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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勞教、判刑 江西省南昌市余翠花控告首惡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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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六日】「大年三十,外面下著大雪,四個警察強行把我雙手反銬在北風口的窗子上十多個小時。然後關小號,我身上生疥瘡,癢痛難忍。」──這是江西省南昌市法輪功學員余翠花敘述自己在獄中遭迫害的情景。

65歲法輪功學員余翠花女士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將《刑事控告狀》寄到最高檢察院,要求追究迫害元凶江澤民的罪責,將其繩之以法。

以下是余翠花女士敘述自己修煉法輪大法的美好經歷及遭中共迫害的事實。

我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一日開始修煉法輪大法。通過學法煉功,我原有的病不治而癒,無病一身輕的感覺無比美妙,修煉後十九年來沒吃過一片藥,親人同事朋友無不感到驚奇。我處處按照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思想境界得到了昇華,凡事「先他後我」為人著想,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因此我家庭和睦;對利益得失看淡,工作上兢兢業業。我對大法給我及家人帶來的美好的感激之心無法用語言來表達。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江澤民集團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殘酷迫害,不讓煉功,強迫交大法書、寫不煉功的保證,長期被監視,人身失去自由,受歧視,我被下崗,兒子沒了工作,連臨時工也不給,生活嚴重受到影響。

一九九九年十月,我上北京向有關部門反映「法輪大法好」及自己修煉後身心健康等事實。一九九九年十一月,被昌平警察綁架,後送往江西省駐京辦事處,由單位派人接回南昌,直接送到洪都看守所。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日被非法勞教兩年六個月。因我要求學法煉功,大年三十,外面下著大雪,四個警察強行把我雙手反銬在北風口的窗子上十多個小時。然後關小號,我身上生疥瘡,癢痛難忍。警察還利用吸毒犯人折磨、毆打我,逼我罰站,不准睡覺。為堅持信仰反迫害,我開始絕食。警察將我手腳綁在床上,死命打我的鼻子、後腦。警察醫生用長長的皮管插入我的胃,我被灌得全身抽筋、發紫,生命垂危,吊氧氣才緩過來。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底的一個晚上,南昌青雲譜刑警隊徐大隊長夥同江鈴公安局闖入我家,把我綁架到青雲譜刑警隊的審訊室。我被雙手懸空銬在牆上,警察把我銬緊的雙手用力往牆上打,銬子被打到肉裏了。再用抽屜和摩托車帽子疊起來,放在我背上,整個重量全在雙手上,痛苦至極。還死勁摳我腋下的筋,猛打我的臉,打得我滿口血泡。警察揚言打死我像打死一隻蒼蠅。酷刑折磨我十多個小時,我手腳全失去了知覺,大小便失禁。十二月中旬,我又被劫持到江西警校的洗腦班繼續迫害,並強制我家人交了押金三千多元。

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七日,我在江西高安市發真相資料,被高安市新街派出所警察綁架,遭五六個警察毆打,五月二十六日非法勞教我三年。期間我被關小號,不准睡覺,洗腦,每天勞動十三、四個小時。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七日,我在南昌麻坊貼真相資料,被京山派出所警察綁架。法院就憑幾張「法輪大法好」等真相標語以及一副對聯,對我非法判刑四年。在江西女子監獄,看守和「包夾」逼我背監規、讓我罰站,不准睡覺,逼看誣蔑法輪功的資料,整天不停的勞動,早上六點出工,晚上九或十點收工,有時要加班,勞動時間長達十四-十五個小時。由於我的手被銬傷了,拿針都痛,手伸不直歪著身子做,視力下降不能完成定額而被扣分。在勞教所和監獄裏,我都被抽過血,美其名曰體檢。多年來我的經濟損失多達五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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