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揭露迫害文章的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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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四日】

一、對於受過有形迫害的(如關押、勞教、判刑、酷刑)

1、迫害事實比較多的:要突出重點,不要詳細寫事情的經歷過程(即流水賬),能簡寫的儘量簡寫,但具體迫害事實要詳實的敘述出來。

2、要圍繞身體、經濟、精神這三方面是怎樣遭受迫害的;其次是給家人帶來的迫害。迫害事實比較多的可以「橫排豎寫」,即:先分類再按時間順序寫。比如:

(1)某年某月,在何地,被看守所關押了幾次,多少天,在看守所都遭受(身體上精神上)怎樣的迫害要詳細寫;

(2)某年某月,在何地,被非法勞教關押了幾次,多少天,在勞教所都遭受(身體上精神上)怎樣的迫害要詳細寫;

(3)某年某月,在何地,被監獄關押了幾次,多少天,在監獄都遭受(身體上精神上)怎樣的迫害要詳細寫;

(4)洗腦班的迫害要詳細寫;

(5)把歷次經濟上的迫害,可以將上訪的罰款、公安的罰款、勞教所、監獄的勒索、所在單位的扣罰工資和獎金、開除公職,洗腦班的經濟迫害等等,集中在一起寫。

(6)遭受迫害回家後,平時是怎樣遭受有關方面騷擾和監控的,集中在一起寫。

總之,你認為那件事重要突出都可以單列寫。要把發生的事情交代清楚,但不要眉毛鬍子一把抓,既耗精力,又讓人看不出所以然來。

二、對於無形迫害的,要著重精神上的迫害,其次是身體上的迫害來寫。

1、精神上的迫害主要指:在紅色恐怖高壓下是怎樣的感受,被強制洗腦等。比如:

(1)沒有言論自由,不敢表達自己的思想,精神扼殺。想跟陌生人說句心裏話(講真相),是不是有可能被舉報、被抓、被打、被關押判刑勞教、被虐殺甚至被活摘器官,是不是有恐懼感?是不是會感到來自社會、家庭和單位等的壓力?(當然這是寫給常人看的,不要把它當成「執著」)

(2)被強制洗腦的經歷。

2、身體上迫害(根據公安部「六禁止」)主要指:限制人身自由,不讓到戶外煉功;不敢隨意到同修家串門;不讓(「聚會」)集體學法交流。下面舉一實例:

「我於一九九七年三月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照師父教導的「真善忍」理念做人,身心得到了巨大改善。學法輪功以前,我曾經是一個爭強好勝的人,身體患有高血壓,低血糖,渾身肌肉疼,鼻竇炎、神經衰弱等疾病,煉功以後,知道了做人的道理,身體也發生了根本變化,精力充沛,走路生風,從出生到大從沒有過如此奇妙的感覺,工作起來更加得心應手,待病人如親人,對病人問寒問暖。

然而在江澤民擅自發起對善良法輪功的瘋狂迫害下,控告人×××;深受其害,遭受迫害長達十六年之久;曾被當地公安機關非法抄家五次、看守所二次、勞教一次三年,非法洗腦一次。給本人造成精神、身體、經濟嚴重損失。主要事實如下:

(一)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當我們在電視上獲知法輪大法研究會被「取締」後,無法接受教人向善的大法受到這樣的不公,我們是受益者,有必要站出來說句公道話,向政府澄清事實真相,這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於是我們一家三口當晚就進省上訪,先被省收容所關押,後又被市某某公安分局關押一夜非法審訊;次日,市電視台隨從國保大隊瘋狂抄家,使我父母和我女兒一家受到驚嚇,抄家錄像也上了電視,給我們全家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影響,親戚朋友圈內鄰里把我們當另類看待。就因為我們說句公道話,堅持自己的信仰,從此以後,我們家不得安寧,電話被監控,騷擾不斷,不是公安人員來,就是社區辦事處來,要不就是單位人來。天天提心吊膽,甚至有人敲門都害怕,每天高度緊張,生活在恐懼當中,身心受到極大摧殘。公公、婆婆也跟著操心,可憐我八十多歲的老公公,給共產黨幹了一輩子的離休老幹部,因我們兩口多次受到嚴重迫害而長期擔驚受怕,最終導致精神分裂和老年痴呆症,成天胡言亂語。這與江澤民的迫害是有直接關係的。

