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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運城市醫生賈國傑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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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七日】近日,山西省運城市稷山縣醫生賈國傑向最高檢察院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今年四十二歲的賈國傑於一九九五年開始修煉法輪功,風濕性心臟病痊癒,在工作中誠實盡責。可是一九九九年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他兩次遭冤獄折磨。

以下是賈國傑在訴狀中的自述(節選):

一、我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的基本情況

一九九五年我步入法輪大法的修煉。

七十年代初農村出生的我一生下來就體弱多病,幾個月大就得了一場很重的肝病差點夭折。偏頭痛,傷風感冒不斷。經常肚子痛,吃藥不管用就讓村裏的「狐仙」神婆揉捏。上初中又由於學校住宿條件太差,沒有取暖設備,凍出了「風濕性關節病」,中西醫治了數年後來還是有了「風濕性心臟病」的症狀。

在「氣功熱」中對氣功特異功能感興趣和為了祛病,學練了一些氣功。沒想到誤入歧途,舊病未去,越練身體反而越差,臉色很難看,原來又黑又硬的頭髮白了許多,又黃又軟。

學過醫或者得過「風濕」病的人都知道,得了這種病還不可怕,用長效青黴素抗菌就行了,可怕的是由於治療不徹底和反復復發而引起的「風濕性心臟病」,嚴重侵襲人的健康。而學煉法輪功我的「風濕性心臟病」很快就不治而癒了。多年的肚子痛在學校附屬南方醫院做結腸鏡也沒查出原因,治來治去還是好一陣壞一陣,煉功半年後也痊癒。「少白頭」煉功幾個月後又全變黑了。

修煉法輪大法,使我的性格也變得更善良、更加寬容、更加真誠。以下僅舉在金錢利益面前的兩個例子。

我是一九九五年七月在廣州第一軍醫大學上學期間隨學校的教師和南方醫院醫生們學煉法輪大法的。當時入校的學員就算現役軍人,畢業分配工作則是由校方以命令的方式決定的,按理說學員本人是沒有多少選擇的餘地的,但畢竟工作是人生大事,中國大陸這些年的社會風氣大家都知道,都想有所為。

畢業時,許多身邊的同學都忙著拉關係,走後門,活動校方,都想留在條件好的大城市,不願被分到條件差的邊疆或山區,甚至有的很要好的同學之間為了爭去某地的名額而反目成為路人。我自己當時就抱定法輪大法的要求「順其自然」的想法,最後被分配到荒涼的戈壁灘,雖然也有些失意,心裏還算平靜,而隨後發生的一件事,卻在我心裏掀起很大的波瀾。

我所在的學生隊有一條不成文的規定:每年對於被分配到邊疆、艱苦地區的同學,其他的同學會每人拿出一些錢,由學生隊分給去邊疆的同學。我們幾個要去邊疆的同學每人分得八百元。當時覺的這八百元作為一個法輪功修煉者不應該要,就極力推辭不要,招來的卻是隊領導和同學們的不理解。我沒有要破除那條不成文規定的心,也不願把平日都很好的人際關係在此時搞的很僵,更不願因為我的拒收影響其他幾個去邊疆的同學,讓他們原本就不平的心感到更難受。在隊領導和同學們的勸說下,權衡再三,暫時收下了那八百元錢。送我上飛機時,一個同學哭著告訴我:某某(另一個被分配到邊疆的同學)還嫌給的錢少呢?你怎麼這麼傻,給的錢都不要,今後可不要這樣,一定要多考慮自己。五年的同學情,心裏不被理解的屈,看到同學為自己著想的心,內心激動的我與同學相擁而泣。

後來在我所工作的解放軍五四六醫院,看到一個維族的大男人,因老婆生孩子湊不夠住院費在樓道裏哭泣,就給了他六百元,剩下的二百元在一次給災區捐款時捐了出去。

一九九九年江澤民開始對法輪大法的無理的打壓,我那原本簡單而平靜的生活也發生了很大的變故:先是被強制復員,失去了穩定的工作,又先後兩次被非法判刑關在監獄八年,其間結了一次婚後又被迫離了婚。當我第二次從監獄出來時,除了滿身的傷痛和兩位年邁的父母,年近四十歲的我已是孑然一身。

