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陝西省咸陽市稅務局幹部李英娥控告江澤民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二日】近日,陝西省咸陽市高新技術開發區國家稅務局幹部李英娥向最高檢察院郵寄控告狀,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今年52歲的李英娥女士堅持修煉法輪功,曾被酷刑逼供,兩次被勞教折磨。

李英娥在訴狀中敘述了自己遭迫害事實(以下僅為節選):

我由於身體多病,一九九八年經朋友介紹修煉法輪功,我曾患風濕、肩周炎、頸椎病、白癜風、乳腺增生、婦科病等慢性疾病,修煉後不久,各種疾病痊癒。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五日晚九點多,咸陽市公安局六一零辦公室主任劉志勇、司光、張潤之一行七八個人闖入我家,把我綁架到咸陽市電力賓館一樓一個房間,一進門劉志勇一聲呼叫「上」,四、五個年輕警察把我兩隻胳膊使勁向後拉、抬起來紮上背銬,一瞬間我的手背腫脹三、四寸高,劉志勇還不罷休,對我拳打腳踢,致使我長達幾個月右胳膊抬不起來,逼迫我說出資料的來源。

當晚我被銬在椅子上一夜,由兩名男警察看守,六日早被劫持到廣場派出所把我和法輪功學員苟正霞手銬掛在鐵窗上,劉志勇還走來走去用拳頭在我頭上不時的亂打、亂罵,整一天不給吃也不給喝,連凍帶餓一直銬到下午六點多送咸陽市秦都看守所。

二零零八年七月我被非法勞教一年半,關押在陝西省咸陽市秦都區戒毒所、吃不飽飯而且每天還要幹十幾個小時的苦工,由於長時間的幹活手上一層一層的蛻皮(因幹的是飛機的零配件,是繞線圈),每天還要受到吸毒者的侮辱,謾罵。警察不許其他人和法輪功學員說話,剛進戒煙所時,她們指示那些吸毒者中午不讓我睡覺,七月份的天氣非常炎熱,她們在裏面睡覺,把我趕到太陽底下曝曬、不讓喝水、不讓上廁所折磨,迫使我放棄信仰。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日我被劫持到陝西女勞教所。她們把我關在一間房子裏,由一名吸毒者(所謂的幫教)強迫我看天安門自焚假案,我不看她們就指示民管會的幾個頭目(吸毒者楊紅、耿小潔、李娜、王曉娟)等用抹布塞住我的嘴、四、五個人壓住我的頭強迫我吃地上的飯菜,要求我下跪羞辱我,我堅決不從,她們就劈頭蓋臉的打。我的身上被抓的道道血印,就這樣折磨了我一個星期後又強迫我去參加所謂的勞動改造,我不幹,她們就體罰說不幹活就站著,就這樣折磨長達兩個月之久。

二零一一年十月陝西女勞教所一大隊郭妮教導員又指示把我關進一間房子,由兩名吸毒者看管,強迫我寫所謂的三書,晚上不讓睡覺折磨,安排一文一武的兩個吸毒者做強迫轉化,又一次關押我十幾天。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