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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退休醫師葉瓊華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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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成都電子科技大學醫院退休的中醫副主任醫師葉瓊華女士,向最高檢察院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最高檢察院收發室六月十二日下午二點二十左右簽收控告狀。

在被控告人江澤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發起瘋狂迫害法輪功的運動,公開在媒體誹謗法輪功,秘密指令實施「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滅絕性迫害後,七十一歲的控告人葉瓊華女士無辜受害,曾被非法抄家二次、非法洗腦五十三天、非法拘禁在派出所限制人身自由兩天一夜;在單位,除被610的人員多次騷擾外,上至黨委副書記,中至離退休工作處,下至社區家委會人員都多次進行騷擾;所在地所屬的街道辦人員也多次騷擾,他們還非法限制她出境旅遊。

根據憲法和刑法規定,江澤民犯下了剝奪公民信仰罪、誹謗罪、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綁架罪、非法搜查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非法剝奪公民財產罪、侵犯通信自由罪、利用中共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等罪。因此,葉瓊華女士申請最高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江澤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及其它相關責任。

葉瓊華女士於一九九六年四月開始修煉法輪功,當時已是多病纏身,患有類風濕、頸動脈炎、甲亢、亞甲炎、胃潰瘍、心動過速、傳導阻滯、美尼爾氏綜合症等病。類風濕導致關節變形、僵硬、疼痛難忍,極其難受。此病被一般人稱為慢性癌症,它被世界衛生組織與癌症、白血病、肌萎縮性脊髓側索硬化症(俗稱漸凍人症)、艾滋病,列為世界五大絕症,現代醫學至今對此束手無策。因為這些病,曾多次住院,而且每一種病都是找的省裏最權威的專家教授在治療,長期治療不見好。作為一個具有高級職稱的醫生,面對自己的各種頑疾卻束手無策,是那麼的無能、無助,那種痛苦、絕望真是難以言表。

就在萬般無奈時,葉瓊華女士喜得法輪大法,通過修煉法輪功很快所有的病都不翼而飛,就無病一身輕了。因為沒有病了,當然就不用吃藥了,所以這以後十幾年來都未曾吃過藥。這種絕處逢生的經歷使葉瓊華女士心中充滿了對李洪志師父和法輪大法的感恩。

她丈夫是搞實證科學的,當時說:你只是症狀沒有了,不一定你的病就真正的全好了,一定要她到省裏那個最權威的醫院去檢查,看指標是不是正常了。在他的陪同下又去找以前給她看類風濕的那個專家開化驗單,她看見說:你的氣色還不錯嘛,你這麼久都沒有來了,在甚麼地方開藥?葉瓊華女士說:我很久都沒有吃藥了。她用懷疑的眼光看著我斬釘截鐵的說:不可能!別人還沒有你的指標高都得終生服藥(激素)。葉瓊華女士又認真而誠懇的說:真的沒有吃藥了。她說:你若真的沒有吃藥了,那就是世界奇蹟!檢查結果指標都正常了。

在江澤民團夥迫害法輪功後,法輪功學員遭受了種種迫害。下面是葉瓊華女士在控告事實和理由中所述她遭受的迫害。

綁架、關洗腦班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六日,我正在家中做午飯。小區保安騙開了我的家門,建設路派出所和建設路街道辦事處七、八個人立刻闖進來,瘋狂抄家搶劫,他們抄走了兩個筆記本電腦、四部手機、現金(大約八百元左右)和一些大法書、光盤、資料等。

有一個是街道辦610叫王慧的我認識,她對我先生說:要開「十八大」了,怕你愛人「出事」,我們要把她弄去集中「學習」。我先生說:我保證她不「出事」。王慧說:不行!你也保證不了。在他們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和手續的情況下,把我綁架到臭名昭著的新津洗腦班(對外謊稱「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實為強制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窩)隔離關押。由兩個包夾(所謂的「幫教」人員)貼身監視、配合迫害。我被綁架走後,我先生就去找建設路街道辦事處的,說要給我送洗漱等物品。街道辦的王慧說:她弄那麼多法輪功的東西,這個案子是我們這兩年最大的了,派出所已移交給了國保了。國保正在調查,不能探視,在我被非法關押的第二十天才允許第一次探視。