連初級醫師資格證都沒有的我在一家私人醫院找了一份臨時的工作,不管吃飯,月薪僅八百元,負責一台磁共振設備的工作。一次機器發生故障請來上海的工程師維修,工程師和我費了好大勁也沒查出故障原因,最終到晚上快十點了才發現僅僅是一根視頻線沒插上。原來是因為前一天維護UPS的工人把視頻線拔下後沒有插回,我因為對機器不熟悉檢查多次也沒發現。最後工程師和我商量說:你看,費了這麼大勁,花了這麼長時間,故障就是一根線沒插上,怎麼給醫院說呢。要不這樣,明天你向院方彙報時,就說換了個甚麼重要零件,我們報價二萬元,事成後返給你七千。我沒有猶豫就回絕了他:不行。

吃完晚飯後,我給工程師發短信說:明天我會如實向院方彙報,絕不會遺漏您今天辛苦的工作付出,但我也不能為掩蓋自己的失職或得到不該得到的利益而讓院方蒙受更大的損失。

雖然事都很小,但在中國現實的環境中,我覺得我是因為學煉了法輪大法,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標準提升自己的道德品質,心中有了大法的約束,在利益面前自己才能做出這樣的選擇。

二、堅持修煉法輪大法本人及家人被迫害情況

1、看管一載,遣回原籍

九九年我工作的單位是新疆某基地第五四六醫院,任放射科醫師。

九九年「四二五」萬名法輪功學員為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到北京集體和平上訪後,作為一名軍人,我於六月上書給時任國家軍委主席的被控告人江澤民,以自身修煉法輪大法多年的實踐,告訴其法輪大法是真正的好功法,希望他能善待法輪大法和大法學員。後被以越級反映情況記大過處分一次。

九九年「七二零」正式迫害開始後,醫院搜查我的宿舍,沒收我的個人物品:大法書籍、音象資料、相冊等資料;把我軟禁在內科一間病房內,最少一人,最多時七、八人,隨身看著我,一直持續到二零零零年六月底我離開部隊;基地、後勤部、醫院領導,同事,家人輪流給我施加壓力,要我放棄信仰,未果,二零零零年六月底被部隊強制復原處理。

期間,醫院政治處剝奪我二零零零年報考全國醫師資格考試的權利。

期間,稷山縣有關人員到我家抄走大法書籍數十本、音象資料等,強制脅迫我媽放棄修煉,寫悔過書等。

2、進京鳴冤,關押三月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我為大法申冤到北京上訪,在天安門煉功被抓捕,被便衣辱罵、抽打,關在朝陽區看守所七天,被警察謾罵,扭打,強行按手印。

被遣返稷山縣公安局,政保股警察到我家索要數千元作為往返接送的經費。在看守所關押三個月,家裏找人花了一萬多元才免於勞教。

看守所出來後,稷山縣公安局政保股警察強制我父親簽看管我的保證。

3、蒙難羊城,三年徒刑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我在第一軍醫大學發真相資料,給原基地醫院寄真相信,時任第一軍醫大學保衛處劉衛東和羅燦脅迫我同學說出住地,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八日晚將我從白雲區同和鎮犀牛村住處劫持到學校保衛處,期間劉衛東直接用保衛處電話彙報到「江辦」說:報告江主席一個好消息,兩件事都是原我校學員賈國傑所為,已被抓獲歸案。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日晚我被轉到白雲區京溪派出所,同日轉至白雲區看守所,曾被長期強制做奴工,做彩燈,編燈線等。期間絕食半個月反迫害,被多次強制灌食。被戴手銬穿重型腳鏈定銬數週。被逮捕後全身發膿包瘡近一年半。先被廣州市中級檢察院非法起訴,被邪悟者欺騙「轉化」後又被白雲區檢察院起訴,約二零零二年五~八月間被白雲區法院誣判三年徒刑。(因法院的判決書遺失,惡劣的生活條件,期間身體膿包瘡長期低燒,邪悟者反覆洗腦,經常精神恍惚意識不清,至二零零三年底出監前許多事情記憶模糊,時間細節都回憶不清)。

