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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揭陽市眾多法輪功學員控告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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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揭陽市眾多法輪功學員與家屬日前紛紛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被告人江澤民在任職期間,成立了凌駕於法律之上的全國性恐怖組織──「610辦公室」,系統性地對原告及數以千萬計堅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實行 「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殺」、「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等滅絕政策,給這些法輪功學員和家人帶來極大的傷害。

黃友理、莊如英夫婦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了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控告江澤民因為個人私利,發動一場對法輪功的迫害,致使他們的兒子在這場殘酷的迫害中離世,釀造了白髮人送黑髮人的人間慘案!

揭陽市普寧木材公司職工王素通在控告狀中說,「被多次騷擾、威脅恐嚇、無理搜查、非法抄家、非法拘留關押、罰款,甚至被勞教,期間遭受各種虐待:鎖35公斤重的直腳鐐,腳鐐的接口釘砸進肉裏鮮血直流、夏天曝曬冬天冷凍、毆打、各種體罰、不讓大小便、精神折磨等等,給控告人肉體、精神都造成莫大傷害,控告人一家人都連帶著受牽連,經濟一度陷入困頓,子女無法上學,身心時刻處於驚惶狀態。」「2004年9月4日,普寧市二十多個警察拿著衝鋒槍、手槍、電棍、鉗子、水龍管、鐵棒等作案工具氣勢洶洶來到王素通家,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就將家翻了個底朝天;因其沒在家,惡警竟將鄰居家整幢樓都翻個遍!」

因此王素通申請最高檢察院對被告人立案偵查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7歲的個體醫生林介平於1996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一些慢性病不翼而飛,對前夫不承擔小孩的教育撫養責任也不再計較,心態祥和,身心得到健康。她控訴說:「2000年6月,我只因到東風廣場煉功,當時的公安局長惡狠狠的說就是要判我刑,完全是以人代法,不講法律,結果被非法判刑四年。」「 我是單親家庭,三個孩子一直由我撫養,遭冤獄期間,三個孩子成了孤兒,寄人簷下。大女兒16歲到廣州求學,同學都有父母去看望,只有她孤苦伶仃的,幾年裏經常沒錢用,甚至有了上頓沒有下頓的;原來學習成績在年級前幾名的小女兒,曾經是班裏老師的驕傲,在我身陷冤獄期間,她覺的母親坐牢無臉見人,心情憂鬱,迷上網絡遊戲、逃學,親人怎麼勸導都沒用,初中還沒畢業就走上社會;小兒子也是覺的在同學面前抬不起頭,消極,上網吧玩遊戲麻醉自己,學習成績一落千丈。四年冤獄,把我孩子的前途都毀了!」

現年64歲的黃貴泉說: 「2000年10月我家中被非法抄家發現有幾本法輪功書籍及幾張真相,夫妻倆被城東派出所綁架到看守所,家中剩下殘疾、生活一切不能自理的女兒和剛失學的兒子,無生活來源。……內人在看守所三個月後被罰款才得回家。而我被轉到廣東三水勞教所勞教2年。」「2003年10月我在路邊電線桿貼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的真相受到曲溪鎮派出所綁架。並在綁架期間受到姓黃的指導員及一所丁多次腳踢腎部、膝蓋猛頂兩側軟肋。並被非法判刑兩年轉到四會監獄。」

33歲的彭冬筍女士說:「我是2009 年認識程建利的,他本人好,我就嫁給了他,他不抽煙,不喝酒,人很善良,愛幫助人。就是這樣的好人,2014年5月18日到安徽合肥出差在賓館被合肥市公安局瑤海分局國保大隊一個叫盧厚山、一個姓萬的人綁架,到現在還沒放回家,造成我和2歲的兒子生活困難,斷了經濟。……要不是迫害,我們家是個多麼好的一家人。現在帶孩子無法工作,生活上都是親朋好友的接濟。」

兒子被迫害致死 黃友理、莊如英夫婦控告江澤民

今年77歲的黃友理原在江西省912地質隊工作,因為工作的特殊性,長期奔忙在外,無時間關心家裏親人,致使小兒子黃湧忠自小體弱多病,又得了難以治療的「癲癇病」,問醫而無效。加之黃湧忠在後來打工時不慎被機器扎斷了四根手指,身心俱傷,家庭壓力非常大。1998年,黃湧忠經人介紹修煉法輪功,在不花一分錢學費的情況下,多年來求醫而不癒的疾病一掃而光,並且精神煥發的辦起了電器店,給人維修電器,全家人陰霾散盡,其樂融融。