(二)二零零零年三月去北京永定門「國家信訪局」(當時門口堵滿了全國各地截留上訪的公安人員),卻被早已等候在那裏的、破壞和擾亂民眾正常信訪的「公安」劫持。,我們一行四人一到信訪局就被省公安廳劫持。 後來我被單位保衛科帶走,關押在醫院保衛科,後送往看守所」 在看守所還要被逼做奴工,天天糊紙盒(打針的小藥盒)完不成任務者,加班加點熬夜幹,夜裏還要輪流值班,冬天洗著涼水澡,過著非人生活,被非法關押一個半月。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為了不牽扯單位,我毅然寫了辭職報告, 幾次上訪不成,這次我決定直接去上天安門喊冤,剛到天安門橫幅還沒打開,就被我單位保衛科摁住我往頭上戴個黑頭套,回來關押醫院保衛科後送往看守所。醫院保衛科在我們倆口都不在家時,又上學校騙我女兒和八十多歲的婆婆,將門打開抄了我的家。給年幼的孩子和老人帶來驚嚇和恐懼。在看守所我絕食反迫害到十七天,惡警上來要給我灌食,在大法學員們的護衛下,他們未灌成,隨後又讓四個犯人摁住我強行給我打吊針,身體、人格遭受極大侮辱。本應關押一個月就要放出去的時候,江羅集團導演的「自焚」事件突然出現,加重了對我們的迫害,我們那一批上訪學員都被判了勞教,我被關押三個多月後,於二零零一年三月十六日被勞教三年。

(三)在勞教所被迫害的一年半期間,度日如年,過著地獄般的非人生活,每天長達十四小時做奴工,從剪褲子到做假髮,遇加任務時就加班加點至半夜一、二點,幹不完活的不准睡覺繼續幹,早晨六點照常起床。吃飯時間只有十幾分鐘,高度緊張。長期洗腦,限制人身言論自由,有包夾監控,不准功友相互說話。由於精神恐嚇和繁重的體力勞動,使自己高血壓高達二百二十之高,常常頭暈噁心,身心遭到極大摧殘。

(四)株連迫害。因進京上訪三次,回來被非法關押在醫院保衛科,限制人身自由不讓回家累計達半個月。二零零二年六月從勞教所回來後,單位的人三天兩頭找我談話,每當逢年過節敏感時期單位保衛科就派人到家跟蹤監視,二十四小時電話聯繫監視,不准我手機關機,隨時監控我是否在家,甚至限制人身自由,不讓隨便出遠門。使我人格、尊嚴受到極大傷害。

(五)經濟迫害。二零零零年四月三十一日,取保候審保證金扣了我三千元,至今未要回。在兩次非法關押看守所五個月期間和一年半的勞教期間,扣發全部工資和獎金,由於工資基數低,比起同工齡的醫護人員,至今退休金都比人家少。二零零三年七、八、九月份給我辦洗腦班扣了我三個月獎金。由於手機被監視,我們家不斷更換手機和卡號,再加「上訪」費用等,使我們家生活一直都很拮据。

(六)二零零八年奧運期間找藉口怕我們倆口上訪,領導天天讓我上半天班不讓休息星期天。五月十八日中午,某某分局國保大隊及辦事處,開來四輛警車二十多人,突然把我家團團圍住,欲誣陷抓捕我丈夫判刑,(因為當天被抓捕的學員後來都被判刑了)要道口處都有人把守,砸門撬鎖、斷水斷電,被及時趕到的我婆婆予以阻止和斥責下,未能得逞。我丈夫被逼出走,過著流離失所的生活,致使在外地又被非法勞教,遭到嚴重迫害。

十六年來,我們家過著生死離別的生活,不是他「進去」就是我「進去」,而且隨時都有被虐殺的危險,生活上的拮据;不斷的被騷擾,都給孩子和老人帶來極大的困惑擔心和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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