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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李亞萍又被關押 妹妹控告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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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福建報導)福州市法輪功學員李亞萍被多次綁架、非法抄家和關押迫害;曾被勞教迫害兩年;被非法判刑四年,左手大臂被迫害致「粉碎性骨折」,在江西南昌新建女子監獄遭受辱罵毒打,長時間被罰站、戴手銬背銬、關小號等折磨,每天還被強制做十幾個小時的奴工;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五日再次被綁架,目前被非法關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正面臨被非法開庭。

李亞萍的家人經常被騷擾、承受不公正的待遇和人格侮辱,長期承受著巨大的精神傷害。李亞萍的妹妹李維平七月二十日用郵政快遞向最高檢察院郵寄了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申請最高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江澤民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江澤民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和其它相關責任,並無條件釋放李亞萍,賠償背負冤案,飽嘗牢獄之苦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精神損失。

以下是李維平在訴狀中訴述她和姐姐李亞萍遭受的迫害事實:

我叫李維平,現年58歲;我的姐姐李亞萍,現年60歲。我姐姐原在江西省鷹潭鐵路車輛段大集體工作。我姐夫原籍福州人,我姐姐退休後隨夫居住在福州。

一九九七年,我姐姐開始修煉法輪功。煉功一週後,困擾多年頭痛病、氣管炎、尿道炎等病全都好了,走路一身輕,暴躁的脾氣修大法後也變的平和了,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對誰都善良,寬容,真誠。

我是一九九八年底通過姐姐接觸了法輪大法,開始修煉。我得法時,身體狀況還好,當我閱讀了法輪大法的著作《轉法輪》,知道了這是一本教人做好人,做更好的人的書,人人都按真、善、忍要求自己,那社會道德就會回升,社會就穩定了。我發自內心的感到這部大法真好,我要修煉。我修煉前,在社會、單位、家庭中凡事斤斤計較,得理不讓人,想方設法得到想得的東西。單位同事、親戚朋友聽說我修煉了,都說別人修煉可以理解,她修煉簡直是不可思議。我現在處處按真、善、忍為標準修煉,心情平和,遇事不和他人強詞奪理,能為別人著想,友善待人,不佔不貪,買東西不挑三揀四,多找的錢及時退還;單位的維修材料大家都往家搬,我一根釘子都不拿。我的人生觀、世界觀發生了改變,是大法改變了我。法輪大法是一部提升人生命境界的高德大法。

然而,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惡首江澤民操控整部國家機器發動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打壓、迫害,至今十六年來,我們失去了正常的修煉環境,失去行動自由,我被單位告訴不能離開福州,每到敏感日告知不能外出,派出所打電話騷擾、上門騷擾。我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和人格侮辱,心靈遭致極大的傷害,還隨時可能被抓捕判刑以致活摘。我和家人在這種高壓恐怖的氣氛中,長期承受著巨大的精神傷害。

我姐姐李亞萍因要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行使憲法賦予公民的「上訪權」,於九九年七二零之後,三次上北京上訪,均被非法抓捕關押,並遣送回當地關押拘留、被非法抄家,數本大法書籍被搶走。第一次去北京上訪,坐火車到南京就被截回;第二次去北京上訪,到信訪辦就被北京公安非法抓捕關押,還被沒收三千元人民幣至今未還,並遣送回當地關押拘留,被非法抄家,搶走數本大法書籍;第三次,九九年年底,因不放棄對法輪大法的信仰與修煉,希望政府能還法輪功一個清白,我姐姐再度到北京上訪,被非法勞教兩年,被非法關押在江西省南昌青雲浦勞教所迫害,遭到強制洗腦和強迫勞動等迫害。

我姐姐走出勞教所黑窩後,江西省鷹潭市國保大隊不法之徒有一次半夜上門騷擾,把鄰居都吵醒,被鄰居趕走。第二天國保警察又到我姐姐單位,企圖綁架她。我姐姐跑到娘家,國保警察追到娘家。父親害怕不讓我姐姐進家門,就在門口僵持著,母親說:自己女兒為甚麼要被他們帶走,只是信仰的問題,又沒有錯,不能讓她被帶走。最後在姐姐的正念抵制下,國保警察落荒而逃。這次雖然沒被綁架成,但年邁的父母卻因此受到很大的驚嚇,造成巨大的心理壓力和恐懼感,原本和睦的家庭,就因為我姐姐堅持信仰「真、善、忍」而時常無端遭受那些不法之徒的騷擾和迫害,使得年邁的父母成天為我姐姐擔驚受怕的。2014年至2015年期間,我父母先後離開人世,這之前始終拒絕讓我姐姐回家盡孝,甚至父母親平時連生病都不敢讓我姐姐回家探望,只因為擔心我姐姐回到家來,會再次出現類似的騷擾和迫害,而受到甚麼傷害。這都是因為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鎮壓法輪功而造成的人性摧殘。

二零零二年一月,我姐姐只因在46次(從福州開往江西省鷹潭市)的列車上看《明慧週刊》,而被車上的乘警綁架,被就近送進福建省邵武鐵路派出所非法關押兩天後,被單位保衛科接回鷹潭拘禁五天。

二零零二年,我姐姐僅僅只因為粘貼了「法輪大法好」真相不乾膠,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而被鐵路公安綁架。幾個月後,我姐姐被非法判刑四年,被非法押送到江西南昌新建女子監獄迫害。

在監獄裏,我姐姐遭受了辱罵毒打,長時間被罰站、戴手銬背銬、關小號等迫害,每天還被強制做十幾個小時的奴工、完不成任務不讓睡覺。有一次在那煉功,被幾個獄警用暴力強行扳斷左邊手大臂,骨頭粉碎性骨折,當時還把手給她背銬,結果造成斷骨頭把肉都扎爛了,第二天手腫的很粗,才把她送去醫院做了手術打上鋼板,鋼板至今沒取出來。

之後,我姐姐又因向世人贈送」神韻晚會光盤」,而又被綁架三次: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我姐姐在福州市福新東路永輝超市門口向世人贈送「神韻晚會光盤」,被岳鋒派出所綁架、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二年,我姐姐在福州溫泉公園向世人贈送「神韻晚會光盤」被溫泉派出所綁架,非法關押幾小時後走脫。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五日,我姐姐在福州市鐵路小區菜市場向世人贈送「神韻晚會光盤」時,被福州國保和福州晉安區派出所綁架,據目擊者說:當時有五、六個便衣男子綁架她,把她的手強行擰到背後,大約半小時左右110警車來了,要把她抓上車,她不肯上車,就把她的手硬擰到背後銬上手銬,幾人把她硬塞進車裏,後被非法抄家,關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至今。

我姐姐向世人贈送「神韻晚會光盤」何罪之有?「神韻晚會光盤」都是一些歌舞節目,宣揚的都是我們中華民族五千文明的傳統文化。雖然「神韻晚會」是由法輪功學員編導和演出的,但它是全人類共同的精神財富。

我姐姐和其他許多法輪功學員一樣,在法輪功被迫害的十六年中,司法機關執行江澤民邪惡指令,濫用刑法「第三百條」, 我姐姐被以莫須有的罪名誣陷,於三月二十三日,被福州晉安區檢察院非法批捕。目前,誣陷她的「案子」已被非法起訴到福州晉安區法院,正面臨被非法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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