,警察叢志麗叫囂:你不寫別想從這門走出去,霍書平隊長唆使盜竊犯葛雲打罵法輪功學員,我說葛雲這不是壞人管好人麼?為了這一句話,她時不時的就找茬罵人故意刁難我。我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一日走出勞教所。

第三次被非法勞教:碼坐、拽頭髮打、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礦泉水瓶猛砸頭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四日送人真相光盤,被道外國保警察阿斯根發現,他拽我把衣服全拽下來,簡直就是流氓土匪,沒有一點人性,當時我的身上只剩下胸罩,後來圍觀的人說「讓她穿上衣服,這像甚麼樣子」,他才讓我穿上。他叫來三棵樹派出所警車送到派出所非法審訊我,我要他們看警察是流氓,把我脖子抓破了,腿上都是傷。警察阿斯根本沒有照面,在這期間三棵樹派出所的人到我家強制搶走我家個人電腦一台。也沒有任何理由、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就直接將我送到鴨子圈拘留所強行拘留我,說是非法拘留十天,結果十五天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拘留所偷偷把我送進了前進勞教所非法勞教我一年。

一進勞教所就讓寫三書。我不寫,隊長劉暢就拿電棍電,一看我身體不行了,就找大夫來給我看病,強行讓我吃藥,我不吃警察叢志秀就使勁捏我鼻子使我喘不過氣來。我就倒在了地上,一幫警察一哄而上連踢帶踹的,最後強行按手印,接著集訓碼坐,不讓睡覺強行背守則,我不背,隊長就打我嘴巴子。還有警察許巍誹謗法輪功,我制止她,她就煽我嘴巴子。由於在拘留所絕食,手沒勁端飯碗,包夾我的犯人白秀娟就告訴隊長,劉暢又把我從一樓拖到二樓拽頭髮,打我。有一天站隊手哆嗦,刑事盜竊犯王芳打我三個嘴巴子,幹活扛箱子我扛不動,牢頭王芳懲罰我不讓洗漱一週,幹活完不成規定的任務就不讓洗漱。隊長王敏更是心狠手辣,她指使刑事犯牢頭崔戀戀打罵法輪功學員。讓寫所謂「作業」,我不寫,她就告訴警察劉仙宇體罰我站到十點多來檢查後才讓我睡覺,讓我寫日記我不寫,警察張薇薇不讓上廁所,憋尿都憋出汗了到後來小便就憋不住了不上不行。背守則我不背,隊長張豔麗就搧嘴巴子。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八日隊長張豔麗讓我一個人去幹活,我不幹,她就強行拖拽我到走廊,用手使勁擰我的脖子和胳膊,隨後又把我帶到辦公室用礦泉水瓶猛砸我的頭。這些警察為了執行江澤民的指令,根本不把法輪功學員當人,隨便打罵羞辱,執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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