1999年7月,江澤民無理的挑動對法輪大法和大法修煉者的迫害,黃湧忠只因為依法到北京上訪,就遭到警察抓捕、毒打、關押,此後多次被搜家、監禁、罰款、關押,曾一度被迫害致精神失常。後來還被冤判7年,在獄中遭受殘酷的折磨:強制超額勞動,不讓睡覺,毒打成了「家常便飯」,在生命垂危時依然被手銬、腳鐐鎖在病床上。

以下是兩夫婦的控述:

1999年11月,黃湧忠放下工作,到位於北京市的國務院信訪局上訪,想向政府說句公道話,告訴他們法輪功是利國利民的好功法。可是,沒等他開口說話,就遭到警察的抓捕、毒打,還被關進了看守所。在那裏,警察指使犯人圍著黃湧忠暴打,還邊打邊說:「打你們法輪功沒事,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還可以加分、減刑。」當時黃湧忠有好幾次被打的昏迷過去,還發起高燒。看黃湧忠發著高燒、神志不清,在全身多處被打傷的情況下,才把他送回揭陽。當時黃湧忠連上下車都要別人背,無法自己行走。但揭陽公安局還不讓他回家,將他非法拘禁在東山公安分局的禁閉室。幾天後,黃湧忠的母親到公安局要人,看到他渾身青紫,血跡斑斑,奄奄一息,而且精神不正常。經多方努力,黃湧忠被送到青山精神病院作短暫治療。回家後,黃湧忠通過修煉法輪功,身體才漸漸的好轉起來。在以後的日子,黃湧忠多次無故的遭受江澤民集團的無理搜家、非法關押等。

黃湧忠知道自己的命是法輪功救的,看到江澤民集團喪心病狂的造謠誹謗、誣陷中傷法輪功,特別是他們一夥偽造「1﹒23天安門自焚」大案欺騙世人,非常憤慨,覺的應該將真相告知世人,讓更多的人明白,不被謊言矇蔽!2001年9月9日,黃湧忠在揭東縣龍尾鎮發送介紹法輪功真相資料時,遭到龍尾鎮派出所警察的綁架,非法拘禁在揭東縣看守所。在那裏,不但遭到該所所長吳某的拳打腳踢、皮帶抽,還經常在晚上7點左右被以審問為由單獨拉出去毒打,刑訊逼供。

這期間,警察還無理的將黃湧忠的叔父黃長安綁架至東升派出所、揭陽市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禁一個多月。

在江澤民迫害工具「610」非法機構的操控下,揭東縣法院、揭陽市法院「走過場」枉法判黃湧忠7年刑,並於2001年11月20日綁架至韶關「北江監獄」迫害!

在「北江監獄」,黃湧忠長期被單獨關小號,強制超額勞動,不讓睡覺。警察指使犯人在他的飯菜裏下藥,造成他精神恍惚,神志不清。在轉至「十二監區」之後,毒打更是成了「家常便飯」,黃湧忠多次被打的傷痕累累,昏迷過去。2006年夏天,廣東各地普遍出現35度以上的高溫異常天氣。黃湧忠因為不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經常被勒令在烈日下跑步、一動不動的暴曬。當他的雙腿酸軟堅持不住的時候,就會被警察指使的一群犯人圍上來一陣拳打腳踢。如果昏死過去,他就被拖進衛生間淋水。稍一醒過來,就又被拉出去暴曬!如此這樣反覆的折磨!並且每夜只給他一個小時的睡眠時間。如此殘酷的迫害手段,誰能想像得到呢?任何一個稍有良知的人,聽後都會感到震驚和憤慨!