我到洗腦班床鋪好後一看,我的床邊沒有凳子,也安不下凳子,我只有坐在床上,我剛坐下,兩膝蓋還是伸直的兩腳交叉時,三樓樓長戚某(包夾中的頭)就大聲呵斥說:不能煉功!我還沒回過神來,他又說:啊!你這不是煉功,這裏不准煉功!其中一包夾對我說:不能出這個房門。我在房門口看一下門外的通道都不允許。後來一個包夾對我說:巷道裏有監控錄像。

到洗腦班第一天傍晚來了一男一女,那個女的來到我床前說:你的行李呢?我指了一下裝衣服的布包說:在這兒。她就拿起布包把裏面的衣服一件一件的抖開,衣服上有包的都要去摸一下,當然甚麼也沒有查到。最後那個女的對那個男的說包裏還有一個眼鏡。那個男的說:你拿眼鏡做啥子?我想都沒有想就說:看書。他說:你看啥子書?這時我才發現這裏確實沒有書看。他對包夾說:把眼鏡給她收起來,你們給她保管著。

到洗腦班的第四天(十一月九日)上午約十一點左右,建設路派出所來了三男二女共五個人對我進行提審。年輕女警(警號好像是075861)拿出本子和筆準備做記錄。中年女警(沒穿警服)從開始就罵大法、罵師父、罵我,罵了好一陣。我語氣平和的對她說:「罵人是無能的表現,你要講理嘛!」她馬上就蠻橫的說:「就是不講理!咋的?!」後來主要由一年齡大的男警審理。他們離開時中年女警又惡狠狠的對我說:「……你就在這兒呆著吧!在這兒呆它一年、兩年,好好在這兒『療養』吧!」

在洗腦班,他們(包括包夾)採用了種種洗腦手段要我轉化──放棄修煉和信仰。如用親情、誆騙、詆毀謾罵、威脅等手段讓我放棄修煉法輪功、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下面僅舉一例:十二月二十五號,我先生和兒子來探視,由洗腦班姓包的科長(教育科)帶他們來到我住的房間。她叫包夾把電視關了(電視從早起七點到晚上十點睡覺前都一直大聲開著),對我說:法輪功是×教,政府不讓煉了,就不能煉了,你對這個要有個認識。我說:公安部頒布的(公通字[2000]39號)文件,其中認定了十四種邪教組織,就沒有法輪功,也就是說法輪功不是邪教。她仍誣蔑誹謗大法。她威脅道:不要跟政府對著幹,這樣既害你自己又害了你的家人,你一定要轉變你的認識。我說:憲法上說有信仰自由,我煉法輪功、信仰真善忍爭取做一個道德高尚的好人沒有錯。後來她又說:你看你這個年齡多尷尬,快到七十又還沒有到七十,現在都年底了,過了年就要嚴打了。到那時原來勞教一年的,就要勞教兩年;原來勞改三年的,就要勞改五年。到那時你的退休工資也沒有了,還要影響你兒子、孫子他們的上學、參加工作等等。你好好想一下,還是寫個「保證」出去過年吧!我對她說:我絕對不會寫的。稍後她語氣緩和了一點說:國家的法紀、法規這是每個人都要遵守的是吧!寫這個應該不成問題……,我沒等她把話說完就說:既然是每個人都要遵守的,我本來就是遵守了的,還用寫嗎?寫了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想這樣把我誆進去呀?我不寫!

