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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止警察抓好人 蘇曉華被判刑 丈夫要人也被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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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星期五,瀋陽市和平區法院一審非法判處瀋陽法輪功學員蘇曉華有期徒刑三年。

在之前,蘇曉華的丈夫孟憲光也被和平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

其實這根本就是一場荒唐、黑白顛倒的判決。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蘇曉華在瀋陽市展覽館附近,因阻止警察非法抓捕一位法輪功學員時,被警察綁架的,她的丈夫前來尋找她的時候,又被警察綁架。

可是判決書中卻說成,蘇曉華和丈夫在展覽館附近第二次發真相資料的時候,被抓云云,與事實完全不符。即使是發真相資料,也是行使憲法賦予的權利,也是合法的。

蘇曉華在被綁架三十多天後,因沒有證據被放回,這已經足以說明她無罪。可是在判決他們的時候,法官卻說,在他們家的鞋盒裏找到一百三十多張神韻光盤,可笑的是一個鞋盒裏能裝下那麼多的光盤?真是欲加其罪,何患無辭了。而且無論有多少神韻光盤都是合法的。

如今在訴江案風起雲湧之際,瀋陽市和平區法院卻緊鑼密鼓的加緊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真是天理不容啊,請全世界善良的人們來關注一下蘇曉華和孟憲光這對法輪功修煉者所遭遇的迫害。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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