2006年7月2日,控告人夫婦接到「北江監獄」的電話,要他們儘快趕去,覺的不對勁,於7月3日乘車到了那裏。監獄的負責人說黃湧忠在醫院裏,於是又趕往醫院。只見黃湧忠被手銬腳鐐鎖在病床上,已經不能說話,由一個犯人看管著。黃湧忠的母親掀開被子,看到他身上一塊塊的瘀傷,責問監獄警察:「你們為甚麼把我兒子打成這樣,還要鎖他?」那人滿臉堆笑的說:「這裏是『文明單位』,怎麼會打他呢?這些傷是給他檢查身體時,他不斷掙扎造成的,手銬是怕給他打針時他要掙扎才鎖上的。」湧忠的母親氣憤的說:「甚麼樣的檢查能讓人掙扎的渾身青紫、瘀傷,連話都說不出來,動一下身都困難,甚至還要插上導尿管呢?」那人又狡辯說:「那是因為他的肝腎病毒已經擴散,才有那麼一片一片的青紫色的,他要生病誰有甚麼辦法呀?」

控告人夫婦要求「北江監獄」馬上放人,他們還百般刁難。在兩位老人好不容易辦到「證明」重新趕到「北江監獄」要求放人時,監獄負責人還拿出一張紙要他們簽名,大概意思是說黃湧忠如果在路上有生命危險,一概與監獄無關。湧忠的母親怒火中燒,大聲的斥責他們:「我兒子被抓時,你們怎麼不叫我簽名?現在他生命垂危了,你們倒來叫我簽名,而且人是被你們迫害成這樣的。你們還要推卸責任,這不是殺了人還要把刀擦乾淨嗎?」

面對控告人義正詞嚴的譴責,「北江監獄」理屈詞窮,只好派專車,由幾名醫護人員和一名警察把黃湧忠送回揭陽,並送到揭陽市人民醫院。隨行的警察喪盡天良的對醫院的醫生說:「他是『犯人』,不用理睬他,不要花那麼大力氣。」真的是毫無人性!因傷勢過重,黃湧忠於2006年7月22日下午含冤離世。

鑑於「中共」前黨魁江澤民一意孤行違法做出的犯罪行為,侵犯人權、踐踏法律、殘害生命,血債累累,構成了嚴重的「破壞法律實施罪」、「誹謗罪」、「刑訊逼供罪」、「反人類罪」、「酷刑罪」、「群體滅絕罪」、「故意殺人罪」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刑法》和國際法,提請給予審理,繩之以法,給予控告人賠禮道歉、恢復名譽,並作出合理的賠償!

陳桂芬訴述的控告事實與理由

2008年2月24日晚八點多鐘,普寧市「610」及普寧市流沙鎮城北派出所、城南派出所等十幾人闖入我家,沒有出示任何證件,他們說是執行上級的命令。然後不問青紅皂白,就翻箱倒櫃,廚房、屋裏、陽台,連我們省吃儉用藏於陽台暗道的二萬元現金也被搶走。並搶走我和丈夫用於學法的《轉法輪》2本、《明慧週刊》2冊、李洪志師父講法錄音帶4盒、MP3播放器二部、李洪志師父照片一張、家用塑料袋一批等私人物品。(事後二萬元退回)。正在讀小學五年級的女兒當場受到驚嚇。(後來她跟我說,媽媽,自你被綁架後,我每天晚上都蒙著被子偷哭)。

那晚,狂風大作,風雨交加,我被綁架到城西派出所,二十四小時後,被送到當地看守所迫害。我不承認他們的整個非法審訊的過程,拒絕簽字。但還是被非法判刑三年。

我在廣東省女子監獄期間,後來聽丈夫講,他在這三年裏幾乎每晚失眠,到天亮才能迷迷糊糊睡一陣子,又由於長期受到恐嚇、威脅,身心飽受極大傷害,致舊病復發,女兒都照顧不了,只好寄養在娘家。三年後,我從女子監獄回家時,丈夫已經行路不穩,身體極其虛弱。他對我說:「我一定要活到你回家的那一天,看到你出來,我才心安」(擔心我在監獄被迫害死)。那段時間,丈夫在普寧華僑醫院醫治無效,轉到省人民醫院,欠下十幾萬的醫藥費。九個月後,丈夫不得不捨下還未成年的女兒和失業在家沒工作的妻子,含冤離世,時年42歲。

回想在廣東女子監獄的那段日子,簡直是人間地獄:

