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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爾加裏法輪功學員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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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八日】加拿大卡爾加裏法輪功學員張旭峰及妻子魏測雲日前向中國最高檢察院、中國最高法院郵寄了刑事控告書,控告前中共黨魁江澤民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開始迫害法輪功至今對他們一家人的迫害事實。

張旭峰和魏測雲是原山東省中石化煉油企業職工,他們的家庭由於江澤民及610系統的非法迫害,無論精神、肉體,及經濟上都遭受了巨大的傷害。丈夫張旭峰兩次被關洗腦班,兩次去北京上訪後被迫害得流離失所,失去工作,使家庭喪失了經濟來源。丈夫的哥哥被非法判刑三年,在獄中受盡折磨,被非法開除公職,喪失一切經濟來源。江澤民就是這場非法政治迫害的罪魁禍首,夫妻二人對江澤民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及相關責任。

一、群體滅絕罪

事實與理由:

我叫魏測雲,因我丈夫張旭峰在中國大陸修煉法輪功,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之後,我們全家遭受了極大程度的迫害。我丈夫兩次被關洗腦班,丈夫的哥哥被非法判刑入獄三年。公公因為承受不住巨大的壓力,一病不起,臨終都沒有見到我的丈夫。我丈夫因為迫害流離失所,八年不能回家侍奉重病的父親。直到父親去世的前一年,我們被迫害得骨肉分離的一家人終於重聚在加拿大這片自由的土地上。而我們的父親就這樣帶著深深的遺憾離開了人世。像我們這樣的家庭悲劇十六年間在中國大陸上演了何止千千萬萬,上百萬的家庭骨肉分離,妻離子散,上萬的孩子,無辜地失去了父親母親和他們曾經擁有的幸福家庭和童年。江澤民所犯的是跟當年希特勒一樣的群體滅絕罪。

二、江澤民對法輪功的個人仇恨迫害違背中國憲法和法律

事實和理由:

張旭峰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當時是單位裏的模範職工,早來晚走,工作兢兢業業,是當時單位經理和書記每天掛在嘴邊的模範人物。因為修煉法輪功,他由以前的江湖人物奇蹟般地變成了職工的榜樣。由於修心向善,從不計較個人得失,他使單位的同事和身邊的朋友真實地感受到了法輪大法的美好。他曾經用自己的親身經歷感化了周邊十里八村的老老少少,許多人由於他的影響相繼走入了法輪功修煉者的行列。我所認識的法輪功學員,是社會上最善良的一群人,都是守法公民,只為了信仰真善忍的普世價值,想做一個好人中的好人。就這樣守法善良的群體,由於江澤民的妒忌,無端地受到了殘酷的迫害和鎮壓。中國的憲法和法律明文規定:公民有信仰的自由和權利。江澤民的鎮壓完全出自個人的意志,凌駕於中國法律和憲法之上。

三、江澤民實施非法鎮壓的執行系統610辦公室

事實和理由:

江澤民實施非法鎮壓的執行系統610辦公室在非法抓捕我丈夫哥哥的同時將屬於我丈夫的一輛八成新的摩托車非法沒收,至今沒有物歸原主,非法沒收我丈夫哥哥的電腦等私人物品,非法將我丈夫哥哥開除公職,使他們全家喪失一切生活來源,並在我丈夫去北京上訪期間私自將我丈夫的兩千元現金沒收,後來在我的堅持下公安局不得不歸還給我,之後對我住宅在沒有任何法律憑證下進行非法抄家。

四、江澤民實施和維持迫害的基礎:利用謊言以達到摧殘人性的精神折磨和控制

事實和理由:

江澤民在迫害法輪功期間利用全國大大小小的新聞媒體給法輪功學員進行一系列的造謠和抹黑,以達到全民仇恨法輪功修煉者的目的。我本來擁有一個非常幸福而又令人羨慕的家庭,但自從我丈夫被迫害得流離失所之後,我的家一下塌了天,僅有六歲的孩子在學校裏沒有經過任何親屬的同意就被610的執法人員帶到校長室威逼利誘,想從孩子的嘴裏套出他父親的去向,並且闖入我母親家打探我丈夫的去向,被我母親義正辭嚴地拒絕了。我在原工作單位本是一位優秀的員工,卻因為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散播的謊言,使我周圍昔日的同事、朋友、領導,對我冷嘲熱諷,將我視為洪水猛獸,並且單位領導組織同事給我開小型批鬥會,公開給我造謠,並不讓我說話,真是百口莫辯,精神崩潰。

結語:這十幾年來被江澤民迫害的不僅僅是億萬名法輪功修煉者,受害最深的反而是那些善良的中國人,他們被動地成為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幫兇。在全球訴江風起雲湧的這一時刻,希望他們一定要以史為鑑,早日唾棄這個歷史的罪人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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