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瘋狂發起對法輪功的迫害,對堅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實行「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殺」、「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等滅絕政策,給這些法輪功學員和家人帶來極大的傷害。長沙市七十七歲的法輪功學員鄒錦老太太,於二零零一年二月被判刑九年,在看守所被刑訊逼供期間,兩警察拿著電棍來審問她,在得不到回答時,將她拖到床上,手腳綁成大字,剝掉她的褲子,獸性大作,輪流姦污了這位老人,又將電棍使勁塞進她的陰道裏電擊,強迫她招供……鄒錦老太太下肢癱瘓,二零一一年三月在身體極端痛苦中含冤去世。
湖南省婦幼保健院護士賀祥姑,四次被關進株洲白馬壟勞教所、三次關進精神病科迫害,她控告說:「那四次勞教有呆一個月的,兩個月的,最長一次呆了四個多月,可每一次都是生命垂危或再呆下去也只能死在勞教所裏而撒手或送回老家」「為了抗議對我的非法關押,在勞教所我沒有主動吃過一粒飯,因此他們就採取暴力灌食,灌食的手段五花八門:有時綁在帶靠背帶扶手的椅子上,有時橫躺在地上,有時用開口器撐開並固定張大的嘴直往裏倒稀飯,到出現呼吸困難才撒手;有時用一根七到八寸長,一頭是尖的,另一頭是平的,直徑一寸多一點的竹筒,從口裏插進喉部(據說長沙的左淑純就是用這樣的竹筒插斷喉部血管,當場噴血而死)往裏倒稀飯……」
陳建中 |
陳建霞(男)控告江澤民迫害致死他的弟弟──法輪功學員陳建中。陳建中一九九四年畢業於武漢中南財經大學,曾在長沙市中意電冰箱廠、廣東深圳市某網絡公司工作,後在長沙市君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擔任過業務、銷售部門主任、經理,主管銷售及管理策劃,工作積極,成績突出,受到上下級員工的尊重,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四日被迫害致死。「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三日,奄奄一息體重僅有七十多斤的陳建中被我們接回家。陳建中在家休養期間,身體一直處於虛弱狀態,飲食少進,八月初,他的身體突然進一步惡化,四肢無力,食水不進,經過一個多月痛苦折磨,於九月十四日含冤去世。」
原國防科大計算機學院助理研究員李志剛 |
原國防科技大學計算機學院文職軍人李志剛,文職級別六級,證件寫的是助理研究員,任命命令是實習研究員,因修煉法輪功被枉判五年、被開除軍籍後,地方派出所一直不給上戶口、無身份證。
李志剛在控告書中陳述說:「二零零三年一月初,總政直屬軍事檢察院田虹隨同國防科大政治部保衛處處長又一次去非法搜查了我母親的家……一月十九日,我被宣布:總政直屬軍事檢察院……批准逮捕,同日被送往北京總政軍事監獄看守所關押。……在那裏呆了八十天。那裏的情況更惡劣:時值酷暑但不允許洗澡,甚至連簡單的洗漱都不允許;在監房內的每一天,除了睡覺、吃飯、上廁所的時間外,其餘時間都必須兩腿並攏這一個姿勢坐在很矮的台子上,雙手平放在膝蓋之上,全身任何部位都不准隨便動,坐的時間每天達十六小時左右,十分痛苦。由於長時間這樣坐著,有一次肛門突然大出血,止不住,急忙叫獄醫來處理才止住。」
「九月二十三日,我被送往位於湖南郴州的廣州軍區軍事監獄勞改隊。……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三十日,軍事監獄將我關入小號禁閉室。小號禁閉室面積約一個多平米,內有一個小水龍頭和一個便池,室頂是敞開的天窗,下雨、下雪都會往裏飄。平時只能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睏了也只能蜷伏著身體躺地上睡……」