一入獄便被三個犯人包夾,包夾們是二十四小時不分白天黑夜寸步不離控制我的 一言一行。

上廁所要在警察面前雙腿蹲下,舉起右手,自稱自己是罪犯,我不配合這種侮辱人格的行為,並不配合他們每天的謊言、洗腦等。他們斷絕我的一切生活必需品。長時間不間斷的罰站,不讓睡覺、不讓喝水、不讓上廁所。一個獄警竟然說:你沒有履行義務(指認罪),所以不應該享受權利(上廁所)。大小便是人的基本權利、是基本生理要求。邪惡已瘋狂到毫無人性的地步,連最基本生存權也被剝奪。

那時正值隆冬,晚上故意開大窗戶,讓我穿著單薄的衣服在窗下受凍。使勁踩我那凍僵的雙腳,讓我叫出聲來,故意弄醒每天累死累活的犯人,讓全監區的犯人對我群起而攻。一次有個犯人把我拽起來,按住我的頭,就往廁所的臭水裏塞,罵我是反革命分子等,有的往我身上吐口水。

有一次從星期天晚上一直站到星期五早上,我兩腿發軟,癱坐在地。他們往我身上潑冷水,經血流了一地,也不允許我換。

極其邪惡的迫害下,在失去自由的極度狹窄空間中,我每日二十四小時時時刻刻被專人夾控,不能與人說話,不能單獨上廁所。包夾每天要寫監視材料,向管制我的獄警報告我的一言一行、思想動態。這種「夾控」從始至終跟著,從綁架到監獄那一刻開始直到走出監獄大門為止。囚中之囚的折磨,令人窒息,足以致人精神崩潰。

所有對我實施的罪惡,都是在女監「六一零」、獄警的參與支持和默許下進行的。在頭頂監控錄像器下,在二十四小時值班獄警和其他獄警親眼看見的情況下,對我實施的。總之,那時感覺就像當年的「文革式」的批鬥,誰都可以往我身上踩一腳。

經過五個多月的折磨,終於下到車間做奴役。每個人都有規定的「勞動任務」。但是所謂的任務是超強度超負荷的。每一分鐘都不能停,還不能分神,動作必須迅速麻利,上廁所要小跑,才可能完成生產任務,天天如此。女監利用繁重奴役,摧殘人的肉體,同時造成極大精神壓力。完不成任務晚上回監舍還不讓睡覺,罰抄監規上百遍。我能活著出來,全靠「真、善、忍」給我堅定的信念、頑強的意志。

我所遭受的這一切,都是在江澤民的指令、教唆下,使這些國家的公、檢、法、監獄等國家機構淪為江澤民行兇的個人工具。江澤民嚴重敗壞了國家聲譽和社會道德,破壞了國家體制、憲法及法律,給控告人陳桂芬及家人帶來肉體、經濟和精神上的極大傷害。

廣東揭陽市法輪大法弟子遭迫害情況

1999年6月10日,江澤民利用權力,非法成立凌駕於法律和政府之上的機構「610」,密謀策劃,並在7月20日發動了一場針對教人向善、提升道德、健康身體的法輪大法和法輪大法修煉者的瘋狂迫害,整人手段超過古今中外一切最邪惡的暴行,令人髮指!

據不完全統計,自1999年7月以來,廣東揭陽市共有100多名大法弟子遭受綁架、非法勞教迫害,幾十人遭非法枉判刑迫害,遭受各種綁架拘禁、關洗腦班迫害的則有3000多人次,其中幾十人被迫害致死!

法輪大法洪傳到揭陽市,是1996年8月,廣東省高等院校20多名修煉法輪大法的教師和學生,利用假期義務到揭陽弘法傳功,感動了許多人。法輪功從此在揭陽各地傳開,使許多人身心受益,特別是有許多久治不癒的病人、危重病人,修煉法輪大法之後都在極短的時間裏健康了身體,使人無比的高興和激動!1998年8月,揭陽大法弟子在市區的榕江影劇院舉辦了由3000多名大法弟子和各界人士參加的修煉心得交流會,輔導站還熱情的邀請體委和公安局的人員到場傾聽。

1999年7月22日早晨,揭陽市各區縣的法輪大法自由煉功點在同一時間,都被公安人員下令禁止煉功活動,當天及以後的一段時間,許多熱心義務教人煉功的輔導員被叫到公安局或派出所盤查恐嚇,法輪功輔導站林界平、吳永豪等人被一再強逼上廣東電視台錄製誹謗法輪功的節目(林界平向他們講真相,拒絕他們的無理要求)。許多大法弟子被搜家,搶走大法書。揭陽市區幾個銷售法輪大法書籍的經營戶都受到榕城區公安分局的非法搜家、搶劫和罰款,其中包括林喜光和林挺等人!

