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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駱金根、黃濤控告首惡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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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北京市朝陽區法輪功學員駱金根和黃濤於五月十八日分別向最高檢察院提起控告,要求依法追究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的刑事責任。

遭非法勞教 北京駱金根老人控告首惡江澤民

北京朝陽區七旬老人駱金根,就中共前頭目江澤民對眾多法輪功學員犯下了侵犯信仰自由、言論自由、人身自由等眾多罪行,並導致他本人多次被非法拘留、勞教,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八日向最高檢察院申請對江澤民提起公訴,依法追究江澤民的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和其它相關責任。

以下是七十三歲的駱金根在訴訟狀中自述修煉法輪功的美好以及遭中共迫害的事實:

我修煉法輪功之前患有萎縮性胃炎(A型)、十二指腸潰瘍胃竇炎,喝一口水都腹脹,不能進食 ,求醫無果,整天無精打采,十分痛苦。一九九三年五月,我開始修煉法輪功,短短十幾天時間,就出現了無病一身輕的狀態,至今一直身體健康,沒有再吃過藥,給國家節省了大量的醫藥費用。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不顧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事實,發動對法輪功的全面的迫害。二零零一年一月的一天,我在回家的路上,被警察劫持到朝陽區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個月。

二零零二年十月份到二零零四年十月份,我又被非法勞教二年。從勞教所回來以後,當地社區街道、610還經常對我進行騷擾,嚴重干擾了我的正常生活。

綜上,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今,江澤民利用中共的權力,利用國家的權力、政治、經濟、軍事、政法、宣傳、外交等,利用法律之外的非法組織「610」瘋狂迫害法輪功,導致近一億人遭受不同程度的迫害,造成社會秩序的混亂、經濟上的崩潰、道德的急速下滑、司法的混亂和黑暗。

北京法輪功學員黃濤控告首惡江澤民

北京朝陽區居民黃濤,就中共前頭目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犯下剝奪公民信仰自由、言論自由、人身自由、剝奪公民財產罪、非法拘禁罪等嚴重罪行,並導致他本人被非法拘留、勞教,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八日向最高檢察院申請對江澤民提起公訴,依法追究江澤民的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和其它相關責任。

以下是四十四歲的黃濤在訴訟狀中自述修煉法輪功的美好以及遭中共迫害的事實:

我於一九九三年六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之後健康狀況改善明顯,按照法輪功的「真善忍」的做人標準要求自己的言行,在所在單位和鄰里之間都受到好評。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不顧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事實,發動對法輪功的全面的迫害。二零零零年二月四日,我在去天安門和平請願的路上,被警察綁架,劫持到朝陽區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從看守所出來後,當地社區街道、派出所人員多次對我進行干擾,嚴重影響了我的個人生活。二零零二年十一月,我剛下班回家休息,當地派出所警察就闖入我家非法搜查,並把我非法關押至朝陽區看守所,後將我非法勞教二年。從勞教所出獄後,當地「610」、社區街道人員還經常對我進行騷擾,嚴重干擾了我的正常生活。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今,江澤民利用國家機器,瘋狂迫害法輪功,導致近一億人遭受不同程度的迫害,造成社會道德的急速下滑、司法混亂、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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