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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輝縣六位法輪功學員控告首犯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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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南報導)河南省新鄉市輝縣市法輪功學員蔡成喜和家人蘇海瑞及元金堂、李春香夫婦和付喜群、馬金葉夫婦,六人先後於六月十八日、十九日、二十日向最高檢察院郵寄出刑事控告狀,控告前中共黨魁江澤民迫害法輪功。

六位法輪功學員在控告狀中表示,自己修煉了法輪功,得到身體健康,道德昇華。而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後,他們失去了信仰自由的權利,人身自由被限制。以下是法輪功學員蔡成喜控告狀中的主要內容:

學法輪功前,我在鄉親們看來是一個很不爭氣的人,心裏只有自己沒有別人,誰要惹了我,我會吹鬍子瞪眼的來一通。

我學了法輪大法後,遵循師父的教導,以大法「真、善、忍」為做人的原則,時時事事嚴格要求自己,懂得了該怎樣做人,做甚麼樣的人,在我的心靈深處有了深刻的變化,改掉了前半生的各種惡習,逢人處事都能先為別人著想,不打人罵人,我能吃苦在別人前頭,把享受讓給別人,現在街坊鄰居都誇我:「蔡成喜學了法輪功變了。」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我和其他同修想到國家信訪局反映關於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在途中被警察押回輝縣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七個月,被強制放棄修煉法輪功,在此同時,西平羅鄉政府人員王獻成逼我家人蘇海瑞交現金五百元。

二零零三年九月三日,我和幾位同修為了世人都學成好人,到山西陵川發放法輪功資料,結果又遭到綁架,被非法關押在陵川看守所,所經受的迫害,現在想起來還不寒而慄。

二零零零年七月,蘇海瑞在輝縣韭山和其他法輪功學員談學習體會,被警察綁架,非法關在常村鄉七天,又被西平羅鄉政府人員王獻成敲詐現金七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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