在大法弟子一再向有關單位及其負責人講清真相的情況下,江澤民不顧事實,依然指使各地爪牙加緊對大法弟子的迫害,而且一步步升級,從對大法弟子非法開除工作,到非法拘禁、非法勞教、非法判刑、綁架洗腦班,公然違法犯罪,直至將人殘殺,血債累累!同時,江澤民還網羅大批流氓「文痞」編造誣蔑、誹謗法輪大法的「黑材料」,最典型的就是編造震驚世界的2001年1月23日北京天安門「1. 23自焚」偽案。

面對江澤民一夥對法輪大法的惡毒誹謗和對大法弟子的無理迫害,揭陽大法弟子與全國各地大法弟子一樣,通過各種方式向社會有關單位、各級政府機構和世人講清真相,抵制和制止迫害!2000年正月,280多名大法弟子集中普寧市佔隴鎮集體學法煉功,2000年6月25日,280多名大法弟子集體到揭陽市區東風廣場集體煉功!參加煉功的大法弟子隨後都遭受迫害,分別被綁架至拘留所、收容所、派出所、街道辦事處、看守所拘禁和罰款,一些人被綁架至勞教所、監獄迫害。

此後每逢節日和「敏感日」,都有大批大法弟子遭到非法搜家和綁架迫害。一段時間,中共不法人員還在深夜竄進大法弟子家裏要強行綁架驗血(可能與活摘「器官」暴行驗血型有關)。

揭陽市東山區大法弟子袁吟英到北京上訪證實法,東山區「610」竄到袁吟英的丈夫工作單位揭陽市國土局勒索15000元,然後在他的工資中扣取。榕城區大法弟子張燕珠母女到北京上訪,被榕城區「610」拘禁15天,還被勒令寫10000元欠條才被放出。榕城區人大代表林界珊到北京上訪講真相,榕城區「610」指使榕城區人大機關強逼林界珊「辭去」人大代表職務。

揭陽市知名企業家林鵬輝(乳名「林小弟」),一向樂善好施,聲名遠揚。1999年大年除夕,揭陽市公安局東升派出所藉口他給一位大法弟子買了一張揭陽至北京的飛機票,將他綁架至派出所非法拘禁15天,並罰款2萬元;2001年,揭陽市公安局藉口發現他公司倉庫有幾十箱法輪功書籍,綁架,刑訊逼供,把他打致腳趾甲脫落,非法判刑2年;2007年,又藉口以他資助法輪功為名,還陷害他「行賄」,非法判刑7年,同時還綁架他太原和武漢分公司的員工。恐嚇威脅,使他的公司無法經營,陷於癱瘓。

揭東縣國土局黃華傑1999年11月到北京上訪證實法輪大法好,不但遭公安局綁架非法拘禁,揭東縣委書記陳文敏還召開全縣幹部會議,誹謗說黃華傑是在公開挑戰共產黨,要開除工作,嚴厲打擊!

揭東縣雲路鎮大法弟子楊壯楷,在家裏開小店,並經營複印業務,2001年,被揭東縣公安局、城西派出所、雲路派出所綁架,刑訊逼供說他印製法輪功「真相資料」,打致昏死送醫院搶救,之後綁架勞教所迫害!等等等等,不勝枚舉。

〈1〉被綁架勞教迫害的大法弟子包括:

袁吟英、李美虹、李雪蘭、汪偉斌、汪子善、阮寶明、黃春漢、陸文華、林少濤、何愛弟、陳佩華、劉少鵬、鄭潔芳、張燕珠、吳容端、黃麗香、黃麗卿、鄭雪君、袁麗娜、李如嬌、袁淡嬌、謝潔麗、高炎鵬、葉潔芳、盧慧君、林小和、孫潔豐、黃華傑、劉子雲、王惠踴、李美珍、鐘河江、鐘列娜、邢培松、何少君、黃麗芝、謝惠亮、黃少鵬、楊錫波、謝錫波、楊壯楷、吳素香、陳鴻元、林衛華、王素通、吳錫源、吳麗青、吳麗端、陳惠君、李傑龍、李佩卿、吳梅平、黃東華、呂思成、黃建民、楊惜芝、黃桂泉、楊延光、李綠文、李少芳、劉少鵬、劉招弟、王文雙、謝流梅、朱美玲、方淇、張愈惜、林慧娟、馬美嬋、陳嬋磊、陳利雄、詹玲、陳嬋鳳、張尤娘、蔡團模、楊興寧、林彥平、溫粉華、吳靜娟、鄭漢鑾等。