約二零零二年初在白雲區看守所逮捕倉二樓樓道,一位女性法輪功學員絕食被強制灌食當場窒息致死。

約二零零二年八~十月間,我被押送至廣東順德監獄,一位男性法輪功學員剛剛被迫害致死。順德監獄不再接受法輪功學員,在那裏第一夜強迫我幹了半夜奴工「粘兒童玩具」,第二天又被接回白雲區看守所。

約二零零二年九~十二月間,被押送至廣東四會監獄,先是入監隊,後轉到好像是第四監區,被反覆灌輸假新聞、邪悟者的謬誤、歪曲的佛教理論,奴工做的是「金寶利」(音)運動鞋。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中旬出監,實際減刑約五~七天。

在這非人的迫害中,被矇蔽「轉化」後,約一載半的人間時光,沉冤蒙羞,行屍走肉般苟活於人間地獄,愧對天地良心。

4、連宵風雨,五載冤獄

我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六日在火車上被搜查出攜帶一本《轉法輪》和數十份真相資料被太原鐵路乘警綁架,十一月十九日被從山西侯馬車站派出所轉到稷山縣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我先後絕食兩個多月反對非法迫害,被多次強迫灌食,體重由一百三十多斤下降到不足九十斤。非法庭審時,向稷山縣法院當庭提交數千言的《陳情》書,仍被稷山縣法院枉法判刑五年【(2005)稷刑一初字第22號】,向運城中院提交近萬言的上訴書《問路》,運城中院仍維持非法原判【(2005)運中終刑字第82號】。

二零零五年六月被轉至臨汾三監,第二日即被送至晉中監獄。

到晉中監獄當天,我要求煉功權利被十三監區「趙導」關進禁閉室,堅持絕食抗議,多次被強制灌食。在禁閉室被刑事犯趙四海推倒,頭撞到水泥牆上,致右側眼眶外壁,上頜骨多處骨折,面骨塌陷(見附5出監後複查的CT片及診斷結果);右側三個牙齒翹起;右肩皮膚擦去一塊,血肉模糊,至今疤痕可見(見附6照片)。

因喊「法輪大法好」被禁閉室警察李春芳,及兩個犯人,手銬腳鐐串鏈,拖扔到禁閉室院子裏用警棍、粗木棒、橡膠管抽打,打得橡膠管節節斷裂,四處橫飛,打得我右側上門牙牙根斷裂(見附7照片及CT片遺留的牙根),鼻血直淌,囚服上沾滿血跡,全身皮膚腫脹,青紫,數月才漸漸褪色。發燒多次出現幻覺,近休克後被注射高糖搶救。第一次被關禁閉約二十天。

二零零五年七~八月間在四監區被包夾犯胡文學毆打後,絕食抗議,多次被拖到監獄醫院強制灌食。

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我在監獄操場升旗儀式上喊「法輪大法好」當場遭內警隊兩個警察拳打腳踢,被拖進禁閉室,手銬腳鐐串鏈,用警棍暴打,鼻血直淌,囚服前沾滿血跡,多個牙齒鬆動,雙目暫時失明達數十分鐘,全身多處皮膚腫脹,青紫。後絕食抗議被強制灌食,罰站等多種迫害,第二次禁閉被關約八天。

二零零五年十月及二零零六年四月,經晉中監獄四監區指導員趙衛忠轉寄給山西高級法院、檢察院的申訴書《吶喊》(附2刑事申訴書副本)、申訴書二(附3刑事申訴書二副本),至我出監未得到任何回應。

二零零六年,結婚共處不到一年的妻子劉建文,忍受不了家人和輿論的壓力,夥同稷山法院法官到監獄開庭要和我離婚,在我不同意的情況下,被強判離婚【(2006)稷民一初字第102號】。當我拿到十六監區隊長韓曉亮轉來的裁決書時已過上訴的期限,請求法院考慮當事人的正當權利和具體情況延長上訴期限,寄給稷山法院轉交運城中院出的上訴書沒有得到任何回應(附4民事上訴書副本)。

二零零八年在十六監區和獄警李治發生爭執遭戴手銬、體罰,喊「法輪大法好」被內警隊兩警察用兩根高壓電棍同時電擊數分鐘,第三次被關禁閉約四天,在禁閉室被兩刑事犯毆打大腿肌肉腫脹青紫。

期間,八十多歲的奶奶,在數年日日期盼最愛的孫子不見,詢問家人不得知行蹤的情況下撒手人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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