再次被綁架被逼離家出走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六日我出去粘貼「西班牙法庭起訴江澤民等五名中共高官」的《正義審判》和阿根廷聯邦法官裁決逮捕江澤民、羅幹的《國際逮捕令》真相粘貼,被惡人構陷到了桃蹊路派出所。一個三十多歲的警察問我:你叫甚麼名字?住在哪裏?多大年齡?資料是哪裏來的?我不回答他。多次重複的問都是這樣。這個惡警氣急敗壞的說:「好說你不聽,是不是要給你擱到身上?!(即打人的意思)」我沒有怕心,也不理睬他。然後他就對一個二十來歲的小警察說:「把她關到籠子裏去!」於是小警察就把我關到審訊室的鐵籠子裏。惡警又繼續問我,我還是不回答。他又說:問你話,你要說話山(音)!你要尊重人嘛!我說:是要尊重人,你首先要按憲法辦事,憲法三十五條、三十六條說:「信仰自由」、「言論自由」。

他手叉著腰蠻橫的說:「××不按憲法辦,你又做啥子呢?!」接著又說:「我以為你是啞巴呢!你還是會說話嘛!叫甚麼名字?你住在哪裏?快說!」我仍不回答他。他又氣急敗壞的對小警察說:「給她銬上!」小警察就去拿手銬。這個惡警就進到鐵籠子裏來,他一隻手把我的右手臂往身後一扭,另一隻手使勁用力按著我的頭向鐵欄杆撞去。小警察拿著手銬要給我銬上,我不配合,小警察說:你越反抗銬得越緊……

後來他們用微型機偷偷的給我錄了相(晚上看不清),很快在電腦裏查到了我的單位和住址。單位610的頭對我先生說,我在派出所「態度不好」,叫我先生來勸勸我。可是他來了後警察不讓他接近我,反而強迫叫他帶路抄家。他們非法抄家回來後,那個惡警對我說:「大獲全勝,滿載而歸!你這裏簡直是個加工廠,你的東西那麼多,夠你上山(即進監獄勞教)幾年了……。」

他出去了一會兒,拿著他們強行非法抄我家的清單叫我簽字,我不簽也不說話。他又說:你簽不簽?簽呀!我不理他。又等了片刻他不耐煩的說:「你要年輕十歲,我早就把你撂翻在地上了!」後來一再逼問我簽不簽?再後來就高聲咆哮著說:簽不簽?簽不簽?我仍不理他。他氣憤至極,就對著我的膝關節狠狠的踢了一腳,然後仍把我關進鐵籠子裏過了一夜。

第二天中午把我轉到建設路派出所,那時學校610的人和街道辦事處610的人都在那裏了。他們請示了學校保衛處處長(兼610的頭),說弄回學校來「教育」。他們都回去吃午飯了,又把我關進派出所的鐵籠子裏,由一個小警察看守著,包括吃午飯他都在鐵籠子外面吃。到下午四、五點了學校610的人才來,把我直接帶到學校保衛處會議室。這時會議室已坐滿了人,包括610的人及610的頭,離退休工作處的處長、書記,副書記等人都在場。在他們說教一番之後,他們決定叫我寫「認識和保證」否則就送新津洗腦班。這兩項非法決定我都不接受,於是被逼離家出走。

被告知不能出境、不斷騷擾

我有兩個孫兒是香港公民,現在香港讀書,按理說,我去香港遊玩是合情合理,也是合法的。但是,二零一三年我在成華區公安局辦香港旅遊的證件,因我修煉法輪功而遭到拒絕;二零一四年我到成都市公安局辦香港旅遊的證件,再次被告之不能出境。

我校所在地所屬的建設路街道辦的610人員也多次騷擾,最多的一次是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底的一天到我家來了三次。前兩次沒見著我,對我先生說晚上十一點還要來。晚上見到我後街道辦的人說:馬上到年底了,上面要來檢查,你不要那麼固執,變通一下,寫個「保證」我們好去交差……最後又變換方式說:就算幫我一個忙吧!好嗎?……就這樣糾纏了許久。這對我和我先生造成的壓力和精神負擔都是很大的。

在迫害的十多年中,江澤民威逼各級領導執行其邪惡指令,致使我校610、街道辦610、派出所、國保大隊、學校黨委、離退休工作處、社區家委會及相關執法部門都參與了對我不同程度的迫害。但我對他們沒有怨恨,因為造成眾多世人犯罪的罪魁禍首是江澤民。因為他們很多人也承受著高層的壓力,被動的幹著他們不願幹的壞事。其實他們也是這場浩劫的真正受害者,目前我們只控告江澤民,也是啟迪他們的良知善念、也是為他們鳴冤。把希望和機會留給可能改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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