〈2〉被非法判刑迫害的大法弟子包括:

林界平、鄭華卿、李妙杏、陳武生、陳武雄、陳武鎮、楊克彪、黃麗芬、蔡永華、吳楷濤、黃仕榮、林少芳、孫潔鋒、紀志桐、彭輝生、鄭澤強、陳澤娜、林鵬輝、黃華傑、黃麗芝、林彥平、袁吟英、林少娜、吳燕娜、蔡慧、黃俊標、鐘列娜、洪麗珠、張尤娘、黃湧忠、王佩鳳、楊惜芝、陳美珍、蔡漢花、吳靜娟、鄭妙君、馬美嬋、袁小蘭、江惠嬋、黃庭鑾等。

〈3〉被非法拘禁、關洗腦班迫害的大法弟子包括:

林少濤、袁淡嬌、林界珊、袁吟英、黃微君、袁麗娜、黃麗娜、黃麗香、黃麗卿、郭素娜、鐘楚芳、陳鴻元、林衛華、盧巧珊、何少芬、鄭雪君、林小和、謝潔麗、黃列娜、鐘列娜、符漫玉、張賢、許建坤、黃建民、彭文緘、黃文盛、柳宋昭、黃湧忠、劉少鵬、徐映柔、徐懷卿、吳丹揚、黃曉燕、吳永毫、李妙杏、肖惠蘭、黃佩珠、黃佩香、徐瑞雄、陳延輝、許其亮、魏淑娟、林鵬輝、黃華傑、吳燕娜、徐瑞描、江秀專、吳鳳音、吳靜娟、燕芝、黃素君(黃微君)、黃秀卿、陳柔琴、黃松堅、黃桂泉、何雄雞、吳永昭、吳倚雲、塗美春、塗愛秋、張麗麗、張小麗、盧嘉麗、陳嬋磊、陳榕東、陳蘇蘭、袁小蘭、劉素貞、黃瓊珊、邢培松、張炳光、許麗鑾、陳文珠、鄭潔芳、王少徐、黃喜彬、林詩道、洪麗娟、王佩玲、黃二君、林少芳、林奇娜、黃少勇、黃東華、吳楷濤、吳文娟、吳秀銀、何漢才、黃惜枝、何靜芳、鐘河江、劉少鵬、李美虹、吳靜芳、黃典雄、林細鎮、林壁雄、黃曉東、劉偉勝、黃麗華、林麗芬、黃秀嬌、黃清輝、吳武標、吳燕娜、黃娜佳、吳電卿、吳文波、楊義鵬、楊惠珊、楊壯楷、李佩卿、黃榮柱、吳梅平、陳曉彬等

〈4〉被迫害致死的大法弟子包括:

黃湧忠、陳漢波、林少娜、吳靜芳、黃素君(黃微君)、鄧運蘭、黃東華、吳嬋嬌、陳惠娟、林尤輝、黃列娜、洪麗娟、林麗芬、符漫玉、許巧鑾、林流天、黃二君、徐映柔、張賢、陳國靜、吳潔、黃漢林、吳武標、吳倚雲、佩華、吳再岳、吳永明、張壁鴻等。

在這場無理瘋狂的邪惡迫害中,中國社會的法制已蕩然無存,江澤民的私家迫害工具「610」隨意侵犯人權,迫害大法弟子,而且擾亂、侵害了全社會!江澤民把一個具有五千年文明的國度踐踏成個人逞兇作惡的樂園。

鑑於江澤民的血腥暴行,完全是在踐踏法律、人權、正義和良知,與人類為敵,喪盡天良、泯滅人性,犯下了血債累累的「反人類罪」、「酷刑罪」、「群體滅絕罪」、「誹謗罪」、「栽贓陷害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等等,揭陽市大法弟子紛紛提請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將江澤民這個惡魔繩之以法!還原歷史真相,還法輪大法與大法弟子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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