寧鄉縣七十一歲的退休教師許飛鵬與妻子控告說:「迫害十六年來,我倆的言論、行動都有人專門監視,公開警告我們:有事外出,必須跟村委會請假,晚上和深夜還有專人在我家房前屋後巡視、監聽,我的電話和手機都被他們監聽,我們外出辦事,隨時有人跟蹤。迫害也殃及到我的子女親人。我女兒謝莉、女婿歐國輝都是老師,每逢敏感日期,我女兒、女婿都被縣鎮教育單位約談,並要他們以自己的工作作為擔保,不准我倆上訪,不准隨便外出,不准串門,不准講真相等,每次要他們約談,都必須簽字保證。我兒子謝昕,原在長沙市國企單位工作,因我倆修煉法輪功,兒子經常受到騷擾,只好辭職下海,到深圳自謀生計。」
寧鄉縣五十二歲農婦蘭躍輝控告說:「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說是要我去開會,我說我不去,你們又是像上次照相的那樣把我關起來,他們說不會,這次開會只要一個鐘頭就回來。我就去了,開完會結果又把我劫持到寧鄉縣看守所,說是無期的刑事拘留,在看守所非法關了七個多月……有一次寧鄉縣公安局的人來說要我們煉法輪功的每個人出去寫一行字,我出去寫了「法輪大法好」,被他們拳打腳踢。後來被他們劫持到洗腦班,我不聽他們的,他們恐嚇我丈夫來迫害我,我丈夫在洗腦班灌我農藥,掐我脖子,把我脖子掐的鮮血直流,還把我打的全身是傷,手指被打斷,臉上被打的青一塊,紫一塊……」
「在我受迫害期間,他們多次恐嚇我丈夫,要我丈夫保證我不煉了,我丈夫每天下班回家,對我就是打、罵,有一次我丈夫用棍子把我的頭打破了,打的鮮血直流,我的外衣和內衣都被鮮血染紅了,我從樓上走到樓下,地上全是流的血。還有一次,我在家裏打坐煉功,被我丈夫看見,他用棍子把的我臉打的流血。我經常被他打的全身青一塊,紫一塊,那幾年都是在他的打罵中度過。」
望城縣五十四歲的農婦羅玉芳控告說:「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在江氏邪惡集團嚴酷迫害下,我所遭受的迫害訴說不完,也難以說清。對我個人事小,我要說的是不該對大法、對慈悲的師父、對法輪功做好人的修煉群體栽贓、陷害……」「迫害十六年我被綁架四次,勞動教養二次,抄家二次,拘留三次,罰款一次,強迫離婚」。
「二零零五年七二零我在家剛吃完中午飯時,望城縣六一零,雷鋒鎮派出所又無緣無故來抄家,在一無所獲的情況下,還不由分說將我綁架到縣看守所,拘留十五天後……勞教一年半。株洲白馬壟勞教所裏就是一個魔窟,強制做奴工,每天早上六點到晚上九點不停的做工還很難完成它們下達的任務,完不成晚上加班,直到完成才准睡覺。只要不「轉化」,它們就對你進行毫無人性的迫害。迫害手段多多,如坐小板凳,罰站,睡在被子裏,雙腳不能交叉,打呀!電棒電,強迫看誹謗法輪功的錄像帶,蹲馬步,還要兩手抬平,如有睡意就打眼睛,或拍水,沒有飽飯吃,不寫」三書」就關雜房,從第一天十二點才准睡覺,每晚延長一小時,到第七天那就是通宵不准睡,直到你寫三書為止。這些都是家常便飯。」
六十二歲的退休工人董再林控告說,「二零零一年三-四月間,我和同修去北京上訪,在北京天安門廣場打坐,被拖到警車裏,警察狠狠拳打腳踢,打得青一塊,紫一塊,後來把我們關了三個多小時,第二天打橫幅被警察搶走了。」「二零零一年七月份的一天,上午我在小區買菜,井灣子派出所,雨花區公安分局,廠保衛科綁架我,並抄家,搶走書籍磁帶,當晚關井灣子派出所在地上睡覺,第二天送長沙拘留所,十五天後送株洲白馬壟女子勞教所勞教一年,扣發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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